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發展商准建百間丁屋 北潭凹過半預留「飛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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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准建百間丁屋 北潭凹過半預留「飛丁」
Feb 24th 2014, 04:29, by 土地正義聯盟

土瓜坪及北潭凹在今年(2013年)一月三日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規管,是七十七幅不包括土地其中之二。私人發展商早在○七年至○八年間已購入兩區土地,但規劃署仍在兩地劃出逾5公頃的丁屋區,將來可建過百間丁屋。其中北潭凹劃出的丁屋用地更遠超該村十年丁屋需求,其中一半是預留予其他村的原居民「飛丁」建屋。政府劃大量丁屋發展用地,變相配合地產商違法套丁圖利,破壞自然生態。

政府鼓勵「套丁」

根據土地查冊所得,北潭凹劃為鄉村發展用地(即丁屋區)內近九成的私人土地早在○七年至○八間期間已由兩間私人發展商購入。其中信興隆建設有限公司以超過3.3億元購入近半土地,其董事潘麒元專營村屋生意,過去曾被指涉及破壞西貢的自然環境,如赤徑及大網仔。

由原居民獨力重購土地,機會恐微。估計發展商會先與原居民私訂好如何分配利益,再將土地業權轉回給原居民,才再向地政署申建到丁屋,俗稱「套丁」。然而,若原居民在申請丁屋前已經與發展商有分配利益的協議,是違反申請丁屋的規則。早在○二年的審計報告已指出「許多原居村民利用其可以優惠條件建造小型屋宇的資格從中取利」。但過去十二年情況一直未有改善。政府將丁屋開發商持有的土地劃為「丁屋區」變相縱容違法「套丁」炒賣。


黑線是北潭凹「鄉村式發展」的範圍。橙色地段現由信興隆建設有限公司, 粉紅色由啟福發展有限公司持有。

劃地「飛丁」配合發展 

規劃署現時在土瓜坪及北潭凹,劃出合共5.3公頃的丁屋區,將來可建多達106間丁屋。然而根據城規會的討論文件,北潭凹其實預計只得36間的丁屋需求,規劃署卻劃地3. 4公頃,預留予其他村的原居民可以「飛丁」申請建丁屋,令該處建屋量增接近兩倍至68間。

現時土瓜坪只得7間荒棄村屋,北潭凹有12間,兩村人口合共不足50人,但預計丁屋需求量十年內卻分別勁升14倍及3倍。儘管地政署只依賴由村代表提供的丁屋需求量,一直為人垢病。今次北潭凹更劃出丁屋十年需求以外的「丁屋區」,明顯違反了規劃署聲稱對鄉村式發展「循序漸進」的原則,更反映政府劃丁屋用地無一致的準則。規劃署指已將兩區生態價值高的地方劃為自然保育區或綠化地帶。但公眾人士一直認為整片不包括土地是郊野公園的一部份,對維護生態完整,極為重要。政府卻在生態價值極高的地方,卻劃出明顯遠超需求的丁屋用地,涉嫌利益輸送,配合發展商發展。

不包括土地的爭議源於郊野公園內的私人土地不受規管,吸引了發展商購地投資開發,環境遭受破壞。公眾要求政府加強監管,保護郊野公園的完整性。可是,繼白腊、海下,規劃署再在土瓜坪及北潭凹將已被發展商收購、破壞的「不包括土地」劃為「丁屋區」,政府變相合理化發展,縱容地產商先破壞後發展,又鼓勵違法丁權買賣。

立即去信城規會 要求政府保育私人土地的生態環境:
http://www.countryparks.hk/

截止日期: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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