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香港獨立媒體: 近日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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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感
Aug 30th 2013, 12:34, by 周鍾揚

這幾天有些事情要說:---
1) 這憧大厦樓上這多年來不斷騷擾本人、早兩日本人沈不著氣、見他(她)們故意出現在本人面前時、大罵他(她)們、他(她)們還故意扮可憐、居然以為用小學生心理學可以對付本人!本人一於順水推舟、每一次見他(她)們便大罵他(她)們一次!
2) 中共的張迅(不知什麽中共發言人)真遲鈍、昨天才叫中國子民離開敘利亞、人家俄羅斯一早已叫自己子民撤離了!中共外交部王毅真白痴、說敘利亞政府用毒氣殺小童和人民的問題、唯一出路是用政治解決!即是等於叫歐州政府用政治解決、二戰時的希特拉的侵略!叫毛澤東用政治解決日本侵略、和叫毛澤東用政治解決蔣介石拱手讓出中國!王毅真白痴!
3) 剛才曾俊華對懲教署人員演說、叫他們「依法執法」辦事!他好像搞錯了對像、懲教人員不是警察!他們等於一般公務員、「著重」的不是「法」、而是忠誠守則和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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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梅天:「報道」實為虛幻 「報導」方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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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天:「報道」實為虛幻 「報導」方符真相
Aug 30th 2013, 10:57

這個本來不是問題的問題,探究了一年,本文題目是廣泛追查之成果。

一向以來,只有新聞「報導」,沒有「新聞報道」;豈料,本地傳媒,無論紙上的、電子的,幾乎都採用「報道」,港澳報章與電視台,沒有一家例外,雜誌用「報導」的則少於五家。

追溯源頭,香港是明報,大陸是人民日報,時間分別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及一九六零左右。一九七幾年,明報創新兩件事:

第一,橫排標題一反傳統的右向左,改為左至右,報社認為內文雖然由右至左,標題卻無需一樣,而日常中文橫寫一如英文是左向右。事實上,門聯在大陸港澳,已出現大量錯誤,譬如上下顛倒,詞意不對稱,平仄欠規格,下聯收結非平聲;至於聯語之上的橫披,依傳統應由右至左,實際上各行其非。其中,香港最荒謬的是沙田車公廟:無一正確!

第二,「報導」改成「報道」。起初,有讀者期期以為不可,編輯反覆解釋新聞只能「報而道之」,堅持「報道」才客觀,絕不應該「報導」,認為「引導」「導向」「指導」「導引」「導致」「宣導」「導播」等等等等,全都違背新聞資訊的客觀性、科學性、中立性。由於信誓旦旦,兼且義正辭嚴,讀者接受的大概也有,但無奈的恐怕佔多數。友人曾任職明報,證實報社正式通告:必須使用「報道」。或許是記者開枝散葉,遂成今日局面。

人民日報網絡版,內容上溯一九四六年,屬於大功德:六十幾年的國家黑白得失,一覽無遺,更為正斗的是:繁、簡體之外,原版影印一索即得,真才實料,無花無假。除了消滅京津二千高階知識分子的「思想改造」、剷平所有讀書人銳氣餘燼的「鳴放反右」、餓死三四千萬農村冤魂的「自然災害」、翻天覆地的站起來又倒下去的十年「革命浩劫」、號稱撥亂反正又官倒六四又世界工廠的「改革開放」,筆者發現「報導」移作「報道」的來龍去脈。

人民日報排版原採傳統直行,並一律使用「報導」,就算一九五五年推出第一批簡化字,改直為橫,仍保持「報導」用法,五年後首次出現「報道」,饒富意味的是,無論原裝報紙正版抑或繁簡體電腦版,不但出現「報導」﹝有人以為「報導」簡為「報道」,是不知導字另有簡體,巳下有寸﹞,且「報道」遠少於「報導」﹝讀者如有耐性,不妨逐日查證﹞。此外,內地網站「報導」與「報道」互見,但後者較多。有人查到古文有「報道」用法,卻忽視它與新聞之「報導」無關。

目前,「報導」一詞的使用實況:臺灣可能是全部,香港則「獨立媒體」網及少數雜誌,BBC中文網,讀者文摘中文版等等。簡言之,使用者和討論者傾向「報道」為正確,意思不外客觀、科學、中立,不過,冠冕堂皇之外,其實是:自欺與欺人。

首先,小至城鎮,大至世界,每日發生百千萬計事件,地方性或國際性報紙、週刊、月刊、電子媒介、電視台,僅僅只能「選擇」百千萬分之一二來「報導」,不同媒體、不同記者「報導」同一事件,從未完全一致,照「客科中」意識,根本不需要數以百計記者採訪一單大新聞。當然,真理報、消息報、解放軍報、光明日報之類,例外。

