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立法會議員天主教監察組一年一度根據實質數據為立法會議員派成績表,雖然很多人無視這些實質數據,但其實正正反映這班月逗八皮幾人工的尊貴議員是白逗人工還是做實事。
其中有項很重要的數據,就是議員投棄權票的比率,當中棄權王為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接近三十六巴仙,即投十次票接近有四次投棄權。被問及為何這樣,尊貴的馬議員表示,投棄權或反對票因為不同意修訂議案字眼或理念云云。
最新鮮熱辣當然是有關以特權法向政府索取有關發免費電視牌照資料的動議,馬議員投了棄權,然後今天有十一個影視業界團體發聯署聲明要求他罕辭職,因為他未能反映業界意見。
雖然功能組別是一個怪胎,但功能組別的議員某程度上代表該業界的意見與想法,同時亦要無私,若果個人意見與業界不同而又覺得個人意見有道理,應該向業界推銷解釋,然後再根據業界最後大多數意見而代表在會內投票,因此,理應不多機會要投棄權。
就正如有關特權法這動議,若果尊貴的馬議員覺得保密制度很重要,理應多作公開解釋,讓業界接受,但最後業界依然堅持支持動議,而你投反對或棄權票的話,很簡單,不能代表業界意見,失職。
另外,若果每每因為當中修訂字眼或意念不盡同意而投反對票,這個真的很有問題:政府提出的政策或者議員提出的修定,除非是很簡單的大是大非,否則,很難會全盤同意,當中一定有不盡同意的地方。若果每每因為這些小枝節,將原本可以發揮的那一票贊成/反對力量放棄,那麼,你存在於立會真的應該『收皮』--這是痴筋教的。
放諸日常生活,身邊有沒有這些馬逢國呢?
我所指的,是那些對什麼東西都沒意見,又或者,選擇騎牆,不表露意見,表面就說沒意見,實質已經有想法的人呢?
老一輩時常教我們,做人別太有立場,或者太容易給人知道你的立場,因為這樣很容易豎敵的。這或許是對的,因為我們在平日若果跟人討論事情,最重要是有交流,而且不一定要非黑即白;若你不想讓別人知道你的想法,不談下去也是理解的。
不過,當到了需要表態之時,我是傾向從選擇中找到最好的那個表示支持,除非真的無法選擇,否則也會作出表態。
試想想:若果到我們需要就某些事情表態,你基本上支持但當中有些東西你又覺得可以改善,你想不通,投下棄權票;這樣變相減少了支持的力量,而讓反對的多了一票。
若果事事都不作選擇,不作取捨,最後,當權的就會覺得你們沒意見無所謂很是但,然後連選擇權都不給你們。
看著這班尊貴厚顏無恥的議員是很難不嘔血的,但我們其實可以以此為鑑,學做人,學習投票,因為,這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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