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合情、合理、合法的判決, 要一一細讀的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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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合理、合法的判決, 要一一細讀的判詞
Dec 18th 2013, 14:16, by 黃洪

昨天終審法院裁決2004年政府將申領綜援的資格由居港一年收緊至居港七年的做法是違憲的,有關政策改變違反了基本法第三十六條--"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這是五名終審法院法官的一致判決,判詞中詳細論述了判決的理據。

可惜,很多市民包括年青的網民,並未用心細讀有關理據, 便只根據在網上及即時傳媒的片言隻語,便作出負面的評價, 甚至是攻擊性的言論。亦有些言論認為法院的判決會進一步加深 中/港, 本地/新來港 之間的矛盾。

首先, 我認為法院的判決合情、合理、合法, 不單將錯誤的行政措施改正回正軌,更重要的是彰顯了公義,法院為弱勢社群守護了其基本法所保護的權利, 其不會害怕行政機構以及市民的不滿。法官的判決亦維護了人權作為香港的核心價值。所以我請大家細細閱讀判詞, 才作出合理的回應。

判詞138及139段指出:

138. In seeking to address basic, "safety net" needs pursuant to an accessible and predictable set of administrative rules, the CSSA scheme clearly comes within the Article 36 concept of a "social welfare" scheme est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 It receives Article 36 protection, and while the Government has a wide margin of discretion, both in defining the conditions and level of the benefit in the first place, and in making any changes pursuant to policies develop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45, such changes are subject to constitutional review.

139. Restrictions on rights protected by Article 36 must pursue a legitimate societal aim and must be rationally connected with the achievement of that end, employing measures that do not make excessive inroads into the protected right. If the restriction is not rationally connected to the avowed legitimate purpose or if the inroads it makes into the protected right are manifestly without reasonable foundation, the Court may declare the measure unconstitutional.

亦即是說要以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來修正或限制第三十六條所保障的權利, 必須有合理的社會目標及不能過份限制原有的應保護的權利, 而正正政府2004年的修正並不符合這標準, 所以敗訴。 判詞亦一一細談國際人權公約及酌情權的問題, 對香港日後的福利行政有重要指導作用, 值得一一細閱。

很多人擔心有關判決會大幅增加新來港的福利, 以至大量吸引他們來港。法院在判詞中經已明確指出由於綜援制度所保障的是"基本生活"的維持, 是基本人權,有關判決不涉及其他生果金或公屋福利, 以至投票等政治權利,其實不同的政策可要求受惠市民有不同的居港年期, 沒有原因要一定訂在七年的界線, 要視每項政策的目標而定, 這亦是法官所強調。況且, 最後單程証的限額經已有所規定, 新來港人士的數量不會因所謂福利吸引力增加而增加。

法院的判決會否增加中港矛盾及本地與新來港人士之間的矛盾, 這不應是法院考慮的理由, 我反而覺得法院的判決給我們上了憲法的一課。在社會中我們與不同社群交往, 都應採取包容的態度,每個人在不同時空, 不同處境都有機會成為弱勢社群, 學會人人平等, 學會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社會的分歧和矛盾才會化解, 而不是避而不談, 矛盾就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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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13, 14:21, by 足球說故事

最近收到球迷來信問我是著哪一款波BOOT。內心思索一會,忽然不知怎樣回答。究竟我是著哪一款波BOOT?除了知道它是對NIKE波BOOT外,其餘一切我一概不知。最後我只簡單用幾句形容過就結束了話題。

小時候踢波是著蜻蜓牌白飯魚,還是「著鞋唔著襪」,直接穿上去便是了。十數元一對白飯魚,番學、逛街、踢波、打籃球、羽毛球、乒乓球、全都是著白飯魚,一鞋走天涯多方便!直到升上初中才買第一對波BOOT。一對藍銀色的NIKE波BOOT,才二百多元,平嗎?不知道,反正也是媽媽付錢,是平是貴我都沒有概念,想買便是了。直到後來要自費買波BOOT才知道原來一點也不平宜。一對波BOOT的價錢至少可換到約二十對大約十五元的白飯魚。要是著不久便爛了可是很心痛。一個星期才得丁點零錢的學生,小息時還要買一袋二袋魚蛋、腸仔、雞翼,多多錢也不夠用!還是短線投資,著白飯魚好了,即使有多人說著白飯魚會著壞腳還是不理,至少著爛了也能瀟灑地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直接將白飯魚扔掉。直到白飯魚上漲到一對要接近三十元時,才全情投入到波BOOT的世界。

當時買波BOOT很講究,一要靚;二要緊貼潮流;三要有球星代言;四非NIKE/ADIDAS不要,任何一對不符合以上條件也立刻FOUL出局,很有性格。所以那時買波BOOT前一定要上網看NIKE/ADIDAS的廣告,溫故知新,甚至詢問「專家」意見,分析買NIKE還是ADIDAS好。什麼TOTAL90、NIKE R9、NIKE R10、NIKE CR7、ADIDAS F50+ ......當時居然可以完全背誦出來,甚至暼過一眼就知是哪個型號和有哪些顏色。為了型,即使一對釘BOOT要五、五六百元還是甘願付上。為了買到心頭好,甚至願意長途拔涉到東涌OUTLET購買。原來為了型,我是可以去得很盡。(屌,仲講呢啲)

然而我相信人不會一輩子也站在同一條思想線上,總有一天你的價值觀和你的想法會忽然間有所改變。

不知哪時開始,買波BOOT變得很隨心,不會緊貼NIKE/ADIDAS廣告;不會再為了心頭好而東奔西走;甚至不會再理會那四個條件,隨便一對能看上眼而又不太貴就好了,哪管它是什麼型號。

人大了,好像很多想法都不同了,像以前買衣服一定要買五顏六色、有圖案、有花紋、有特式、要潮、要名牌子的TEE-SHIRT,動不動也花上幾百元。到現在只喜歡襯「U記」$39.9淨色TEE和H&M $299「UNWASH」老牛,太多花款反而更討厭,簡簡單單就好了。如此沉實,難道這就是大人口中的「成熟」、「定性」嗎?

而不知何時,我竟變成了這樣的一個人。

最近波BOOT爛了,爛到一個不能再穿的地步,非買新不可。附近的小型商場早被領匯「蹂躪」過,變成了一間充斥著連鎖商店和金舖的____了。內裡有幾家運動連鎖店,產品、款式不算多,但為了踢波,總要看看。隨便拿一對上手,看過價錢,竟是如此令人驚訝。一對平底波BOOT竟要四百幾五百蚊?仲要冇特價!?乍看頭頂上的招牌,剛才的驚訝一下子消失了,甚至忽然覺得一切也是很平常。甚至看過一些私營的賣運動用品的商店,情況亦然。這刻我在想究竟是我太耐沒逛街還是貨品已通漲得一個我無法想像的地步?我多想這刻有人站出來跟我說:「嗱渣麵入面有兩舊屎有幾咁奇呀,廿三蚊呀!」心裡明知遠一點的市中心裡還是同樣的商店、同樣的貨品、同一樣的款式,我還是想去碰碰運氣。

