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

墙外楼: 香港被深圳“抢”走一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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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被深圳"抢"走一块地
Jul 14th 2014, 06:10, by 墙外仙

毗邻新界东北发展区、计划兴建「大学科研城」的落马洲河套区,预计2020年落成运作。但《苹果》取得政府最新密件显示,港府原来与深圳就该区土地业权有争议,但项目的工程研究拨款、环评、甚至前期工程招标早已偷步完成。团体质疑深圳随时可向港方收回河套区,不可能当作香港土地发展。

落马洲河套区面积约88公顷,原位处深圳境内;1997年深圳河治理工程将河道拉直后,河套区便落入深圳河以南的香港境内。其后深圳市政府宣称拥有河套区业权,港府则指河套区属香港范围土地,应由港方管理。

至07年,时任特首曾荫权与深圳达成协议,由两地官员组成联合专责小组,以「共同开发、共享成果」原则合作发展河套区;又合资进行土地勘测及工程研究,港方出资3,370万元,由财委会拨款,最后决定将河套区发展成大学科研城。环境评估报告及前期工程招标也分别于去年尾及本年初完成,项目随时可上马。

  深圳称拥业权 律政司质疑

不过,本报获得政府最新密件显示,两地就河套区的土地业权问题仍未解决。文件提到深圳市政府在去年11月19日联合专责小组会议上,就河套区业权问题提出「共识」,要求香港采纳。当中提到深圳同意将河套区土地交港府,按香港法律进行批租,却同时加入「港方尊重落马洲河套地区一直以来属于深圳的事实」等条文。文件指出,律政司认为有关说法未能确定香港拥有该区业权。

文件又引述,深圳政府在11月25日的深港合作会议中再修订「共识」用字,加入「河套地区发展的全部费用由香港特区政府承担」、「落马洲河套区历史上属于深圳」等条文,再要求港方接受。但律政司仍有保留,指至今未收到深圳的证明文件,确认对方拥有河套区业权;又向发展局「温馨提示」,指传媒及立法会会对该区业权问题「感兴趣」。

前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委员李永达指,文件显示港府在法律上无法处理河套区业权,香港的地域划分由《基本法》订明,早于1990年颁布;落马洲河套区却是深圳河在1997年拉直后多出来的土地,《基本法》未有包括在内,如要确认香港在河套区有业权,免被深圳抢夺,只能要求人大常委修改《基本法》条文。虽然国务院1997年7月颁布221号院令,指明香港地域界线以治理后的深圳河划分,希望填补「灰色地带」,但李指国务院令无法超越《基本法》,在港没法律依据。

  商业机构或无法向银行借贷

公共专业联盟召集人黎广德批评,港府以「深圳」思维处理河套区发展,「以为两个政府讲咗就算数」。即使深圳答应将土地交予香港,背后也没法律效力;「佢随时收返,到时你去边度仲裁?香港法院都管辖唔到」。他称在土地业权不清下,获政府批租土地的商业机构可能无法向银行借贷,「唔会冒风险借钱畀你」。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表示,翻查深圳市的长远规划文件,不难发现深圳企图开发香港边境的土地,「佢哋嗰啲规划文件都好积极讲香港边境要点样开发,河套附近已开发到尽」。发展局表示正就该区的土地用途拟定分区计划大纲图,但拒回应港府是否拥有业权、是否需修法。律政司则以法律专业保密权为由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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