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電視 -「指明處所」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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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 -「指明處所」的爭議
Mar 11th 2014, 14:01, by 曾浚瑛

現時有關hktv問題的爭議點就在於《廣播條例》(562章)中的「指明處所」四隻字。而這四字將介定節目服務是否屬於「免費電視」或「收費電視」。甚麼是「指明處所」?

「指明處所」應理解為,使用大廈天線(即免費電視)或使用固定的特定線路(即收費電視。如有線)來觀看電視。

而hktv現在持有的是「流動電視牌照」。在《電訊條例》(106 章)介定「流動電視」是「泛指以無線方式傳送影音內容供流動電話或其他手提器材接收的電視節目服務。」技術上即是以「特高頻頻帶(470 兆赫-806 兆赫)」適用於2.5G、3G、4G方式作流動數據傳送而非一般大廈天線接收。

亦即,hktv現在以流動數據技術提供電視服務,該服務是跟隨智能電話或特定接收器,而非限制固定的大廈天線。不論以智能電話或通過特定接收器收看hktv,均不屬「指明處所」。

所以hktv應不受《廣播條例》(562章)中「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而介定為「免費電視」或「收費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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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港視啟播觸礁︰通訊辦涉嫌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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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啟播觸礁︰通訊辦涉嫌越權
Mar 11th 2014, 13:10, by CW Tsang

王維基的開台大計波折重重,最新的發展是,由於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向港視發出「要求 (request)」︰港視必須申請本地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才可以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港視為此決定不能按原來計劃在今年「七一」開始廣播。筆者認為,爭議的關鍵事實在於,王維基打算提供的服務, 是否屬於《廣播條例》下的電視節目服務,尤其是否可視為該條例附表三當中「不視為電視節目服務的服務」;但由於箇中細節十分技術性,請原諒筆者真的不能「三言兩語說個明白」,所以無謂班門弄斧。

姑勿論港視服務實質上是否「電視節目廣播」,筆者認為,通訊辦提出所謂「要求」的做法,卻明顯欠缺正當的法律理據支持,甚至有越權 (ultra vires) 的可能。

看官可能會問,通訊當局不是在 689 會同行會拒發牌照給港視前,曾經建議一併發牌給港視,更反對給申請機構排名的麼?及後不是也曾經表示「不會調查港視收購『中移動』」的麼?為何現在又另搬一套理論出來呢?筆者必得指出,建議發出三牌、以及決定不調查收購行動的,是作為法定機構、由何沛謙擔任主席的「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作出,而不是今天發信給王維基的「通訊辦」(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兩者中文簡稱一字之差,但其實從中英文名稱全寫,已經不難理解雙方的關係︰「通訊辦」 (Office) 是「通訊局」 (Authority) 的執行機關及秘書處,負責支援「通訊局」 (Authority) 的工作。

就算是兩個機構,但由 Authority 指示其執行機關 OFCA,給王維基發信,不是已很明顯嗎?我們要留意的是,OFCA 既為執行機構,其權力亦只能由 Authority 按照法例規定行使;換言之,連 Authority 本身也沒有的權力,OFCA 當然也沒行使之權。

縱觀整部《廣播條例》,Authority 的權力,其實集中在審批牌照及在程序中提出建議、監管持牌廣播機構的運作及處理相關投訴,還有執行反壟斷條文等,卻完全無權就所謂「無牌提供電視廣播」的行為,行使哪怕是調查、搜證或檢舉的權力;即使有「無牌電視廣播」的罪行,但作為一條刑事罪,拉人封台的權力在警察、檢控權力在律政司、裁決權力在法院,完全沒有 Authority 介入其中的規定,那麼 OFCA 又如何找到法理依據,去為港視節目是否需要領牌的問題給意見,甚至下「指示」?

至於通訊辦常常可以「取締」民間電台甚至沒收器材,則全因為《電訊條例》有條文授權 Authority 或者得到其授權的人員(例如 OFCA 或者警察)破門、沒收物件甚至拘捕嫌疑人士,但《廣播條例》卻沒有同樣的授權條文。所以,假設王維基堅持「公民抗命」,OFCA 甚至也不會有權直接查封葵涌的電視台或者拘捕王維基,頂多只可交由警方代勞,試問又有何權力在現階段論斷港視的服務算不算是「電視廣播服務」,甚至發出一紙白紙黑字的「要求」?