其次,人心不同,一如其臉,花花世界千姿百態,多好玩!請問,千菜一味,千人一顏,千校一式,千廈一款,千言一語,豈不嗚呼尚饗!數十百份印刷紙媒,太破壞地球資源,「客科中」成一份釘在路上牆上大大節省能源。

其三,設計「報導」的智者,正是認清上述事實,知道新聞的實相在於「選擇」與「色彩」,就老老實實「報導」,不掛羊頭賣狗肉。請仔細看清楚,「人民的」日報、「環球的」時報是甚麼貨色?號稱「高公信力」的「知識分子報紙」,他們「小罵大幫忙」還少嗎?至於蘋果報業,擺明車馬,嫉惡如仇,到底「誤導」了幾許市民!

欣賞「壹週刊」用週字,期待香港蘋果日報復甦臺灣蘋果日報天天使用的「報導」。口頭訪問過三十兒童少年成人,多數認為用「報導」,不認同的理由是只能「道說」,不應有「導向」。意即學校教育與媒體取態異常,筆者不敏,找不到誤構的常見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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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窮人會被視為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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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會被視為包袱
Aug 30th 2013, 09:09, by V1周報 V1PAPER.COM

文:梁德民

政府撥四十三億資助貧苦家庭生活;關愛基金又撥款資助大廈劏房戶;再加上施政報告上對綜援戶及公屋租戶發雙糧,這一切的歌頌是從何而來,是我們香港人的稅款,但有份繳稅的一百萬的香港人之中,卻有多少個人能在自己的稅款上分得一點點回發呢?有誰補貼中產呢?試問在今日樓價高企、租金高昂、物價高漲上,中產人士基本上入不敷支,尤其是家庭收入只有二萬至三萬元的中產家庭,有份貢獻,但沒有份兒分享成果。為何香港社會逐步走向福利社會,偏向將財富再分配給草根階層呢?是否香港的自由主義思想已沒落或是政治選票及支持度預定地位呢?

梁振英上台前,在競選時以深水埗窮人,老人福利為籌碼;各政黨為選票,也傾向為窮人、草根階層爭取,民選成份愈大的各大小選擇出台,這種以基層挽選票的情況會愈來愈普遍。若然這情況持續下去,社會變得更加短視,缺乏長遠目光,不會為長遠定下扶貧方案,加上如何從教育入手幫助窮人脫貧,目前只是一兩次的遊學補貼,煙花燒光後,又打回原形。再者,又激發起階級仇視,窮人會被視為包袱;中產又覺得被社會邊緣化,政黨們目光遠大點吧!選舉並非一兩日的事,是長做長有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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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鄉村醫師面臨迫遷:「要搬就全條村一齊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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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師面臨迫遷:「要搬就全條村一齊搬!」
Aug 30th 2013, 08:11, by 吳卓恆

2013-08-05 16
左起:村民黃生、吳記才醫師、吳太

(獨媒特約報導)新界東北新發展計劃如箭在弦,原有的鄉村環保與網絡即將受破壞。除了在當地居住和耕作的村民和農民,同樣面臨迫遷威脅的,還有一位在古洞村內生活及行醫超過三十年的吳記材醫師,他擔心古洞滅村後不但生計和生活成問題,更破壞原有的村民網絡。

吳醫師曾經在內地行醫二十年,中越戰爭時曾被徵召入醫療隊遠征越南。1979年他來到香港,在古洞村落腳,「那時古洞村沒有醫生,村長知道我在大陸行醫,就邀請我擔任村內的醫務顧問,開設保健中心為村民治病。最初由村長租房給我們,後來在區內搬了幾次,也試過被迫拆,最後二十七年前在這裡(煙寮區)買了一間屋,一直做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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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吳記才的大陸醫生執照在香港並不適用,政府在八十年代資助他修讀中醫課程,再進修中西醫結合培訓課程,後來更成為香港中醫研究院教授。不過他並沒有離開古洞,與太太繼續營運村內的醫館,為村民提供廉價醫療服務。「我們一般收四十元診金,環境比較差的病人會再收便宜一點,也容許村民在沒錢時賒數的,不過多年來從來都沒有病人走數呢。有些村民搬走後,也特意從天水圍過來找我看病!」

