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

香港獨立媒體: 殺了街 但殺不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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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街 但殺不了自由
Jan 24th 2014, 12:10, by 王棘蘭

街頭表演是一種藝術,也象徵自由。意識的自由,行為的自由。好聽唔好聽,好睇唔好睇,無任歡迎,由觀眾決定一切。沒有慣性收視,更沒有強迫收費,欣賞與打賞隨觀眾自由選擇。

我也曾經是那裡的一份子,賣唱、表演,我很明白他們的心態。有些人天生就有表演慾,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夠/願意做明星,也許沒有能力可以踏上紅館,只想簡簡單單用音樂、藝術令大家開心,你的一下掌聲、點頭甚至注視已經是我們的原動力。也許,受歡迎後可觀的打賞,會令純藝術的原意變質,甚至有人只是為了金錢,更有一些借藝術之名來「掏金」的so-called「攝影師」(我就會將他們歸納去易拉架sales阻街那一類)。但不需太介懷,因為這裡就是自由的藝術國度,自由就是能容納不同聲音,那裡的藝術或偽藝術也有表演的權利。而多姿多彩、自由的氛圍更與我們的社會形成強烈對比,特首無得揀、立法會無得揀、電視無得揀,但這裡有得揀。旺角街頭就彷彿一個烏托邦的倒影,奈何看得到卻捉摸不到。

直到上星期,終於殺街了,撇除措施導致人車爭路等的不足,街頭的管制不無道理,始終居民的確受了多年滋擾,都是時候還個公道。但回看那個藝術國度,雖然星期六、日還會開放,但原來的氣候已被摧毀。有表演者都聲言會到其他地方表演,對,雖然剝奪了表演的地方,但扼殺不了表演的自由,自由只是搬了家而已,就像蜘蛛的家園被掃把夷平後,就會到其他地方結起蜘蛛網。只要還有追求自由的心,天大地大豈無容身之處。最怕是有一天香港人會忘了甚麼是自由。

轉載自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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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在推土機前搞藝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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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土機前搞藝術展
Jan 24th 2014, 10:44, by 龍

原地‧踏步--新界東北藝術展
攝影/文字:戴毅龍
原文載於 2014年1月20日明報世紀版

緣起:
去年初,一群藝術工作者和文字工作者,到那個官方稱為新界東北發展區的地方走了一圈,被那裏的菜田、小河、果園、野花、粉蝶、厚實的人情味和併死守護家園的村民感動,愛上了那片橫亙在深圳和香港之間的綠色平原。

即使遠在我城邊陲,推土機仍然無所不至,企圖讓失憶的城市更失憶;我們慢慢地忘記了,香港本來就有大片農田和無數的本土小工業;在我們曾經擁有的村落,小孩習慣在田野、山崗和溪流之間遊玩;老人和年青人會一起生活,三代同堂;這些曾經普遍的人文景觀,在我們的視野逐漸消失了;然而在新界東北一隅,因為遠離市區,外人罕至,這些景觀竟然能在一百多年急促的都市化過程中保留下來。

為了這些美麗的一切,這群從事創作的人走在一起,組成了「新界東北Style團隊」,以藝術守護我城最後一點綠。

發展什麼?這裏又不是荒土!
東北發展區有多大?有八百多個政府大球場的大小,還記得在一年多之前,有一位坐擁大片土地的鄉紳聲稱東北發展區沒有人居住,他咬牙切齒地說:「攞隻重型轟炸機落去都炸唔到兩隻雞」,他大慨是指在禽流感之後,香港已經禁止了散養家禽;也可能是因為他沒在那片土地居住,所以不知道那裏是香港有機農場的集中地,雖然沒養雞,但卻有農場養的羊和人家養的花貓和唐狗;也不知道那裏有大片仍在運作的工業區,鋸木廠和醬油園代代相傳,因為市區發展,移到鄉郊棲息了數十年;他更不會知道有一些家庭已在那裏世居七代,祖傳家園千金不換;官方口中的發展計劃,對村民來說,其實是侵略計劃。

村民才是主角
面對毁村滅戶的發展計劃,決心保家護農的村民也用藝術行動起來,今次展覽有四組重近一噸的裝置作品,全部由村民制作,分佈在展覽館的四個樓層,面對滅村威脅,村民將第一身的感受,融入作品,令作品充滿衝擊力;展覽的攝影和畫作,大部份紀錄的都是村民的生活和村落的環境,在那一方土地,我們發現了桃花源。

藝術本來就不可以和社會分離,東北藝術展本來就是由東北開發計劃而來,村民才是主角。在制作的過程中,他們講述了自己的故事,帶著我們到他們喜歡的地方,介紹他們的生活、歷史和文化,他們不是被描述的他者,而是訴說心聲,希望被社會聽見的主體。

積少成多,集腋成裘
這次已經是東北Style第二次就東北發展計劃舉行大型藝術展覽,合作伙伴還有之前策動坪輋村校展的空城計劃;我們沒有職員,沒有辦工室,二十多位義務工作人員,全部在工餘時間製作和策劃,在展覽的一個多月間,將策動三場論壇、三場藝術家分享會、四場紀錄片播放及導演分享會、兩個工作坊、一場故事會,一場音樂會及一場民眾戲劇,還有十組攝影作品、一組畫作和由村民制作的四組大型裝置。

藝術者面對推土機
用泥土,鐵線和木頭組合的裝置;用噴墨、畫布印製的相片、畫作和文字,面對精綱鑄造,石油動力的推土機,未免顯得不堪一擊;開幕民眾劇「尋找快樂村」中,兩位年輕女演員的聲嘶力竭,迴音在發展就是硬道理的中國主旋律中,似乎也難敵眾聲喧嘩,我們有再多的論壇、紀錄片和工作坊,都未必能令當權者轉念;我們仍然願意吃一口產自新界東北的有機蔬菜,繼續以卑微的身影,記淡泊的風景,因為我們相信,操作推土機的,最後還是民眾,民眾轉念了,推土機最終還是要被叫停的。

讓我們直接交流吧
展覽名為原地‧踏步,因為新界東北開發區是香港僅有的綠色平原,可以讓市民在上面,和我們一起踏步和舞蹈,亦因為一些美好的事物,推到了之後,就不能回頭,即使原地踏步,亦不能行差踏錯。

上週六,新界東北藝術展舉行了開幕禮,參展者和村民都會現身展覽館,除了作品介紹,也上演了民眾劇和播放紀錄短片;其後一連五個週日都會有活動,今個週日,將會由粉嶺北有機農夫袁亦天主講「誰掌握了香港農業的將」,四位來自發展區的裝置藝術參展者亦會分享創作心德和生活點滴,傍晚,將由土地影像製作播放紀錄片和舉行導演分享會。

到來,讓我們直接交流吧,面對面的談天說地,會比油墨和電腦屏幕來得溫暖。

展覽詳情:
Website:

http://www.hknent.com

FACEBOOK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north.eastern.new.territories
展覽正式開幕禮日期及時間:2014年1月18日下午5時30分至7時30分
展覽設展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2月23日(大年初一至初三休息)
展覽開放時間:1200-1900﹝週日延至2130﹞
地點:九龍塘達康路18號香港城市大學邵逸夫創意媒體中心(歌和老街則人中心對面)三樓展覽室,地下、三樓、四樓及九樓展覽空間
以下時段大會提供免費穿梭小巴由九龍塘地鐵站旁德智苑至展覽場地
1月18日開幕日 5:00 p.m. to 7:00 p.m.
1月19日 1:30 p.m. to 6:30 p.m.
1月26日 1 1:30 p.m. to 6:30 p.m.
2月9日 1:30 p.m. to 6:30 p.m.
2月16日 1:30 p.m. to 3:30 p.m.
2月23日 1:30 p.m. to 6:30 p.m.