從港視事件可見,通訊局 (Authority) 以至其前身廣管局,多年來在執行法例時,不論是提意見還是作競爭調查,一向都字斟句酌小心翼翼,更別忘了其現任主席是資深大律師,筆者實在不能想像,Authority 敢不惜逆香港人的意願,而指令 OFCA 達成一件根本於法無據的任務。

而事實上,何主席乃至整個 Authority,甚至未必有權直接給 OFCA 下指示。OFCA 在編制上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統轄,通訊事務總監本身就是一位 AO,其上司不是別人,正是有份參與將發牌遊戲規則臨場改為「三揀二」、且不斷像錄音機般誦唸「一籃子因素」的蘇錦樑局長。

筆者只是想指出,「冤有頭債有主」,港視被追打到今天的境地,理應不是當日曾堅持要全發三牌的通訊局的決定,至於真正主謀是誰,「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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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我再一次憤怒,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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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一次憤怒,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Mar 11th 2014, 12:09, by Jimmy Lam

當我睇住個電視,我再一次憤怒,香港點解會變成咁.....

王生的一句說話打中了我的心-----「今時今日既香港已經唔再係我認識既香港」

以前既香港,只你要有能力,你有努力,你有財力,只要守法,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

今日,一個有熱誠,有財力,有思想既電視台想要為香港人擴闊眼光,為香港既電視業提高水準,帶來新衝擊,令香港的電視再次在世界上有一個位置,先來個利益申報,我本人是freelance幫助hktv拍攝劇照的,也因為如此我絕對有資格說hktv的質素絕對超越香港現有所有免費電視台!!!!!因為我的工作就是紀錄他們的拍攝工作,工作時我是無時無刻的看著他們在做什麼的
,而因為這樣,我堅信hktv絕對能讓香港的電視水平上升不只一個擋次,令世界再次為之改觀!!!!!

而諷刺既係,理應為香港人利益為出發既香港政府,你們在做什麼??你除左識用把口講支持,話支持香港影視,當電影要申請地方拍攝,百般阻撓,令拍攝比做小偷更可憐,然後當影視業有成就你就出黎抽水,真是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放眼世界,有幾多文明國家會咁有心去打擊自己地方既發展?!

97以前,香港人好驚回歸,就係驚香港會變到大陸咁樣,所以走左好多人,雖然我唔同意逃避,但呢班人係有自見之明,而同樣有好多人俾「高度自治」同「50年不變」呃左,我還記得當天我的中文老師說過,「高度自治」就是一個欺騙香港人的言語藝術,自治就是自治,高度,即是有限制,高,有多高?什麼是高?其實也只是共產黨一言既之.......

當年前人種的因,我們後人要承受,我是覺得應該的,所以我們絕對不能只坐著說自己做什麼都沒有用,放棄是消極的態度,我們年輕一輩正正要承擔以前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香港才有未來.......

有很多人,常常說遊行攪亂治安,佔中會阻礙經濟云云,而呢類人,大都是上一輩已經俗稱上了岸的人,他們之所以說我們常常攪風攪雨,其實是有原因的。

上一輩成功的人就不用說,他們受益於現在這已經變異的政府和社會環境,所以當有人想匡亂反正,重建社會,即使他們明知道是對的,但依然會有大部人會收起良心,只會去保留自己的利益,更不想承認問題出於自己,這也是中國人的一個大病...什至是用人類最擅長的自欺欺人的心態,去告訴自己每個人都是這樣做,所以這是對的.....

至於上一輩沒有得到大利益的人,他們就是把自己這種怨氣放到社運的身上,他們想不通為什麼97後經濟差,社會差,物價愈來愈高,生活愈來愈難過,而樓價更是升的不是給香港人住的.......有一部分奴性重的人,他們一邊覺得是政府問題,但又不想承認,只好覺得是社運導致現有的一切問題,將陰陽倒轉,事實上不是社運導致香港問題的出現,而是問題導致社運的出現,如果真的人人安居樂業,會有用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我本人是1986年出生的,97前後的生活我也有經歷過,歷史我也看過,從香港成為殖民地從一個小漁港到成為一個城市,中間也是有經歷過黑暗的貪污年代,之後成立ICAC,香港便開始發展成一個國際都市,到了我出生,我活在這個港英殖民地11年,香港即使也發生了不少事,但香港的核心價值--新聞自由,市場自由,言論自由,司法獨立等等還是應有盡有,到了回歸以後,香港人的利益和核心價值開始受損,新移民大量來港,樓價和租金不正常,地產霸權,中聯辦插手控制香港議員,香港新聞,電台,電視相繼被打壓,官商勾結,政府官員不間斷的出錯,貪污,醜聞,發展到近年來來689上任之後,更令人看到,今時今日的香港的問題,有能力的hktv被打壓,新移民未住夠7年可以拎盡香港人福利,明報被中央出手侵占內部,李慧玲被無理解僱事件,劉進圖被攻擊事件,到今日,當香港電視半屈服去用流動電視曲線發展業務,而香港終於有一件好事發生,你們花時間精神不為香港的將來打算而是去算計如何扼殺一個電視台.........更是斷章取義去解釋一條不相關的法律去破壞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人都是善忘的,當一年又一件事情的發生,新的事蓋過上一件事,香港人便會很快忘記,所以香港政府才能一直得逞,香港人,當我們忘記一件事,使會失去一些東西,但是,我們還有可以失去的嗎??

