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源頭減人絕非歧視 拒絕左翼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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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人絕非歧視 拒絕左翼文字獄
Oct 14th 2013, 15:29, by 林忌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2013/10/losthk.html
一位名叫稻草的稻草人作者,寫了一篇《源頭減人」論是歧視嗎?》的文章,現駁如下:

「差別待遇」與「歧視」
日常生活的「歧視」,是一個通用法律名詞;是帶有「不公平待遇」的意思;甚麼「歧視行為不必然觸犯歧視法例」,是偷換概念之極的說法 1. 歧視(學術上,無不公義)2. 歧視 (帶有不公義待遇) 3. 歧視 (不公義且犯法)

舉例說,女校不收男生,英文學校只收讀英文的學生,二年級只收符台二年級程度的學生,不收一年級的學生,都可以是學術上的「歧視」;但在日常生活中說人「歧視」,即帶有不公義不公平待遇的意思,絕對不能亂用,為防止混淆,應使用「差別待遇」

那位叫做稻草的「左翼」,偏偏混淆視聽,混淆合公義的「差別待遇」和不公義的「歧視」,然後跳躍邏輯,一跳就說「因為歧視法律不足,所以一些合法的歧視,法律卻不能處理」,去把合公義和不公義的事打成一片,其荒謬程度,就有如說「因為強姦法例不足,所以一些合法的強姦都是強姦」,然後就偷換概念,把所有性交都說成是強姦,這是荒謬的。

難道左翼承認歧視原居民?
那位叫做稻草的舉了一個例子說:『例如女生搶了男生大學學額,也可能會被視為「事實」;二是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舉例說,本文上段主張減少女生學額的例子,便當屬歧視言論。此例宣揚無須理會女生讀大學的權利,並將男生沒學額讀書歸咎於女生太多;若這種偏見得以普及,將有愈來愈多人懷疑女生讀大學的正當性。』

用一個反證,將證明這個例子是如何的荒謬:『例如原居民搶了非原居民的建屋機會,也可能會被視為「事實」;二是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宣揚無須理會原居民的權利,並將香港人沒有足夠房屋歸咎於原居民太多;若此種偏見得以普及,將愈來愈多人懷疑原居民建丁屋的正當性』

因此根據「稻草」的邏輯,朱凱迪那篇《申請丁屋的外國人 VS 拿不到特區護照的香港人》就是「宣揚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是「歧視原居民」以及「排外」; 朱凱迪說:『「新界原居民」既可以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又可以繼續佔用香港的社會資源..』用「稻草」的標準,這是「歧視」新界原居民,特別是屬永久居民的新界原居民;朱凱迪說『由於居於海外的男丁供應源源不絕,對於丁屋屋苑發展商來說,要湊夠十個八個海外丁權集體申請建屋再轉售圖利,完全沒有難度。』用「稻草」的標準,這是「歧視」海外的新界原居民,更暗示其男丁源源不絕,有「暗喻」源頭減人,左膠口中「隱性歧視」的意思。 朱凱迪說:『這邊廂特區政府容許不是香港人的新界原居民繼續佔用社會資源,另一邊廂,很多南亞裔和其他族裔的香港永久居民卻申請不到特區護照』不是香港人的新界原居民又如何呢?這些「不是香港人」很多都仍然擁有出入境香港的權利,雖然不是「永久居民」,但仍然擁有「入境權」,那麼和那些家庭團聚的「新移民」有何分別?為甚麼「新移民」就可以佔用社會資源,為甚麼不住香港的新界原居民就不可以?用稻草的觀點,宣揚新界原居民佔用社會資源,不就是他口中的「歧視」嗎?歡迎左翼先行去平機會舉報朱凱迪,或叫朱凱迪先行去平機會自首。

無論用女生的例子,或用原居民的例子,關鍵的問題是甚麼,就是背後有沒有「不公平」的問題;原居民的問題是甚麼?就是這是一種始自 1972 年特權,比起始自 1982 年的「單程證」特權更早。

散播偏見,就屬於歧視?
「稻草」又寫下了荒謬的「散播偏見,當屬歧視」的荒謬邏輯;甚麼是偏見?用誰的標準?是主觀 (Subjective) 的偏見,還是客觀 (Objective) 的偏見?這在法理邏輯上,有很清楚的標準;主觀的偏見,即一個人自己主觀的判定,例如甲不喜歡乙的意見,在甲的主觀就可以說乙是偏見;至於客觀定義的偏見,在法律上就會用「合理人士的角度」(Reasonable man) ;然而在言論自由上,無論偏見是主觀或客觀,只要不屬犯法,都必須包容──左翼人士最喜歡說的包容;你不同意人家的「偏見」,你可以駁斥,可以反對,卻沒有權利去叫人家滅聲,更不能把「偏見」說成「屬於」歧視。請問,為甚麼偏見會變成「歧視」?

『散播不利於特定身份(如性別、族群、性傾向等等)在社會上獲得平等機會的偏見,理應屬於歧視行為。』

好了,說了大半天,稻草終於回到「平等機會」,甚麼叫做平等機會呢?就是背後的政策公義不公義;丁權本身就是不公義,因為只有部份人擁有,更擁有性別歧視在背後,因此取消這種特權,當然符合公義平等;同理,單程證本身也是不公義,因為只有中國籍人士才擁有,是中國籍人士的特權;非中國籍人士根本無法從單程證來港,既無須資產審查,更沒有合適單位。

單程證擁有的特權
無論是稻草這些中國人,或者「中港家庭聯席」,不斷強調單程證的輪候時間長,是不公平甚至歧視中國國籍;然而他們卻從來故意不談一點,即單程證仍然是特權,例如非中國籍人士以「受養人簽證」(Dependent Visa)來港,一旦離婚只能停留至簽證到期,然後就需要用其他方式去延長香港的簽證──例如找到一些能夠獨自維持在香港生活的穩定工作,改以 Independent visa 的方式去繼續留港,否則就必須返回原居地;至於所謂「穩定工作」,更必須僱主合作申請,即收入必須證明能在香港生活(如租得起樓以上),而不是好似單程證一樣,只要一簽發出來,就能夠無條件繼續留在香港,一旦夠七年就會自動成為永久居民。

所以「中港家庭聯席」的發言人孔令瑜說單程證「不可以有任何額外審批門檻」,就是赤裸裸要維持單程證的特權,不肯統一和其他國籍卻必須的「審批門檻」──說明甚麼?免去其他國籍所需的審批,對單程證持有者而言,是不肯放棄的特權。

偷換概念,扭曲言論
稻草果然是「稻草人專家」,廣告聲明寫到明的字句,是『政府應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減少輸入人口,以『源頭減人』的方式針對房屋問題的核心』;可是這位稻草卻自行寫出「單程證申請者太多是香港房屋問題的核心」,然後不斷打稻草人,生安白造「減少人口」等如「減少單程證」,還含血噴人說,這是『小學雞,直追「草蜢不是蝗蟲」的醜態』──再一次證明,透過改動他人語意去無限上綱,左翼要老屈,可以有幾盡?