參展藝術家名單:
Illustration : Stella So 蘇敏怡

Photography : John Choy蔡旭威, Alfred Ko Chi Keung高志強, Leon Suen Shu Kwan孫樹坤, Ducky Tse謝至德, Tse Pak Chai謝柏齊, Manson Wong黃凱晉, Kenny Yung容學勤, Tai Ngai Lung戴毅龍, Ho Ka Ho何家豪, Yeung Hung楊虹

Installations
Cheung Kwai Choi張貴財(坪輋), Siu Pang小朋(坪輋), Tsang Fan Hong曾繁康(馬屎埔), Chi Kee Timber Yard 志記鎅木廠(古洞), Sampson Wong Yu Hin 黃宇軒, Jason Lam Chi Fai 林志輝, Rosabella Tai Sau Wai 戴秀慧, Hong Kong Urban Laboratory 香港城市研究室

Film Screening
Today Video production 土地影像製作, v-artivist 影行者, Fredie Chan 陳浩倫

開幕話劇尋找快樂村
Chow Wing Yan周詠恩, Maggie Yeung楊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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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明報之暗,是香港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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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之暗,是香港巨痛
Jan 24th 2014, 09:45, by 廖偉棠

作者按:原刊於騰訊大家網站,原題《明報之暗,是香港巨痛》,今天被大陸網管辦下令撤下,包括所有轉載。

開天窗背後——明報事件的內涵與外延

1月20日,節氣大寒,香港傳媒的寒冬漸深,也在這天到了一個高潮:明報四"開天窗"。"開天窗"(版面抽空留白)在近代新聞史並不罕見,1949年之前有過不少報刊以開天窗來表示對不同統治者的新聞管制的不滿——你不讓我說真話,我寧可不說話,這是開天窗所代表的最基本道德堅持。

但1949年之後,四海升平,大陸地區固然不再有開天窗這樣鬥膽之舉,同樣專政的台灣地區亦然。香港僥幸處於夾縫,亦罕為之,因為天窗一開,就像戰時"哀的美頓書"最後通牒,是斷然決絕的意思。這次明報一口氣開了四個天窗,雖然均是專欄版,但也是香港傳媒史上未見之旗鼓大張。

四個開天窗的作者分別是吳志森、李慧玲、陳惜姿和卉芸,都是一貫對政治社情態度比較鮮明的香港作家,其實早在1月14日民主派大老李柱銘就在其明報"法政隨筆"專欄開天窗,僅寫標題〈黑手蓋日月 本報頓失明〉,吳志森等接力抗議,表面導火索是抗議明報加拿大版連番抽起香港專欄作者所寫關注明報近日變局的文章達14篇,嚴重干涉創作自由,更深的原因,當然還是對明報變局本身所蘊含的香港新聞自由危機的關注。

香港報紙開天窗,再上一次已經是廿多年前,文彙報以開天窗形式發表社論,只刊登"痛心疾首"四個大字,此舉相信不少讀者還記憶猶新,也使素來保守的文彙報贏回少許尊嚴。從中也能見出香港傳媒的復雜性,雖然各事其主,但面臨大節問題之時往往報人尚能秉良心說話。而明報,作為香港最有代表性的大報之一,每當時風詭變之際,均有行動體現自身作為社會公器的重要性。要理解香港媒體的復雜,不妨從明報的復雜性說起。

內地讀者對明報,是又熟悉又陌生,這幾年在內地網絡上每涉及明報相關事件之爭,我都會看到很多對明報盲目無知的說法。最常見的是以為明報還由金庸主政,且又以為金庸是個大俠,於是盲目視明報為傳媒良心標杆。實際上,早在1993年金庸就已主動把控制權移交給於品海,後來于品海被發現有刑事案底,1995年再轉售予馬來西亞親華富商張曉卿。

金庸當然也親華,但他有他自己的方式,他主政明報時做過最得人心的事情是高調反對陳毅的褲子核子論,為此親撰社論,不惜與當時香港所有左派報紙筆戰,尤其與大公報惡戰逾年,論題涉及人民公社、對外援助、修正主義等。其時為六十年代,金庸此舉使明報由一刊發武俠小說及馬經的小報變成有公信力、獨立正派的大報。但在前九七時期,明報以社論為當時任基本法草委的金庸保守的"雙查方案"護航,又盡失民心,被當時香港知識分子和進步人士批評,金庸黯然放手明報,與此不無關系。

縱然如此,明報在各出奇招激烈競爭的香港報紙當中,尚算中立公正,從1997年至2014年之前它一直在香港中文大學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調查中名列第一,所以報頭一直掛著"公信第一"的牌匾,由此也可見其江湖地位。也許正因為高處不勝寒,明報也常常處於風口浪尖之中,記者被冤獄、編輯部受炸彈襲擊,這些於法治香港不可想像的事情也都曾首發於明報。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相異於其他政策的溫水煮蛙,香港的傳媒狀況卻是冰水凍魚,水銀柱是明顯下降的。而正當其他媒體以不同形式受壓多年後,明報剛踏進2014年就風波頻生。先是在公信力調查中敗於經濟日報屈居第二,只得從報頭撤下金招牌。接著就是現在的換主編風波,近年頗有好評的港人主編劉進圖被撤,將要從馬來西亞空降一位不懂香港但長袖善舞的傳媒人鐘天祥任主編。原因當然不是因為公信力之爭落敗引咎,香港有傳媒學者傾向相信是政治考量,導火索也是因為傳媒問題:劉進圖被責備在去年香港電視發牌問題上過於關注事件,連續多天頭條報道,即使高層施壓也沒有使采編部屈服。

這件事也是劉進圖此刻贏得香港知識界和明報大部分讀者支持的原因,因為大家都知道,香港電視不獲發牌不是一個簡單的商業事件,而是港府不肯開放大氣電波不肯容納進取媒體的表現;同樣道理,港視、明報乃至其他香港傳媒的受壓,不只是媒體的事,而是整個社會言論自由冷暖變化的溫度計。因此這次明報事件發酵迅速,成為香港公民普遍關注的大事,不是香港人政治過敏,而是大家都確知自由不易,所以寸土必爭。

傳媒是公器,這點必須成為文明社會的基本認識。雖然不少人明知而故反,甚至包括金庸(根據張圭陽著《金庸與報業》及《金庸與明報傳奇》,金庸曾稱,報紙是老板的私器,不是公眾的公器),金庸這點庸見,相信與各種犬儒傳媒的各種老板、超級老板都不謀而合,唯獨依然葆有新聞理想和公義心的傳媒基層編采人員不肯苟同。

據張圭陽著作,金庸也曾說"新聞自由是報社員工向外爭取的,而不是向報社內爭取的。報社內只有雇主與雇員的關系,並沒有誰向誰爭取自由的關系。"這點更是明報編輯記者們不忿之因。即使在後金庸時代,明報內部的矛盾仍不時傳出,再加上明報集團員工薪酬相對偏低(也是金大俠說的:光是明報這兩個字就值三千元,這成了說服前線人員為了理想犧牲物質的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留不住前線采編人才,至明報今日之危,可謂內外交困。

但是次明報事件中,最令人動容的也是基層員工,他們組成明報員工關注組,堅決發出捍衛新聞獨立的聲明,質疑老板對總編輯的撤換決定(認為繼任總編輯並不符合員工訴求,未必能勝任),這樣強悍的抗爭力度在中港台也罕見,不可不說也是因為對新聞理想的秉信。連日來員工與管理方多次談判,管理方(包括報社高層)當然從商業社會邏輯出發認為老板的命令就是真理,又怎會顧及新聞工作者心目中更神聖的新聞理想?