逛了一會兒,忽然覺得這廣場很陌生,到處不是金鋪、便是連鎖服裝店;不是藥房、便是萬寧、屈人寺。昔日賣體育用品的允記的舖位也變成了給內地客消費的金舖。全盛期的市中心內地客多過本地客,原來這個廣場早已不是我印象中那麼美好。

行了多久才看見一家馬拉松。看過球鞋,價錢與想像中相約,款式亦然。不知怎地,總覺得現在的波BOOT很難看,一點也不吸引。是我眼角高了嗎?而你問我現在球鞋有哪些型號和款式,我可是答不上咀。是我追不上潮流?還是商品發行的太快令人目不暇給?只能說現在的我對「外觀」少了一份執著,卻對「數字」多了一份敏感。經過千挑萬選,跨越重重難關,最後脫穎而出的一對減價波BOOT,盛為$299。

原來為了買一對特價波BOOT,我仍然可以去到好盡。(又講呢啲!丟你路姆西)

唔,多謝老闆,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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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莫問出處 ─ Damian Lill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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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問出處 ─ Damian Lillard
Dec 18th 2013, 13:32, by Where Basketball Happen

2012年NBA選秀會上,幾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一字眉」Anthony Davis身上。畢竟來自籃球名門,頂著6尺10吋的身材外加優秀運動能力,該年狀元別無他選,如今他也正如預期一樣正走向巨星之路。但假如現在重來一次的話,除了Anthony Davis外,球隊經理心目中的狀元名單,可能還要再加上一個名字──Damian Lillard。

與系出名門的Anthony Davis不同,Lillard一直都是在名不經傳的小學校打拼。自少在奧克蘭(Oakland)成長的他與大多數黑人球員一樣,都是在充滿暴力與毒品的環境下成長,他的同學有的加入幫派,有的在販賣毒品,不過在家人的保護及教導下,Lillard並沒有走上這樣的路,而選擇沉醉在運動之中。小時候的他一次看到表兄們在對著樹枝做著入樽動作,他也想跟著一起玩,不過因為個子矮小的關係,只可以對樹枝投籃,但這也令他樂在其中。

一天當他發現整棵樹被砍掉時感到十分沮喪,幸好祖父改裝了一個裝牛奶的箱子,他把底部弄穿形成籃子掛在電線杆上,自此Lillard又可以再次投籃了,從這刻開始,Lillard真正的喜歡上籃球。
個子不高的Lillard雖然有著優秀的運動能力,但說到底他也只是一個來自無甚名氣的奧克蘭高中的小球員,自然也得不到籃球名校的關注,最後他來到了韋伯州立大學,一所充滿藍領勤奮特質的小學校,Lillard選擇在這裡實現自己的夢想:成為NBA球員。

他也像訓練狂一樣落力進行一連串舉重、游泳、運球及投籃練習。並開始在大學裡打出成績,連續兩年帶領球隊成為Big Sky分區冠軍,甚至成為年度球員。不過就在大三那年,Lillard受著右腳傷患困擾,不能出場比賽,這原本是他打算參加選秀的一年,一切都因傷延遲了。生性堅強的他很快便從傷痛的錯折中振作過來,他在受傷期間看著了自己大學兩年來所有比賽的錄影帶,一邊抄寫著筆記,紀錄那些他可以做得更好,以及需要加強的地方,並積極投入復健。就是這樣,Lillard在大四那年又再重新起飛,成為Big Sky分區的年度球員,畢業後,他也決定參加NBA選秀。

伴隨Lillard進入 NBA的,是一連串質疑的聲音,人們懷疑他是一個水貨,畢竟他並非來自籃球名校,他大學所處的也不是一個競爭激烈的分區,他的數據並不值得參考。雖然如此,波特蘭拓荒者仍以第1輪第6順位挑選了Lillard,而由於球隊控衛短缺,他也得到了充足的出場機會。

接下來我們看到的是一個適應力比同期任何一個新秀都高的Lillard,揉合著極佳的射球手腕及控球技術,首場比賽便拿下23分11助攻的成績,整年下來,不管在心理還是身體上,他都沒有出現所謂的新秀撞牆期,反而以穩重又不失侵略性的球風,平均寫下19分、6.5助攻及3.1籃板的成績,並創下新秀單季185記三分的紀錄,他也是史上第三位新人球季拿下1500分及500次助攻的人,對上一個是戰神Allen Iverson,他也恰恰是Lillard的偶像,兩者也有著無所畏懼的心。最終Lillard囊括了西區所有單月份的最佳新秀,最終全票通過,拿下年度最佳新秀。這個出身寒微的球員僅憑著一年的時間,以實力吸引了大家注視。

儘管Lillard仍有不少缺點,你可以垢病他的防守,可以埋怨他的命中,不過他在關鍵時刻的強大心理質素卻遠超所有人的想像。在本賽季的關鍵球時刻(比賽最後5分鐘,分差在5分內,總計出手超過20次),Lillard的命中率排在第三,甚至乎他在生涯8場加時裡他合共19次出手命中15球,命中是驚人的78.9%。在決定勝負一刻Lillard的表現就是這麼驚人。當然,我們不需看任何數據,單看他這幾天連續絕殺活塞與騎士的鏡頭,已知道這傢伙的厲害。

「除了年度新秀外,我希望得到更多。我希望贏得冠軍,我希望成為全明星,我希望成為MVP。可能人們認為這想法太瘋狂,不過我覺得自己做得到。」Lillard拿了年度新人後說道。

這會是很瘋狂的想法嗎?對啊,瘋狂得就像當初有人會說拓荒者會在西區獨佔鰲頭一樣,不過現在不也是成真了嗎?自從波特蘭被關上一道叫Brandon Roy的門後暗淡無光,如今,一個叫Damian Lillard的人再次把門打開,陽光又再照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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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的香港
Dec 18th 2013, 11:48, by Mayi Lam

執筆時總覺得自己在寫〈與絕交書〉一樣,我實在有為數不少的大學朋友是左派的,他們對昨天的終審法院判決無不感到歡天喜地;然而我卻對判決的感覺它令香港再撕裂多一點-港人與新移民的撕裂、新舊香港價值觀的撕裂。

只根據基本法第36條的話,我這判決是極為合理的。條文寫明:「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條文中的「香港居民」並沒有「永久」的字眼,所以那七年其實是03年時政府裝彈弓一樣裝上去的。我所認為不合理的,是基本法為何這麼慷慨,在條文裡沒加入「永久」一字眼;我所認為不合理的,是為何港府為香港的福利設申請門檻都不可?