減少人口當然不等如「減少單程證」,否則可以直接寫「政府應取回單程證審批權及減少單程證配額」;即使再退一步,所謂「減少人口」是指「單程證」者,你最多也只能得出「減少單程證人口」而非「減少單程證」的結論;「單程證人口」當然不能等如「單程證數字」,因為眾所周知,中國政府貪污腐敗入骨,由上至下無一不貪,無數的人證都說要付錢才取得單程證,更有活生生的例子──早於 1991 年賴昌星幾家,透過非法方式取得合共 58 張單程證來香港。取回審批權,有助於減少這些虛假的家庭團聚,自然能夠達到減少人口源頭減人,更不會影響真正的家庭團聚;從輪候年期之長及非常不公平的情況,從土共多次在選舉期間用單程證行賄的情況,甚至很多市民親耳聽回來的故事,本土派以至多數香港市民相信,大陸地方當局審批的單程證,除了一直真家庭團聚加快辦理的之外,更有很多非法取得的單程證──如賴昌星案;因此減去非法單程證之後,不但減少了人口,更會加快真正的家庭團聚;這位稻草為求入罪,不擇手段篡改廣告原文,可恥之極,這正是他口中的小學雞,引人發噱,更令人嘆息:「為求老屈,你可以去到幾盡?」

如果收回審批權,不能減少非法單程證,那麼本土派倡議收返來,為乜?你屈我地食飽飯冇野做嗎?

左翼文字獄
這些左翼人士為求把異見者帶上「歧視」的大帽子,除上文篡改廣告原文的內容,曲解「減少人口」意思之外,更離譜是把「源頭減人」等同「減廢」;無論是被點名的譚、毛、范三人,或者是廣大的本土派市民,根本沒有把人等如廢物之義;這種荒謬之極的想法,絕對是生安白造老屈亂砌。

雍正年間,查慎行弟查嗣庭,在江西做考試官,出了一道作文題「邦畿千里,維民所止」,雍正認為「維」與「止」,是「雍正」去了頭,是暗示殺雍正的頭;因此雍正下令逮捕查嗣庭全家,其人其子受到殘酷折磨含冤死於獄中,查家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參加舉人與進士考試。難道左翼要把雍正式的文字獄帶到 2013 年的香港嗎?香港真的不需要廿三條,因為這些所謂「民主人士」,居然學雍正引進文字獄,只能引述港督彭定康離開香港之前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的名句:「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眾所周知,是次廣告目的是反梁振英,大多數聯署人是以這個理由去參加,而聲明本身是譚凱邦一手所寫,其登廣告之前除了自己本人,其他聯署人根本沒有機會閱讀過;即使有,也草草一眼,根本不會深究當中的文字。即使有兩人退出聯署,主因亦是和其政治立場有關,在這幾日之前,從來未聽過所謂「源頭減人」等如「源頭減廢」的言論;即使有,也會覺得這是荒誕不了的說法,作為「民主派」,相信新聞言論自由,絕對不會用以雍正文字獄的方式,去審查文章。

例如退出聯署的周澄,親自在電台的說法,亦只她不覺得聲明有歧視,只是不認同一些觀點;其他認同觀點的聯署人,更覺得既然聲明已經於九月三日在報紙刊登,大家都集中在反梁,北京震怒的問題,即使有些字眼不太同意,但簽了就簽了,難道集體退出,等北京報導「反梁廣告聯署人紛紛跳船」嗎?這上左翼為求鬥倒異己,從不考慮大局,明知聯署根本是譚一人所寫,都偏要拉上毛范兩位立法會議員落水,實在醜陋之極!

張超雄最初說了歧視,可是在細閱聲明之後,於九月五日又收回了這句,本土派在多個場合不斷質問左翼以至其他反對者,究竟是甚麼歧視?可是連左翼人士自己,自己也不敢說有歧視,直至一個月後中港家庭聯署開記招「定了調」,說是歧視,才紛紛跳出來說「歧視」;當再問是甚麼歧視呢?多數說「文字沒有歧視…不過」、「聲明冇歧視,但」;只有極少數人抓著這句「源頭減人」等如「源頭減廢」;事實是甚麼?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大家想屈人歧視,但沒有證據,然後忽然有左翼終於想到「減人即減廢」了,然後就可以開始老作了,統一口徑了。這種行為市民都放在眼裏,放在心上,不但輸了風度,更令人覺得很可恥,很可悲。

最後的一點,移民去任何地方,都必須重新適應;任何地方任何國籍任何種族的新移民,特別是法律、觀念、習慣、語言都不同的地方,當然需要適應,必然對社會帶來負擔,這是一種常識;稻草又創作一句:「假定了港人家庭成員對香港無足輕重,可以隨時放棄」,更是惡劣之極栽贓,減少移民就等如「可以隨時放棄」?那麼加拿大政府暫停家庭團聚,難道是法西斯政權?這種隨意篡改別人意思的說法,令人震驚。

結語
為了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左翼一眾朋黨打矛波,蠻不講理要把毛孟靜與范國威拖下水,甚麼不惜勾結官府去投訴政權,都再印證了一個問題:「為了抹黑異見,你可以有盡?」毛孟靜和范國威,不是經常大大聲鬧人的黃毓民,也不是叫人下地獄的陳雲,從來沒有和這些「讀書人」開片,更不斷捧場支持左翼的場合,甚至捐款支持這些口說「獨立」的媒體。為了打壓一些和自己看法不同的人,在搬龍門之餘,竟不惜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勾結官府對長期支持自己的友好民主派議員背後插刀,這種行為極不君子,令人極度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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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沒有人民,何來國慶?! - 紀錄雙十 (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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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民,何來國慶?! - 紀錄雙十 (下篇)
Oct 14th 2013, 14:21, by klavier

在上一篇《沒有人民的國慶 - 上》描述了雙十節當天,一個以大學生為主要成員的黑色島國青年(簡稱黑島青)的嗆馬行動。一個希望將異見聲音直搗慶典會場,但在中途被警方暴力阻撓的行動。接下來,是我對當天另一個行動的觀察。及後,會有一點對於香港和台灣社會的想像。

九點半,凱道上的歡慶國慶典禮開始,黑島青用黑色油漆在巨型布條的馬吳江臉上抹黑,象徵人民的憤怒。隨即,大家島青年拉起橫幅,沿著大路向另一股的嗆馬團體力量匯流,也象徵黑島青這次行動的結束。而這另一股的嗆馬力量不是別人,正是在之前八月三日動員二十萬台灣人上街頭的要求政府公開洪仲丘在軍隊中死亡真相的1985行動聯盟。相信不少香港朋友都記得,曾經在facebook上面瘋傳的台北二十萬人上街頭的壯觀畫面。我也深刻記得,當時我的facebook幾乎被這個新聞洗版,香港的朋友都在讚歎台灣公民社會的成熟與壯大。