我們..................已經不能再失去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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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拒絕平凡](五十六):「政改之戰」(八): 靠泛民,得個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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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平凡](五十六):「政改之戰」(八): 靠泛民,得個桔
Mar 11th 2014, 10:13, by 黃增健

[拒絕平凡](五十六):「政改之戰」(八): 靠泛民,得個桔

兩會期間,主管港澳事務的官員,多次就香港特首普選發言。言詞中,表達了中央已收窄香港自治的範圍。在普選一事上,中央必須加大「安全系數」。務求所選出來的特首,必須是愛國愛港(更愛黨)。消息一出,建制派立即進行維穩工程,指這是中央一貫的方針。「愛國愛港」,「依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決定」等,都是「不言而喻」。
很明顯,中央不會給予港人真普選。而且,中央已經收緊香港人的自由。這隻無形之手,已經把香港握緊,港人快要缺氧了!
面對如此處境,泛民本應帶領港人,對中央作出反抗。可是,作為泛民的「頭目」民主黨,不但與中央「密室談判」,黨主席劉慧卿多次「轉軚」,更爆出何俊仁在財政預算案會議上,瀏覽美女網頁。民主黨不只愧對人民,更是沒有資格帶領群眾。
作為真普聯召集人的鄭宇碩,在網台節目上指,佔中只是「象徵式行動」,最終都要等中共改變。言論一出,眾人嘩然!原來鄭是繼何俊仁以外,另一個沒有抗爭鬥志的人。
抗爭運動,最重要的是意志,必死的決心。縱使政府打壓,被關入監,受盡折磨,但意志不能死。可是,泛民中的兩員: 何俊仁和鄭宇碩,他們的意志已死,參與抗爭只是為戴光環。其餘政黨如公民黨和工黨,不是只顧自己利益,就是和稀泥。社民連呢?縱使有心有力,但動員力有限,幹不出什麼大行動。
當然,社會上有人對激進派存有意見,但以現實來看,他們的行動最能引起關注。縱然如此,社會是屬於我們的。靠泛民,得個桔。爭取普選民主自由,是要靠我們每一個人。
所以,我們不能再靠政黨,不能再靠政治明星,而是要靠我們自己。
中央再不收手,最終會迫使所有港人都是激進派。

11-03-2014家中,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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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政府突搬龍門 香港電視「被非法」 王維基:「你玩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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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突搬龍門 香港電視「被非法」 王維基:「你玩曬啦!」
Mar 11th 2014, 10:53, by 黃俊邦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多份報章報導,政府指香港電視的傳送制式或違《廣播條例》。今早香港電視先停牌,並在下午發出公告,表示將延期開台,並暫停新節目拍攝。王維基近傍晚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任意「搬龍門」,以不相關的法例阻止香港電視開台,他認為政府不單是阻撓香港電視或王維基,是阻撓香港人「睇電視」。

政府指港視違《廣播條例》 王維基:極之可笑

王維基在記者會的開場白,表示要向員工及市民宣佈一個「好壞的消息」。原預計七一開台,但到今日為止,連第一個發射基站都未獲政府審批。港視更在今日下午收到一封政府代表律師信,指香港電視若不能確保訊號不會被多於5000個住宅用戶接收,即使持有流動電視牌照,也需要領取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王維基認為這是極之可笑及粗暴,是技術上不可能的事,「俾人夾硬屈、不可能」。王維基指政府在2008年至2009年間設立流動電視牌照,有大量文件說明流動電視牌照不受《廣播條例》監管,如今是「突然要管」。政府其中一點指他們採用不同於中國移動UTV的CMMB而改用DTMB制式,但王維基指出四年前城市電訊曾以相同制式並獲准申請發牌,政府如今卻指他們違法。王維基指香港電視的流動電視牌照並不是第一手,中國移動取得牌照多年均不受《廣播條例》監管,如今香港電視卻要接受監管,「你玩曬啦。」