其實世界每一個地方都一樣,尤其在福利方面,你不是本土居民的話,你必須住滿一定年數才可獲得完整的公民身份和全套福利。所以我在英國讀書要交比其他本地英國學生貴好幾倍的學費,然而我在英國兼職得來的錢還是跟其他英國人一樣有一部分規定要上繳英國政府。我還記得當年只要我在英國畢業又有全職工作地(當然要納稅)居留多一年,就有居留權了。如果想得到全套福利又不想工作,那怎麼辦?更簡單,嫁一個外國人然後入籍,不過在得到居留權之前你首先要整理一大疊你和外/內子的交往歷史,又要公開雙方資產證明就算其中一方不工作,另一方都可供養到對方的。然後你還是要住滿一定年期(這年期內儘管你沒工作沒什麼福利可享,還是要交稅和供年金之類的),才可得到一個完整的公民權。從我的經歷所建構的價值觀是:你想得到一個地方的居留權和全套福利嗎?得,不過首先你要證明到你(和/或你的伴侶)有不依賴政府、能自力能生的能力。

然而香港卻大方得很。我先不論雙非(那又是另一條戰線),港府對新移民的審批話事權是零,中國審批什麼人,我們都要接受。(否則施君龍怎來港?)港府已沒有關卡像其他地方一樣可必先確保移民有不依賴政府、能自力能生的能力才讓他們來定居,所以港府唯一可做而且對本地人公平一點的做法就是在綜援設限:居港滿七年方能申請。這限制意義就像要主要為了家庭團聚而來港的新移民先用自己的方法去過這七年的生活:由配偶或子女供養;找工作,長工又好散工又好;找社區的經濟援助,例如教會或食物銀行。如果無論如何在香港都生活不到,還有兩途:一,可向求社署酌情,豁免居港規定領綜援;二,回去原來生活的地方。過了七年,新移民已成香港永久居民了,港府則責無旁貸,有責任去提供福利和其他生活保障。

然而香港卻大方得很,審批權不在手的情況下為社會福利設限這防線都沒有,到底給大家一個怎樣的訊息?先容我提醒一下大家,終審上訴成功的孔婦其實家境或許比很多沒資格領綜援的港人都好:在廣州擁有物業、兩名兒子有謀生能力,絕非無依無靠的寡婦。她的家人團聚資格是從何而來的?今年63歲的孔婦在十年前53歲時,下嫁74歲的第二任丈夫,至2005年12月來港跟夫團聚。74歲的伯伯娶一個53歲的嬸嬸,代表什麼?代表香港是一個無掩雞籠一樣的福利港,沒有審批權不特止,甚至不會懷疑申請人是否假結婚是否隱藏內地資產是否真的有團聚需要而來港。如今只要單程証到手,已經代表了你可不用向香港付出什麼但香港已打開大門和納稅人的荷包預備付出到你終老,一切來得如此理所當然、天公地道。而這判決也為其他福利的設限開了一道缺口,申請公屋的資格恐怕很快也被挑戰。

香港本身已有很多需要社會福利的人,下街行一轉你已發現,公園裡呆坐沒人關心的老人、窄巷中整理執回來的紙皮的公公婆婆、在天橋底瑟縮在寒風中的無家者、在房裡下格床弟妹玩上格床低頭做功課的小朋友、低下層長時間工作卻沒有公屋,收入已被租金吸去大半截的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是應該先照顧好本地人的生活,行有餘力才照顧外來者嗎?港府本身已是一個對本地人極不負責任的政府,她處理現有的貧窮問題能力早已見底,現在還要照顧多一班本身可選擇不來港的人的生活?我買不起樓有兩個孩子要供書教學還要納稅,是為了香港本地人的民生,特別是活得很苦很艱難的人,不是為一班在中國本來活得好好卻又謀算如何來港就拿到最大福利的人。

循其本,我一直擔心我的左派朋友今天開始會在facebook unfriend我,與我絕交,可是我又覺得有必要交代我的想法。我支持外籍傭工申請居港權、我支持同性戀平權,但何以在自由行、雙非、新移民的議題上我變得如此「本土」?我常戲言,在香港生一次仔你便明白,而有了孩子的經歷令我和其他朋友的想法和視角也越來越有分歧。

我往年在港產女,雙非明明已經截龍,私院依然會告訴你只剩下少量位,要訂趁早,而且很貴;女兒到聯合醫院覆診,哺乳間內全員內地媽媽,當我入內哺乳時她們更用普通話高聲談論香港人多討厭、如何「歧視」她們,「歧視」的例子有「打尖都被罵」之類,再加一句:「量她(眼尾望向我)也聽不懂,香港人普通話特爛!」聽得我面紅耳赤;我帶兒子考小學,前後左右的內地媽媽會分享一切於我-一個港人媽媽-認為不見得光的方法去爭一個學位……我坦認我已經分不出她們誰是新移民誰是雙非媽,但他們給我的一個感覺就是他們無意了解香港的文化、無意融入香港的社會(那個曾經廉潔守規高舉法治的社會),他們有意的就只是如何盡其最大量享受香港的醫療教育住屋交通便利食物安全。所以我很佩服回歸前的新移民,我們也讀過很多這類的論述吧-他們會學廣東話、發憤苦讀或努力工作,去適應和融入香港的社會和價值觀,終於打出自己的一片天。

然而判決把我們一直相信的一套價值觀都打爛了-從前偷渡來港的人要自食其力,住木屋、徙置居、唐樓、公屋,然後胼手胝足養活一家幾口,環境變好了便交稅回饋社會;現在呢?不一定要自食其力的,只要用任何方法拿單程証到手(反正港府也拿你沒辦法),再來港一年遞表申請綜援,批的話衣食住行都不用費心了。我們到底希望我們的下一代信奉那一套價值?一套其實早已失效、呃呃騙騙說香港地只要努力一定有機會的「獅子山下」價值;還是一套絕對勤勞者笨的多勞不多得、無勞更多得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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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回應反對新移民有權申請綜援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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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反對新移民有權申請綜援的論點
Dec 18th 2013, 12:00, by 林兆彬

昨日,終審法院判一名單程證女子申請綜援被拒上訴得直,並宣布申請綜援要至少在港居住滿七年的規定是違憲,即時引起社會上的激烈爭論。筆者撰寫了一篇題為《福利權利光復日》,亦收到了不少網民的反對意見。有見及此,本文嘗試回應一籃子反對新移民有權申請綜援的論點,希望能刺激各位讀者的思考。

反對論點一:香港點養大陸十幾億人呀?

答:這是杞人憂天的想法,香港政府對每年新移民的人數是設有限額的,內地新移民無法因為判決而短時間湧來香港的。

近年移居香港的內地人,除投資移民及優才之外,主要途徑是每日150個的單程證配額是之一。單程證的設立,是為了家庭團聚,內地當局由1997年5月開始設立單程證「計分制」。由1997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762,044名內地居民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當中約一半與配偶團聚,一半與父母團聚,另有少數與子女團聚<。

有人擔心香港要養十幾億人,這說法是荒謬。粗略計算,需要花23,744年才能夠讓13億內地人持單程證移民到香港吧!而經投資移民及優才計劃來港的內地人,一般來說又怎會合資格申請綜援呢?申領綜援的家庭是要經過嚴格的經濟審查,就算是每日150個的持單程證來港的人士,他們也不會全部符合申領綜援相關的經濟要求。

事實上,究竟有多少內地新移民會領取綜援呢?在2004年之前,申領綜援的居港規定為至少居港滿一年,筆者翻查政府文件,發現而截止2002 年 12 月,領取綜援的新來港人士共有69,345人。在2002年6月,領取綜援的新來港人士人數佔新來港人士總數的比例為16.6%。這個數字即時消除了現時社會上的部分恐慌,有人擔心所有內地新移民也會領取綜援。另一方面,政府文件指在非新移民港人的人口當中,在2002年6月,領取綜援人士所佔的比例為5.7%。所以,新移民港人領取綜援的比例,其實只是比非新移民港人的比例高大約10%而已,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年紀老邁,又或者要留在家中照顧家人而不能工作。所以,批評綜援會養懶內地新移民的說法實在是不公道。

反對論點二:持單程證的內地新移民人會即刻去攞綜緩,因為佢哋新來港當然在港無資産,甚至連銀行戶口都未有!