來到1985的陣地,是一個極具規模的舞台,橫幅「天下為公」,並有孫中山的巨型畫像。這個畫像是一個流淚的孫中山,表示國父對馬政府違憲行駛權力的失望。但其實如果不仔細看,是看不到那滴眼淚的,只覺得是一個巨型畫像在進行偶像崇拜。而一路跟著糾察的方向融入集結的人群,一股奇怪又恐怖的感覺在心頭湧出,天啊,這彷彿回到香港,彷彿在參與一年一度的大遊行,一種開開心心出門去平平安安返家來的散步活動,一種「和平理性」集會的所謂現代文明社會的金科玉律。不容置疑,這邊即將要參與遊行的人數是我們剛才黑島青年的百倍,根據大會報告是六萬人。在人群中,有打扮時尚並且不忘在人群中自拍的年輕一族,有爸爸媽媽帶著年幼的子女,有中年婦女三五知己,也有很多銀髮族的抗議者。想起一位台灣朋友曾經笑稱這種「拼人數,撒著小花的快樂遊行」。1985今天發起的嗆馬遊行,其訴求幾乎無所不包,從洪仲丘,到大埔強拆,到服貿協議,到反核,民間有提出過的訴求議題都被1985包括進去了,真是驚嘆一句,有容乃大。

大約上午十點,主席台開始講話,而這裡也是令我對這個運動組織的極大不安感。之前,從台灣社運朋友口中,得知1985以宣揚「和平理性」著稱,簡單來說,就是運動的decency. 今天,主席台上說道,「請大家靠裡面坐一點,不要阻礙通道,展現出最有水準的公民素質」。然後說,「今天,我們來參與權台灣最有意義的遊行」。我和友人抱著觀望的態度,坐在人群中,聽到有中年婦女在討論說,今天國慶節,二二八和平公園和總統府架起的重重鐵馬,是絕對有必要的,因為有一班激動的示威者,而政府有必要保護古蹟。他們是說,黑島青這邊是股破壞力量,我們是他們口中的「不和平」「不理性」的學生,暴民。主持人更和台下觀眾說,走到自由廣場的路上大家會經過許多團體,也許你支持他,但請不要加入,因為有心人士或媒體會因為這樣就抹黑白衫軍,說你們是會去衝撞拒馬的暴民,所以你們要支持的話,在心裡默默支持就好。

到這裡,我已經不由自主地打了一個冷震。聯想到近期台灣民間有個講法,現在社會充斥著「中壢選民」和「李姓公民」,暗諷以「和平理性」作為抗議的金科玉律的主流中產階級。而這個也許就關係到,為什麼馬英九2012年當選總統的時候的支持率是51.6%而到2013年的今天,卻只剩下慘淡的9.2%。有社運界的朋友嘗試分析道,曾經的中堅國民黨追隨者對馬英九的支持來自馬氏的政治美學,一套decent的行為表現,而這個是相對於草莽的街頭運動起家的民進黨。但馬英九對付王金平的竊聽關說案大大破壞了這份政治美學,竊聽,趁王金平出國的時候宣布撤銷其黨籍,這些如同黑社會的行為,傷透了馬迷的心。而這時候,1985聯盟帶著這套奉行的「和平理性定律」,以及能夠激起幾乎全台灣男性憤恨的對軍隊的控訴,雄赳赳地使其成為今天迅速崛起的擁有巨大動員力量的團體。1985聯盟在2013年年中的洪仲丘案件開始成立,到十月份的今天,才短短幾個月,卻成為能夠動員最多人的團體,也許,就能說明埋藏的大多數台灣民眾心目中的主流價值。社運界有一個說法,大家對於1985的理解就是「不留下一張紙屑的有水準的公民運動」。但,如果一個運動不斷強調「守法」(現行法),強調「不丟紙屑」這些枝節的所謂文明,而訴求是有容乃大無所不包,或者是連小學生都會說的「人權」和「自由」,那麼,我不知道這些檯面上的「六萬人」數字所表達的是怎樣的意義。

我沒有跟從1985完成遊行,後來在facebook上面見到遊行終點的畫面,是幾千示威者站在中正紀念堂的長長階梯上,然後「天下為公」的橫幅架到中間,來個大合照!而1985和他們的支持者則宣稱這是「佔領中正紀念堂」(意味佔領權力核心)。我已無力爭辯只能苦笑一聲,問一句,何謂」佔領「?如果這就是佔領,那麼這個廣場每天應該都被觀光客佔領了,只不過1985的這個行動在人數上略勝一籌罷了。

回到在上篇提到的一個問題,為什麼馬英九政府的支持率已經跌破歷史新低,9.2%,為什麼他還沒有倒下?也許,從民間這邊可以看到一點端倪 - 在主流的民間社會中,大家相信並奉行的行動價值是什麼?黑島青的訴求是「馬吳江下台」,行動是希望直面權力核心發出發對的聲音(當然,由於重重包圍而無法達到)。而1985行動聯盟的訴求是海量的無所不包,而行動價值則是」和平理性非暴力「,安全遊行,不衝不撞,「最後佔領」權力核心的象徵 - 中正紀念堂,還有滿足群眾「被看見」慾望的大合照。似乎,兩者都未能從根本上提出一個理念及行動方案。對於1985,我已經抱著一笑置之的心態去看待那幾千幾萬的所謂示威者了。但是對於黑島青,這個從之前反媒體壟斷延續並轉化而來的學生運動團體,我會更加寄望其在論述上更加的豐厚和直搗權力體制核心的目標(例如,在反服貿的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直搗目前的金權政治),以及行動上,如何召喚更多的支持者。像今天雙十的行動中,幾十一百的人數顯然不夠製造聲勢,更難以進行突出重圍的進取式行動。相比起大眾型的動員,我對於在學生成員和年輕人群體中的動員更有信心,年輕帶有的反抗本質,以及對於各種知識和訊息的處理能力(如,法律和政策論述上的理解和語言轉化)。至於如何動員更多這些具備知識和熱血的能量,我作為一個非資深的社運人,尚且未能提供確切方案,有待兩岸同仁繼續共同探討和試驗。

「婆娑無邊的太平洋,懷抱著自由的土地... … 我們這裡有勇敢的人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在凱道的重重鐵馬前,在警察的盾牌前,學生在烈日炙烤下,溫柔而堅定地唱著這首胡德夫的《美麗島》。是的,這個島的美麗,不止於形式上的「一人一票選總統」,更不是藝文咖啡窩心民宿。她的美麗,在於篳路藍縷的人民,從戒嚴走到今天,一代代的以啟山林。

經歷過野百合洗禮的學運世代,如今有不少成為學者,也時常出現在學生的運動場合中。但是他們往往是在場外看著。似乎,他們都相信,這份篳路藍縷的美麗的傳承。

有不少香港的學生或者社運朋友,驚嘆台灣社運的巨大能量。也有很多台灣的朋友對香港動員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人上街頭而羨慕不已。除了無奈地說一句,「你睇我好,我睇你好」,更重要的是,如何建立更加強大的連結。當兩地都面對來自全球經濟體系,鄰近地區的政治經濟勢力逼近的時候,如何在社運界,在公民社會形成一股可以跨越地域的連結,是更重要的話題。說白了,面對著鄰近的中國大陸 - 其黨國極權下的龐大市場經濟,以及其伴生的對言論自由的壓制,對社會低下階層的不公不義等等,香港和台灣如何建立一套關於優質民主自由體制的論述,兩地相互呼應,也是我在台灣經常和友人們談論的話題。香港 - 台灣,同樣需要篳路藍縷,以啟山林。