上手做得 下手唔得

王維基表示,最難接受的是上一手不受限制,到香港電視「做既時候就搬一大堆唔關事既條例」,甚至在立法會清楚提到不會修改《廣播條例》規管流動電視。「講得咁清楚、白字黑紙既野都可以調返轉講,最難忘既事都不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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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即席拿出中移動UTV將流動電視接駁至家居電視的裝置,他質問政府為何中移動使用時不違法,「依家落到王維基手中就犯法?」他再強調政府如今自相矛盾,在七個山頂的發射站發射訊號,以符合超過一半香港市民能夠接收的規定的同時,如今又對香港電視說超過5000個住戶能夠接送便犯法。他表示早在2月20日去信政府,如何合法地使用「流動電視牌照」。政府卻無法回答,他認為政府有責任向香港電視及市民解釋「究竟發生緊乜野事」。

「走頭無路」 被迫採法律行動

王維基說目今香港電視已走頭無路,在強權、不合理下被迫走到這一步。王維基重申將暫停所有新的節目製作,並盡快與律師商討,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要求法庭介入作出仲裁。

王維基表示相信法庭有公義,但不明白政府做事為何不依法律,「下下都叫你去法庭」。他指香港電視只是一間公司,這樣並不公平。

最後一步 發展互聯網新媒體

至於是否使用互聯網,王維基表示今日未能回答。王維基指假如政府不再搬龍門,未來會集中在互聯網新媒體上的發展,「除非政府連互聯網都唔俾我地做」。香港電視亦暫時不會裁員。

王維基表示,「今日的香港,已不是他所認識的香港。」他強調並沒與亞視商討任何事情,又指亞視牌照2015年到期。他表示在不明政府章法下,香港電視如今處於一個非常「惶恐」的狀態。「上手做得,下手唔做得,呢個咩世界。」王維基對政府說:「可否俾條路香港人行?係咪要趕到咁盡?」

王維基表示要安排未來幾百個同事的日子「點過」。他表示過去一年,有不少海外買家也對香港電視節目有興趣,指公司的節目比其他本地節目「超幾班馬」。他指有中國人的地方便會有人有興趣看「廣東話節目」。

王維基重申,只想簡簡單單做一個商人,從來沒打算得罪任何人。他表示今日的記招只想將事實說出,他不評論其他問題。

港視在今日下午發出的公告指「收到了通訊辦關於傳送制式及《廣播條例》的應用的不利回覆。通訊辦認為,本公司建議的傳送制式會使可供由本港超過 5,000 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政府要求香港電視須先取得免費電視牌照才可啟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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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大嶼山的10大生態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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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的10大生態危機
Mar 11th 2014, 09:47, by TrailWatch

上周六,大嶼山發展委員會首次會議,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大談交通基建配套、商業及橋頭經濟,聲稱要將大嶼山由粵、港、澳三地交匯的「寶地」,變成「粵港澳明珠」。2007年,政府規劃大嶼山為「旅遊景點」和「島嶼」,因此增加了2,360公頃的郊野公園用地,現時希望改為綜合發展,應付「住屋、就業、商業」。

1. 機場第三條跑道
• 填海後有650公頃海域會消失,影響海洋和中華白海豚生態

2. 港珠澳大橋
• 破壞海洋生態,增加車流,加重東涌、屯門和元朗的空氣污染

3. 東大嶼山發展
• 破壞海洋生態

4. 欣澳填海
• 破壞海洋生態和白中華白海豚棲息地

5. 東涌填海
• 加重東涌社區負擔,影響東涌河、紅樹林和炮台景色

6. 迪士尼擴建
• 大量遊客增長,影響地區承載力

7. 貝澳傾倒泥頭
• 破壞本地僅有的水牛田濕地

8. 鹿湖非法骨灰龕
• 大興土木破壞生態和水源、影響當地佛教清修的文化

9. 梅窩牛被強遷移
• 共50頭牛被政府搬遷,罔顧動物健康

10. 石鼓洲焚化爐
• 破壞大嶼山及長洲水域和空氣的生態,挖泥影響瀕危江豚的棲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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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即下載TrailWatch,一齊監察郊野發展和保育自然。