昨日明報內部的談判再度破裂,其中一個未能達成共識的細節很能說明原因。管理方希望簽署的聯合聲明,包含這樣一句話"呼籲外界給予明報空間處理事件,停止再傷害明報"——這句話的潛台詞昭然若揭,原來他們一直視這些天來香港知識界、傳媒界、文化界等對事件的關注為"傷害"。而員工們希望加入的話卻是"我們相信事件需要時間和空間處理,希望讀者繼續支持明報",都是為了明報好,但後者相信"外界"並非敵人,而是良友,兩方思維迥異如此。

香港的明報"外界"有話語空間的人紛紛表態支持明報員工,無論是否在或曾在明報撰稿的寫作者,因為這也是支持自己和整個香港的話語空間不受難以想像的力量侵蝕。開天窗是破釜沉舟的一擊,是為了讓天上的亮光赤裸裸地照下。正如昨日過百名明報員工暫離崗位在報社樓下默立5分半鐘抗議一樣(以示捍衛五十五年來報格),如果這仍然不能讓高層意識到事態之嚴重,明報之明,搖曳轉暗也咫尺可待。這不但是香港之痛,亦是華語世界之痛,唇亡齒寒,並不是日前內地善嘲者所說"馬來西亞老板讓加拿大報紙撤換香港作者稿件,干卿底事"這麼幼稚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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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獨立媒體網》電子報(24.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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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網》電子報(24.1.2014)
Jan 24th 2014, 10:02, by 獨媒電子報

本周二獨媒聯同多間網絡媒體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府新聞處無理打壓。

行動日誌

1月 25日 (星期六)
10:30 人口政策與香港現況研討會

1月 26日 (星期日)
11:00 原地.踏步 新界東北藝術展
15:00 雨來傘擋 撐明報 撐新聞自由集會
觀看完整的行動日誌

編輯室周記

風雨中抱緊自由| 麥馬高

捍衛新聞自由議案星期三晚在立法會的會議中驚險地獲得通過,看似小勝一仗;實情是山雨欲來風滿樓,近日先後有指《蘋果日報》及《AM730》遭抽起廣告。加上《明報》更換總編輯一事,來自大馬的鍾天祥最快在農曆新年後便正式上任。還有早前商台李慧玲和《信報》紀曉風事件,香港的新聞自由其實早已進入寒冬。更令人氣憤的是,政府當局為了限制網絡媒體的採訪而諸多藉口,不惜亂搬龍門妨礙新聞自由。

推介文章

打壓網媒

新聞處無理打壓 網媒高呼採訪有理| 黎子恆

近年本地新媒體如雨後春筍湧現,政府新聞處政策卻未有與時並進,多次限制網絡媒體的採訪權。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今日聯同《852郵報》、獨立媒體、「USP社媒」等7個網絡媒體召開記者會,陳列採訪受阻經驗,爭取政府新聞處給予與傳統媒體同等的採訪權利。莫乃光明日並會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待理據及準則。

曾德成帶議員遊花園 堅拒檢討網媒採訪準則| 方鈺鈞

議員莫乃光於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列舉審批媒體進場採訪的原則,建議處方學效立法會採訪安排。政府竟派出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解話,他堅稱做法「無政治考慮」,只是相關「規則並不存在」。湯家驊直斥局長答覆「非常奇特」,議員陳志全更形容政府為「科技盲」。

維權

為何外傭受虐不報案?| 楊梓勤

Erwiana 的情況,若不是傳媒大篇幅的報導,警方亦會以證據不足為由,把案件列為「雜項」。假如香港警察在2011年認真地跟進 Tina 的案件,羅姓戶主就不能再虐待另外兩位印傭 Susi 與 Erwiana 了。獨媒就涉及外傭的案件向警方查詢多年來的報案人數、展開調查的案例,但警方只提供了立案與偵破的數字。

聾人指標題歧視 am730拒絕道歉| 林倩音

免費報章《am730》1月16日副刊頭版以「七七明燈 冇聾人」為題,刊登本地流行音樂專題報導。此標題引起組織「聾人力量」不滿,認為用字帶有歧視意味,似暗示聾人不能享受音樂,與事實不符。組織以電郵向《am730》投訴,要求公開道歉;惟《am730》編輯部回應,指副刊一向「輕鬆及富幽默感」,事件純屬誤會,否認有歧視成份,拒絕道歉。

楊匡被中共誣陷 沙沙被港府刁難| 梁國雄

劉沙沙已於今日晚上飛赴北京,她於昨日向特區政府申請延期居留,被拒後決定離港,在港期間之絕食亦會結束。她擔心回大陸後會遭「國保」人員滋擾,以致拘禁,原因是國保人員亦向楊匡的律師施壓,逼使他們放棄為楊匡辯護。

其他好野

4000公頃葬地原居民獨佔(「山邊殯葬政策」之一)| 土地正義聯盟

申訴專員公署一月中宣布,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新界原居民「認可殯葬區」的管理,並諮詢公眾一個月。雖然香港市民後生愁冇住屋,老來愁冇安葬之地,但申訴專員的消息並沒有得到公眾重視。究其原因,原居民「認可殯葬區」及相關制度,從來極不透明,市民從來不知道有這樣一回事,因此也想不到這項政策本來就是香港整體殯葬制度的一部份。

美國第一間星巴克工會對香港的啓示| 李嘉淳

和許多服務行業的工人一樣,星巴克(Starbucks)的工人面臨低工資、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沒有勞工保障等問題。但是,這類跨國連鎖式速食店的勞工流失率通常很高、上班時間也不穩定,組織起工人爭取改善勞工待遇有很大的困難。從2004年開始,星巴克的工人在工作場所利用直接民主和直接行動,由下而上地建立起工會,打破過去對只用遊行向政府施壓和由工會帶領的工人運動想像,也許對希望改善生活質素又苦無出路的香港工人有重要的啟示。

馬爾代夫邁向資訊自由新一頁| 方鈺鈞

本地政府仍然遲遲不肯為《資訊自由法》立法,削弱本地公眾及傳媒知情權。反而,渡假天堂馬爾代夫本月中正迎接資訊自的新一頁。馬爾代夫共和國總統阿卜杜拉亞米恩批淮通過資訊自由法案,將有提高政府透明度,並遏止該國貪污問題。

玩真的自治派——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 阿藹

伊力哈木這名字對大陸以外地區的人很陌生,但在民族衝突日益白熱化的背景下,他的角色和位置舉足輕重。他是一位在大陸玩真的少數民族自治派,站在溫和中間的路線,致力推動落實憲法所賦予的少數民族自治權,以替代中共自1997年推行的反「三股勢力」(分裂、宗教和暴力)的高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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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愈認識愈反對 立即撤回計劃 全面檢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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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認識愈反對 立即撤回計劃 全面檢討服務
Jan 24th 2014, 08:27, by 反社區驗毒社工陣線

工黨、民主黨、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簡稱社總)、反「社區驗毒」社工陣線、學民思潮、香港女社工協會、民間人權陣線、香港基督徒學會(排名不分先後);趁「驗毒助康復計劃公眾諮詢」於今日完結,向禁毒常務委員會(禁常委)遞交立場書及1100份反對意見書,他們要求政府立即撤回「驗毒助康復計劃」。

社總發言人王家明批評「社區驗毒」授權執法人員進行驗毒,是不恰當的。較早前,香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醫生指出,即使是醫生也不能單憑表徵,分辨一個人受毒品或是感冒藥影響,試問警方又怎能分辨?從瑞典的例子所示,投放大量資源執行驗毒工作後,青少年吸毒人數及因吸毒導致死亡的數字不跌反升,效果成疑。