附註:在1985聯盟的行動中,筆者未能拍到照片。相關行動的圖片可以參閱以下的新聞鏈接
http://pnn.pts.org.tw/main/2013/10/10/%E6%8B%92%E9%A6%AC%E5%A4%96%E7%9A%... 《拒馬外的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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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人」論是歧視嗎?
Oct 14th 2013, 09:59, by 稻草

  譚凱邦、毛孟靜、范國威發起的「拒赤化」聲明,激起民間團體聯手批評,引起網上不少討論。其中一個爭議之處,在於「拒赤化」聲明是否屬於歧視。本文嘗試整理討論,稍作回應。

歧視行為不必然觸犯歧視法例
  譚毛范三人的聯合聲明表示,「收回單程證審批權,是一項政策倡議,絕不可能構成歧視」。首先應該指出,某行為是否屬於歧視行為,與是否觸犯反歧視法例,可以是兩回事。為甚麼分開這兩個判斷如此重要呢?一來,反歧視法例極不完善,無法涵蓋所有歧視行為;二來,我們也未必同意,需要由法律處理所有歧視行為。

  現行反歧視法例底下,適用範疇包括僱傭、教育、服務提供、政府活動等等。若是歧視行為在適用範疇以外,反歧視法例也是無用武之地。一般政策倡議,不在已有的反歧視法例適用範疇。因此,如同譚毛范聲明所言,政策倡議的確難以觸犯反歧視法例。換句話說,即使筆者倡議大學學額並非不足,而是女生實在太多,因此大學應該源頭減人,減少錄取女生,為男生節省學額,也不會觸犯反歧視法例。(註一)

散播偏見,當屬歧視
  即使反歧視法例有清楚條文,如何界定歧視行為也會不時出現爭議。(註二)在法例規管以外的日常生活中,要清楚界定歧視行為,同時避免引起重大爭議,無疑更為困難。本文無意也無法處理所有關於歧視行為的爭議,只想提出一個估計較多人接受的觀點:散播不利於特定身份(如性別、族群、性傾向等等)在社會上獲得平等機會的偏見,理應屬於歧視行為。

  這裡有兩點條件要留意。一是這些言論須為針對特定身份的偏見。若是事實,自然不應算作歧視行為。當然,廣泛流傳的偏見,往往會被很多人認為是「事實」──例如女生搶了男生大學學額,也可能會被視為「事實」;二是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舉例說,本文上段主張減少女生學額的例子,便當屬歧視言論。此例宣揚無須理會女生讀大學的權利,並將男生沒學額讀書歸咎於女生太多;若這種偏見得以普及,將有愈來愈多人懷疑女生讀大學的正當性。

不反對家庭團聚?
  回到正題,那麼「源頭減人」論算是歧視言論嗎?我們先看看這種觀點會否令中港家庭墮入不利處境。譚毛范在聯合聲明中表示,他們沒有反對中港家庭團聚,「只是想指出人口政策和房屋需求的關係密切」。然而,「拒赤化」聲明不僅強調人口政策和房屋需求的關係,還主張單程証申請者太多是香港房屋問題的核心,明確提出「減少輸入人口」。(註三)

  誠如中港家庭權利聯席所指,目前單程証人士輪候四五年時間,若是減少一半配額,輪候時間便可能延長至十年。若是如此,又怎能不影響中港家庭的團聚機會?坊間或曰中港家庭可以北上團聚,但是現代社會人隨工作走,若供養家庭的成員須留港工作,北上團聚豈非是脫離現實?然則,不反對中港家庭團聚,又主張減少單程証配額,是否自相矛盾呢?

  其實,單程証制度本身便帶有歧視性質。目前非中國籍家庭成員申請來港團聚,並無配額,因此也無所謂輪候時間,只有申請所需時間,一般僅為數個月。對此,智經研究中心便曾指出:「香港對於本身為內地居民的配偶及受撫養子女的處理手法,明顯與上述處理非內地居民配偶及子女的情況不同。[……]然而,從社會及人權的角度來看,除非我們有充分的理據顯示新移民會帶來過度的經濟及社會壓力,否則不應讓單程通行證計劃繼續以現時帶有歧視成分的方式實行。」(註四)

沒有暗示廢物?
  那麼,「源頭減人」論包含針對特定身份的偏見嗎?筆者認為,「源頭減人」論主張中港家庭的團聚權利無關痛癢,可以隨意減少配額,如同本文上例無視女生讀大學的權利;其次,將香港房屋問題歸咎於中港家庭太多人來港團聚(註五),則猶如本文上例將男生沒學額讀書歸咎於女生太多;其三,「源頭減人」似有暗示大陸新移民是廢物的意思。

  「源頭減人」暗示廢物,有人指斥為「無限上綱」。雖然修辭效果溢出的意義往往難以確定,但我們可以爬梳修辭所屬的脈絡,為意義劃出合理的詮釋範圍。「拒赤化」聲明雖無明指新移民是廢物,但卻假定了港人家庭成員對香港無足輕重,可以隨時放棄。誠如陳允中所指,大陸新移民在譚毛范等人口中,在政治、經濟、文化上都是負資產。評價之低,可與坊間的蝗蟲論互相呼應。配合「源頭減廢-源頭減人」的類比,讀出大陸新移民是廢物的暗示,未必是唯一合理詮釋,但至少是其中一種合理詮釋。

結語
  總括來說, 「拒赤化」聲明漠視中港家庭的團聚權利,並且視之為香港房屋問題的核心,以至新界東北居民的敵人,明顯是試圖製造假對立。這種說法毫無疑問屬於歧視言論,性質接近反歧視法例底下的「中傷」。譚毛范應該慶幸,現行《種族歧視條例》殘缺不全,未有保障大陸新移民。因此,投訴平機會一事終究是徒勞無功。

  當前社會仇視大陸人的情緒頗為高漲,近日某內地人遇車禍喪生,竟引來大批網民發表歧視性及侮辱性的留言,表示「司機撞得好」。網民明目張膽發表仇恨言論,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卻無法可以制止。這種情況正正反映了現行反歧視法例的不濟,以及修訂反歧視法例的重要性。消除歧視,要執法,也要教育。社會賢達或意見領袖有較高影響力,更應戒之慎之。但願以「導引民粹」為名,縱容歧視風氣的本土派,能汲取教訓,知所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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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日前曾回應指「拒赤化」聲明可能屬於中傷。《種族歧視法例》底下的「中傷或嚴重中傷」,沒有適用範疇的限制。因此,政策倡議作為一種公開言論,如有煽動仇恨、嚴重鄙視、強烈嘲諷,的確有可能因構成中傷而觸犯法例。可惜,當年《種族歧視法例》立法時,政府反對大陸新移民納入保障範圍。所以,即使相關言論屬於中傷, 平機會也不過是無牙老虎,只能停留於口頭評論。

