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不能穿,不能看,不能食,但為何我們還要堅持這個無形的自由?筆者近日都反思這個問題,到底我們為何要保護一個看似與我們無關的自由,我們又不是新聞工作者,我們只是新聞受眾而已,編輯自主與否又與我們有何關係?筆者只思索了一會就得出一個答案,如果沒有編輯自主,我們就只會收到局部的資訊,不能獲取全面而客觀的資訊。單憑這一點就值得我們去堅守香港的新聞自由,我們要的是全面而客觀的資訊,而不是局部及經過過慮的資訊,這就是我們理應擁有的人民知情權。
有人會說總編輯確有報刊編審權,他
有權力過濾任何不利報刊及公眾利益的報導,這亦是他作為編輯的專業,故只是應然的決定。筆者固然尊重編輯的專業,但對其可以過濾報導的決定權有所商榷。公眾理應得知所有資訊,無論是對公眾利益有利,抑或對公眾利益不利的資訊,大眾都有權利知道,這就是公眾知情權。在一個文明的社會,公眾知情權是必然的權力,猶如我們要吃飯的權利,亦無理由被剝奪。此外,大眾傳媒在社會上除了可發揮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外,同時亦發揮其公權力,利用其報刊的影響力,為市民而發聲,為大眾利益而堅持真相,這亦同時是民主社會應有的公權制約,故這只是我們應有基本權
利,遺憾的是現今的香港,這些基本的權力正在被逐漸剝奪,故我們一定要堅守及捍衛。
古往今來,有關打壓新聞自由的新聞時有所聞,亦不只是發生於極權國家或地區。以民主之父見稱的美國都曾經發生打壓新聞自由,水門事件就最為經典打壓新聞自由的例子。當年民主黨政府對傳媒進行竊聽,及偷取傳媒的文件。事件曝光後,不少美國人都人心惶惶,認為美國的新聞自由驟然變得蕩然無存。幸好,當時的輿論壓力成功逼使總統辭職,及令新聞自由重回正軌,能夠繼續監察美國政府的施政。由此可見,新聞自由對監察政府是一種無形但有力的壓力,故新
聞自由對一個文明的社會是必不可少的自由,是必然而非應然的自由。
梁振英上任以來,打壓新聞自由的舉動昭然若揭,香港的新聞界已進入寒冬時期,新聞自由笈笈可危。雖然香港不算是極權地區,但民主等文明社會應該有的元素都有所缺乏,故我們應更加珍惜我們僅有的新聞自由,並藉此去爭取我們理應擁有的民主制度,令香港能步向成為更加文明,更加尊重民主法治的地方。筆者昨日都有參與由記者協會發起的反滅聲遊行,與1000名市民走上街頭,其後亦有與6000人參與反滅聲集會,我們的目標都十分一致及明確,就是藉這次遊行集會希望政府知道,我們需要新聞自
由,不要滅聲報刊,我們要的是全面而客觀的報導,而不是經編輯過濾的河蟹報導,我們只是捍衛我們必然擁有的新聞知情權。梁振英,你聽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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