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2014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第二輪週年大會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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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第二輪週年大會有感
Apr 8th 2014, 14:53, by hycwong

「一年之計在於春,一日之計在於晨。」一年一度的學生會週年大會將告落幕,新一屆學生會內閣 翔同 筆鳴也快要上任,爲各位福祉奮鬥。直至上次續會,會眾就《學生會憲章》的修訂展開辯論,當中有一條目存值得商榷之處,鄙人希望從民主及議事的角度淺抒愚見。

現《憲章》第十二條規定各界別 評議會代表之分布,敝認爲其修正案雖然可讓更多聲音進入議會,令學生會進步,邁向百家爭鳴的憧憬,惜仍有悖民主要旨之虞。因爲修正案計劃於議會增設兩名 編輯委員會副總編輯的席位,卻不賦之投票權乃輕視民意授權同平等權力之重要性。由於 幹事會與 編委會同屬一人一票的普選產生,在代議政治上理應享有同等權利,即同樣的討論、創制、表決等權力。
一樣的民意支持,代表幹事和編委應有一樣的代議職責;而一樣的議事權責,亦需要獲得全面的確立。來自學生的權力,豈能繼續被剝奪?有人回應道:不希望增加所謂「功能組別」的票,實爲防分薄普選評議員的票,從而維護議會的民主成份,我覺得言者過慮矣。無疑我們長遠須再增加民選議員席位,但正如上述所指,那些「組別」皆由同等的民意授權,實際上等同直選議員。給予兩位副總編輯於議會的投票權,也能增加民選議員的比例,且確保兩「組別」享平等待遇。

除民主外,鄙人亦想略談對議事功能的影響。眾所周知,正副會長與正副總編輯同屬重要持分者。他們都日理萬機,對學生會有甚高影響力,亦需要接受議會的問責和履行護法權責。故賦予完整責任能夠使他們肩負爲民前鋒的職責。有人指出:若要他們擔當學生會舵手的職責,可以將議案改爲取消所有「功能組別」,包括幹事與編委的議席,改爲讓評議會傳召他們匯報功過,我同意這可以是我們爭取學生會民主的最終目標,可是現階段倘若全體評議員由普選選出,一群初生之犢恐怕也難成大業。故此,按部就班,舖設法治實良方也。

「其身不正,其令不從。」千里之行,需要始於足下。追求公義,就必修身齊家。鄙人衷心願閣下稍爲駐足,思索一下憲章的價值,共謀福祉,齊建錦繡!

sorry for 1999

一名愛中華、愛民主的工程學院新生
中華民國103年4月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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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律政司必須盡快介入Erwiana在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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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必須盡快介入Erwiana在港事宜
Apr 8th 2014, 11:51, by CW Tsang

圖:VDOplatform 影像平台

Erwiana 來港進一步作供及驗傷,但據協助外傭的義工陳述,不論是 Erwiana 本人、陪同來港的父親、代表律師以至其他支援者,均曾經受到不同程度的阻攔和監控,Erwiana 更懷疑被有關方面恐嚇,聲言如果拒絕接受逗留在印尼駐港領事館的安排,案件將不繼續處理,而其本人亦會立即被遣送回國;警方的發言人則澄清指,Erwiana 住宿安排主要是基於保障其安全,既不會因她提出其他要求而終止案件或者遣送她回國,警方亦會在保障其安全的大前提下,配合她提出的住宿要求。

然而,即使按照警方的解釋,Erwiana 住宿安排是從保障其安全作為出發點,但按照協助團體的陳述,Erwiana 及其親友在人身自由方面受嚴密的監控,而且 Erwiana 在事件中亦不能信任印尼政府的安排,即使基於安全理由,措施會否有過當之嫌?事實上,Erwiana 並不可能完全漠視本身的安全及利益,警方是否應考慮盡量尊重 Erwiana 及協助團體的住宿安排,並提出合理的條件,例如要求 Erwiana 的活動範圍不要遠離住處、醫院及西九龍警察總部的範圍,以及限制可探訪 Erwiana 人士的數目等,理應足夠,而毋須去到近乎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步。更何況,由於案件調查可能牽涉其他人士及單位,特別是中介公司以至印尼政府的相關審批官員等,Erwiana 作為控方證人,被置於接近可能涉案者的鄰近環境,亦未必恰當。

我們更不能忽略一點︰案件的階段,其實已經超越警方的層級,因為就在 Erwiana 再次來港前,檢控部門已經落案控告被告一項有意圖嚴重傷人、一項普通襲擊、一項襲擊致他人受傷及四項恐嚇罪名(案件編號︰KTCC 428/2014),將在本月廿九日作第三次提堂。換言之,案件實質上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過是遵照檢控部門的指示作進一步搜證而已。