註二:舉例說,1998年「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訴訟便是其一,即使訴訟完結多年,至今仍有不少人認為男女分隊是合理安排。

註三:對此,有論者辯稱「政府應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減少輸入人口,以『源頭減人』的方式針對房屋問題的核心」,並非指向減少單程証。其言甚是小學雞,直追「草蜢不是蝗蟲」的醜態,引人發噱,也令人嘆息。

註四:智經研究中心:《從單程證制度探索香港的人口政策》,2008年。

註五:香港房屋問題的核心,究竟是分配不均,還是人口太多,坊間已有豐富研究和討論,本文不贅。日前友人以水盆作喻,認定關掉水龍頭便能紓解問題。筆者卻認為,現在是饑荒處處,但糧倉滿瀉。若以為少幾個災民可分多幾斗米,便太看輕那些貪官污吏的手段。少幾個災民,貪官污吏只會認為,可以再挪出多些糧食來倒賣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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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親身經歷:3香港,六仙都唔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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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經歷:3香港,六仙都唔放過?!
Oct 14th 2013, 10:34, by 草根行動媒體

話說小妹幫趁左3流動電話上台三年,至今年5月頂唔順佢亂收費,轉去其他電話公司。佢6月中叫小妹交返5月的餘額$13.06,正常人都會交$13.00就算啦。點知我七月中竟然同時收到3香港的電郵和平郵來叫小妹交返果$0.06,係$0.06!!!叫人點交呀?!

然後,我經歷了以下的步驟:

1. 首先,我好尷尬地走入去屈臣氏,同佢講我想交$0.06的3電話費,見到個職員面有難色,我話:"我交$0.1都ok架!"但佢都話收唔到$0.1電話費。

2. 我好不忿,交$0.1電話費你又唔收,唔交的話你又不停寄信來煩我,唯有打電話上客戶服務問下。但因為我已經同3停止合約,我的客戶號碼已失效,好不容易才從街線駁去客戶服務熱線,佢竟然答我:"這$0.06係要交架!你去我們的門市部試下啦。"

3. 於是,我又被點去門市部。個職員哥哥好好心,幫我左check右check,答案是:我們這裡最低收費都是$1,但PPS應該可以收$0.1或以下。

4. 最後一站,我回到家,係部電腦PPS的交付金額上填上:$0.06;它的回覆是:無法繳交$1以下的金額。我無奈,唯有改上$1,結束了這個噩夢。

關上電腦後,我發現以上所有步驟都做錯了,3憑什麼要多收我$0.94?牠平時多收我的錢不已經是$0.06的N倍了嗎?我根本就不應該再交$0.06。但怯弱的小市民無權無勢,抵受不住牠窮追不捨的騷擾,唯有乖乖被迫就範。不過和黃明明截至六月底,中期業績表現比市場預期好,期內純利按年增長23%,賺123.98億元(注),點解仲要同我呢啲搵朝唔得晚的小市民計果1仙幾毫?

一個月後,我收到3的賬單,話……我俾多左$0.94(見下圖)。小市民欠你$0.06就死都唔放過,那現在你欠我$0.94,我是否應該即刻衝上去淋你紅油?!!!我欠你$0.06就咁緊張即刻還,咁你又幾時還呀?btw 欠無數香港人的無限爛數又幾時還呀??!!

注:東方日報,2013年8月2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0130802/0020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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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獨立媒體獨立於誰?再論全運男子欖球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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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獨立於誰?再論全運男子欖球決賽
Oct 14th 2013, 08:07, by Wing

話說上個月全運會中,香港男子欖球隊在決賽意外敗給山東隊後,香港媒體掀起一輪「黑哨」的指責。筆者翻看比賽,即對所謂「黑哨」指控提出幾點質疑,並將意見寫成「黑哨乎?失實報道乎?」一文。該文主要以以下三個觀點以指出港媒的「黑哨」指控理據薄弱:一、旁觀者根本難以肯定導致港隊球員梁鵠岩被判黃牌被罰出場兩分鐘的動作是否真的犯規;二、香港媒體賽後所說港隊在最後兩分鐘被判罰八次根本與事實不乎(實情是港隊在最後三分半鐘被吹罰四次);第三點則是純粹回應網上運動網站《體路》對於球證不補時的指控。事實上決賽時球證對補時的處理絕對符合欖球賽例。

在該文末段,本人提到球證不是內地人,但因為撰文時間緊迫,沒有明言這一觀點有何用意。沒料到很多讀者似乎以為我在暗示洋人就不會收黑錢。但我提出球證是洋人,只是因為相信不少人因為對內地運動體制不信任而傾向認定球證是黑哨或者是官哨,所以希望指出球證本身不是內地運動體制中人。經此教訓,似乎日後筆者也不能因為時間緊迫而不將自己的觀點講得更清楚。

球證似乎沒有問題

正如小弟在該文指出,要加強對「黑哨」的指控,務必要做的是要分析球證最後階段對港隊不利的判罰是否判錯。於是我將賽事的全場片段放到一個欖球球證的英文網上論壇,結果有兩個回應。第一位的回應者(據論壇的資料他是一位英格蘭球證)認為黃牌的那個判罰難以看清,但他覺得那動作像是過高攔截(high tackle)。而有關完場前三分半鐘的四個山東隊罰球,該位人士認為都判得合理,甚至指最後一個犯規其實可考慮予犯規的香港隊球員黃牌。另一位回應者(據論壇的資料他是一位澳洲球證)也說黃牌的動作看不清,但如果真的是high tackle,因為是全場第一次出現high tackle之故,判黃牌可能太嚴厲。對最後山東隊那四個罰球,他認為球證的判罰都是對的。這位人士更補充,整場賽事所見,球證的判罰尺度基本一致。

假數據不只一項

此外,小弟近日再翻閱港媒的指控。除了有關黃牌和末段判罰的問題外,多份報章(包括《明報》、《蘋果日報》和《虎報)》在賽後翌日均指香港隊在決賽被判罰二十四次,山東只有兩次。這也與事實完全不符。大家可以翻看片段,我的統計是香港隊獲判六個罰球,另有兩個鬥牛(Scrum);山東隊則獲判十一個罰球和五個鬥牛。無論怎樣理解「犯規」的定義,其實都無法得出二十四對二這個數字。究竟這樣的統計數字是從何處而來?為甚麼除了「最後兩分鐘被吹罰八次」這個假消息外,還可以搞出「被吹罰二十四次」這樣的假消息?

