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獨立媒體: 《四大名捕II》 – 一部典型合拍片裡有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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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II》 – 一部典型合拍片裡有的元素
Dec 13th 2013, 14:48, by Thomas Tsui

本來看此片,只因無聊得很,看完又覺得沒看其上集亦沒未待到下集,沒啥好寫。但忽然又想到,現在就有些「港產片」,不用查看電影公司是那間,單看些表面就已叫人嗅到一漸合拍片味道。這套《四大名捕II》 (The four2) 正好是一明顯例子,正好有此興致,那不如趁此談談。

首先演員陣容方面,香港的有黃秋生鄭中基,大陸的有鄧超劉亦菲,看似是兩地均等,也會照顧一下台灣 (給鬼鬼做個配角)。但事實上,似乎是誰方花錢較多,誰的人出鏡上面的機會就多點:縱使黃秋生的霸氣,仍夠他縱橫全片,但電影上半部,焦點似是鄧超和江一燕的對手戲,下半部更是讓給劉亦菲盡情發揮,而如柳岩即使只是配角,其妖味也叫人會向她稍喵多些。對比下,鄭中基看似是「四大名捕」中最為旁友中的旁友,鬼鬼和鄧萃雯等更顯得是多餘。這和《毒戰》的古天樂作醜角來抬高孫紅雷相似,黃秋生,甚至作導的陳嘉上和秦小珍也只是為大陸人作嫁衣裳,借香港人的名氣令大陸人堂而皇之登上香港的銀幕,這就是香港大陸之間的「合作關係」。

故事背景在於宋代,合拍就是多興拍古裝,但另方面國人就是崇洋,總是要加些「荷里活」特色,故「溝片」不是劉偉強的專利,陳嘉上秦小珍也喜這樣作:不止劉亦菲江一燕,這個六扇門竟用上頗多女捕頭,女人竟在這時代很被重用,和大家所理解的宋代有很大出入;又甚者,劉亦菲飾的無情,雖是依原著小說坐著輪椅,卻又會懂讀心術,她真是X教授的先祖?而鄧超的冷血卻時又會變狼人,這套簡直就是《畫壁》和《變種特攻》的合體。但始終片裡的角色,實只是一群為一個政權效命的臣僕,卻硬要他們套上西方個人主義英雄的外貌,其實是畫虎不成反類犬。

不止模仿荷里活人物,大陸就是要趕潮流,很多也用上CG,老實說現在把握此技術最像樣的只有徐克,其餘都多是得啖笑。至於這套,看到通往大牢的機關道路,當然就是看得出還需努力。

最後一點,說潮當然又是甚麼也用上3D,這套原也不例外,但在香港播時卻只有2D版,其實是香港那方電影公司學精,知道需用上3D增強效果的情節幾近全無,香港人就是很孤寒,為免被罵搵笨就不如做少一樣。富了起來的大陸人卻是不會怎計較,那當然繼續如此賺他們多兩個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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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真人真事]冰河時期故事 - 60蚊睇西甲勁旅(部分內容摘自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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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冰河時期故事 - 60蚊睇西甲勁旅(部分內容摘自日記)
Dec 13th 2013, 12:45, by Momay

香港足球處於冰河時期之際,冇咩人會理,基本上似係等摺,仲會走入場嘅球迷,一係就係所謂死硬派,一係就係退休後無所事事嘅老人,一係就係無聊友。喺人嘅圈子之中,一個唔好彩,比人知道你睇本地波,分分鐘會俾人白眼,變成眾人嘅恥笑對像,不過,我從來都係本住『我睇本地波,唔係殺人放火,我冇罪』嘅心態去做人,面對同事、朋友質問,我都大方承認,係,我比較關注本地聯賽,因為。。。

【作為一名喺沙田威爾斯唔知幾多樓出世嘅柒頭皮,作為一名熱愛足球嘅戇鳩毒撚,睇返自己嘅地方嘅足球,係好正常嘅行為,特別係喺呢個最低谷嘅時候,作為一名死戇鳩毒撚,我都會嘆息,點解香港足球咁唔爭氣?所以,我更加唔可以咁易離開。】