Android:
http://goo.gl/vv5Q6m

IOS:
https://itunes.apple.com/us/artist/trailwatch/id79109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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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撐蠔涌居民反對康樂用地建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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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蠔涌居民反對康樂用地建豪宅
Mar 11th 2014, 08:40, by 撐香港 SupportHK

近日有發展商向城規會申請將西貢蠔涌一幅「康樂用途」的土地作發展豪宅之用,申請人擬於近8 萬呎的土地上興建8幢兩層高,每幢約2,000呎的獨立洋房,每座均設有花園及車房,提供總數17個的私家車車位。發展商指有關申請是回應政府及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於未來增加47萬房屋供應之目標。

鄰近該幅康樂用地的山薯窩村村民發起網上聯署,反對西貢蠔涌山薯窩村康樂用地興建豪宅。村民指發展商用8 幢豪宅去回應長策會47萬的房屋供應屬杯水車薪,並未能有效及確實地解決本港房屋供應短缺的問題。

山薯窩村的村民指出,該幅康樂用地曾是高爾夫球場,當時村民飽受高爾夫球的滋擾,時有窗戶遭高球打破,天台更常有打出界的高球,球場結業後,山薯窩村回復寧靜,現址變成一片綠油油的草地。村民擔心,一旦申請獲批,除了破壞寧靜的鄉村環境外,也恐怕豪宅興建期間會影響到西部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的蠔涌谷生態。

現時蠔涌沒有大型的排污系列,山薯窩村靠化糞池處理污水,村民擔心豪宅落成後,化糞池排出的污水會流入河流,污染河道,影響居住環境。

除了不適當使用土地用途及排污問題之外,連接著西貢公路的蠔涌路是村民唯一的出入通路,多年來是單線雙程行車,行車路和行人路平排,由於該路段狹窄加上避車處少,時有人車爭路的情況出現,加上道路兩旁不斷有住宅或商業發展,汽車流量早已日益增加,於壕涌增建豪宅只會加重道路負荷,嚴重影響村民出入及危害行人安全。

村民於本月6日發現地皮外貼出規劃申請,均認為事出突然,擔心於鄉郊康樂用地興建豪宅會開先例,他現呼籲市民簽名反對蠔涌居民反對康樂用地建豪宅,表達關注鄉郊地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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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獅子王的反擊 週六全球遊行為獅子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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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王的反擊 週六全球遊行為獅子怒吼
Mar 11th 2014, 09:10, by 林倩音

(獨媒特約報導)你對獅子的印象是甚麼?獅子王、萬獸之王?常被塑造成王者的獅子,其實命運極之坎坷。在南非,商人繁殖獅子,僅數天大的可愛幼獅被送往世界各地動物園,讓遊客「抱抱」拍照;長大後便運回南非,供富豪打獵取樂;死後以其骨頭製酒,賺取數十倍的暴利。今個星期六(3月15日),全球55個城市舉行首次「全球為獅子而行」(Global March for Lions),向南非政府施壓,要求立法禁止獅子困獵。香港是亞洲區的唯一代表,香港站召集人Rosana希望透過遊行喚起公眾的動物保育意識,南非看似遙不可及,但其實不少港人旅遊熱點都有動物園有抱獅子的活動,她希望港人深思每一個選擇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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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全球為獅子而行」香港站召集人Rosana

南非獅子的悲慘一生 動物園內任人玩

從事人道教育的Rosana(伍美鳳)說平日亦關注動物保育,但一直不知道南非獅子的情況,經過朋友介紹才發現「現代獅子的生命循環實在令人驚訝」。

在南非,「困獵」(canned hunting)是合法產業,令獅子由出生至死亡飽受殘酷對待。南非的野生獅子約有3,000頭,而困養獅子的數目高達約8,000頭。商人大量繁殖獅子,作為付費困獵活動的獵物。成年的獅子較威武,才是「值錢」的獵物,但商人不會放過用未成年獅子賺錢的機會。幼獅甫出生便被逼與母親分離,被借到世界各地動物園,讓遊客近距離觀賞及觸摸(cub petting),抱著拍照「任人舞」,即使牠們害怕、疲累至哭泣、嘶叫亦不能停止。