有趣的是之後《信報》在九月六日刊出 球千仞的文章,題為「黑是黑白是白 新聞不必睇路」。球君說《體路》的工作人員對我的批評「甚為在意」,又說我應該閱讀『港七欖被問題球證「吹走」全運第一金』才對《體路》公平一點。其實除了有關球證補時的指控外,筆者根本不是刻意針對《體路》,因為其它推論球證是黑哨的觀點都能在其它報竟中找到。而球君叫我讀的『港七欖被問題球證「吹走」全運第一金』一文,文中也有香港隊在最後兩分鐘被連續吹罰八次這假消息。此外,該篇報道也報道了香港隊球員和教練對判決的質疑。無疑這些意見是需要正視的。但記者或者讀者是否就要將他們意見照單全收,而不去驗證他們的意見有多合理?別忘記那些意見大多是落敗後的即時反應,當中夾雜了情緒甚至是資訊不足的因素。例如港隊球員姚錦成就在賽後抱怨自己的突破被吹罰。但如果重看球賽,這個在下半場中段的判罰,球證是判他的隊友在另一個位置阻人前進(obstruction)犯規。當時姚錦的位置不可能看到隊友被吹罰的動作,有這樣的怨言可以理解,但不代表他的意見必然是對。

記者見聞必是事實?

更令筆者感到氣餒的是,球君在文中指『最關鍵是《體路》和香港傳媒親身去遼寧採訪,觀察比賽和場邊官員的行為,從教練的口裏聽到「黑哨」的指摘,加上從內地傳媒得到的路邊料,絕對比在家看網上片段的人可信。』然而,港媒就男子欖球決賽的控訴,不外是建基於球證的判決(包括假資料)和香港職球員的抱怨。至於內地傳媒的所謂路邊料,是否必然可信(法制晚報記者邵化謙用其微博就女子欖球決賽的寫了一篇長文,大概是全運期間最大的路邊料。但邵自稱自己是在北京隊罷賽後混進了北京隊的更衣室而得知內幕,未免太匪夷所思了吧。)?若是可信又是否足以斷定那位決賽球證就是黑哨。這一方面,包括球君在內的港媒工作者都沒有解釋過。況且,如果身在現場就必然更正確,又怎去解釋所謂「最後兩分鐘被吹罰八次」和「港隊被吹罰24次;山東只被吹罰2次」這樣的假資料?球君的態度好像就是在暗示在場記者因地位特殊,故讀者就應要相信,而記者的推論是否合理則無需考慮。

其實我沒有能力證明球證清白。但如果記者真的認為那位決賽球證是黑哨,那就應該繼續找尋更多的資料和證據以加強其指控的力度。可惜的是,香港媒體沒有這樣做。而明顯是假資料的所謂「最後兩分鐘港隊被吹罰八次的」說法,後來更有內地媒體照單全收,可見主流媒體力量在網絡世代依然驚人。諷刺的是,上月初《明報》因為二零零九年在普高疑似假球案後質疑貝鈞奇而被判誹謗罪成而要賠償五十萬元兼付堂費。當年《明報》沒有作出任何失實報道,亦沒有一口咬定貝鈞奇就是假球案的始作俑者,卻被法官指因為未有參考其它報章的報道和充分提供貝鈞奇的說法予讀者參考就被判誹謗罪成。現在多個香港媒體卻建基於不實的資料而用「黑哨」(注意:「黑哨」是收了黑錢的球證,跟另一個內地時用的詞語「昏哨」的意思大為不同)來形容執法全運男子欖球決賽的球證,到現時卻沒有任何報章願意撤回有關假資料的報道或者是對球證的指控。究竟為何報錯了不用澄清?為何當初可以多個媒體一起報錯?這是否說明了主流媒體採訪和處理體育新聞的程序或者習慣本身就大有缺陷?

我想,《獨立媒體》這個平台的可貴之處,不單在於它獨立於財團和政府。它也獨立於主流媒體的習性,所以獨立媒體的編輯和記者能夠突破主流媒體的框框,為我們提供與主流不同的聲音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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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翠星上的加爾岡緹亞 - 探討何謂人類的科幻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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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星上的加爾岡緹亞 - 探討何謂人類的科幻小品
Oct 14th 2013, 07:40, by hevangel

曾何時機械人是動畫的主流,但近幾年機械人動畫買少見少,改而流行一大堆輕小說改篇的動畫。想不到今年夏季番竟然一反常態,一口氣有三部機械人動畫放送,叫我等一眾蘿蔔迷萬分雀躍。打頭陣先有雷聲大雨點小,虎頭蛇尾劇情嚴重暴走的「革命機」,接下來有走戰隊路線的黑馬「銀行機攻」,最後就是這套科幻小品「翠星上的加爾岡緹亞」。

若果一心只想看機械人連場激戰的朋友,恐怕會對「翠星」感到失望。雖然第一集開場的人類艦隊大戰外星異形,足以比媲「英雄時代」般的史詩式氣勢,但機械人並不是「翠星」的故事重點,主角從冰冷的戰爭機器,找回人類感情的反思之旅,才是這套科幻動畫的主題。當然觀眾絕不用擔心Production I.G.的技術能力,不論是畫面構圖,動作分鏡,劇本形成,還是配樂,皆屬頂級水平。特別是結局那場一對一的機械人對戰,更是難得一見超乎水準的顛峰之作。只不過一下子從全人類總動員的宇宙大戰,跳到相對平靜和平的未來水世界,氣氛落差太大讓觀眾一時間適應不過來,然而這個落差正正本劇想要表達的主題之一。

從細微之處可以看到這套動畫的製作十分認真,其他動畫是不論是外國人還是外星人統統都說日語,這套動畫為加強刻畫主角孤身一人流落陌生星球的文化衝擊,當主角和地球人對話時改以不知什麼語言來配音,突顯出因語言不同引起的溝通困難。編劇更在對白設計上細心地經營舖排,帶出語言是文化的載體的道理。初時主角要依靠電腦翻譯來與人對話,有些字電腦無法直接翻譯,因為他的語言根本沒有那個慨念,要其他人替他解釋那個字的意思。從主角用日語說出第一個單字「謝謝」,到後來能夠勉強生硬地與人交談,他不單只是學習一個新的語言,他更是在學習一個新的文化,不斷地吸收新文化的新想法,而自已的想法也跟著一點一滴地改變。

「翠星」的故事十分工整四平八穩,主角的成長和改變舖排得有條不絮。可惜全劇只有短短十三集,因編幅所限配角的著墨不多,劇情主要圍繞著主角發展。作為一個科幻故事,這劇的內容也很充實,探討何謂人類的主題,留給觀眾很多思考的空間。主角是銀河聯邦的士兵,從小被貫輸的思想,便只有與太空烏賊的作戰,戰鬥成為他人生的唯一意義。作戰撤退空間跳躍出了意外,讓他流落在六百光年外的地球。當時的地球已因全球暖化,海水上升淹沒全部陸地,留下來的人類在船團上生活,打魚在船上耕作自給自足為生,或在海底尋找舊世界的失落寶物。船團的生活美好和平,就算有海盜為患,也只是小規模的不流血衝突,與銀河聯邦的全民皆兵,隱約成為一幅互相對應的圖畫。主角在船團的生活中,感受到人類應有的感情,學懂戰鬥的意義是守護愛護的人。在主角與生病男孩對話之時,問他假如有一天人類戰勝了太空烏賊,試想像和平後的日常生活,他還未能明白其中的意義。到後來主角重遇上校,加入其鐵腕統治的船團,目睹上校船團像銀河聯邦般把船團中沒有用的人殺掉,他才忽然開竅反抗一直以來視之為理所當然,埋沒人性的冷血制度。