此外,各請願團體指出禁常委有意將「人權」和「人命」放在天秤上,引導大眾誤以為處理濫藥問題的方向只得一個選擇。我們認為一份「以人為本」的諮詢,理應羅列更多政策選擇,而非一味強調別無他選,硬要市民付上人權可以被侵犯的代價。

反「社區驗毒」社工陣線發言人白艾榮進一步抨擊,諮詢文件是一份粗糙、平庸、單調的政策文件,他指出「吸毒」背後都有千百種難以想像的原因。而戒毒與個人動機有莫大關係,要真正協助他們是不可存有「走捷徑」的心態。我們認為驗毒只是進一步在他們的傷口灑鹽,令他們更形退縮,覺得自己更罪疚及慚愧。

請願團體認為過往的一些成功經驗也不應忽視,例如:有機構曾向青年展示濫藥如何破壞身體機能作介入,從而提升戒毒動機及成效。故此,政府應以教育取代檢驗,以同行者取代懲治者,以愛與關懷取代懲罰,正視濫藥人士的需要。最後,請願團體要求:

1. 政府立即撤回推行「驗毒助康復計劃」
2. 推動業界全面討論現行法律和服務的成效
3. 提供全面而客觀的數據,說明驗毒與戒毒的關係
4. 停止對服務對象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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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驗毒助康復、危機助管治 」驗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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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毒助康復、危機助管治 」驗毒計劃
Jan 24th 2014, 07:38, by 香港政策透視

香港政策透視就《驗毒助康復計劃諮詢文件》意見書
2014年1月18日

I. 反對「驗毒助康復、危機助管治 」驗毒計劃

本會反對《驗毒助康復計劃》諮詢文件(下稱文件)的內容及當中「責備受害人」的觀念。說穿了,這只是「危機助管治」計劃而已。

II. 反對理據:

1. 「驗毒計劃」違反重要毒品政策原則

《國際毒品政策聯合會(IDPC)毒品政策指南》(下稱「毒品政策指南」)提出五個毒品政策原則,總括來說,「驗毒計劃」違反其中三個。「毒品政策指南」的首要原則:「毒品政策的制定,應當基於對問題優次和實證的客觀評估之基礎上。」然而,「驗毒計劃」卻沒有實證基礎。「毒品政策指南」提出的第二個原則:「採取的所有行動應當完全符合國際人權的規定。」奈何,「驗毒計劃」有侵犯人權之嫌;「毒品政策指南」建議「政策和活動應當有利促進邊緣群體的社會融合,而不是專注於對這些群體實施懲罰性措施。」但「驗毒計劃」諮詢文件和公關工作就把用藥人士污名化和邊緣化,令他們被標籤,感到被羞辱。一個違反根本性原則的計劃,怎能不被推翻?

2. 忽略結構性社會問題

青少年使用藥物,必然與當時的社會結構和狀況有密切的關係。香港社會一直依賴經濟發展,任何發展都要依據經濟成效作為指標(如GDP),青少年面對由此而來的社會下流情況、結構性失業、學歷貶值、學費高昂;家庭成員面對的經濟壓迫而促使關係的失落和疏離。面對社會上權力地位/財富資源不平等分配的結構性問題,青年人要承受更多的煎熬,弱勢社群正面臨被進一步邊緣化的惡運。用藥若不是成為控訴社會荒誕一面的手段,便是暫時遠離糟糕社會環境的實感。委員會對這些結構式現象(structural phenomenon)視若無賭,只獨沽一味將使用藥物的問題歸咎受害人,將這些問題約化為個人層次的問題,實在看不到此計劃能幫助青年人處理社會現實的糾結。可見,此計劃的最大功能只能令政府表面上蠃得迅速平亂的形象,進一步維持問題的現狀;對結構性問題的視若無睹,只會進一步維持既有利益集團(status-quo)的利益分配。因此,從文件對處理用藥問題的佈局來看,實在看不出委員會對青少年和弱勢社群的關心。

3. 製造道德恐慌和危機

文件中的2.3-2.5段指出吸毒人數,尤其是青少年,有顯著的下降情況,這反映現行的教育和戒毒工作已有成效。奈何文件卻以兩個較極端的個案(頁6-7),描繪青少年吸毒對個人身體、家庭、醫療、財務帶來的惡果,再配合以「污名化」用藥青少年為目的的宣傳片,以此來達致「救得一個得一個」的迫切。委員會訴諸道德價值觀念,進一步強化青少年的失控情況,藉著提高警務人員的執法權力,來阻止這失控情況惡化下去。這不啻是一種製造道德恐慌的策略,與70年代的英國政府高姿態地介入有下降趨勢的罪行,同出一轍。由此觀之,無論是對青少年使用藥物的「救得一個得一個」、還是「人命重要還是人權重要」,也只不過是藉口,實情是借助製造公眾恐慌來加強社會控制。

事實上,香港浸會大學青年研究實踐中心於2013年12月發佈的《外展服務使用者對「社區驗毒計劃」的意見研究》也指出,受訪的外展服務使用者認為「驗毒計劃」生產了不少問題,包括令濫藥人士感到被羞辱、有侵犯人權之嫌、令警權過大、標籤效應,把濫藥人士邊緣化、加劇社區內隱蔽用藥的問題、擴大對有偏差行為青少年的控制等等。

4. 鞏固禁毒主義的觀念

「禁毒」是香港存之以久的對付藥物使用者的方法,當中隱含的「禁毒主義」觀念,彷彿就是最義正辭嚴的。凡與(沒有醫生處方的)用藥有關的,都被視為社會問題,務必除之而後快,當中無視用藥者處身的社會結構問題,通通以「禁止」來處理。可是,「緩減傷害」這種早被世界衛生組織重視的觀念和策略,委員會卻隻字不提。不過,香港對「緩減傷害」早已不陌生。「酒後切勿駕駛」、「性行為要戴上安全套」、「美沙酮代用及戒毒計劃」都是行之經年的緩減傷害的成功例子。因此,我們相信「緩減傷害」的藥物政策較「禁毒主義」式的驗毒計劃更能處理現時的用藥問題。

5. 放棄「緩減供應」的方法

對藥物的處理,從來離不開「緩減需求」、「緩減供應」和「緩減傷害」三個方法。2.10-2.11段指出毒品輕而易得,反映委員會已能「及早辨識」藥物的來源,而及早辨識對委員會是一個重要的禁藥原則。唯委員會在文件內卻沒有任何建議,針對已被「及早辨識」的毒品市場作出打擊,這是反映委員會對「緩減供應」不感興趣,還是質疑警方大力打擊毒品供應來源的能力?

6. 對公眾討論不負責任

政府在提供其他國家例子支持警方行使權力強制驗毒方面,有誤導公眾之處。例如諮詢文件引用英國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Act (PACE),指出英國也容許警方強制驗毒。然而,PACE立法是針對嚴重罪行及恐怖主義 (terrorism)以授權警方搜證,而驗毒只授權予被刑事摳捕的人士。PACE的立法並不是社區驗毒,更不是對青年濫藥的early identification。諮詢文件的不全面引用個別國家的例子,對公衆討論不負責任。

7. 驗毒措施成效存疑

文件所引述的三個推行驗毒的海外經驗(2.34-2.37段),完全沒有說明驗毒測試措施與減低吸毒問題的關係。作為一份諮詢文件,理應介紹不同處理藥物問題的措施,並對不同措施的成效作出比較,讓公眾人士有更多的參考。因此,從研究至實踐的角度而言,委員會在引用海外經驗方面,不但未達至學術水平,也沒有證據顯示驗毒具政策成效的可能性。既然沒有辦法顯示這些政策的成效,委員會仍然設法游說公眾接受這套驗毒計劃,而不提出其它在海外更具成效的藥物政策,其目的何在?

