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賢一文標題為「港深中中大不能混為一談」,但其行文第一句就是:「中大深圳分校一事」。聞其言即有總校、分校之別,總校、分校固然不能混為一談,但總校、分校之別即暗示統屬關係,既承認其統屬關係,就不可避免有某程度上的合流。因此,分校一說如何定義,是值得澄清的。
入正文,張秀賢一文中,認為港深中大不能混為一談,因此香港中大與深圳中大的證書格式應該有別。文中持有三個理由,第一,深圳中大建校商業味濃,此論調即暗示香港中大學術味濃。第二,擔心深圳中大的教學質素或者不如香港中大。第三,香港中大的文化、歷史、制度與深圳中大有異。
首先反駁張秀賢第一論點。商業是否與大學營運處於絕對對立面,這並不必然。當然,若果深圳中大只是純粹的學店,與中大格格不入的說法是可以接受的。但張秀賢所謂的商業味濃,僅以華雲生所言之發展深圳五大原因去印證。但請讀者細讀該五大原因,高遠而抽象,就是「發展高水準教育,重視學術與經濟能相輔,希望政府支持,吸納更多資源經費,提升大學影響力」,這都是經營任何一間大學泛泛之談的理念,談不上有多濃的商業味。
其後反駁張秀賢第二論點,此點被網友批評為法西斯,是有道理的,此論點也與張秀賢所持的第一論點相互矛盾。張秀賢第一論點是反對深圳大學商業味濃,但他轉頭就質疑深圳大學教學質素或者欠佳,會連累香港中大證書的認受性(學術),這豈非是一個很功利的考量? 按此道理,香港中大內若出現學術認受低的學科,此學科是否就不配被頒發中大證書?
最後張秀賢第三論點,論點基本是正確的。但於香港中大的文化、歷史、制度與深圳中大有異方面,究竟兩校的差異是否本質差異?這個差異如何恰如其份地支持「港深兩校要得到區別對待(證書格式有別)」這個論點?兩校得到區別對待的程度應有多大?張秀賢文中沒有論述。若以此論調作為切入點,去反對中大管理管將港深兩校合流?相信張秀賢與校方將會有一場漫長的拉鋸戰。況且,香港中大本身九大書院成立時間有先後,各學院高度自治,這種差異又是否應以證書格式去區分?
其實,雖然張秀賢論據不清,但本人無意否定他的論點,港深中大的確不能混為一談,香港中文大學與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根本就是兩間不同的學校。學術自由是一間大學的靈魂,而港深中文大學的本質差異就是能否尊重學術自由。中共於大陸一直嚴重干涉高校學術自由,就憑此點,足以中大管理層難堪。
請代我問:「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可否舉辦六四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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