年幼獅子及老虎在動物園及商場被逼客人近距離接觸(cub petting),極度疲累,慘叫不斷。

行刑式「困獵」 富豪玩物

成年後的獅子,加快走進死亡陷阱。Rosana指出,被借到動物園的獅子長大後會回到南非商人手中,成為「困獵」的獵物。困獵是有錢人的遊戲,富豪花費數十萬參與打獵團,可預先選定獵物,不同獵物價格不一,例如雄獅較威武,其價格便比雌獅高昂。被富豪們挑選的獅子會被送到面積約十多公里,四周佈滿圍欄的模擬野生環境,讓富豪獵殺,獅子實際上無路可逃,故稱之為困獵。而且,長年被人工飼養的獅子,對人類毫無介心,有時會好奇走近狩獵者,但一走近便遭受槍及箭所攻擊,最終慢慢流血而死。

獅子死後會被割下頭顱,富豪當成「獎杯」(trophy)帶回家,掛在牆上炫耀。Rosana表示,估計近一半的獅子頭顱都是出口到美國,部份則運往歐洲,但近年開始有中國富豪參與困獵,擔心經濟條件愈來愈好的中國為困獵提供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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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een shot 2014-03-07 at 12.54.01 AM
圖:困獵活動

骨頭製假酒謀暴利

獅子的頭除了變成「獎杯」,其身上的皮會賣往外國作裝飾、地毯等,而商人連獅子骨也不放過。獅子骨本身沒有藥用價值,但老虎骨在亞洲地區,尤其是中國被認為能治風濕等病,價值極高,因此商人看準這個機會,將一副價值1,500美金的獅子骨,當作老虎骨,製成市價高達7萬美元的假老虎酒,謀取暴利。

Rosana又指,這些困獵場會扮成「保育區」,欺騙捐款者及義工前來照顧獅子,一心愛護動物、以為自己正參與保育工作的義工,實質上參與了困獵業。

商人為利益不斷繁殖及殘害南非獅子,牠們出生至死亡每個階段都是殘酷不仁的產業的一部份,Rosana說「到動物園參觀,其實是助長困獵業」,期望更多人知道動物的困境,然後作出正確的選擇。

全球為獅子而行 向南非政府怒吼

本月15日,由Campaign Against Canned Hunting主辦,全球55個城市舉行「全球為獅子而行」,動員全世界的力量向南非政府施壓,停止獅子困獵業,改善獅子的處境。香港是唯一響應行動的亞洲區城市,將於週六下午2時於灣仔地鐵站A3出口集合,遊行至南非領事館遞交請願信。

Rosana表示遊行會營造輕鬆氣氛,推廣獅子保育的重要性,讓本地人知道不應去有獅子的動物園,明白「選擇」的重要性。Rosana又提到,南非主辦單位的長遠目標是提升獅子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級別,加強保育力度。目前獅子屬於公約的附錄二,代表此物種未算瀕危,只要獲批許可證,便可以進行有關貿易;然而正因為未禁止獅子貿易,商人可放肆地殘害森林之王,故將獅子提升至瀕危級別將有助保育獅子。

「全球為獅子而行-香港站」詳情: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68137030004548/


(圖片取自Global March for Lions Facebook page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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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要一隻牛死,需要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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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隻牛死,需要理由嗎?
Mar 11th 2014, 08:02, by Mark Mak

我作這樣的一個假設:一位小朋友在郊遊時踩中了捕獸器的陷阱,腳傷及骨。程序大概是:叫救傷車或消防車 >>立即解開捕獸器 >>初步療傷然後送院醫治 >>警方介入調查 >>漁護署跟進捕獸器的來源 >>小朋友康復出院 。當然,如果這名小朋友不是一般村民,而是梁振英的親屬,可能就會出現很大的待遇差別。

但更懸殊的待遇差別在這裡。

昨日西貢公路浪徑新村有一位小朋友,被發現在一棵大樹旁邊,右前腳夾着一個捕獸器,皮開肉綻。程序是: 漁護署人員及獸醫接報到場,首先由獸醫施以麻醉針將牠麻醉 >>解下腳上的捕獸器 >>運上貨車載返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 >> 最後人道毀滅。
這位小朋友是一頭未成年的雄性小牛。

筆者曾多次發文譴責漁護署自己管有並使用捕獸器 (snarae, 並非鋸齒夾腳那種) ,其身不正又如何落實取締民間非法捕獸器。但這並非本文的重點討論。
我只想漁護署嚴肅去解釋這一種待遇差別背後的理據及指引,然後告訴大家,要一隻牛死,需要什麼理由? 我退一萬步,政府要一隻牛死,即使沒有理由,也有程序上的指引吧?什麼情況下非死不可,什麼情況下可賜不殺之恩?

