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罵戰無處不在,而假如罵戰有分輸贏,懂得去贏也很重要,而最首要是明白甚麼才叫「贏」,否則無從談起。
互聯網第一定律︰所有人都深信自己是正確的。基於這個前題下,絕大多數情況是,你覺得自己贏,但對方亦不服輸,沒完沒了,因此關鍵是全世界都覺得你贏,那才算贏。怎樣知道「全世界」判你贏?簡單來說,就是當全世界都恥笑你的對手,那麼你就贏了,換言之,要勝出網路罵戰,就是要令你的對手,被那個區域的所有人群起嘲笑,恥笑的言論徹底淹蓋對方所有論述,這就叫做勝利。
或者你不知道怎麼贏,但最常見的輸家就很明顯︰
1) 回覆過長無人理
「多過三行唔會睇」是互聯網第二定律,任何試圖在網上完整申述個人立場理據論證的人,必死無疑。通常死法,就是被人在字海中抽出隻言片語然後攻擊,跌入無盡的泥沼,再被人抽得一句半句來恥笑,甚至只是打錯字都會輸,很殘酷。
2) 喜歡用比喻
絕大多數的罵戰都是不著邊際的猜想或概念,例如「米高佐敦在這個年代打NBA會否有冠軍?」,或是「女人都欠缺理性」之類,由立論到推論每一環都是模糊不清、難以處理。所以當你用比喻去解決一些抽象的 (或哲學的) 爭論時,永遠都無法完美涵蓋全部概念,總有遺漏。如果是授學交流,比喻是很不錯的捷徑,但在罵戰裏,則為泥漿摔角,永不翻身。
3) 朋友不夠多
正如早段就講,罵戰的勝利即講求群眾壓力,一個沒有網民緣或是「作客」的人,輸的機會多過九成。你叫 Justin Bieber 或是梁振英上高登跟大家罵戰看看,結果不言而喻。
「能戰則戰,不能戰則打遊擊,必敗時就潛」,只打有把握的仗,也是勝出網路罵戰的要訣,否則挑一個對你不利的題目和圈子來罵,自取其辱是理所當然的。問題是怎麼知道「能戰」?
互聯網第三定律︰你講一句話,聽你的人明七成,普通路人明四成,憎你的人明一成。這是由於人的智力有限,邏輯教育貧乏,加上人類天生就需要自建脈落來理解新事物 (即是偏見),還有討厭你的人自動扭曲你的說話,自我防禦避免認同你。所以絕大多數罵戰,都只是不著邊際的罵來罵去,難分高下,甚少「秒殺」。因此「能戰」的條件如下︰
1) 你能夠三句話之內總結出對方的盲點,並且能讓全世界都看得明。
2) 你能夠把對方的盲點,加大十倍力度地醜化,令他變成一個笑話。
3) 旁觀的群眾裏,大多數都是路人,最好是自己人。
然而世間並非常有完美的條件,更多情況是「不能戰」,所以打遊擊是個對策,即是拋低一句「你白痴架?」之類,然後離開,不要再回覆,然後高傲地在內心裏恥笑對方,從此就不要再跟他戰,那就可以保持勝利的感覺。不完美,但尚算可以。
下策是「試圖令對方心悅誠服地認同你」,在99.9% 的罵戰裏,都是徒勞無功的。甚至由於互聯網的本質就是「娛樂」,絕大多數人抱著玩樂的心情上網,加上第三定律,這種喋喋不休的人必然會受到懲罰,直至深潛。
但話說回來,深潛又未嘗不是上策,畢竟在互聯網裏罵戰百戰百勝也好,也只是一場空。知所進退,不求普渡眾生,開一個 Page 給自己與粉絲開心下,其實夠了。最大的輸家,就是罵不過人,又要繼續跟踪別人的一言一行,耿耿於懷,這是下下之策。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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