答:上一段的數據顯示了,在2002年6月,領取綜援的新來港人士人數佔新來港人士總數的比例為16.6%,他們絕大部分是內地來港的新移民,而當時申領綜援的規定是居港滿一年即可,這數據已經擊破了「持單程證的內地新移民人會即刻去攞綜緩」的說法。

新移民若果有心隱瞞內地的資產或收入,社署要查核是有一定的困難,但社署審核綜援申請的過程經常被人批評是「十分嚴苛」,社署會審視申請人的每月的生活開支與報稱的收入是否相符。社署的職員不是傻的,綜援領取者大多只能夠住在環境惡劣的劏房、生活水平也不算太好,當社署職員會察覺到合理的疑點,相信會揭發到騙綜援的案件。

其實,香港永久居民也可以隱瞞在外地的資產或收入,為何批評只是針對內地人新移民呢?再者,騙綜援是犯法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果在內地有巨額資產和收入的話,為何仍要冒著坐牢的風險,在香港靠綜援每月拿三千多元,過很差的生活呢?

反對論點三:新移民突然可以拿綜援的話,開支會劇烈增加!

答:筆者在上一篇文曾經估計過,新移民若果可以拿綜援的話,政府開支每年只會增加12億;蘋果日報也估計,香港現時有大約2.2萬宗居港未滿七年者綜援申請,該2.2萬戶或成新增綜援戶,估計政府新增的開支約12億元;成報也估計新增開支是12億元。其實12億元只佔2013-14年度政府總開支4,400億元的0.27%而已,實在是微不足道,開支又怎會是劇烈增加呢?

反對論點四:新移民冇貢獻又冇交稅!新移民申請綜援,為何要香港人找數?

答:新移民也是香港人,為何凡事也要區分新移民與非新移民呢?絕大部分的新移民,與大部份的香港人一樣,都是在香港勤力地工作,為何會無貢獻呢?

冇交稅就等於冇貢獻,所以不能夠獲得福利?根據稅務局2011至2012年度的年報顯示,薪俸稅的納稅人數目為163萬,但全香港勞動人口有370多萬,那麼是不是只有這163萬人是對香港有貢獻?他們才能夠獲取福利?

李嘉誠的主要收入是股息,單是長實與和黃,李嘉誠的今年賺取的股息有近77億,但因為香港沒有股息稅,所以他不用交股息稅,但他對香港又有沒有貢獻呢?所以,單憑一個人有沒有交稅,是無法判斷他是不是一個有貢獻的人。新移民就算不出外工作,擔任家務工作者、照顧家中的長者或小孩,也是對香港社會有貢獻的,福利制度不應該排斥他們。

綜援並非「失業保險」,只是扶貧救濟的政策。與綜援不同,失業保險是一項幫助失業人士的入息補助措施,外國不少國家也有設立。資金來源可以是勞方、資方或勞資雙方共同供款。失業保險最大的特色就是要曾有供款或有交稅的人才可以換取,經濟審查不是重點,只要失業就可獲得,通常亦會設有領取期限。而香港的綜援只是一項扶貧政策,當市民在生活上出現了困難,經濟上不能夠自給自足的時候,由政府提供的綜援制度就是他們最後的安全網,以入息補助的方法,使他們的入息達到能夠應付生活基本需要的水平。所以,基於人道立場,為何要區分開新移民和永久居民呢?

反對論點五:現時的二十萬雙非嬰,他們的父母全部可以立即來港拿綜援?

雙非嬰在香港出生,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他們的父母只能持雙程證「來港探親」照顧子女,所以他們不是新移民,亦不算香港居民,父母一般是不能夠領取綜援,拿到綜援的只有雙非嬰本身。

雙非父母若果要申請單程證來港,按現時規定,雙非父母一般是屬於「來港與親屬團聚的受供養年老人士(在大陸無人照顧)」,即是當雙非父母成為長者,他們的雙非子女才能夠申請他們來港,即是大約三十多年之後的事情。

總結:

綜援作為香港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安全網,對生活遭遇困難的市民給予適當的救濟,以維持他們基本的生活水平。新移民都是香港人,基於人道立場,當在經濟上不能夠自給自足的時候,不論是持單程證的新移民抑或是永久居民,都應該享受到綜援這個安全網的社會保障,以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終院的判決,是修正政府歧視新移民的政策,還他們一個公道。這估計只會讓政府開支有輕微的增加,根本就沒有必要引起恐慌。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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憎人富貴厭人窮
Dec 18th 2013, 10:01, by 吳秀華

居港一年的新移民可申領綜援,不少朋友很憤怒。我嘗試理解他們的不滿,但我始終不明白—為何他們要認定新移民是懶惰的、時刻討便宜的?為何要以為內地人會不惜一切放棄家鄉、甘願來港被歧視的呢?你們憑什麼鄙視新移民和家人團聚的需要呢?

大家的父母或親友不少來自內地,這是「不認、不認、還須認」的事實。我的老媽數十年前也是新移民,從內地到港和丈夫團聚。老媽在家鄉沒有機會接受教育,也沒有一技之長;她來港時幸好本地還有工業,讓她還可到工廠穿膠花,用勞力賺取微薄生計。但老爸病逝後,受長期痛症困擾的中年女人無法獨力支撐家計,也唯有申領綜援過活。

老媽當年開始領綜援時,應該居港超過七年,不再是「新移民」了。但居港七年或一年,分別真的那麼大嗎?她只有「低學歴、低技術」,能為走向知識型經濟的香港作出什麼貢獻?但我依稀記得,當年沒有人罵我們或「新移民」是蝗蟲。

不用工作又不用擔憂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生活,是否真的快活好過呢?香港有不少人以為拿綜援的人是有工不做,希望不勞而獲的社會寄生蟲。俗語謂「有頭髮誰想做癩痢?」—你曾否想像依靠政府資助度日的日子是甚麼樣的呢?你願意和他們一樣過著抬不起頭的人生,以及讓你的孩子長期自憐、自卑嗎?

「生於斯長於斯」—我習慣香港的生活,也不太接受一些內地文化,這卻不等於內地移民一定喜歡香港,認同香港的文化。來港和家人團聚的內地移民,可能是純粹為照顧家庭而來港定居。我的老媽來港只因「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她根本不願離鄉別井。她長期思鄉,不時後悔當年移居來港。大家應該不難想像:農村婦女要在香港這國際都市自力更生已很困難,言語不通的話更是無法融入社會,加上一眾親友不在身邊時刻相依相靠、互相關懷和照顧,香港能給他們的是貧困和愁苦。難道每月只能糊口的綜援金真的能吸引內地人來港當個受盡歧視的二等公民嗎?

或許內地有些人是處心積累找辦法來港「 攞著數」;或許他們當中有人更是好食懶飛,一心來港討福利的;但我們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 」。況且,濫用綜援制度的,香港人都有不少。

終審法院的判決可能會增加庫房的長遠負擔,但我們憑什麼將所有責任推向新移民,不看清事實便指罵他人?有人建議特區政府取回單程證配額的審批權,但這是否足以讓我們對新移民改觀,不再胡亂責難他們是蛀米大蟲呢?