講完呢句,有人感動痛哭,有人大叫香港有救,有人大叫神呀請你原諒我。。。。。。發夢啦屌你老闆,講完呢句之後,只有一陣陣嘅恥笑聲,「呀。。。你唔好在講,笑到我冇力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戇鳩仔呀。。。」通常,我都唔會在出聲,因為,你根本唔需要在出聲。
某日早上,如常返工做奴隸,一早就被安排到天台機房工作,當時夏天到來,機房內有多種機器運作,又冇咩通風系統,我估計,氣温高達40多度,在場每個人都赤裸上身,雖然非常熱,但係我心情異常地好,因為,昨晚我在旺角場看了場好波,儘管要喺氣温高達40多度環境下工作,汗流如雨,但依然無損我心情。在場同事們似乎察覺到我心情靚,於是乎問我尋日收工走咁快做乜,係咪去媾女,去媾女唔預埋同事,係一件天地不容嘅事,我向來以誠實見稱,所以得罪唔少老闆,我當然講真話:「尋晚去咗旺角場睇咗場好波」,同事立刻答:「屌你老眉又係啲垃圾波」,我一邊工作,一邊充滿自信地回應:「我用60蚊睇咗場值回票價嘅波」,同事在答:「屌你咪又係啲垃圾隊」。「錯!!!!」呢個''錯''字我用咗Hardcore式咆哮腔叫出黎,係好撚大聲,好撚有力嘅,我察覺到,突如其來嘅咆哮,令沉迷工作中嘅同事們都嚇咗一跳。

「係本地勁旅,晨曦對

西

!」

講完呢句,在場同事立刻嘩然,因為華倫西亞係當時西班牙嘅勁旅,所以呢四個大字一出,非常轟動,在場同事立刻怪責我有好嘢收埋唔分享直斥我人格低劣,有同事問點解冇宣傳,我就解釋因為你地班大爺嘅問題啫,有同事問比數,我話晨曦小勝6比1,現場又在一次嘩然,乜晨曦咁勁?華倫西亞派青年軍?晨曦緊係勁啦,華倫西亞有多名國腳級球員,100%係Full Team,晨曦有喀麥隆國腳前鋒(*註1),又有碧咸(*註2),碧咸仲要射入埋招牌罰球,在場同事又在次嘩然,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對於錯過比賽有人表示非常可惜,有人談論華倫西亞嘅毛病,有人談論晨曦請碧咸黎客串要幾多錢。。。大家熱烈討論咗一粒鐘,差啲忘記有工作在身之際,我補充一句:

「呢支華倫西亞,係馬爾代夫嘅華倫西亞。」

說完這句話後,機房內一片死寂,這片死寂氣氛直到收工。之後,冇同事在夠彊同我傾足球。

註1:晨曦有喀麥隆國腳前鋒,其實並非全句,全句是【晨曦有喀麥隆國腳前鋒伊度奧好朋友亞古沙】,我唔記得講''前鋒伊度奧好朋友亞古沙''而已。
註2:碧咸 = 碧咸迪,我唔記得講埋個''迪''字咁解,碧咸迪 = 潘文迪,''碧咸迪''係潘文迪花名,當日晨曦6-1華倫西亞,碧咸迪的確寫入靚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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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我掟蛋 因我慎思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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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掟蛋 因我慎思篤行
Dec 13th 2013, 11:47, by 陳德章

圖為編輯所加,原圖為NOW新聞截圖。

事隔多日,作為當日的行動者,亦作為梁振英英皇書院的校友,我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向大眾作一個正式交代。

我不後悔因為我做了對的事情

這幾天,收到很多很久沒有聯絡的舊同學、長輩等來電和短訊問候,幾乎所有的問候都是圍繞我個人,並沒有絲毫怪責我掟雞蛋的行為:「值得嗎?」「你放棄自己的前途嗎?」「能從這麼好的大學畢業就唔好搞事啦!」「大家英皇仔做咩咁激呀!」

對於大家的關心,我會銘記於心。但無論時光倒流多少次,我依然會投出那兩顆雞蛋,因為我相信我當日的行為是正確的,梁振英才是錯的一方!對於梁振英師兄譴責我的行為「暴力」,我不敢苟同,因為師兄你掌握和維護這體制暴力才是徹頭徹尾的暴力,才應該得到譴責。你知道你捍衞的制度有多暴力嗎?你還記得我們的校訓「慎思篤行」嗎?你知道每年有五千名長者在輪候安老院床位時去世嗎?你知道有很多年輕人不能接受大學教育嗎?你知道退休保障對市民有多重要嗎?你知道香港人不想來屆特首選舉有任何不公平篩選嗎?

作為七百萬市民的首長,卻對以上種種問題視而不見,這才是真正暴力的表現。在你高喊和平理性和譴責我的同時,其實和平一直都沒有存在過,因為你才是這暴力的擁護者,而且從無間斷!

