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風雲》原名《傳愛事務所》,是在播映兩個多月前才易名的。
這個原名,比《師父.明白了》更難明。「事務所」非律師專用,會計師、建築師也有事務所。至於「傳愛」一詞,大抵脫胎自「遺愛」,因為劇中的官司主要屬遺產訴訟。用「遺愛」做劇名當然非常趕客,但「傳愛」也不見得有吸引力,還容易令人聯想到基督教團體或其傳教活動,隨時惹人誤會由高皓正回巢擔演。
起用慣見的「法外XX」加「XX風雲」,商業上是明智的,起碼令觀眾知道是法庭戲,亦多點台慶劇應有的氣勢,比較好賣,儘管,你看不到劇中有何風起雲湧(法理以外的事例倒有不少)。
不過,原名其實是切題的。它的面目模糊,正好是此劇的真實寫照。
此劇的宣傳片,是兩位男主角陳豪與黎耀祥踏上紅地氈,在閃爍不休的鎂光燈前,互不相讓爭先前行,行為非常小學雞。如果整齣戲貫徹小學雞式的荒誕風格,倒也是一條血路,使人不必計較所有案件均由法官伍詠薇審理,黎耀祥中風後也可百分百言行自如,控辯雙方律師忽然興起要傳召誰誰就要出庭作證(謝雪心就在毫無防備下在庭上供認殺子)……一切一切不合常理的情節,都可變得無可辯駁。
但實情是此劇似乎想認認真真說故事,告訴你逝者對世情的洞悉,對在世人士的種種設想與關顧。無奈地,現實比TVB劇集更離奇:寂寞富婆甘為一個貌醜的風水佬挖洞為樂;愚母不顧孝女歌后離世前的苦心安排,偕不肖子連番興訟致傾家蕩產;風流大亨人還未去,四房(或有更多房)人馬已厲兵秣馬爭產……香港觀眾看著真人真事咬足花生多年,回頭看劇中最大宗的爭產焦點,只不過是首富夫婦各自各偷歡兼留種,難免興致索然。
可能自忖故事不夠現實離奇,或者自忖遺產官司連帶的生離死別太沉重,又或者,睇死香港觀眾都係咁上下,於是,加插陳豪與黎耀祥兩個中佬的小學雞行徑之外,又慣性地搞多角戀,又再揭露身世,又再強姦(又是馬賽),又再連環掌摑(又是王浩信),又再幫襯大埔小白鷺餐廳(TVB近年任何時裝劇以至懷舊劇之必備場景)。
以為戲劇元素豐富,但照單執藥式編劇只會令觀眾出現抗藥反應,覺得小學雞搞笑戲不好笑,感情戲不動人,法庭戲見慣見熟更乏說服力。全劇播完後,令人印象最深的,落得只有王浩信合共被摑打36下。
如果說《法外風雲》一名尚有恰當之處,無奈地,是一舊雲的「雲」字。
(碎論《法外風雲》之一)
(原載於Facebook個人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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