反之,我們不難在文獻中找到更多批判社區驗毒的論據。諮詢文件引述的瑞典例子,有研究指出當瑞典推出毒品零容忍政策及驗毒措施後,除了偶爾用藥者(occasional drug users)的數目的確減少外,無論是重症用藥者還是與用藥有關的死亡數字均明顯上升。另一採用社區驗毒措施的格魯吉亞,在實施驗毒計劃後,丙型肝炎及愛滋病感染者數目有所增加,大大加重當地醫療、執法及監獄的負擔 。此外,瑞典和格魯吉亞的經驗均顯示驗毒計劃未能準確辨識用藥者,瑞典於90年代實施社區驗毒後,當中三成被強制驗毒人士(即1,600人)最後證實從未用藥,而格魯吉亞在2006年實施強制驗毒及強制戒毒後,被驗毒者中更多達六成多人根本沒有用藥。海外經驗說明「驗毒計劃」成效值得商確。

更令人憂慮的,是「驗毒計劃」宣稱可達「及早識別」果效,但由香港基督教服務處進行的《吸/戒毒者對「驗毒助康復計劃」意見調查》顯示,用藥者不會被動地被執法人員查問,相反,他們會改變自己的用藥模式,用各種不同方法,巧妙地減少被執法人員辨識出來的可能。由此可見,「驗毒計劃」不但未能達到「及早識別」的果效,反而令用藥人士變得更隱蔽,令他們得到支援的機會更加減低。

III. 建議:

1. 禁毒處及政府須致力打擊各種由經濟發展及管治方式所帶來的反射性結果和結構性問題,如財富分配不平等、權力不平等的問題,為青少年及弱勢社群建造富發展機會的社會條件。

2. 所有政策的建立和執行,必須尊重人權公約的精神。因此,有效的政策,必然是尊重人權的政策;違返人權的政策,必然是引來失敗的政策。

3. 用藥政策和措施必須以「去污名化」為目標和手段,讓受藥物影響的用藥者能正面的接受治療,增加他們的自願求助動機,及其與重要他人的信任關係,以求改變。

4. 用藥政策應促進弱勢社群的社會整合,而不是對弱勢社群施以懲罰性和限制發展的措施。

5. 今次諮詢必須先詳細羅列出對現行的相關法例、政策、服務和資源分配的成效檢討。

6. 用藥政策的觀念和措施應將焦點放在「緩減傷害」,資源也要投放在與「緩減傷害」相關的政策措施中。

7. 委員會應增加資源,強化現行有效的教育和戒毒工作。在分配資源予各戒毒或輔導機構時,不應用「支持驗毒計劃」作為獲得資源的條件。

8. 禁毒處應以「緩減需要」、「緩減供應」、「緩減毒害」為主軸,更有效地推動執法部門建立措施打擊「供應」來源,而不應針對受害者。

9. 委員會必須嚴謹地分析海外驗毒經驗及廣泛諮詢業界後才考慮引進本港。

10. 委員會及政府必須與公民社會建立更具建設性的商議(deliberation)和討論關係,以推行政策和措施,而不應透過已有前設的宣傳和草率諮詢,去製造道德恐慌來管治,否則不但影響社福界的工作,更會深化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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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聾人指標題歧視 am730拒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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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人指標題歧視 am730拒絕道歉
Jan 24th 2014, 05:51, by 林倩音

圖片取自聾人力量Facebook專頁

(獨媒特約報導)免費報章《am730》1月16日副刊頭版以「七七明燈 冇聾人」為題,刊登本地流行音樂專題報導。此標題引起組織「聾人力量」不滿,認為用字帶有歧視意味,似暗示聾人不能享受音樂,與事實不符。組織以電郵向《am730》投訴,要求公開道歉;惟《am730》編輯部回應,指副刊一向「輕鬆及富幽默感」,事件純屬誤會,否認有歧視成份,拒絕道歉。

《am730》的副刊《am77》,於1月16日刊登本地流行音樂頒獎禮專題報導,內容包括預測《十大勁歌金曲頒獎禮》的結果,及回顧2013年樂壇大事。整個專題設計以馬經為藍本,內文使用賽馬字詞,如「騎師」、「馬房」、「馬鼻」,又為歌手加上編號及賠率。封面圖片中有暗喻馬經的「七七歌經」,並配以「七七明燈 冇聾人」作題,與《東方日報》馬經的標語「有東方冇窮人」相似,令人聯想意指跟隨《am77》的分析,便能辨別好的音樂,準確預測頒獎禮賽果。


圖:「七七歌經」內頁。

該副刊標題於1月16日刊出後,於聾人間流傳,引起熱烈討論,一眾聾人相當失望和不滿,感到被歧視。成立於2011年,致力爭取聾人權益的「聾人力量」於19日去信《am730》,希望該報尊重聾人,承諾日後不再刊登歧視聾人的字句,並就事件向本港聾人作出公開道歉。

聾人也可享受音樂

聾人力量認為《am730》對聾人缺乏認識,標題使用「聾人」一詞,暗指聾人沒有享受音樂的能力,反映出該報對聾人群體的歧視及誤解。每個聾人的聽力受損程度不一,所能聽到的頻率因人而異,只要聲頻符合聾人聽力範圍,他們亦能聽到聲音及音樂。聾人也可透過感受聲音的震動,享受音樂及進行與音樂有關的活動,聾人舞蹈團體「森林樂」便是一例。

「聾人」是身份認同 隨意調侃不尊重

聾人力量表示,頒獎禮及樂壇現象與聾人議題並無任何關係,以此作標題似有嘲笑聾人的態度,令聾人感到不受尊重,並質疑《am730》是否認為聾人「很小事」而作出如此不尊重的舉動。成員Anita續指,聾人是一個身份認同,代表了他們的文化和語言(手語),因此聾人社群對於「聾人」一詞十分敏感,不希望被人「當我地無到」而隨意使用或調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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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起)聾人力量成員Lisa、Anita,義工Fanny,手語翻譯Denise。

am730:副刊輕鬆幽默 純屬誤會

《am730》編輯部於22日回覆聾人力量,雖然對所用字眼令人感到受歧視表示歉意,但同時堅持事件只屬一場誤會。編輯部指「《am77》的取材及表達手法通常較為輕鬆及富幽默感」,該標題只為配合專題內容,無意嘲弄或冒犯任何人,亦否認將聾人與窮人作類比。《am730》於信中沒有回應聾人力量的要求,未提及需就事件公開道歉。

聾人力量對《am730》的回應表示失望,認為該報未有解釋使用「聾人」一詞的原因。聾人力量會繼續要求《am730》解釋,如果對方仍然拒絕道歉,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動。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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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一個民主政黨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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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民主政黨的滅亡
Jan 24th 2014, 05:31, by 山中

民主黨中央委員林立志撰文公開讚揚政黨提名的「妙處」,亦即是表明民主黨的立場,從「三可缺一」明確到公然要求政黨提名。短短一篇文章,「謬處」之多,有如星數,不可盡錄。這裡祇說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政黨政治應該是以什麽方式進行。林立志認爲政黨提名有利於首長制中的特首選舉,選出來的首長會因爲政黨支持而可以改變執政困難的問題(用他的説法,「變得可管治」,而我極度討厭「管治」這個詞,因爲民主政治所重視的是自由和平等參與,而不是奉行家長主義,可「管」之有?),就是癡人說夢。如果不是不懂得最基本的政治知識,就是想誤導公衆。