從署方的處理手法所見,把受傷牛移離現場然後立即人道毀滅,是去「處理」一隻小牛而不是去「拯救」一隻小牛。去年有腳患的梅窩八號牛被發現躺於路邊,愛協的獸醫到場後十五分鐘後將牛人道毀滅,大抵可能都是依循漁護署的指引。我們不禁懷疑,要將香港的牛隻數目逐步減少會否是漁護署背後的「良好願望」或「hidden agenda」。 漁護近日的亂點鴛鴦搬牛行動是否正是此長遠政策的亮點計劃? 若非,署方的專業獸醫可否解釋,要醫治一隻有皮、肉、骨創傷的小牛有什麼技術上的困難或會耗用大量納稅人的資源,因而令署方決定將小朋友人道毀滅。

目前香港只有大概一千三百多隻牛。 在政府眼裡是否已構成「牛患」?而所謂「牛患」,會否就是「患」在維持了地方的生態價值,長遠阻礙了政府的發展大計。

要一個小朋友死,其實背後還可以有什麼高尚的道德理由?

相片來源: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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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新地錦田倒泥 規劃署拖延四個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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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錦田倒泥 規劃署拖延四個月執法
Mar 11th 2014, 06:30, by 土地正義聯盟

錦田倒泥現場插上「水耕種植場」招牌,以農業合理化破壞。

二月二十日壹週刊追踪報導,新鴻基位於錦田沙埔村的住宅地盤,有泥頭車不斷將地盤泥頭傾倒至林村郊野公園旁邊的濕地及魚塘。本網記者最近到現場視察,發現在新鴻基倒泥點以及北邊另一個被填魚塘之上,都插上了「水耕種植場」的招牌,令人懷疑有人以「水耕」為名目掩飾非法倒泥活動。雖然倒泥事件持續多月,但規劃署要到今年二月才按法例發出禁止倒泥命令,拖延至少四個月,間接令破壞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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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多立法米泥頭 超過9000架次泥頭車

大規模非法填泥的地點位於錦田水尾村以北,毗鄰林村郊野公園。根據航空照片顯示,填泥活動早於去年年中開始,當區區議員和土地正義聯盟先後在去年十月及十二月去信規劃署投訴,指非法填塘已經嚴重破壞了錦田水牛的棲息地,但規劃署要到今年二月十二日才第一次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根據現場目測及地圖量度,兩處倒泥填塘面積約三萬三千平方米(即約三十五萬平方尺),倒泥高度平均約兩米,即總共傾倒泥頭約六萬六千立方米。按一轉泥頭車大約運載七立法米泥頭計,總共接近九千五百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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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日壹週刊報導了錦田倒泥事件,焦點集中在影響錦田祖墳風水,然而,更直接受影響的是數以十計在濕地棲息的水牛和雀鳥。

被倒泥填塘的土地多由錦田鄧族祖堂擁有,並非個人物業。錦田民選區議員鄧卓然表示,認為今次壹週刊揭發的倒泥事件,與去年十二月牛隻被毒死事件是同一班人所為。他相信,應是土地的租用人與地盤的外判公司傾好,希望賺倒泥頭錢,或者希望藉此改劃用途,而從泥頭的狀況看來,可能不止新鴻基地盤一個來源。

記者未能找到鄧卓然議員口中講的土地租用人,但在視察期間,就發現兩處倒泥點插上了同一式樣的「水耕種植場」招牌,分別是「澳洲水耕種植場」和「千葉水耕種植場」。公司註冊處並無兩個種植場的紀錄。

●新鴻基:十多年來首次 沒經驗處理

破壞已經造成,但到底誰會為這宗非法倒泥事件負責,仍是未知知數。泥頭車司機?地盤承辦商?新鴻基?錦田原居民地主?議員口中的「土地租用人」?新鴻基地產的發言人初步回覆本網查詢時表示,仍在調查事件,新鴻基地產對環境負有責任,承辦商涉嫌違反合約,也有責任。發言人指,新鴻基十多年來首次發生這種事情,他們也沒有經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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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包括魚塘原有的深度,現場的泥頭超過兩米高。

