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反佔中」一方號稱收集到80萬簽名,超過「佔中」一方的79萬票指日可待。兩個陣營都互相質疑對方的數據誇大。「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牧師認為「6.22投票」是交給第三方機構做的,有獨立性較可信。此前「反佔中」一方,也質疑「佔中」一方電子投票系統漏洞明顯,比如刷票、十八歲以下人士也能投票。
此前筆者將票投給了「佔中」一方,這不是因為我在道德、策略上更認同他們,是因為香港政黨政治未成氣候,泛民派及其支持者相比建制派無論是掌握的資源還是實力上都較弱。因此基於政治實力對等,才能有效制衡的理念,我將票投給了「占中」一方,希望在實現普選的過程中,互相制衡,都考慮對方的觀點,任何一方也不能造次。但回過頭來看這兩場投票,雙方都是「五十步笑百步」,十足像兩場政治「馬戲團」的表演,讓人再沒興趣參與。
「6.22投票」從「佔中」一方的宣傳來看,應該是是相當嚴肅的,口號喊得大義凌然,「毅行爭普選、自己政府自己揀」。以為他們要將這次投票弄得很嚴謹,沒有想到今天,投過票的人都有當了「馬戲團猴子」的嫌疑。面對質疑之聲,「佔中」一方的投票系統設計和數據統計機構,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給出「神一般」的回復:
設計系統時,相信市民誠實可信,若有人利用漏洞重複投票,在道德上應予以譴責,但他們的行為,對整體票數不會有太大影響。
以前有港商去北京告鐘耀庭的「御狀」,當時為鐘抱不平,認為這是「政治干預學術」,但看這次,真不不知道鐘搞的哪一門子「學術」!我不懂統計學,從簡單的邏輯和常識分析一下:
從學術角度來看,必須做到客觀中立,不做任何無證據的主觀揣測;從社會意義來看這是嚴肅的一個問題,鐘沒有相關利益,必須盡量做到不給別人留下質疑的空間,才有公信力。那鐘憑什麼設置一個:「相信市民誠實可信」的前提來設計系統呢?这是不證自明的命題?還是這門學術的「公設」或「原理」?或者某個學術理論的「假設」?經濟學假設每個人是貪婪且理性的,法律假設每個人都是壞人,道德宗教假設每個人都會變成好人,統計學要假設每一個人都「誠實可信」嗎?且絕對不會做假數據嗎?
鐘既然相信每個人都是「誠實可信」的,何必要投票人的身份證、手機信息呢?取得這些信息又不能分辨真假,有何意義?這跟隨便做一個網頁投票,有什么区别?要鐘耀庭這個獨立第三方有何意義?
為什麼不從電子系統設計上杜絕漏洞,使別人沒有質疑的空間?如:同一個ip地址不能重複投票。是不具備信息、技術資源?還是技術上無法做到?
有人指出,利用身份證編號生成軟件,一個小時刷了一萬票,沒有身份證數據庫,鐘如何分辨身份證號碼的真假?如何剔除假信息?一共才80萬票,如果一個小時能輕易的投一萬票,又分別不了投票信息真假,鐘憑什麼說「對整體票數不會有太大影響」?
在問題設計上,「反佔中」一方和「佔中」都有「乞題」,你怎麼回答都是同意他們的,你反對他們,是不會被計算進去的,如:「反佔中」一方的「保和平、反暴力」口號,就是一個「丐題」,「佔中」一方同意「暴力」?反對「和平」?「佔中」絕對會導致「暴力」嗎?這个問題就需要另文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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