有朋友準備回流加拿大,跟隨的同伴快將成為新移民,要到當地「坐移民監」。據說同伴申請移民的過程不太繁複或嚴謹,而且只要她一入境,便已享有本地居民的基本醫療福利。我的朋友不是甚麼專才、優才,也沒有甚麼財富帶給加拿大。我想指出的是,即使兩地的福利制度不盡相同,但香港也是一個經濟條件不俗的社會,而且大部分市民更是不用繳付重稅便可享有種種方便和福利,那為何我們要這樣尖酸刻薄呢?

地產霸權禍延香港各界各階層,但仇富無補於事;內地新移民增加催生不同社會問題,但埋怨和歧視只會令矛盾惡化,損人不利己。與其憎人富貴厭人窮,倒不如化悲憤為力量,一起研究辦法改善現狀吧!

圖片作者為 Andrea Baris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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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台灣獨立音樂反核專訪:林生祥 承認生命的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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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音樂反核專訪:林生祥 承認生命的不完美
Dec 18th 2013, 08:26, by 劉軒

台灣近年社會運動一浪接一浪,其中反核運動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力量愈來愈大,今年3月的「309廢核大遊行」,於台灣北、中、南共有22萬人參加,要求停建核四。台灣社會對議題逐漸形成共識,各界別的民眾都加入反核行列,以不同方法發聲。多年來,一直不乏音樂人創作反核的歌曲;而今年,第一張台灣反核專輯終於面世。台灣環保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獨立音樂界合作的反核音樂專輯〈不核作 — 臺灣獨立音樂反核輯〉於12月正式發行,開宗名義以音樂推動反核運動。合輯有34個音樂單位義務參與,其中兩組樂隊:生祥樂隊和929樂團,於上週末來港參加「自由野」演出。

(獨媒特約報導)生祥樂隊的主音兼結他及月琴手林生祥參與社會運動多年,早在1999年反水庫運動,當時他的交工樂隊便為運動做了一張專輯〈我等就來唱山歌〉,2001年亦寫了〈非核家園進行曲〉。今年收到邀請,請他寫一首有活力、希望的反核歌曲,讓小孩也能夠唱,於是他交出暌違12年的新反核歌〈Formosa 加油加油加油〉,收錄在〈不核作〉合輯,而這首歌曲的原創者其實是他未滿6歲的女兒!

6歲女兒創作反核歌曲 帶來活力希望

林生祥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與女兒亂唱歌為樂,〈Formosa 加油加油加油〉的旋律便是女兒某次在車上哼出來的。「女兒說這是她創作的歌,我覺得它的節奏很明確,而且剛好是小孩的旋律,於是把它寫成〈Formosa 加油加油加油〉。女兒聽到卻很生氣,覺得我怎麼可以用她的歌!然後我太太跟她講,你不是要大家跟你一起反核嗎,這個歌就是跟大家分享,請大家跟你一起反核,女兒聽後就接受了。」

環島一圈宣揚反核訊息、以總統府為終點的「廢核行腳」11月到達林生祥一家居住的美濃,在集會上,林生祥的女兒上台帶唱,氣氛非常熱絡,大家都開心的跟著高唱「不要再有下一個福島」,互相打氣。核問題關乎千千萬萬條生命,談起可怕的核災難,誰也難掩沉重,然而反核運動長路漫漫,這樣活潑童真的一首歌,可以給予人們力量,讓為下一代奮鬥的目標更加明確。


林生祥女兒在反核集會上帶唱〈Formosa 加油加油加油〉

音樂與社運:觸動生命 記錄歷史

以音樂介入社會運動,雖然未至於決定運動成敗,但音樂帶來的正面能量確能鼓舞群眾。林生祥覺得音樂可以是社會運動的其中一種手段和工具:「音樂不是物質的東西,是很精神層面的。我們喜歡某個音樂,可能是因為這個音樂給我們的生命特別的觸動,跟我們的生命連接,有感動的時候,它就似乎能給我們一些很特殊的力量。」

林生祥承認音樂對社會運動的影響有其局限,但他提到音樂另一個更為深遠的功用:為歷史作記錄,替運動留下痕跡。林生祥說起1999年創作專輯〈我等就來唱山歌〉的緣由:「反水庫的時候,我的搭檔鍾永豐說那個仗已經打了很多年,該說的都說了,該做的論述都做了,可是他覺得有可能會輸,因為面對國家機器,社會運動輸的機會比較大。他說如果這場仗輸了,我們一定要留下文化的東西,讓後面的人能看得到。」於是他們做了一張談這場抗爭的音樂專輯,直到現在,若要回顧、了解反水庫運動,亦有人會引用這張專輯。

關心社會是公眾人物的責任

在香港,藝人大多避談政治,甚至直言「討厭政治」;但台灣近年的社會運動中,不難找到主流藝人身影,如五月天、林志玲、蔡康永等等,都發聲反核。林生祥覺得不論是主流藝人或獨立音樂人,他們樂意表達對社會議題的看法,是很大的一個進步,而且這是作為公眾人物的責任。「一個藝人的聲望其實是來自於很多人願意支持他,因此藝人很大部份是公共的一塊。我認為關注公共議題是公眾人物不可迴避的責任。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別人給予你這個肩膀,就應該要扛起來。」

生命沒有完美 建核電廠心態傲慢

林生祥對音樂的看法,延伸到他反對核能的立場。「沒有甚麼叫完美,沒有無懈可擊的東西,只要是人都會犯錯,只要設計出一個工業產品一定都會犯錯,(指記者手上的手錶)只要造一個手錶,它一定有虛弱的地方。我們做音樂,音樂裡不是要求完美。我覺得好的音樂應該是一個好的架構,應該有容許犯錯的空間。我的作品裡面有些東西有瑕疵,但是我沒有去改它,因為我覺得生命本來就是這個樣子啊。生命就是由無數的殘缺組合成的東西,世界上怎麼會有人要造一個完美無缺、零失誤的東西?可是核電廠是不容許犯錯的!它是對土地、世界非常傲慢的設計。任何東西都有弱點,人都有弱點,為甚麼要這麼自大去弄這個東西?」

人類自以為有能力控制自然,但其實一切惡果,都轉嫁到弱勢的人身上。「有人說核電是乾淨的能源,但現在沒有一個人能處理核廢料,現行的處理手法都是去壓迫比較僻遠地方的人,而且它還是一個未爆彈,這些問題都沒有辦法處理。」林生祥指,沒有能力處理核能的問題,就不應繼續花費鉅款在核電,應該把錢花在開發比較永續的電源的可能性。

其實對他而言,更直接的反核原因是為了孩子。生祥樂隊其中一位樂手Ken有一個小孩,311核災發生的時候他們在日本,食物安全等問題都十分困擾他,林生祥不能想像如果核災發生在自己的家,為了孩子他會多麼的擔心苦惱,「我想我會瘋掉」。而且,成為父親令他明白生命需要一直傳遞、延續,這是相當重要的過程,但核電就是不能延續的,不符合生命的過程。