掟蛋是向不義體制表達不滿的文化

梁振英師兄,在很多西方國家,民眾向當權者投擲雞蛋,象徵着無權者向當權者的高牆作出良知的呼喊。向民望及認受性低的政治人物,如師兄閣下,擲雞蛋實屬家常便飯,亦是對不得民心政治人物的基本考驗。

在不少人眼中,我當日的行為可能很激烈和不合理,但其實這正正反映公義在現有制度不能得到彰顯,我只能透過無權者的抗爭對崩壞的制度表達不滿。我們在傳統思想上被認為不合理的抗爭,只是這制度下必然的副產品,就正如黑人民權領袖Malcolm X所說的,「一切責任在於當權者,我們沒有義務和責任為當權者的副產品作出任何解釋。」

我會用一切可行的方式繼續抗爭

當日千鈞一髮間的行動,讓我經歷了很多人生從未遇到的事:被幾十人阻擋表達意見、被大批警察押上警車、被套取指模、被警員押着走犯人通道、被警員監視着用犯人廁所、犯人拍照等。其實對於這些我感覺並不好受,但我知道這都是在反抗運動中需面對的代價,同時我亦有被判入獄的心理準備。所以,我並沒有畏懼過,我只會在往後的抗爭路上走得更堅定。我已為我所作的行為和往後的路作好準備,那麼梁振英你準備好為你自己作過的暴行付上代價沒有?請你立即下台平息民憤,這是我和很多香港人卑微的要求,你能答應嗎?

後記:雞蛋誤中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我深表歉意。我在此聲明,我針對的是梁振英的政權暴力,並非針對個人或刻意將雞蛋投向曾俊華。藉此,我溫馨提示曾俊華不要再與梁振英狼狽為奸、與民為敵,立即站回人民的一方,這才是真正避免被擲雞蛋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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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為何軍事碼頭無理:無法律理據 違規劃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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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軍事碼頭無理:無法律理據 違規劃原意
Dec 13th 2013, 11:57, by 黎廣德

編按:本文為公共專業聯盟黎廣德到城規會的發言稿,獨媒將分兩日刊出。

一、法律理據

梁振英政府說服市民接受將中環海濱劃作軍事用地,只有一個論據:遵守中英兩國於1994年達成的《軍事用地協議》。但特區政府聲稱有責任落實《協議》,是誤解香港憲政地位,貶損國家主權。

前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兼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陳佐洱在他的回憶錄《交接香港》中憶述,他在首天談判便向英方強調:「香港軍事用地的交接是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防務責任交接的一部分。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主體是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任何形式的第三方參與--所謂"三腳凳論"都是無益的。英國有責任確保香港的軍事用地在移交中國之前得到妥善維護,而不應將責任推卸給英方稱之為香港政府、中方稱之為港英政府的所謂"第三方"」。

特區無權履行中英國際協議

保護海港協會聘請了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提出法律意見,他指出:1994年《軍事用地協議》是中英政府之間的國際協議,協議内涉及的責任須在1997年7月1日前完成,英國不能被要求在香港回歸後承擔剩餘責任,特區政府對《協議》並無任何國際責任。因此,「特區政府聲稱要遵守國際責任,是錯誤理解《軍事用地協議》的性質和特區憲政地位」。

回歸近16年,梁振英政府說「落實《協議》,責無旁貸」,誰能要求特區政府落實一份中英兩國之間的《協議》?不是中方便是英方。中方已是主權國,毋須脱離《基本法》而靠國際協議來指令特區政府辦事,所以唯一解釋是特區政府自動獻身、繼承英國政府履行責任。此舉等同宣示英國仍有影響力,中國對處理香港土地沒有百份百的管治權。英國政府可能在暗中竊笑 ,但中國外交部保持緘默,卻令人嘖嘖稱奇:難道中央政府默認香港特區政府有代表英國的角色?

政府再不能以中英協議為借口,所以要更改土地用途,便須在本港法律的框架内進行。

二、規劃原意

本港城規條例開宗明義指出城規會須「為促進社區的衞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進行規劃,但政府至今無法證明,將中環海濱從「休憩用地」改劃作「軍事用地」,如何能夠符合上述宗旨和滿足保護海港條例的「凌駕性公眾需要」的條件。捨此以外,即時是中央《註軍法》,亦沒有賦予解放軍在本港境內超越法律而取得軍事用地的特權。

再者,《協議》内訂明「在中區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岸線,靠近中環軍營處預留150米岸線,供1997年後興建軍用碼頭之用」,這項責任顯然是預期英方在97年交接前完成,梁班子將之曲解為「劃撥三萬多平方呎永久軍事用地並移交解放軍管轄」的責任,實在匪夷所思。

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說香港人「不顧歷史」,不理解解放軍同意在不使用中環軍事碼頭時容許市民進入休憩,其實比英軍更開放,因為「英軍的總部大樓前面有專用碼頭,無論是否泊有艦艇,海傍都是軍事禁區,從不開放。」。這說法等同指控香港人不識大體,不懂感恩,與發展局長陳茂波「博客」對民間團體疾呼「豈有此理」,遙相呼應。究竟這項指控是否符合史實?
英國人早在1841年侵佔香港時,便在中區海旁設立海軍儲物庫,其後因為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1860) 增兵的需要而逐步擴建,遷移至大約今天金鐘港鐵站的位置,加建船塢和岸上軍營。添馬艦是一艘3650噸的英軍運兵船,1878年首次抵港換班,後來在1897年開始長期停靠在海軍船塢,直至1941年12月中,眼看香港淪陷在即,為免落入日軍手中而被英軍拖出維港炸沉為止。

