早陣子一位朋友要求我介紹兩三本哲學入門書,說她有興趣認識一點哲學;昨天她告訴我讀完了其中一本(Thomas Nagel 的 What Does It All Mean?),然後談到死亡和生命的意義,問我「活著有甚麼意義?為何每日營營役役?放棄又如何?」,看來是期望我能解她疑惑。
當然,這些不是新問題,古往今來很多人都曾經問過,有人只是隨便問問,有人則極之受其困擾,而提供答案的哲學家、宗教思想家、詩人、小說家等亦不少。年紀大了,這幾年開始經常思考死亡的問題,可是,暫時沒有甚麼深入的看法,只能告訴那位朋友我相信死了就是生命的終結,沒有天堂、地獄、或輪迴,但那不表示生命因此就不可以有意義。
對於生命意義的問題,我倒有些獨特的見解,發表過一篇很長的期刊論文,還寫成了一本書稿(現正因應出版社的建議修改,出版無期)。然而,如果有朋友問及生命意義的問題,我甚少直接提出自己著作裏的論點和論證,因為沒有哲學背景的人會不習慣這種表達方式;我較喜歡順著我對那人的認識,用適當的比喻來間接說明。
回答這位朋友,我會這樣說:
我們各自的生命就像一首歌,我們是歌者;活著,就是唱歌,歌止,就是死亡。你可以選擇不唱下去,一了百了;如果你繼續唱,也許會問:「遲早曲終人散,唱下去有甚麼意義?」要看出唱的意義,你先要關心唱得好壞與否,而不是得唱且唱。如果你有這關心,自然希望唱得好,也希望唱得好時有人欣賞;不一定需要成為「歌星」,只要得到與自己相親或相關之人的欣賞,便會感到「唱得有意思」。你要唱一首適合自己、有能力唱得好的歌,你的「飲歌」或「招牌歌」--- 唱好人生的飲歌,唱到最後一個音時,你仍然可以陶醉,合上嘴唇,覺得這首歌沒有白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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