〈Formosa 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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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台灣獨立音樂反核專訪:929樂團 為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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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音樂反核專訪:929樂團 為了理想
Dec 18th 2013, 08:45, by 劉軒

台灣近年社會運動一浪接一浪,其中反核運動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力量愈來愈大,今年3月的「309廢核大遊行」,於台灣北、中、南共有22萬人參加,要求停建核四。台灣社會對議題逐漸形成共識,各界別的民眾都加入反核行列,以不同方法發聲。多年來,一直不乏音樂人創作反核的歌曲;而今年,第一張台灣反核專輯終於面世。台灣環保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獨立音樂界合作的反核音樂專輯〈不核作 — 臺灣獨立音樂反核輯〉於12月正式發行,開宗名義以音樂推動反核運動。合輯有34個音樂單位義務參與,其中兩組樂隊:生祥樂隊和929樂團,於上週末來港參加「自由野」演出。

(獨媒特約報導)另一個參與〈不核作〉的單位929樂團,主音吳志寧、結他手黃玠、貝斯手嘟嘟、鼓手Robert在星期天踏上自由野的舞台。主辦人張鐵志介紹樂隊出場,形容他們是又帥又幽默的「小天團」。冷雨連綿,台下的樂迷熱情不減,929輕快的音樂溫暖了大家。

〈不核作〉收錄了929的〈貢寮你好嗎?〉,還有黃玠的個人作品〈拾荒地圖〉。貢寮位於台灣東部,正是核四的所在地。2004年志寧和嘟嘟參加貢寮海洋音樂祭,在當地知道了核四的問題,開始關注並寫了〈貢寮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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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音吳志寧

嘟嘟認為,核能的壞影響如今已經很清楚,人們有責任嘗試改變目前用電的狀況。因為某些人的方便而帶來的苦難,將由弱勢者來承擔,嘟嘟覺得「每一個知道這件事情的人都有責任去改變它,不能讓少數人去犧牲」。志寧補充,「關心環境是活在這個地球上的責任」,他欣賞自由野鼓勵參加者自行攜帶水樽,此目的正是想要減少垃圾,保護環境。「核廢料其實就是垃圾,所以是一樣的道理,我們要往好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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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斯手嘟嘟

發聲反核是出自單純的正義感,他們亦清楚自己的能力,黃玠說「我們的工作是表演者,我們的功能就是可以在作品、表演場合、或公開發表言論的網路上,告訴歌迷我們覺得這個是對的,讓大家更多的關注這些事情。」正如林生祥所言,作為公眾人物無可避免肩負社會責任,說出對的事情,不過是份內之事。

反核的理念與音樂的信念實則相通,黃玠直言「做音樂就是想要改變一些事情」,而反核就是他們除了音樂以外,可以為這個世界貢獻、可以改變的事情。Robert亦抱著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我覺得以現狀來看,反核是一個蠻理想的事情,但其實做音樂也是關於理想、夢想,跟愛與和平一樣,如果我們不先講出來,後面誰會去做?」理想不能空談,我們在音樂中呼喊夢想,但如果目睹身邊發生不公義,卻不身體力行,改變又怎會來臨?

與929樂團談反核,他們都認為這是很簡單直接的事情,一如〈貢寮你好嗎?〉的歌詞,大聲的唱「我們不要核電廠」,最直白的訴求,根本不用轉彎抹角。抱持初衷,相信音樂,相信理想,就是他們的立場。


〈貢寮你好嗎?〉


黃玠〈拾荒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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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風起了》 – 平凡的起飛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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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起了》 – 平凡的起飛夢
Dec 18th 2013, 06:59, by Thomas Tsui

《風起了》 (The Wind Rises) 是宮崎駿的封筆作,這次再連導演之位也親為,看過就有點悔疚 – 似乎不是他兒子保守,而且要個七十歲的老人,要保持二十年前的雄心壯志,其實是強人所難。

早前曾微言《紅花坂上的海》,宮崎駿真是只畫了個外貌,內裡的並不是他。這次對他親導,內容也和其經典大為相距,話雖這二十年有持續追看宮崎駿之作,排序起來也會察覺是有序的漸變:《天空之城》盡是超現實的幻想世界、到《崖上的波兒》卻已是現實世界為礎,幻想的角色闖入作碰撞、再到這套,現實和幻想間已有一條明顯的界線,而且堀越二郎之夢,頂多只是和卡普羅尼在飛翼上行走,夢裡的飛機和當時實際的產物沒兩樣,叫覺得人愈來愈老,想像的斗膽也會是愈來愈有限。

不同於以往的幻想冒險故事,宮崎駿只平實地交代堀越二郎的生平,也是踏實地交代了一個時代:地殼裂開、火車脫軌、遠處大火災表現了一九二三年的關東大地震,火車路軌上的流民、名古屋銀行前的擠提,表現了三十年代經濟大蕭條,而那些都只是一幕過,其實用上的是白描法:內裡的生活境象,如堀越居住的地方,工作的工場,像只找些舊照片再素描一幅,沒有再細緻,或另再浮誇的加工。本庄季郎就簡單一句:「就引進容克斯飛機的錢,就足夠全日本的孩子每天吃上天婦羅了。」已暗喻當時民間普遍的貧窮,也喻出日本如何傾舉國之力去籌備戰爭,堀越的夢想,最終變為一殺人的武器,就此看到會是悲劇的注定。

電影一半是堀越創製零式的過程,另一半則是說他和菜穗子:這段戀情,由火車上的的相遇,因結核病講到要生離死別,堀越向菜穗子父膽粗粗要求成全他們等。現在看來,既簡單卻老土又可笑。但要注意的是,這些都發生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站在那時卻是全然真實。宮崎駿或就告訴你,若要說那時代最值得追憶的,大概就只有這份真摰的情感。起碼堀越和菜穗子在深夜,由黑川夫婦主持的「婚禮」,即興卻是莊重,對比起現在那些好面子而盛大,卻是俗套的,似是叫人羨慕舊時的人才能享受這樸實的浪漫。

再講這套和宮崎駿以往作相距的問題,就是欠缺一種標誌:以前有龍貓,這次的飛機,其實樣式多得琳瑯滿目,卻給不了觀眾統一的聚焦,最多注意到的,就只是機翼如何破損到再研製。至於零式,也就結尾才出現一幕,不足以給觀眾深刻印象。當然,若宮崎駿是反戰的,這其實是情有可原:零式飛機接下來就演變成神風敢死隊的載物,是等同大和號的軍國標誌,宮崎駿或不想變成宣揚「戰神」,也只好令它毫不起眼。但這又引起個猜疑:那堀越設計飛機是只為引領人們飛向天空,而不欲用於戰爭,到底真是他個人所想,還是宮崎駿擅自把他「美化」呢?

