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健華(社工學生)
我叫阿華,正就讀浸會大學社工系二年級。參加學聯的留守行動是突然的決定,在遊行終點聽到學聯對市民的呼籲,希望大家支持和參與他們的留守,對本打算回家的我是非常意外的。當晚,我也像平常人一樣有猶豫,有矛盾,有想過留守是否最好的選擇,不同的想法,似是而非的,在短短半小時內反覆出現。直到有一刻,我想如果我就這樣結束回家,留守的學生或者市民會有怎樣的感覺呢?然後,我就決定坐下來。
「我係社工我佔中」感覺很沉重,社工好像能人所不能,但社工都有家人,都有顧慮,孰是孰非,一言難盡,那麼不如由頭說起。選擇讀社會工作,為的是做一些改變,讓身邊每一位都可以有尊嚴,自由自在地生活。我好幸運被浸會大學取錄,完成第二年的課程,回望過去所學,結識的同學,遇上的老師,都令我沒有後悔當初作的決定。當中最重要最深刻的,是學習何謂「社會公義」。註冊局工作守則第一部份已道出「社工有責任維護人權及促進社會公義。」那麼,何謂公義?
講公義,意思很多,打開書本會發現有著不同的說法,不同的流派,以我自己顯淺的看法,就是儒家的「推己及人」、「赤子之心」,一種與生俱來、充滿人情味的價值。我認為社工不只是做心理輔導,社工更需要走上街頭,需要跟市民接觸,需要為弱勢發聲,為社會變得更加美好、更加可愛而努力。
Michael Jackson有一首Man in the Mirror,裡面有一句是「if you wanna 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take a look at yourself, and then make a change」。相信人會改變,追求社會公義,不只是社工獨有的價值,而是存在我們每個人心裡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改變只有始於抗爭。
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
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
(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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