除了主角的思想有成長改變外,人工智能機械人錢伯同樣也有改變,也許它才是這劇的真正主角。它除了擔當主角和地球人的翻譯外,它的吐嘈更常常一的中矢,道出主角思想上與地球人的不同。人工智能有其機械死板的個性,搭上個不懂人情世故的主角,亦是本劇的眾多幽默笑點之一。最後一戰錢伯捨身成仁,彈出主角讓他活下去,或許錢伯已學懂人類的感情,從人工智能進化為人。在何謂人的爭論中,錢伯也有一番獨特見解。主角在舊世界海地基地中,得知太空烏賊前身原是人類的秘密,推翻太空海賊是人類敵人的信念,一時間陷入自我否定的精神危機。當地球步進冷河時期,變得不適合人類生活時,人類為如何延繼生存分成兩大陣營。其一主張對人類進行基因改造,讓人類的身體進化,不單能適應水世界,甚至能在宇宙中自由活動,而另一陣營認為讓人類變為太空烏賊是違反人類的本性,於是千年大戰從地球一路打到上太空。錢伯很簡單地判斷太空烏賊不是人類,牠們捨棄人類的知識和理性,退化為只順從生存本能的群體動物。人工智能機械人是人類智慧的產物,錢伯不能接受人類不需要電腦和機械人,其推論用它的自我存在來決定人類的定義。

看「翠星」實在沒有什麼可挑剔之處,若果夾硬要說一點批評的話,我認為劇情悄欠驚喜,可能同類題材的科幻故事看了很多,總覺得我早已估到劇情發展。不過說回話來如果劇情超展開,恐怕我會罵聲四起更加失望,兩者比較還是我寧願現在的劇情合情合理好些。跟據最新消息,「翠星」將會開拍第二季,我想觀眾最關心的是,錢伯會否以某種式形復活,它可是劇中最高人氣的角色啊。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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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直接提名 全民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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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提名 全民普選
Oct 14th 2013, 04:50, by 黃浩銘

vote3

文:黃浩銘、鍾碩殷、何雋謙

為甚麼要爭取「公民提名」(直接提名)?

「公民提名」是人民參與政治事務的途徑之一。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五條:「凡屬公民,不受無理限制,均應有權利及機會直接或經由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換言之,凡是登記選民都有資格提名代表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當某人獲得特定數目的聯署,即可成為候選人參與選舉。行政長官候選人當然可有多種產生方式,但社民連認為「公民提名」是人民應有的政治權利,應為多項提名辦法中的一種重要的提名方法,體現公民直接的政治參與。

世界各地公民提名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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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提名」是否違反《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香港是實行普通法的地區,根據普通法原則,普羅市民享有剩餘權力,簡單來說就是法例沒有禁止規限的,我們都可以做或享有,因此即使有「提名委員會」存在,亦可同時有「公民提名」這個機制,更何況「公民提名」賦予所有香港合資格選民直接提名權,與《基本法》中的「廣泛代表性」並無衝突。然而,《基本法》的詮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條文內容任由中共解釋,若然「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那麼從來沒有香港人正式授權的《基本法》理應加以修改,將「公民提名」納入其中,保障港人能享有無篩選的真普選。

此外,所謂「人大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亦只是中共的決定,非港人的集體決定,社民連並不會接受所有「人大決定」的內容,尤其是2007年的「人大決定」提到:「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若果我們同意「人大決定」,亦即代表同意選舉委員會轉化為提名委員會,讓中共繼續篩選行政長官候選人,真普選只會離我們更遠。

「公民提名」會否變相公開選民的投票意向?

「公民提名」只反映選民的提名意向。候選人獲越多選民提名,其支持率就越高,有較大機會當選。然而,選民的提名意向並非完全等同真正投票時的選擇。在提名期間,市民可能會提名一些社會上具聲望人士,或政黨黨魁,但投票取向則要視乎該候選人的政綱和競選表現。由於競選時選民可比較各名候選人,一旦發現自己提名人選未能達致心中期望,亦可另投他人。如若「公民提名」變相公開選民投票意向,違反「不記名投票」原則,那麼同理需要獲100個提名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都公開了選民投票意向,可見此說並不合理。

公民提名門檻太高就是篩選,太低就太多候選人,究竟多少選民提名才算合適?

各地「公民提名」均有不同門檻,以台灣總統選舉的門檻為最高。總統候選人需得1.5%選民總數的提名才有資格成為候選人。在2012年的總統大選,6份申請名單只有宋楚瑜以50萬人提名成為候選人;歷屆亦只有兩人能夠獲得足夠的聯署提名,可見1.5%的門檻已經相當嚴謹。若將1.5%門檻套用在香港約350萬合資格選民,即需要約5萬多的提名聯署,相比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只需要100個選民提名的要求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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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梅窩牛牛之友「合作與抗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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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窩牛牛之友「合作與抗命的故事」
Oct 14th 2013, 03:16, by 二犬十一咪

這是牛「十仔」的故事 。

很多人以為:要是不喜歡某些生物,不想他們生活在自己附近。只要打嚇驅趕,他便會消失。其他生物消失了,人類便可「唯我獨尊」,發展無憂。被你驅趕打嚇的生命,以後性情有何改變?對人的認知變得如何?及後會流離到那裡?那裡又有誰正準備趕絶他們?

朋友告訴:八年前,三位愛音樂的少年,在沙灘一小角,開始了梅窩音樂會。八年之後,音樂會變音樂節,一角沙灘變一整個梅窩,狂熱結合啤酒嘈音垃圾。每晩加時至十一時,歡呼一浪接一浪。十時半老街坊被吵醒,跑上街頭吵吵鬧鬧,說要報案。警方說主辦單位早已申請,超時在所難免。我們一向了解,鄉村法大過香港法治,孔明燈一直照放,炮長年年都燒,每每倒泥頭,填好片濕地,去建丁屋。

主辦單位兩周前要求牛保育組織合作,想在活動期間,把17牛趕入千呎官地,並關上門鎖。

合作不合作?合作,其實有好多種方式,必要先以開放及進步思想,理解什麼是合作與抗爭。才去想,應如何合作。

「梅窩牛牛之友」(簡稱fomc),絶對有理有情,去支持本地及社區活動。唯有希望舉辦活動之餘,同時關顧社區原有之生態環境。以提昇人民風景與心靈為目標,重視環保。

fomc樂意配合,於一年一度大型音樂會期間,協助人牛共融。但合作方式,不是完全依主辦單位之要求,把牛趕走並困起來。

我們能合作,而且方式是建基在尊重野外動物之原則上。切合保育,同時重視共融。合作一字,理應有雙方協調之意,不是必須有「趕」和「困」的行為。

最後,fomc創作出「人肉」活動門,去滿足主辦單位之需要。「人肉」活動門是什麼呢?就是義工輪班守候,站在牛休息的官地前,與牛共度幾個晩上。

你說這樣是抗命(令)?你對,也不對。我們在抗「關起牛」的命,其他都接受。你應說我其實算溫柔,因我是帶著守候多時而累的四肢,帶著工作後疲倦的身體,繼續保持堅強的心靈去站崗,與牛共同進退。

溫和,但應有原則!