要考慮現代民主代議制如何運作,首先需要考慮一個問題:這個政治體是採用議會制還是首長制?兩者有根本的分別。議會制奉行「議會至上」原則,即是國家主權由議會中的民選議員代爲形式,要組織政府有效處理國政,就要將權力交給議會中席位最多的政黨或者是議員組成的聯盟,因爲他們作爲一個整體得到人民的委任,可在議會中代議國政。因此,議會制是政黨政治的典型。說到政黨政治,第一個想法必然是議會,和採用議會制的國家,而不是其他。

而首長制則採用另一套邏輯。最嚴格的首長制(我們先不談法國的半首長制),就如美國,原則上必然採用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嚴格分離,各自獨立並互為制衡。按這原則,首長,亦即總統,負責的行政權力的運用,但他不能參與議會的事務;行政甚至不能再議會中提出議案,必須交給議員代爲提案。在這個制度中,行政機關對於立法祇有否決權,並根據否決權跟議會討價還價。但如果議會堅持不接受,以美國議會為例,它可以以2/3的大多數票,不管總統的反對而通過該法案。

很明顯,議會制和首長制的邏輯和運作方式大不相同。首長制中議會的主要功能是獨立於政府,檢查和制衡行政機關,而不是協助政府順利行政。而首長制中的政府元首也需要獨立於議會,根據他在政綱上的承諾,自行制定政策。在制度的原則上,林立志就已經錯得厲害,混肴了首長制中行政和立法的角色。而在現實和法治體系之中,首長制定的政策都需是依附於相關法案,而法案的通過與否,則很大機會取決於議會的多數黨與首長是否來自同一政黨。如果議會中是由反對黨主導,首長怎樣當選、是否由政黨提名都是無關重要。美國的總統就是經過政黨提名,但因爲議會由共和黨控制,它跟民主黨有很大的意識形態衝突,所以政府沒辦法有效執政,造成了政府關閉。這是去年十月才發生的事,林立志當時去了什麽地方?

因此,政黨政治根本不影響首長選舉,與政府的有效執政更沒有必然的關係。試想想,假設特首是由政黨提名,再在一人一票的選舉中順利當選,但議會維持現有狀況,缺乏一個執政或多數黨,特首獨立難支的狀況會否出現任何改變?答案是沒有,就算是有的話,情況也祇會變得更糟。現在特首的任命跟中央指派沒有太大的分別,而他要執政,就需要用盡各種方法和利益去獲得親中建制派的支持,維持議會中的大多數。現在改爲政黨提名一人一票選舉,特首之位不需要依賴中央的權力(單是這點就知道中央根本不會爲此談判,不過這是另一個問題),每個黨都可以派人競爭,因此,不管是選出哪一位,他都會在議會中被自己黨派以外的所有人攻擊。一人一票並不會改變這個問題,因爲如上所言,在三權分立的首長制中,政府和議會是按照不同邏輯運作;在這個制度中,政黨攻擊政府是它們的權利和義務。

到此,我們已經可以看出民主黨的政黨提名根本與事實不符,也不可能達到他們口中所說的目的;它有違首長制的邏輯、無助於政府執政、祇會加劇黨派鬥爭,而所謂的政黨政治根本不會出現。要在政黨政治之下實行「政黨提名」,唯一途徑就是放棄三權分立的首長制,將它改爲議會至上的議會制,特首由議會中大多數黨黨魁擔任。如果不能選出大多數黨,黨派可以自行組成聯合政府,推選特首。這樣的提案就變得合邏輯,就能使人相信民主黨並不是爲了自身利益,而是爲了從根本上改變整個憲政體系,使它更爲合理和有效,才會作出這個選擇。他們不提出關於議會制改革的提案,要強行在首長制中實行政黨提名,我們雖然看不見他們心裏是想什麽,但用常理就可以推測,這個選項純粹是爲了自身的利益

民主黨爲了利益而堅持政黨提名,這個問題我已經說過好幾次,不需要再增加任何論點。唯一要說的,就是公衆並不接受政黨提名,從李柱銘提出來的一刻就堅決抵制,而民主黨卻不能提出有力的論述去説服大衆(更本就不合理,所以就沒有理據),又不願意改變立場,這就是自取滅亡之道。過去幾年,民主黨已經先後在政改談判和五區公投中飽受批評,甚至唾駡,現在在這個緊要關頭又要力排眾議,公衆祇會認爲他們已經背棄民主的原則,成爲民主抗爭運動的叛徒。就算我寬容的不以爲他們是爲了利益,此舉也是無比的愚蠢。先不論中央不會接受此提案,就算它接受,你也不會得到選民的認同。要我在兩害之間選,我就寧願不選,以行動證明往後的亂局與我無關,因爲你並不是我選出來的。

所以,如果民主黨不想背上民主叛徒之名,想繼續得到選民,尤其是下一代選民的支持,他們必要當機立斷,承認自己的錯誤,放棄政黨提名。承認錯誤並不是一件羞恥的事,大方的承認反而能讓人看到你的勇氣和擔當,認爲你是值得支持的政治領袖。而考慮到大局,我也不想你們滅亡,因爲現在這個關鍵時刻,需要各界人馬同心合力的組織反抗運動;你們的消失祇對運動有害而無益。但話也說在前頭,如果你們堅持己見,其餘的民主人士就應跟你們決裂,將損害減少到最少。民主黨的選擇將有重大的歷史意義,他們應該好好思考一下。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民主黨Facebook專頁

原文到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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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奴役案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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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役案的後續
Jan 24th 2014, 03:33, by 山中

香港警察將Erwiana一案列作傷人處理。我不知道律政司最終會以什麽罪名起訴,但我相信不會是人口販賣和奴役,如是的話將會是一個很意外的驚喜。

香港並沒有整體性的人口販賣和奴役法例,人口販賣和奴役的部分控罪散播在入境、勞工和其他條例之中。這不是問題,問題是要將這麽嚴重的罪行正名化,不能是傷人案這麽簡單。

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強制勞動公約》第2條(1),香港的中介制度,要外傭墊付一筆巨額費用,就已經是強制勞動,也屬於奴役的一種方式:

The practices and institutions of debt bondage the status or condition arising from a pledge by a debtor of his personal services or of those of a person under his control as security for a debt, if the value of those services as reasonably assessed is not applied towards the liquidation of the debt or the length and nature of those services are not respectively limited and defined.

而人口販賣,聯合《防止、壓制和懲罰人口販賣議定書》3(a)有這樣的定義:

"Trafficking in persons" shall mean the recruitment, transportation, transfer, harbouring or receipt of persons, by means of the threat or use of force or other forms of coercion, of abduction, of fraud, of deception, of the abuse of power or of a position of vulnerability or of the giving or receiving of payments or benefits to achieve the consent of a person having control over another person, for the purpose of exploitation.

因此,香港的外傭制度根本就是一個合法的人口販賣制度,尤其是外傭缺少與本地工人一樣的勞工權利,單獨設立外傭最低工資,而不是使用所有勞工通用的最低工資,是明顯的「爲了剝削的目的」。

現在問題的關鍵不是「中介定期見外傭」、「對中介監管不足」或「加強巡查中介」,問題是整個制度都出了嚴重問題,從「兩星期遣返」到「申訴期間不得工作」,制度處處妨礙受害人提出控訴,阻礙正義得到伸張。立法會議員所需要做的不是言辭上的譴責,而是提出改變制度的法案,不然要你何用?