《風起了》裡常說飛機是個夢想,宮崎駿的最後一次也就平凡地講了一個夢,踏實地講了二三十年代的日本,講了段純真之愛等。至於零式,卻不見得會長留觀眾心中。宮崎大師為日本創造出如龍貓的正面標誌,卻也會被右翼評為賣國賊,其實看過這套,再問自己對這最深印象是甚麼,就會想到是甚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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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居民的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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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mbnail 香港居民的終審判決
Dec 18th 2013, 06:24, by 宗道

香港居民的終審判決

終審法院裁定申領綜援要居港滿七年的規定違憲,引致社會震撼,擔心判決對綜援以至公屋及其他福利的長遠影響。「本土意識」又增添新的覺醒,中港矛盾再被挑動可以預期。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第三十六條規定:「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

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終審法院的裁決指出,《基本法》第三十六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社會福利的權利,並無區分「永久」或「非永久居民」,法官冇講錯。

《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

《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是指回歸前的各種福利和規定。第一百四十五條是賦予特區政府權力,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和改進的政策。也就是特區政府有權因應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增加或刪減社會福利或修改各項福利政策。

政策修訂必須符合法律,居港滿一年的香港居民可申領綜援是回歸前的規定;政府2004年以行政措施將居港滿一年改為需要居港滿七年,未經過立法程序未得到立法機關批准,終審法院裁定新規定違憲,法官都冇講錯。終審法院的裁決不可能導致定社會福利中門大開,回歸前各項權利的規定亦不可能受到挑戰而被推翻;政府仍可通過立法,將申領綜援的規定修改為需要居港滿七年,冇乜咁大鑊。

香港人似乎甚為喜愛法為政治所用式的「法治」,莊豐源案的裁決又再受到批判,反而對違憲的「釋法」顯露依依不捨的眷戀。香港人口說喜歡民主與法治,身體卻很誠實地做另一件事,冇計。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基本法》中的中國公民,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其定義是父或母為公民而其本人在中國領土出生。1997年香港回歸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國公民是包括香港的中國公民和國內的中國公民,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是體現主權的規定,莊豐源案的終審判決絕對正碓。

今時今日雙非兒童已達20多萬人,對香港帶來沉重壓力,並非莊豐源案終審判決的影響,而是曾蔭權政府的人口政策及只顧經濟利益而放任雙非兒童在港出生。香港人利字當頭,是非不分黑白顛倒屬於常態。

YouTube──香港人的民主與法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hdRgIT8flc

影像串流: 

Media files:
YhdRgIT8flc (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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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新移民搶資源?且用數據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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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搶資源?且用數據說話
Dec 18th 2013, 05:31, by 周諾恆

談終院判綜援,講倫理可能無乜說服力。我地講d好淺既數字同邏輯。

(1) 無論終院對於綜援怎樣判,每日150個單程證既限額係唔會因此而變的,大陸人無得突然大量湧入的。

(2) 未滿七年可以 *申請* 綜援,但都要審批的,唔是你來到就可以任拿的。

(3) 現時單程證既限額,係未用哂的。2012年年中至2013年年中,持單程證來港的有47,900人。

(4) 之前申領綜援人士須符合居港7年的規定,是在2004年1月1日才生效,即係之前都是未滿七年就可以 *申請* 綜援。但1997至2003年,領綜援的新移民人數,總共只有71,927人。

即係除返開,*就算未滿七年都可以拿綜援的時候,每年只有約10,000個新移民領綜援*,涉及金額約2億4千幾萬。97至03年,即係這些人全部未滿七年,全都count作新移民的。「新移民根本得好少人需要拿綜援」之說,絕無水份。(亦即是「新移民都是來吃福利」之說,是嚴重灌了水)

(5) 好多人會記得,「聽呀陳太講佢個妹個同事話有朋友呀話佢隔離屋嗰家人有個表叔呢,係單程證到來港跟住食綜援食到肥肥白白唔使做架!"」

都係睇返數字啦。2011年,15至55歲新移民男性的就業率為60.3%,15至55歲新移民女性就業率為43.3%。全港男性就業比例為67%,女性為49.6%。

即係新唔新移民,分別已經不大。

而且整體香港勞動人口(即係「舊」香港人)既就業比例於十年間持續下降,而新移民勞動人口比例則是持續上升。

(6) 唉好啦,讓十步俾你,就當一年來足150 X 365 = 54,750人,個個都每月拿2,000元綜援,再乘以十二個月,一年總數是十三億一千萬元。

(7) 我又再讓一萬步,我就當讓來港未滿七年人士也可申請綜援是「出賣港人利益」,好撚大鑊,天崩地裂了,好吧。 但政府的錢,不用在綜援,唔通會益「舊香港人」嗎?政府派糖收買人心就叻,派糖涉及的總支出就又370億元了。

(8) 但,你以為派糖俾你你真係好著數嗎?
meanwhile 當你拎住六千蚊好開心甚至以為政府係為窮人而派錢既時候,政府…..

a - 退回75%利得稅,上市公司包括在寬減利得稅的範圍內,一年11.2億。
b - 免除全部商業登記費,一年19億。
c - 寬免四季差餉,一年117億。越多物業既人越受惠。小租戶、劏房戶,無份。
d - 退回薪俸稅方面,退回75%薪俸稅,即交稅一萬六千元的人士方可享受全額退稅一萬二千元。低收入人士,無份。
e - 取清遺產稅,一年15億。
f - 減一減紅酒應課稅率,又少收四億九千萬元酒稅了

屌,唔數啦。總之政府派俾你就派粒糖,派俾有錢人就派間廠!貧者越貧佢唔理,但係就富者越富咋。

(8) 高鐵,記得嗎?700億,都未埋到單。仲要係行唔到高鐵速度。仲要人地大陸開始叫停高鐵工程。 [sosad]

(9) 區議會通常都建制派多,所以政府派俾區議會玩大型工程或資助區內活動的撥款,一年就每區一億了。你樓下d建制派成功爭取既無厘頭涼亭或者建制派議員出風頭的街坊聯歡就係咁來。

(10) 係一個本身有紅綠燈的地方又起一條行人天橋,咁又花政府7000萬了。
而這些工程根本就在市民不知不覺之間於各區無日無之地進行。

(11) 2012至13年度政府的整體支出為3,773億港元,收入為4,421億港元,因而有648億港元的盈餘。

(12) 外匯基金於2012年12月31日的資產總值為27,811億元。

(13) 爭取起公屋、爭取全民退休保障、爭取富豪遞增稅、爭取回購公用事業、爭取全民醫療保障.........等等等等,涉及金額同埋對民生既影響,嚴重唔知幾多倍,大撚柒鑊、天崩地裂唔知幾多倍。

而且全部都係政府應該做、有能力做,而唔做的。

做人,霸氣d,唔好下下淨係識計d婆媽數。

(14) 咁又好多人話香港地少人多裝唔到咁多人。咁香港人口,扣完外移人口再加返單程證呢,即係淨增長呢,2012年年底統計只係得0.9%,2013年年中得返0.4%。唔夠位?係本身就唔夠位。除非搞人口滅絕。

(15) 這不是甚麼陳雲式理論核彈,只是一個無乜讀過書的人用少少時間google下都可以整理到出來的一些數字。

題及圖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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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啟德「環保連接系統」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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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環保連接系統」初探
Dec 18th 2013, 05:59, by 運輸講講理 - Sensible Transport