吳記材的醫館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醫館門口掛上了一個搖鈴,當有村民響鈴時他都會來應診:「因為村民有需要嘛,試過有老人家晚上十二時許肚子痛來找我,他身上沒有錢,於是我著他明天才付款。」他亦會應村民的需要到村內不同地方上門會診,亦有村民連患上盲腸炎都會找吳記材處理,雖然這些情況他都會叫病人去醫院處理,但這正好說明村民對吳記材十分信任。

訪問之時,正好有一位來自古洞東方區的村民張生來找醫師:「我由小就看他看到大了,我的舊患也是靠醫師幫忙才治好。」在這間小小醫館內,掛滿了吳記才多年來的執照和資歷,也保存了三十多年、村公所的聘用狀。牆上亦有一幅感謝狀,由一位楊姓村民製作,以墨水筆寫上「華陀再世」感謝吳記才治好頑疾。這樣形容好像有點誇張,但對比起市區診所那些公式化的豪華牌匾,卻又來得簡樸和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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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村面臨迫遷 醫館恐難覓地營運

可是,在東北發展的推土機下,醫館和古洞村其他房子一樣,即將面臨迫遷。他們不但擔心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和安置,而且更為鄰里關係可能被瓦解而憂心。吳醫師說:「我們在這裡住了三十多年,不能說隨意搬就搬,我們要求這裡不遷不拆。」

吳記才一家在十年前曾經在上水開藥房,可惜敵不過貴租經營三年便倒閉,他擔心若是要遷出古洞,難以重新經營:「要搬就全條村一齊搬!政府真的要收地的話,應該要全村所有人一起在同一個地方重置,保留原來的社區。政府也應該給我們(醫館)地方,讓我們繼續為人民服務。」

不過,根據政府文件,當局只聲稱「預留了公屋供居民原區安置」,暫時無意全村重置古洞。對於商業運作的商店也未有賠償方案,吳記才的醫館、還有村內其它士多和商販能否在發展後繼續營運,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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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夢想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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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無價
Aug 30th 2013, 07:24, by The Concordia Connect

文:丁口

近年來,夢想﹑理想等詞彙充斥著整個社會,其威力在年輕人間尤其顯著。它們的存在就如同衣著潮流一樣,一旦開始便停不下來,直至被世人淡忘為止。這現象或可由近年的電影及小說題材中體會到,凡涉及青春﹑夢想等教人熱血無比的主題都有不錯的效果。還記當年那部台灣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嗎?還記得那次於戲院裏看的你臉上不自覺的淌下兩行淚印嗎?還記得那年那天與你擦身而過的那位心儀對象嗎?… 正因為那真實感﹑那代入感,令觀眾們都產生莫大的共鳴,勾起無數的回憶及夢想,所以那電影才得以成功。電影以男主角追求女主角失敗作結,女主角最後跟另一位從商的男士共諧連理。故事就到這兒,而教訓呢?依筆者愚見,大概就是男主角錯過了最好的時機,不早早表達自己的心意,最後空餘悔恨。了解自己當然不易,作出抉擇更是難事,皆因一個錯誤的抉擇足夠後悔餘生。

Thompson是我於一次攝影之行中有幸認識的攝影好友,我兩因鐘愛攝影而一見如故,對話滔滔不絕,所謂萍水相逢大概如此。

Thompson與我年齡相若,卻早已投身社會,為養活自己而默默努力著。雖已貴為某公司職員,卻未忘嗜好,週末依舊會帶著「老婆」出來逛逛走走,好慰藉一下被上司無理欺壓的怒氣,以及每天沒有補貼的超時工作的壓力。記得他說過:「香港這城市只容得下金錢,卻容不下藝術,容不下攝影。我想當一名攝影師;那是一直以來的夢想,可我知道的,在這漁港裏不會有我的容身之所。」他說得平靜,一字一句卻打進我心坎,那是多麼絕望的一句。絕望的並不止種種無奈,還有這商業城市。這無力的控訴,宛如天大的苦水,可這刻只能由一個我來與他分擔一下;唯一可幸大概的就是我還沒被這國際金融中心所產生的怨氣淹死。「縱然這路途再艱辛難行,我還是會繼續行下去的。」沉默良久,他最後補上這一句後便離開了長椅,向著前方揚長而去。

這之後就再也沒見過Thompson在我的生命裏出現,直至一次另一位友人向我述說Thompson的近況。久別數載,那白領小子昂然放棄手中安穩的工作,展開了自己的追夢之旅。他在影樓裏開始了新的工作,提著他的相機在這個了無生氣的地方為各個家庭記錄著他們的點滴,尋找著屬於他的路。薪酬的確不高,但他卻正著實地,一步步地向夢想前方走著。