今次規劃署的執法效率亦間接導致問題惡化。鄧卓然議員表示,早於去年十月已經和民政處及規劃署人員到現場視察,但規劃署卻等到二月中才行動。規劃署回覆記者表示,「强制執行通知書」已於本年二月廿六日到期,接著的四至六個星期會監察,確定倒泥已停止就會發「恢復原狀通知書」,不停就考慮檢控。問題是,就算規劃署日後向地主發出的「恢復原狀通知書」,地主也不一定要恢復至倒泥前的地貌,而「要考慮『合理』、『做唔做到』,不能一概而論」。

破壞環境的代價這樣少,難怪各區的非法倒泥問題愈來愈嚴重。

記者:彬、迪
八鄉錦田地區報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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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王維基開台又有暗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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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開台又有暗湧?
Mar 11th 2014, 06:47, by 方鈺鈞

香港電視開台的宣傳短片,提到其出現為了「打破電視常規」。(圖:截取自香港電視網上宣傳片

今日多份報章報導指,政府提香港電視網絡(下稱「香港電視」)的廣播服務若超出5,000個接收點,可能會牴觸廣播條例相關規限。經網上一傳,即時變成有開台危機。香港電視(1137)今早宣布停牌,可能和此事有關。不過按筆者理解,此實在是虛驚一場,香港電視七月開台應無問題。

首先,我們可看看《廣播條例》如何論述這「5000個接收點」。

廣播條例(第562章) 釋義中,提到本地免費及收費的電視節目服務定義:
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 (domestic free television programme service) 指符合以下說明的電視節目服務─
(a) 擬供或可供公眾在香港免費接收;
(b) 擬供或可供由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 (specified premises) 組成的觀眾接收;及
(c) 以香港為主要目標市場

而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 (domestic pay television programme service) 指符合以下說明的電視節目服務─
(a) 擬供或可供公眾在定期或以其他方式繳付收看費的情況下在香港接收;
(b) 擬供或可供由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及
(c) 以香港為主要目標市場

所謂「指明處所」,英文乃「specified premises」。根據雅虎字典,「premises」的解釋是「房宅(或辦公室)連全部建築及地基;生產場所,經營場址」。而廣播條例亦指明「specified premises」指住所及酒店,連「住所」的定義也解釋得很清楚:「指為供居住而建造或擬作居住用途的處所」。所以,「5000」這規限,明顯不是指觀眾人數、手提電話或其他流動裝置。

從常識角度出發,若法例限制流動電視牌照接收數目,單憑5000個客戶這數量怎會吸引投資者入標?退後一步,當年立法提到「指明處所」時,電腦和互聯網仍未存在呢。

只要重聽昨日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出席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回答議員提問,大家便不用杞人憂天。她多次提到,如果王維基「想更改制式, 令全港數碼電視都收到」, 便有機會干犯廣播牌照條例。所以,王維基計劃透過中國移動子公司購入的流動電視牌照,「老老實實」進行流動電視廣播,即使向超過5000部流動裝置傳送節目,其實一點問題都沒有。

今次空穴來風,通訊事務管理局律師和香港電視律師進行「溝通」。本人大擔推測,可能魔童維基另有野心,希望透過技術研究、爭取不同方式更普及傳送其電視節目,擴大觀眾層面。引用利敏貞的說話,就是「更改制式」,使全港數碼電視都收到。

政府一直嚴格規管免費電視發牌制度,就是因為深明它是「最普及」、「對社會產生最大影響力」的服務。最近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克里米亞地區,其中一項軍事行動就是強行進入廣播與電視發射站,終止烏國最大的電視台向該地區發送訊號,並以俄國國家電視台「Rossiya24」取代原有頻道。回到本地,亞視明明年年蝕錢,但都要用盡辦法保住牌照,可見電視廣播對社會有著重要的功能和意義。

本地《廣播條例》訂立於殖民時代,為了規管殖民地的聲音,自然要求所有牌照均須由港督批出。只是回歸以後,廣播牌照仍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成員獨攬大權,單單在香港電視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一役已說明過程何其黑箱作業。適逢免費電視牌照續牌正在諮詢,我們除關心無綫亞視的節目質素,更應著力推動《廣播條例》改革,如設立獨立機構負責審批牌照,免受政治干預;改革不合時宜的免費電視發牌及續牌制度;推動公共廣播服務、增設社區電台/電視廣播牌照,讓更多社群及族裔都能參與廣播,促進本地多元文化的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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