二次大戰後,英國海軍從陸軍手上接收了位處金鐘的威靈頓兵房,决定建立一個現代化基地,一邊填海一邊擴建陸上設施,在1978年建成威爾斯親王大厦 ,並把整個軍營命名為添馬艦海軍基地。

1994年中英政府交換備忘錄,即特區政府所說的《軍事用地協議》,包括將添馬艦海軍基地遷往昂船洲,並在協議附件三列明「港池有效面積400米乘400米,水深為水深基準面以下9米。填海陸地面積12公頃,陸上設施的總建築面績28,830平方米;建築和設施標準與原中區添馬艦海軍基地設施所採用的標準相同。」香港政府隨後花了11億元為解放軍建成昂船洲海軍基地。

混淆概念 言過其實

從史料可見,回歸前的威爾斯親王大厦和海軍船塢,都是添馬艦海軍基地的組成部份。海軍基地其實已因應解放軍的要求遷往昂船洲,只不過為了保留威爾斯親王大厦作為註港部隊大樓,才在協議內催生了一個額外要求「在中區- 灣仔填海計劃内的永久性岸線靠近威爾斯親王軍營處預留150米長岸線,以供1997後興建軍事碼頭使用」。

特首想說服香港市民尊重解放軍,大家可以理解,但不能夠扭曲歷史,把「額外要求」包裝成「格外開恩」,把已遷走的海軍船塢與今天設於公眾海濱的碼頭混為一談。

梁氏把軍用碼頭提升至防務需要的高度,就更有言過其實之嫌。須知回歸後駐港部隊一直「勝利執行任務」,難道15年來未有中區軍事碼頭是一個防務漏洞,令外敵有機可乘?回歸後解放軍艦隊四次公開訪港,在昂船洲海軍基地開放給市民参觀,亦辦得有聲有色。中區軍用碼頭可以方便親民,宣揚軍威,甚至震懾市民,但這是防務還是面子需要,港人心中有數。

若果梁振英真想引用歷史,說明英國殖民者如何高傲封閉,最貼切的類比是皇后碼頭。第一代皇后碼頭在1925年落成,供港督司徒拔及金文泰交接履新,此後只供總督及主要官員上落,或舉行英皇壽辰慶典,一般市民無權使用。直至戰後第二代皇后碼頭在1953年落成,才正式向公眾開放,而碼頭前的地段是公共空間,不歸英軍管理,只在港督使用時才有臨時管制措施。

劏地喪權 疑點重重

現在政府修改法定圖則,不是為了興建碼頭 (碼頭設施在未依法向城規會申請的情況下已偷步建成) ,而是把碼頭前三萬多平方呎地段劃作「軍事用地」,並表明會將全部地段移交解放軍管理,只在「非軍事用途時」向公眾開放。這項安排本身就矛盾:即使解放軍軍艦比過往加倍頻密訪港,使用碼頭的時間一年也不到十天,駐港部隊為何要出錢出力管理一塊逾九成時間都開放給公眾使用的地段?若非如此,難道駐軍在沒有軍艦公開訪港的時間也將海濱列作「軍事用途」,或將原來長註在昂船洲的艦艇移往中區長期停泊,害苦中環人和議員官員多吸廢氣?這塊地會否列作「軍事禁區」?特區政府不肯詳細解釋卻反過來責難港人,只會替解放軍製造一場公關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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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南生圍項目 今截止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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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圍項目 今截止提交意見
Dec 13th 2013, 12:09, by 土地正義聯盟

香港自然生態論壇早前撰文指出新地在南生圍的盤算:將整個南生圍南部、總地盤面積約七萬平方米的發展計劃一分為二,逐一向城規會申請。料新地的豪宅計劃不單如止。在已向城規會申請建屋的地盤東面,多塊生態價值極高、納入濕地保育區的魚塘,根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早於2004年已被新地相關人士收購。新地在南生圍南部總計持有接近十五萬平方米的土地,估計將建超過150個低密度住宅單位。

新地在八月提出申請在蠔洲路以北的「丁類住宅」及「未決定用途」土地建45幢3層高的住宅。根據查冊所得,該地盤的附近的四塊魚塘地在2007年已被誠君有限公司以超過1億收購,並由新地持有。

現時蠔洲路附近只剩下數幅土地未賣給新地。居民黃生表示,蠔洲嶺在原本有二三十戶人,但在2007年起,租戶便不獲續租,陸續搬走。雖然他仍能繼續耕種和居住,但都是「種得一日得一日」。居民歐陽小姐對政府感到很失望和無奈,認為政府縱容大地產商發展,無心保育濕地。