表演區就在牛休息的對面,牛心情隨表演樂隊之風格起伏。搖滾時,全體牛不安站立。輕樂隊出場,一半坐下休息。樂與怒時,牛牛嚇得彈起來了!牛群中,十仔總是最後一隻入睡,站崗時間總是最長。他有時看著我。牛十仔曾是一隻親人傻氣的公牛,後來慢慢變得安靜了……

就在盛夏的沙灘,牛習慣晚上在沙灘睡覺的日子。士多夫妻,其中一人忽然失眠了,把怨恨怪在牛身上。他們開始以長竹打牛驅趕,後來數星期,只要拿竹打地,牛便自動會走。他們算是驅牛成功。

兩星期之後,牛十仔的性情改變了。他在多晚被驅趕中,學習擔負保護牛群的角色。他現在勇敢多,但變得不易再信任人。

大家有思考過?

大部份城市生物都怕人,但孩子不會問為什麼?城市人不會考量,不覺驚訝。我們假扮上帝,操縱地球,上帝在旁卻取笑我。

牛十仔的故事,告訴了fomc一個事實:當人類對其他生物不善,他們的心會慢慢離開我們。其他生物是否正隨著人的無知及自負,一步步遠離人類?

而我們的孩子,將永遠失去了他們。可笑是,他們本來,正在歡迎及等待「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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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第五章 - St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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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Stalker
Oct 14th 2013, 03:33, by The Concordia Connect

文:扉覓

媽媽說我昏迷了一日一夜,她還說我睡時的樣子特別蠢,怕腦袋裏多了塊瘀血令我變成智障,所以堅持要我留院照X光,確認我沒有大礙才可以出院。健康這一回事,家人永遠替你憂心忡忡惶遽不已,自己卻放在後腦勺漠不關心。

於是,我還得再這個地方多留一陣。反正醫院有無線上網讓我解悶,我倒不介意多放幾天假。不過最富娛樂性的竟是——午飯時間的探病環節。每當時針分針秒針一同聚在12這刻,畫面特別熱鬧,空氣中迴盪的是急速的腳步聲、咀嚼聲、還有無數的「護士姐姐唔該」和「唔好意思等一等」。對面床那個斷腳女生想上廁所要人幫,叫了一聲「護士姐姐唔該」、得到一聲「唔好意思等一等」,卻等到花兒謝了都杳無人影。想硬著頭皮催,但看見他們忙得不可開支,都不好意思,唯有自己努力地慢爬去廁所。處理病歷文件、探熱、餵藥、餵飯、應付家屬病人、照顧新人。。。。。這裡彷彿在上演大胃王比賽一樣,每個護士都要變身小林尊參賽,要大食,要硬食,但又要不被哽到,還真的敬佩分身不暇的他們。醫療事故發生時,檢討小組除了要向公眾猛道歉,最應該做的其實是來病房視察環境。

報告顯示我無穿無爛,身體健康,媽媽便把我從醫院接回家。她一邊開車一邊喋喋不休地囉嗦我一大堆有的沒的,可我根本無心裝載,所以她的叮囑連我的耳膜都進不了就煙消雲散了。回家中途經過那熟悉的轉角時,卻再看不到結他男的蹤影,心中一陣落寞。媒體這一陣子都在大肆報導結他男和西裝男失蹤的事,輿論沸騰,卻沒有人能準確地說出他們的下落,那個義憤填膺的西裝男到底把結他男拐到那裡了?

沒有音樂的日子好像過得特別混沌,用枯萎的姿態走路,帶著罅漏思考。每天怒上網,希冀貫穿地球每個角落的互聯網能指點明燈。可是在一個人口密集到連新鮮空氣都要搶的城市,尋人好比盲人射箭一樣,連箭靶的方向都要用猜的,根本力不從心。更何況是尋找一個連名字都不曉得的人,hmmmmmm,這個單憑運氣的遊戲,我開始懊惱自己一路都只當結他男是音樂播放器的卑劣行為,差在他不叫spotify。

有了facebook(FB)和instagram(IG)以後,stalk朋友成了我的兼職。每天賴床時都要「碌」下FB和IG才願意去梳洗。有一天雙眼惺忪地「碌」IG時,我看到結他男的相片!連自己是否還在夢境都管不了,我立馬FB這個post相的朋友。再仔細一看,發現,他住在-舊城。

搬進新界東北以後,我好像被人洗腦一樣。對舊城的印象就只有那個生果嬸嬸,餘下的都是一堆未經證實的惡評使我卻步。有個作家說過,青春就是讓你怕得雙腿發抖也要勇敢向前的時候。所以,這些可怕的評論便隨意地成為了我進發舊城的謬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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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探討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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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社會福利
Oct 14th 2013, 03:35, by V1周報 V1PAPER.COM

文:梁德民

讀大學時,拜讀海耶克(Hayke)及波柏爾(Karl Popper)的著作,覺得他們兩人對福利國家及福利主義的批評理論是合乎邏輯,但在情理上未免有點不近人情。但事隔多年,回看今日的香港加上立法會議員之推波助瀾,似乎海耶克及波柏爾又說得有其情理兼道理。

所謂的議員為選票,大力吹噓政府開倉派米,以現金補貼低下階層,實現及踐踏了新保守主義所說的個人自由權利(Individual Liberty),將納稅人的財富自把自為地自分配,身為有份繳稅的階層相反卻一點也取不到,只有付出,而沒有像低下層般取雙程,又有公屋,車船津貼的福利。

我像海耶克及波柏爾一樣,不反對對低下層、老弱、兒童的幫助,但不是派錢般的資助。可以提高最低工資,鼓勵他們就業,而非今日有工冇人返之情況派現金補貼,又可以為他們提供托兒服務,鼓勵女性投入勞工市場,更何況今日中產女性又身兼經濟支柱及照顧家庭兩職,可以向低下層兒童提供補習及其他上學所需的資助,加強他們競爭力。短視的立法會議員們,不要再鼓吹中低層市民的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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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雨林政漫: 協力消除垃圾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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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林政漫: 協力消除垃圾蟲!
Oct 13th 2013, 18:42, by 雨林

歌仔都有得唱: 『垃圾最可怕,垃圾最討厭,人人都憎佢呢個垃圾蟲,垃圾蟲,垃圾蟲,製造垃圾損市容,垃­圾蟲,垃圾蟲,協力消除垃圾蟲。』

垃圾黨產生垃圾制度,垃圾制度產生垃圾特首,垃圾特首產生垃圾官員。香港人,齊心掃走垃圾蟲!

社漫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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