我們之前交代了出席啟德「環保連接系統」諮詢會的所見所感,現在分享一下對此系統的一些看法。

首先,筆者對政府將此系統稱為「環保連接系統」頗為不以為然,因為「環保」一詞定義十分空泛,要怎樣的一個系統才稱得上「環保」是莫衷一是的(路面巴士的士也可以是全電動的),而此系統對啟德新區的意義更大的是「集體」和「快速」(兩者都是跟路面巴士作比較)。而「連接系統」一詞原本可以淡化使用「電車」、「輕鐵」或「單軌」所附帶的技術定型以及傳統觀感,然而,政府對單軌系統的堅決執著卻又違背了這重意義,但這是後話。

運輸與旅遊功能不可兼得

話說回來,興建這「環保連接系統」的目的為何?根據政府在2012年第一階段公眾諮詢時遞交區議會的文件,有關系統可「加強區內和區外的連繫」和「為香港締造獨一無二的地標,加強對旅的吸引力」,也就是說有運輸和旅遊兩重功能。好了,但有關項目由發展局主導,而且沒有運輸房屋局和商務和經濟發展局的參與,雖然通常新發展區內的運輸基建都由發展局及轄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負責,但有關項目跟全港整體的運輸和旅遊系統是否協調,實在令人懷疑。例如,「環保連接系統」作為啟德新區內的主要集體運輸系統,卻沒有包括在今年初諮詢的「我們未來的鐵路」研究當中,難道此項目不算是鐵路、不算是集體運輸系統嗎?

運輸系統的效率體現於載客量和速度,但旅遊項目所講求的是舒適和觀感,兩者在本質上是有衝突的。以筆者早前在吉隆坡乘搭單軌列車的經驗,車廂的確是挺寬闊的,但車廂經常擠滿乘客,乘客根本不能舒暢地欣賞沿途景色。這裏筆者先不是想排斥單軌系統,就算是輕鐵或巴士系統道理也一樣,列車的載客效益和乘客舒適程度是此消彼長的,要是增加列車班次以讓乘客更舒適,就會違反了「高載量」的原意和「環保」的金漆招牌,因此要運輸和旅遊兩者兼得並不容易。要是系統在功能定位時就出了錯,那麼以後的規劃和設計就更容易顛三倒四。

筆者不明白為什麼不可以在郵輪碼頭附近加設一個港內線碼頭,善用地利,讓遊客乘船前往尖沙咀、中環/灣仔、西灣河等地,既能飽覽維港美景,又可以跟本地居民的通勤流分隔開,而且比陸路交通更快更舒適。


吉隆坡的單軌列車,運輸的效率和遊客的舒適兩者不可兼得

沒有不可量化的效益

政府在第一階段諮詢文件中的另一「亮點」是老實地交代了單軌項目的低回報率,並建議由政府承擔120億元的建設費和日後的「資產置換開支」(就是車輛更換的開支,但沒有說明金額),那麼此系統就可產生1%的經濟內部回報率了。因此,文件內特別強調系統產生的「不可量化的收益」,例如可以加強九龍東與外界的連繫,催化整個核心商業區的發展,更可「為遊客帶來更精采的旅遊和觀光體驗」。

然而,不去計算一個項目的成本效益根本不是香港政府的作風,因為這是政府用以衡量政府各項開支效益的基礎,否則誰都可以以不可量化的回報為由要錢了。況且「環保連接系統」的間接效益是可以量化的,例如乘客乘車時間減少的交通效益,還有旅客多了留港消費的旅遊效益,通通都可以由經濟學家計算出來。以「不可量化的收益」來掩蓋計算效益的原因,除了是有人熱愛鑽研文字藝術外,惟一合理的解釋是,單軌系統的經濟效益表現根本遜色於其他可選系統,只不過被決策者人為地硬推上馬而已。

所謂的公眾諮詢

到了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政府想要諮詢呢? 政府在第二階段諮摘要中將上一階段的公眾意見總結為三點:一、高架鐵路「環保連接系統」的需要;二、走線和覆蓋範圍;三、對觀塘避風塘的影響。

筆者翻查各被政府諮詢過的團體的相關記錄和文件,除區議會會議記錄之外,我們只能夠找到Bid=7&Sid=92&Id=707">香港規劃師學會和香港運輸物流學會的相關立場書。令我們意外的是,這兩個專業團體雖然都表示大力支持加強九龍東的交通連繫,但都對單軌系統大加批評,包括以下各方面:運載能力不足、破壞景觀、對土地規劃的影響、對通風/噪音的影響、線路發展/變更的靈活性、乘客垂直上落的問題、完工日期太遲(2023年)未能配合啟德發展、以及龐大的開支等。他們兩者都批評政府沒有提供所有可選運輸模式的評估和比較,令人難以評價。另外香港規劃師學會提議以無軌電車作為此系統的模式;而香港運輸物流學會亦建議可邀請各運輸營運商提供意向書,以吸收他們的經驗。

摘錄自 "Position Paper on the Proposed Environmentally Friendlv Linkage System (EFLS) at Kowloon East", 香港規劃師學會 (Hong Kong Institute of Planners), 2012年9月:

3. On the specific mode as proposed, we have some doubts on both the environmental/urban design impacts and the financial viability of a monorail system. While the rider experience would be stimulating, a two-way system would encounter significant problems pertaining to:

• The physical impact on the ground level environment
•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noise, ventilation, and on other street activities
• The visual impact of heavy concrete structures and sound screening structures
• The problems associated with vertical ingress/egress to and from elevated platforms
• The fixed alignment which does not allow for future re-routing
• The heavy front-end cost for implementation and the difficulties of cost-effective staging of route sections.

摘錄自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Linkage System for Kowloon East", 香港運輸物流學會 (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Logistics and Transport in Hong Kong), 2012年4月

The generic disadvantages of monorail systems when compared with other public transport systems are set out below.
• Monorail systems require the construction of an elevated, dedicated track.
• The costs of construction are high.
• The time for construction is long.
• The elevated structure creates problems for direct integration with other transport systems.
• The grade-separated stations make access by both able and disabled passengers difficult.
• The flexibility to follow the evolution of ridership and frequencies is very low.
• The operating costs, in particular the maintenance costs, are high.
• Emergency evacuation of passengers is difficult.

面對這些專業團體細心的進言,政府有重視嗎?沒有!甚至連一個回應都沒有!在第一階段諮詢報告中,政府只是輕輕帶過各方的質疑(附件E第4頁),而以上粗體字的所有方面都沒有在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中得到回應,反而在文件最後一頁未來路向中說要就單軌系統的車站佈局、環境影響、財務效益等等「進行詳細可行性研究」,也就是說無論如何都只會考慮單軌系統了。難道專業團體的這些意見都不理性、客觀、平和、不必要加以考慮嗎?何以政府如此強行地莫視他們?公眾諮詢的原意是什麼?我們學懂了,大概只是聽取政府想聽到的意見吧!

其實政府在第一階段諮詢的區議會文件中有提及,已於2009年由顧問就以下多方面進行研究 : 可行性、交通影響、土地需求、環境影響、營運可行性、財務表現和經濟回報,從而得到現在的單軌系統方案,可是這些最原始的詳細研究報告卻從沒有曝光。以納稅人金錢進行的研究報告何以不能以原文公開讓公眾查閱?難道又有內情嗎?!

可見,整個「環保連接系統」的諮詢過程只不過以一貫的長官意志,強加在客觀理性的分析和公眾意見之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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