這些魚塘與后海灣的濕地相連,早在1999年已納入生態價值極高的「濕地保育區」。根據城規會的規劃指引12B,發展商必需證明發展不會為環境帶來壞影響,才能獲批建住宅。發展商把收購的魚塘荒棄,試圖逐步減少魚塘的生態價值。現時新地正申請在其中一個魚塘旁建一條車路進入擬建的住宅區,是發展濕地保育區的先兆。

北有恆基、南有新地,可憐的南生圍正腹背受敵。新地將發展項目一拆三。當中,它己成功在2007年獲城規會有條例下批准,在保育區五百米內的緩衝區、山邊村附近興建100幢3層高的住宅((A/YL-NSW/172)。這一刻我們能做的是,先向城規會就蠔洲路的規劃申請(A/YL-NSW/223)提出反對,阻止豪宅計劃進一度入侵濕地。咨詢期至今天12月13日。

黃志俊:南生圍發展申請 一開二蠱惑招
規劃申請:
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A_YL-NSW_223.html

以下意見供參考:

本人反對在南生圍的規劃申請(A/YL-NSW/223),因該計劃未能符合規劃原意。在濕地緩衝區、劃為住宅丁類的土地建三層高的低密度住宅,必須證明不會為環境帶來壊影響及帶來規劃增益。

1. 低估該區的生態價值
申請地點五百米範圍內的魚塘有高達24種具保育價值的品種,如夜鷺、黑面琵鷺等。但生態影響評估報告卻指荒廢魚塘僅具中等至低等生態價值;運作的魚塘則被評為具中等生態價值。這種對生境重要性的評估毫不合理。報告提估生態價值,誤判現時計劃對生態的影響。

2. 未有補償足夠的濕地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生態影響評估報告,住宅發展會填平0.37公頃的荒廢魚塘。其中擬建的道路涉及填平屬於「生態保育區」的魚塘。報告提出會補償0.5公頃濕地。可是,具體的安排細節如時間表、管理計劃等欠奉。根據規劃指12B,要以后海灣「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為原則審批申請,包括「面積」及「功能」兩方面。申請人顯然未能證明濕地「功能」上不會減少。

另外,根據《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圖》城規會可考慮放寬高度限制及地積比,但無說明當中的考慮。其中,規劃指引12B就列明,城規會應鼓勵把濕地緩衝區內已失去的魚塘復修。所以城規會不單需確保申請人對濕地損失作充足的補償,更應要求申請人改善附近濕地。

3. 未有解決申請地盤內現有居民的問題
現時申請的發展地盤內,有部份土地仍未出售於發展商。但現時發展計劃將這些土地包圍,雖稱會預留通道讓住戶進出,但計劃必然影響他們將來生活的環境,可是仍未與住戶商討及達成共識。

4. 低密度住宅無助解決當地居民需要
現時發展計劃完全無提及如何改善附近居民的方案。

5. 低密度住宅並非整體社會急切需要
根據差餉物業管理處的數據,一百六十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單位的空置量,過去十年平均為11.6%。空置率是所有單位類別之冠。二零一二,空置率更升至14.1%。可見,低密度住宅長遠未見有強大需求,甚至已經供大於求。所以無需運用具生態價值的土地興建低密度住宅。

6. 另外,據悉規劃署正檢討申請地點旁「未決定用途」土地將來的用途。根據規劃指引12B, 那些魚塘與后海灣濕地相連,屬於「濕地保育區」。但當時因這一帶受西鐵及元朗排水繞道影響,而劃為未決定用途。可是,現時魚塘荒廢,生態價值漸降。若果將 來城規會因此而容許住宅發展,是縱容「先破壞後發展」。所以,要求將該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展現政府對濕地保育的決心,讓養魚業得恢復運作,提高 生態價值。

或參考香港野生雀鳥保育關注組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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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傳媒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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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傳媒已死?
Dec 13th 2013, 08:38, by 阿超

(獨媒特約報導)中華書局在十二月八日舉行了「香港的未來專題系列講座:鎂光燈下的香港社會」,講者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高級講師黃天賜先生,此次講座主要討論香港現時的傳媒在報導新聞時所出現的問題,用黃先生的新書名字來說,就是《新聞已死?》。當天是一場講者與聽眾之間互動的交流,大家都踴躍發言,各抒己見。

黃天賜首先問在場人士接收新聞的方式為何?答案是各式各樣的,有人上網看新聞,有人看免費報紙,有人看電視,也有人專門購買報紙或看有線電視。黃天賜接著詢問不同媒體有何不同,有人認為電視在報導新聞時並不全面,即使有聲音又有畫面,其高度濃縮的特性往往易生誤導。