香港經濟的確出色,出色得令人在經濟發展當中人們慢慢忘記了夢想,被金錢所蒙蔽。當港人們都在為金錢勞勞碌碌化為行屍行肉之身時,喚醒他們的正正就是藝術和創作,還有被埋於心深處的各人的夢想。正如九把刀曾經說過,「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人一生不止要跟要現實戰鬥,還要跟自己﹑跟社會﹑跟世界不停地戰鬥。只有那樣你才能成就自己的夢想,成為你希望成為的那個大人。
那麼,你願意作出抉擇,踏出向世界宣戰的第一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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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就近日受虐印傭案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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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就近日受虐印傭案之聲明
Aug 30th 2013, 04:36, by 獨媒轉載

虐待家務工個案駭人聽聞
去除針對家務工的歧視性政策 增加外籍家務工的申訴支援

最近,法院正審理一宗駭人聽聞的虐待家務工案件。一名來港工作兩年的印尼家務工,不但得不到應有的勞工待遇,沒有支薪、沒有人道的居住地方,更遭到僱主夫婦的禁錮、虐打、強迫剪髮等暴行。受害的家務工在港工作兩年,至今才能逃脫圍牆出外求助,反映政府對在港外籍家務工的支援不足,家務工受辱仍然投訴無門。

其實,在此之外,涉及家務傭工的暴力案件,時有發生。大部份家務工面對暴力,只能啞忍,我們經常聽到會員反映他們的苦況,遇上不同形式的性暴力和騷擾,但我們束手無策。

受害者舉報反受懲罰

當我們面對這些虐待,可以怎樣做呢?如果我們舉報落案,只會得到懲罰!工人會因此失去工作,很多外籍家務工都因欠下中介公司仲介費,而債台高築,失去工作,負債就不能償還。加上針對外傭的兩星期遣返規定,我們大多數時候都因不能在兩星期內找到新僱主,而須被遣返祖國。即使警方接受報案,我們只能以「遊客」的簽證繼續留在香港進行訟訴,不能找工作。

法庭審理案件所需時間很長,普遍來說至少一年,在這段時間內,我們沒有收入,只能在一些志願團體所提供的庇護所暫住,香港政府卻不會提供任何支援。沒有居所、不能謀生,只能靠先前工作賺下的少許積蓄過活。作為受害者,在香港的制度下,尋求公義的伸張,卻只有得到懲罰!大多數受害者,只能繼續保持沉默啞忍。

高昂中介費成報案屏障

很多外傭即使面對性暴力的威脅,亦會因為欠下昂貴的仲介費而不能辭退工作。在2012年,我們的屬會,印尼移工工會(IMWU)發現,有85%的印傭需要支付的仲介費相等於她們七個月的工資,而菲傭則是五至七個月工資,這間接反映很多家務工受着負債的壓力,而在面對暴力時不敢舉報僱主。

強制同住規定造成更多虐待

我們是住在僱主家中的女性。香港政府在外傭合約中強制外籍家務工與僱主同住,卻沒有積極監管的機制,外傭的居住環境常常都是十分惡劣,同樣都是勞工,我們希望擁有安全有尊嚴的居住環境卻幾近不可。在上述正在審理的案件中,受害的家務工只能住在僱主家的廁所之中。

勞工署不會對我們的居住條件作檢查。而很多家務工都因為不懂英語,甚至連僱傭合約的副本也不予發放,根本不知道合約要求僱主要提供通風而有私隱的居住環境。

政府對外籍家務工支援極待改善

政府輸入外籍家務工,是為了解決託兒、照顧老人等的社會需要,便應負起保障其權益的責任。現時,政府為她們而設的支援少之又少,除了去除上述的不合理限制之外,政府更應積極協助受害人提出申訴,例如資助、建立收容所,設立外語的申訴專線,並積極宣傳,以免受害人求助無門。

香港外傭情況遠落後於國際勞工標準規定

根據國際勞工公約第189條「家務工尊嚴勞動」,中介費不應該向僱員一方收取,政府應致力保障家務工免受一切形式的虐待、騷擾、暴力,應確保家務工享有安全的居住環境,如果家務工人與僱主同住,亦應有安全居所,尊重她們的私隱,提供獨立私人的房間、通風,並配有鎖,鎖匙只給工人。在香港,我們工人的居住環境遠遠落後於國際要求。

在此,我們認為:

1. 停止導致外籍家務工難以申訴的政策,包括兩星期條例及強制留宿規定;亦應制止超收仲介費用。
2. 巡查外籍家務工的居住條件;
3. 政府應建立支援外籍家務工的服務,包括外語投訴熱線、資助及建立收容所等;
4. 政府應教育外籍家務工僱主尊重人權、以及相關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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