《基本法》中的平等權利,加上最近孔允明案的案例,莫不要求政府需要制定平等的制度。Erwiana要索償的話,應將政府爲索償對象之一,要它在法庭上回應制度的問題,不要讓它逃避這個責任。又或者是由外傭向香港政府提起集體訴訟,指政府制度性的侵犯他們的權利。但香港缺乏有效的集體訴訟機制,就算香港的「法改委」(注意,不是中國的「發改委」)已經好幾次撰寫報告,要求司法制度作出集體訴訟機制的改革,奈何政府依然是屢勸不聽。

也就是說,這一整個腐朽的制度,而諷刺的是,這個問題的根源並不是中共,而是香港本身。在這個問題上,香港有足夠能力去改變但卻沒有作出任何努力,原因是什麽?會不會是香港人根本不關心正義和人權,所以壓根不去留意這些消息,更不論說要求政府改變了。

我暫時沒有時間就上述寫完整的文章,寫這些是爲了羅列基本材料,並教育自己。更多資料可參看Human Rights Education Associates的網站。

原文刊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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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新聞自由只是老闆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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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只是老闆的自由?
Jan 24th 2014, 03:40, by 吳志森

三十多年前入行傳媒,已聽過新聞老行尊講過類似的說法。我把這話貼在咭片盒上,放在枱頭,每天返工,對著念念有詞,戲謔一番,提醒自己。

原話是英文,是一位美國資深新聞工作者的名言:「新聞自由的唯一保證就是擁有新聞機構」,這是典型的美國式自嘲,或許道出了要維護新聞自由的殘酷事實。美國把新聞自由幾乎放在第一位,有關權利寫進了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官司,成為一個又一個經典案例,提醒後人他們應擁有的權利和自由。有抱負的新聞工作者,不會輕易認命,甚麼事情都是老闆說了算,除非斷了氣,否則會據理力爭,要求傳媒老闆按新聞規律辦事。

這句說話傳到香港華人社會,顯然被扭曲了,變成「新聞自由是老闆的自由」。據悉,明報的創辦人查良鏞先生,也說過類似的話,於是,有人將之理解為:甚麼是新聞自由,查先生是老闆,由他一個人說了算。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查良鏞先生也講過「事實不容歪曲,意見大可自由」,那麼,如果「自由的意見」和「老闆的意見」相左,是否就不能刊登呢?如果報道的全都是事實,但老闆不高興,或影響他與權貴的關係,影響生意和廣告收益,是否就可以把與社會利益攸關的重要新聞,隨意槍斃掉?

「新聞自由」當然是複雜的,不是三言兩語講得完,但也絕對不能將之簡化為「新聞自由只屬於老闆」,一切由老闆說了算。

即使是最自由的西方社會,新聞自由都不是天掉下來的,無時無刻在媒體老闆、新聞工作者、政府和權貴之間角力和拉扯,有時權貴財團贏,但也有新聞工作者大獲全勝的時候。五角大樓文件、水門事件,還有大大小小媒體與權貴角力的故事,不少都是峰迴路轉,扣人心弦,可歌可泣,這些西方報業史或報人回憶錄,值得我們細讀,教我們用怎樣的策畧,堅守陣地,堅持下去。

沒錯,媒體是私人企業,與老闆的生意利益人脈關係都可能糾纏不清。但更重要的,傳媒不只是老闆的私產,而是公器,要為公眾利益服務。如果報老闆把自己的角定位都搞清楚,自然知所行止,底下的人,也不會亂來。

(明報。三言堂。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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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回應林卓廷的《政改A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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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林卓廷的《政改A貨!》
Jan 24th 2014, 03:38, by 民主黨評論團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前晚在「主場新聞」發表了一篇《民主黨絕不接受政改A貨!》,回應包括評論團在內,近期公民社會對於民主黨在三軌方案的質疑。林兄可說民主黨十年來難得的一個人物,筆者看好其政治前途,唯民主黨在「公民提名」立場實在值得質疑,即使林兄再妙筆生花,也難以為民主黨開脫了。

自從黨主席劉慧卿‬、前年角逐主席失敗的單仲偕‬輪流辯護,但仍無功而還後,今次輪到‎林卓廷‬以總幹事身份撰文辯護了,可見這是一篇值得重視的文章。相比起前兩者,林卓廷近年鮮明的「廉政英雄」形象,比一眾議員討好,其文章的說服力也較佳(至少不會如劉慧卿說出「不能三軌綑綁,否則中央良心發現,要取消提名委員會都唔得」的詭辯),何惜林兄此文同樣難以取信於選民,皆因全文1345字,卻完全沒有「‪公民提名‬」四字!

講特首選舉不談公民提名,等於食龜苓膏無龜。林兄當然不會不知道,整個特首選舉安排的關鍵,就是在於「公民提名」,公民社會對 ‪#‎民主黨‬ 最大疑慮和批評,也是在「公民提名」的立場;1345字文章,卻隻字不提,當然不是林兄疏忽。事實上,細看此文,不難發現,其實文章是從另一個角度,表述黨中常委上周會議對三軌方案的立場而已:無篩選、不同政見者入閘、一人一票,同樣完全對於「公民提名」隻字不提!

民主黨今天在論述陷入「完全講唔通」、持續受到衝擊,作為黨主席的劉慧卿,在政治上難辭其咎。劉慧卿始終堅持「讓不同政見者可以入閘」,就是民主黨的目標(從上年起不斷重申這點),是問題關鍵,皆因犯了兩個政治上錯誤:1)此論述完全本末倒置、忽略了爭取普及平等的提名權、被選權、和投票權,才是重點,擁有了上述「因」,自然會帶來「讓不同政見者可以入閘」的「果」,劉慧卿卻捨本逐末,認為讓不同政見者入閘,便達到爭取的結果,卻沒有把強調廣大選民的提名權、被選權,豈有不被罵之理?

2)道義上說不過去。即使筆者再退一步來說,劉慧卿堅持的無篩選、不同政見者入閘、一人一票,已經包括「公民提名」在內(當然筆者不是這意思),但在真普聯公佈三軌方案後,民主黨理應全力推銷三軌方案,而不是推銷「無篩選、讓不同政見者入閘」了──劉慧卿和單仲偕很堅持十二月中旬的真普聯會議,沒有「缺一不可」四個字,也可以「各自表述」;那麼,請劉慧卿再細看同一份會議紀錄,的確有寫明,各黨派未來會著力推銷三軌方案,但現在放在眼前的,是近這半月來,劉慧卿等高層向外強調的,並非一套完整的三軌方案,只是「無篩選、讓不同政見者入閘」(應該沒有人敢說,劉慧卿對於三軌方案的表述,就是「無篩選、讓不同政見者入閘」)

黨領導在普選所持立場嚴重偏差,因此,出身廉署的林兄,要為黨一個沒有說服力的立場來說項,等於為一個沒有證據的案件提出調控,註定無功而還,實屬非戰之罪。勸喻一句:除非中央撥亂反正,否則也無謂再執筆辯護了。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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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玩真的自治派﹣﹣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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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真的自治派﹣﹣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
Jan 24th 2014, 02:31, by 阿藹

要求立即釋放伊力哈木教授的聯署

工作關係,經常看《維吾爾在線》,自上星期開始,網站因為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 (Ilham Tohti)被捕,所有內容被剷走,現在只剩一個 Free Ilham Tohti 的頁面。

釋放倡議民族和解的伊力哈木

伊力哈木這名字對大陸以外地區的人很陌生,但在民族衝突日益白熱化的背景下,他的角色和位置舉足輕重。他是一位在大陸玩真的少數民族自治派,站在溫和中間的路線,致力推動落實憲法所賦予的少數民族自治權,以替代中共自1997年推行的反「三股勢力」(分裂、宗教和暴力)的高壓政策。

可以說,他主張的路線是疆獨與徹底漢化之間的路線。也因為如此,他被捕的消息震驚國內的知識界,在1月15日伊力哈木被捕的第三天,開始推網上聯署,聲明裡也提到:

伊力哈木始絡反對新疆獨立與任何暴力行為,積極推動維吾爾族和漢族之間的友好溝通,他把解決新疆問題的主要希望寄托於中國政府調整錯誤的新疆政策。為此他對當局現行新疆政策進行批評,同時提出各種改進建議。他的批評和建議皆以認真的課題研究為基礎。他被中國思想學術界視為維吾爾族和漢族之間彌足珍貴的橋樑人物,被新疆當地人民視為有勇氣的民族代言人,他應該能夠成為未來解決新疆問題的重要民間領䄂,在民族和解中發揮難以替代的作用。

不過,中共喉舌《環球時報》卻為恐天下不亂,在翌日發表〈不給分裂勢力在大學「佈道」機會〉的文章,把伊力哈木打為分裂份子,指他與「『世維會』和海外媒體關係甚密」,並「常在課堂說些煽動性的話」,直指他創辦的《維吾爾在線》在2009年的新疆七.五事件前後十分活躍,因「大肆進行煽動宣傳,傳播謠言」而多次被關,並批評他過去幾年就多宗涉疆事件接受外媒採訪,「毫不掩飾地表達『異見』」。這些評論,大有以言入罪之勢。

《環球時報》的謊言,只能自欺欺人, 凡對新疆問題有點認識的,都不會把伊力哈木說成是分裂份子,一直以來,他只主張當局要針對目前的民族深層矛盾,對症下藥,以尊重維吾爾宗教和文化為前提,化解宿怨,而不是把所有衝突扣以「分裂活動」或「恐怖襲擊」來一棍子打死。

放棄從商的民族知識份子

其實伊力哈木一直由中共栽培成長,自小在維漢混居的政府大院長大,其父是「新中國培養出來的第一代真正的民族知識份子」,在50年代末被保送到內地大學讀書,畢業後曾在南疆軍區和地方工作,不過因為文革的關係,他的父親在1971年,28歲之齡就離世,留下妻子和四個孩子。不過,他們一家仍由黨機關照顧,兩位兄長在公安系統工作,而伊力哈木自己則於1985年,16歲之齡離開新疆在中央民族大學唸預科,1987年轉到東北師範大學讀地理系本科,1991年畢業後在中央民族大學工作,擔任系團委書記,1994年轉入民族大學經濟研究所兼讀碩士,開始撰寫有關新疆經濟和社會問題的文章,經常批評新疆政府諸多失誤。

因為教學受阻,伊力哈木會業餘經商炒股,1996年曾自費到南韓留學,並自學進修社會學、民族學和地緣政治。

1997年2月,新疆伊寧和平示威受到鎮壓,少數民族政策急轉直下,以反「三股勢力」的鐵腕政策取代以經濟發展的融合,而持反對意見的知識份子也在中共體制裡邊緣化。1999年,伊力哈木被停止發表論文,而他在民族大學的教職在1999年到2003年間被迫暫停,他一度下海從商,並借從商的機會遊歷了中亞、俄羅斯、南亞等地區,他在2011年寫的自傳裡解釋說:

我目睹了大量民族衝突仇殺、政治動盪、社會轉型失敗等鮮活案例,這些見聞,讓我逐漸產生了將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致力研究新疆問題、研究中亞問題、避免境外悲劇在中國上演的強烈願望。

交流平台《維吾爾在線》

2001年,伊力哈木被安排到中國和巴基斯坦政府兩國文化交流項目,交換到巴基斯坦國家發展研究院進行《新疆周邊安全環境與經濟發展》開題研究。2003年重新回到民族大學講課,2005年底創辦了《維吾爾在線》,希望提供一個平台讓維吾爾族和漢放能在同一個平台討論交流,他對網站的定位:

今天的維吾爾社會,除了官方正統刻板的輿論外,能直面維吾爾社會面臨的真實問題,同時又是一種理性的、溫和的、建設性的聲音,完全沒有,而海外卻從來不乏以煽動性言論「正視」社會問題的聲音。在新疆面臨著民族矛盾激化危險、討論民族問題時觀點容易極端化的大環境下,用我們理性、健康的聲音與極端化的聲音爭奪觀念的市場,影響社會性緒向好的方向發展,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任務和使命之一。

2009年7月5日的烏魯木齊騷亂和鎮壓,把維吾爾及漢人的民族矛盾進一步政治化,伊力哈木因為反對鎮壓,曾一度被指於《維吾爾在線》發表煽動性言論而被捕,扣押一個多月後獲釋。

自治作為民族和解

在七五事件一周年,為了突破仇恨與猜疑,他籌備了「民族和解日」的活動作為紀念,希望利用暑假讓不同民族的家庭的孩子,到對方家庭生活,以建立民族友誼,並讓下一代能理解和尊重不同文化。但最後,連這些溫和的活動都被阻止。

伊力哈木懷念計劃經濟時的平等分配及胡耀邦時期的思想開放,認為目前新疆民族矛盾沿自1990年代起的高速市場化和發展,經濟轉型與大量外來人口移入製造了很多社會問題與矛盾,但地方政府卻沒有好好處理社會問題,反而在1997後以反「三股勢力」作為它首要任務,以致維吾爾族的幹部、知識份子均感到不被信任。

伊力哈木相信中國憲法裡所賦予少數民族的自治權是唯一的出路:

關於民族自治,隨著民族問題在中國日漸成為一個敏感和緊迫問題,從反分裂角度著眼,以吸取民族政策失敗國家經驗教訓,反思中國民族政策和探討越來越多,但多隱含著強烈的漢放中心主義思想,帶有典型的管制思路,它實質上是為近年來地方民族政策失敗的辯解和背書。而國外那些成功地解決或緩和了民族矛盾、化解了民族分裂危機的大量經驗案例,卻無一進入這些研究的視野,對學界的這種誤導決等者的傾向,我深以為憂。

無論是縱向看中國自身的歷史,還是橫向看今天的世界,越是有文化多元性和包容性的國家,就越有強大而豐富的創造力。而任何一種刻意強調其文化獨特性和優越性,而不斷對其固化統一或排他的觀念,都是封閉部落社會的思維,它必然導致被刻意強調和保護的文化的內在生命力的死亡。

中國憲法中關於民族自治的規定,為多民族多元文化的並存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框架,但在實踐層面,還需要逐漸摸索探討,在法律法規上逐步落實。我們應當勇於借鑒國外各種成功經驗中的規律,總結出適合中國的辦法。

自治:玩真與玩假

然而,過去半年,接二連三的新疆暴力事件,使民族矛盾加劇,官方媒體很快同一口徑地指責事件為「恐怖襲擊」,但卻沒有公佈事件的細節,甚至禁止任何有別於官方版本的討論。至於維吾爾人,則對公安處理事件採取不留活口的做法深感不滿,認為是掩埋真相。

伊力哈木因為堅持反映維族人觀點,變成了麻煩製造者,被嚴格監視。根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在2013年11月2日,他一家四口駕車外出時更被國保故意撞車尾及恐嚇,要他不要接受媒體採訪。公安的威嚇相信與他評論10月28日天安門撞橋事件有關。

北京公安在1月15日於伊力哈木的寓所拘捕他,並搜去他多台電腦,同一天,他七位維吾爾族學生的宿舍也被公安搜查,迄今還有四位學生被扣。

回到香港,過去兩年「自治」一詞,因為 Facebook 與鍵盤式的宣示文化,成為香港的政治潮語,儘管網上以本土自居,城邦、獨立為招來的自治派,喜歡以新疆、西藏等地區的民族矛盾為參考,並借用這些地區漢化的人口政策到香港,確立「蝗蟲」襲港的溝淡論,他們對這位玩真的維吾爾自治派卻不大感興趣,亦沒有認真地去了解這些邊境地區的民族矛盾。

還是,從頭到尾,新疆、西藏和香港的置換,只是本土右翼動員排外情緒結構的意淫,以作為玩假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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