黃天賜又問大家覺得香港的傳媒是否客觀,能否反映社會現實。在座有人認為答案是否定的,黃天賜再追問是哪一方面不夠客觀,到底是政治方面還是社會方面等,並將討論引向罪案方面,細看香港是否太平之地。根據警務處公佈的數字,香港過去一年平均每月有6宗兇殺案,雖然大眾傳媒有報導,但一般人並不察覺, 因為有些不幸事件的報導由於不夠「人味」而不能吸引人們的注意,比如說老人家在公園圍觀別人下棋時插嘴而致衝突死亡的案件,這些兇殺案不像講座當天發生的年輕空姐衣櫃藏屍案般吸引人們的眼球,因而傳媒對其處理的篇幅也就顯著不同。

黃天賜認為,今天香港傳媒面臨「市場化」的問題,就像有些辦報的人所說,新聞之所以是新聞就是因有讀者追捧,否則報導得再怎麼樣也是徒然。雖然黃天賜對此看法有所保留,但也不認為此乃「胡說」。他又舉出香港近期騙案毒品案等數字上升為例,指出傳媒並不重視此類事件的報導,引不起人們的注意,原因除了是市場問題外,也是由於自2004年起警隊通訊數碼化後,傳媒不能「監聽」其通訊,因而失去了一些罪案的消息,到後來政府新聞處在受壓後將所有相關訊息上載至網頁,卻又由於資訊太多,使傳媒在採訪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面臨取捨,忽略了一些不該忽略的新聞,又或延遲了採訪。

在討論過傳媒在報導罪案方面所遇到的問題後,黃天賜提到大學生輪候共屋需被扣分,指出傳媒一般都不能深入解剖此問題的來龍去脈。在報導香港社會的貧窮問題時傳媒也不夠著重,雖然這兩三年來已見改善,但總體仍強差人意,而且也有「分類」現象,比如說注重吸引中產或以上讀者的報紙在這方面的報導就較少著墨。雖然如此,黃天賜仍認為整體來說香港的新聞報導即使有其局限,但還是自由的,可說是百花齊放。

隨後黃天賜講解了一些媒體的功能,如「告知」、「監察」、「教育」、「解釋」等,最後提到隨著科技的變化,今天大家都是「傳媒人」,每人都可將社會上發生的事情記錄下來,上載至互聯網,向大眾傳播,也可在互聯網上就某些社會問題發表己見,主動發聲,透過參與改變傳媒生態,只要每人能夠行動起來,「新聞已死?」此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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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譴責警方拖延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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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警方拖延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Dec 13th 2013, 09:01, by 民間人權陣線

就2014年元旦遊行,民陣已於11月13日書面通知警方,並於11月26日作書面修改。民陣與警方已於12月2日開會,並於12月5日視察場地,並於12月10日就會議及視察場地的內容作出書面修改及重申民陣要求。警方於12月2日的會上承諾於本週內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唯民陣在連日追問下,警方表示至今仍未能簽發不反對通知書。民陣譴責警方拖延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借此迫使民陣沒有足夠時間徵詢法律意見及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

互相推卸責任

就拖延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民陣多番向警方不同對口單位聯絡,卻互相推卸責任。民陣今早(2013年12月13日)聯絡港島總區高級警司鄭耀武,他表示由於民陣早前未補交資料,當中包括糾察人數、頭車車牌及擴大中環集會場地範圍(雪廠街),加上港大民調當日在維園的投票,在民陣的遊行集會附近,要安排人流,但東區卻未聯絡到港大民調,故此未能簽發不反對通知書。然而,民陣已於12月10日書面補交資料。而民陣於昨日曾聯絡東區警民關係組,並於今日一再確認,東區警民關係組表示並不是因為12月10日所需補交的資料及港大民調的投票安排而阻延不反對通知書的發出時間,而是「不知何故上頭未能簽發」。民陣譴責警方各部門間互相推卸責任,拖延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打壓民陣上訴的法定權利。

修改遊行通知

就鄭耀武提出民陣的補交資料部份(將雪廠街納入中環集會範圍一事),民陣早於12月5日與警方人員視察場地時向警方正式提出,並再按警方要求於12月10日再作書面通知;而即使糾察人數及頭車安排根本不在《公安條例》遊行集會書面通知的要求之一,民陣亦就糾察人數及頭車安排於12月10日作書面通知,警方不應因此拖延時間。。

拖延上訴時間

民陣與警方在12月2日及5日的會面中,就遊行集會安排及不反對通知書內容有多處分歧 (包括要求在人流擠迫的時候開放軒尼詩道全線作疏導之用,以及在沒有人流擠迫的情況下不作封閉地鐵站的安排),並已表明考慮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要求警方盡快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亦在12月2日的會上親口承諾於本週內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然而,警方至今仍砌辭狡辯,各部門互相推卸責任,仍不肯簽發不反對通知書,是故意拖延時間,使民陣未能有足夠時間徵詢法律意見及上訴!

今年七一遊行後,民陣與監警會的會議中,監警會委員亦表示,大型遊行警方應盡早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予主辦單位,以便主辦單位能盡早安排上訴。在此,民陣要求警方不要再耍無賴、拖延時間,要求警方於今日內就2014年元旦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否則民陣會就警方的濫權拖延保留追究權利。

民間人權陣線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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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路姆西自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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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姆西自慰術
Dec 13th 2013, 07:41, by 王棘蘭

  古有油炸鬼,今有路姆西(已改名為路福西)。南宋時期,秦檜禍國殃民,有百姓製作「油炸檜」以洩心頭之恨;現在中共時代,香港特區出了個梁振英令人民怨聲載道,固有市民借用粗口諧音的路姆西毛公仔來發洩對政府的不滿情緒。
當年南宋奸臣當道,人民就話敢怒不敢言。吃下油炸鬼一同大笑,就像是替岳飛出了口氣,奈何背後只有無力的無奈。估唔到今時今日也要用此伎倆來發洩對政府的不滿,買個公仔就當是出了口氣。這是民主政制停滯不前,還是炎黃子孫仍保留着傳統的和諧美德?
  吃油炸鬼和掟路姆西,跟打小人一樣,只是一種有意義但無意思的象徵式反抗。眼看泰國反政府示威,人民為自己的未來而實際站出來;然而香港人在水深火熱中,自由一步一步被剝奪,但一隻路姆西就「搞掂咗」,搞掂咗人們對民主的渴求、對社會的不公、對政府的不滿。
  路姆西看似激起了反政府/反梁情緒,但實情民憤民怨有了發洩渠道而得以平撫,更可悲的是有些人搶購到路姆西就當作進身了社運人士行列,跟它合照然後放上facebook博幾個Like就當參與了一場社會運動,可憐這一切只是自我安慰。

轉載至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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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限定十二倍!瑞士公投,限制收入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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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十二倍!瑞士公投,限制收入不均!
Dec 13th 2013, 06:43, by 草根行動媒體

你覺很你公司高層的工作,和你的工作相比,辛苦、困難多少倍?五倍?十倍?你和你公司的高層,人工相差多少倍?如果你的公司屬於大企業,你們的收入差距隨時有數十倍,一些跨國集團甚至相差超過 100 倍,大概和工作的困難度不成正比吧?

如果有提出,要限制公司的收入差距呢?你可能會以為「太激進」,或者「這不是共產嗎」之類,但事實上,有人提出這個提案的地方,剛好是一個公認歐洲最「經濟自由」的資本主義國家——瑞士

12 工資限距運動」的標誌
「1:12 工資限距運動」的標誌

今年 11 月 24 日,瑞士進行了一次全國性公投,決定是否修改憲法,限制每一家公司的最高、最低薪酬差距最高為 12 倍。

發起公投社會民主黨 (Social Democratic Party) 和綠黨 (the Greens) 認為,瑞士大公司行政總裁 (CEO) 的人工已經上升到失去控制,需要制衡。他們的數據指,瑞士公司內部的高低人工比例,已經由 1984 年的平均 1:6 ,升至今時今日的平均 1:43。這還只是平均數而已,實際上在某些大公司,特別是銀行,這個比例更加誇張,有時甚至超過 100 倍。

支持者認為,工資的嚴重不均等,是一種社會不公義現象,現在的高低工資已經出現「天文數字」級數的差異,需要修正。而無論政府、商界都不會有動機去改正,這只能由民間力量去推動。

當然,他們也不要求絕對的相等,他們只要求「差距不要那麼遠」而已。

公投運動的宣傳影片(YouTube)
公投運動的宣傳影片(YouTube)


支持 1:12 收入差限距的人,將「1:12」標誌貼在自己的窗前
(圖片來源︰路透社

瑞士商界當然不會坐視,他們在公投前的一個月,發起了一場龐大的公關宣傳攻勢。他們警告若果公投通過,企業將會大規模逃離瑞士,預言會出現大規模的失業、加稅等等。在商業媒體的助力下,有過半數的瑞士人反對法案。

公投結果,有 65.3% 的人反對,修憲不獲通過,但有達 34.7% 的民眾支持。

發起公投的人說︰「即使今次失敗,仍將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的運動」。

事情反映,即使歐洲最「自由」的資本主義國家,也有不少人發現工資差距這個問題,而且認為需要解決。假使有朝一日,有人在香港推動類似的工資平等運動,你會以行動支持嗎?

參考資料

  1. Swiss outrage over executive pay sparks a movement in Europe
    http://blogs.reuters.com/great-debate/2013/11/15/swiss-outrage-over-executive-pay-sparks-a-movement-in-europe/
  2. Switzerland votes against cap on executive pay
    http://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3/nov/24/switzerland-votes-against-cap-executive-pay
  3. 「1:12 運動」宣傳影片(瑞士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xW1EByQc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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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放下有色眼鏡 – 精神康復與食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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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有色眼鏡 – 精神康復與食物分享
Dec 13th 2013, 06:22, by 香港地球之友

縱然社會發展一日千里,但精神病人仍然被視為「計時炸彈」,大家總不禁在他們面前築起「護身牆」,生怕自己隨口說的話,或無意的肢體動作觸動他們的神經。精神病人及康復者無辜被標籤,而被一道又一道既高且厚的牆隔離,融入社區更見困難。是以,「救食平台–食物回收捐助聯盟」成員新生精神康復會,透過食物回收捐贈計劃,逐步打破社會與精神病人之間那道高牆,真正達致社會共融。

新生精神康復會位於竹園綜合培訓中心的「食物分享計劃」自2012年10月起投入服務,至今已有二十多間食品供應商定期捐贈食物予中心,捐贈的食物種類也愈來愈「意想不到」,存倉內所見,除了白米糧油外,亦有幫助排毒瘦身的生果醋,以及近年大賣的健康食品阿麻籽油,令受惠者「強身」又「健心」!


新生農場捐贈的新鮮蔬菜


工作人員正準備稍後派發的食物


排毒瘦身的生果醋,以及近年大賣的健康食品阿麻籽油也在捐贈食品之列!

中心雖然主力服務對象為精神病康復者,但亦會援助區內的弱勢人士,如長者及單親家庭,中心逢星期一至五每天派發100公斤食物予100名受惠人士,當中八成為區內人士,其餘為庇護工場接受訓練的智障或精神病康復者。為確保資源能轉贈予至有需要人士手上,所有受惠者必須經由社會服務機構轉介。長者、單親家庭及學員所接收的食物亦有分別,前者多為新鮮蔬菜、包裝食品等等;後者則以麵包及飲品為主,此安排並非「大細超」,而是考慮到學員未必能以明火烹調食物,所以特意派發無須再「加工處理」的食品。中心經理黃嘉卿(Chris)憶述曾派發36粒裝禮盒朱古力予學員食用,但對方卻一口氣把整盒吃掉,幸好未有造成身體不適,所以中心職員必須小心選擇轉贈合適食物予學員。

雖然曾發生以上「小插曲」,但中心經理黃嘉卿亦 (Chris) 亦大讚學員其實「好醒」。別以為學員只會在庇護工場內摺盒裝箱,原來大家各有「看家本領」。其中一位學員阿儀是中心內的「麵包大師」,負責製作香噴噴的麵包;另外,位於屯門新生農場之學員,亦每天協助運送捐贈蔬菜到派發地點。Chris表示他們很多時都十分積極主動要求協助「食物分享計劃」的工作,特別是一些較多體力勞動的搬運工作,有一次學員更在派菜時自發幫忙維持秩序,擔任「糾察」的角色,各人盡展所能,各司其職。

社會不斷呼籲大眾接納精神復康者,助他們融入社會,但實際充斥的卻是歧視與偏見。2011年本應有24間復康中心在社區「落戶」,後來遇上區議員和互助委員會的反對,甚至在社區掛上抗議橫額,最後只有6間中心覓得永久處所。筆者想問地區團體是基於何種理由反對: 是因為每年零零星星發生的精神病人傷人意外,令他們將此類事件「無限放大」,將「精神病人」等同「隨意傷人」? 或只因純然的不了解下,不問情由地為他們貼上「危險」的標示,並將他們摒棄門外?
精神病康復者需要的,是群眾的接納,社區的包容,才令他們有機會重投社會。當大家願意花少許時間了解他們,在這副「有色眼鏡」背後,你會看到一群不問回報,卻為社會默默付出的精神復康者。


接過食物後婆婆一面滿足


接過「下午茶」的阿儀(左)及食物分享計劃工作人員(右)

新生精神康復會去年開始與「惜食堂」合作,每天分發70-80個健康營養餐盒給在葵青接受訓練之精神病康復者及區內的弱勢社群,機構亦將於今年4月把「食物分享計劃」拓展至屯門區,透過分享食物以關懷精神病康復者及弱勢社群。可惜的是資助「食物分享計劃」的基金只能維持3年,而撥款會逐年收窄,部份行政開支亦由機構負擔。Chris指出:「機構除了缺乏穩定經費外,人手不足及欠缺地方儲存食物亦是一大難題。」

現時「救食平台–食物回收捐助聯盟」有39個回收團體加入,大部份亦面對「資金、人手、地方」這鐵三角的資源短缺問題。政府有關部門需提供資助,如撥款資助租用貨倉、聘請人手及租用運輸車等等,讓設立在同一區的食物回收機構能共同使用。

願不久的將來,每一個機構的食物分享計劃能得以延續。

文:
香港地球之友項目主任馬穎言
香港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馮詩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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