因此,現在已不是警方衡量證據質量、決定應否開案拉人的階段,而是檢控部門已經確定案件適宜檢舉,警檢的工作方向,理應是協助法院搜集一切相關的證據,以便盡快開審。從這方面考量,就更不存在讓警務人員「調控」案情、「息事寧人」的空間;相反,任何試圖淡化事件的舉動,基本已是越過紅線,甚至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有關當局務必正視事態的嚴重性,不能在程序上有絲毫瑕疵,更遑論作出任何不當妨礙證人的行為。

事實上,既然案件已經進入律政司的管控範圍,負責案件的檢控官及輔助律政人員,理應更積極地監控警方的工作進度及處事程序;更不能忽視的是,檢控官自己也有責任遵照《檢控守則》的指引,安排案件的搜證工作。《守則》第十四章就訂明檢控人員對於罪行受害者的責任及應有態度,包括︰

14.4 受害者有權獲詳細解釋他們在法律程序中擔當什麼角色,並有權在進行法律程序期間就所採取的行動及該等行動對其權利的影響獲得諮詢。對於他們在會面和在法庭上要憶及和講述個人慘痛經歷,亦應嘗試盡力減輕他們所承受的傷痛。

14.5 罪行受害者有權:
a. 受到禮貌對待和尊重;
b. 知悉案件的進展情況;
c. 得到檢控人員和調查人員考慮他們的意見;
d, 獲提供適當的法庭設施;
e. 在適當情況下讓法庭知悉他們的情況和意見;
f. 享有私隱權和保密權。

此外,律政司亦不應忽視案件其他的剝削性元素。根據《守則》第十八章的定義,如果案件含有「強迫勞動 (enforced labour)」或者「債役 (debt bondage)」的成份,就可能構成「剝削他人」,檢控人員有責任對此保持警覺,並在必要時參照打擊販賣人口及剝削的國際標準來處理案件。據人權組織 Justice Centre Hong Kong 聯同 Liberty Asia 發表的報告,本港輸入外傭作業就一直是典型的剝削、強迫勞動及債役等情況,而 Erwiana 的案例亦在報告中提及。

在此情況下,律政司有極大可能,需要針對輸入 Erwiana 作業鍊的其他環節,指示警方進一步蒐證,甚至可能需要印尼使館及印尼國內其他政府單位的配合。如果律政司能嗅出 Erwiana 案件當中的剝削味道,試問又怎會容讓警方安排 Erwiana 住在領事館內、並且任由中介方繼續干擾 Erwiana 來港的其他相關安排呢?

律政司不能再任由某些勢力胡作非為。檢控部門必須從速介入,監察案件的調查工作。此外,據悉 Erwiana 已經有機會和本地的代表律師接洽,代表律師亦應讓 Erwiana 充分了解其作為罪行受害者的權利,並為其權益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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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Angelababy同都教授sell 緊「SPI 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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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baby同都教授sell 緊「SPI 書包」》
Apr 8th 2014, 11:53, by 姐死姐還在

《Angelababy同都教授sell 緊「SPI 書包」》-- (懷念過去系列文章)

無可否認呢個係廣告主導的年代,原先冇問題的iPhone 4,一出左iPhone 5 之後就變得好唔智能。原先我只有一pair 咀,已經有大量lipstick,但睇完全智賢個咀,就會覺得買返支IOPE的23號唇膏先跟得上時代的尖端。呢個星期返工放工經過香港站,見到來自星星的都教授同埋Mrs Angelababy Lamborghini個廣告,我本身以為佢地sell 緊1997年瘋魔一時的SPI 書包,睇清楚先知係另一S牌子。睇到呢個廣告,勾起了我小學3年班,深受廣告毒害的一件往事…

小學3年班,係好特別的一年,除左因為個年係1997,我好多同學都「消失天與地」咁去左移民之外;我小學3年班的時候,有兩樣新產品係小學屆推出,大家當年都極力吹捧。個兩樣野就係白色波鞋同埋SPI 書包。

白色波鞋同SPI 書包真正推出的時間我真係唔知道,我只係知道,我個區的貧民小朋友,3年班的時候有齊呢兩樣野,係威過當時全班考第一。

回想起一二年班的時候,最令我自豪的,就係那對每次上完體育堂都自己洗到會反光的白飯魚,你唔洗乾淨對白飯魚,你隔日點同其他同學玩「踩腳」,對鞋唔夠白係record 唔到你比人踩左幾多野的。但3年班的那一年,唔知邊個新聞報導話白飯魚對兒童做運動的時候有損腳部 (我覺得好明顯個新聞報導Dr Kong 係有份贊助啦);於是從那年開始,大家就好似由Nokia 彩mon 轉用智能手機咁,一個個同學,輪住換白色波鞋。3年班的我都好想換對白色波鞋,於是我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的同呀媽講「白飯魚真係著到隻腳痛,我真係矮左呀,我由第4行調位調前左一行呀因為著白飯魚」。終於,3年級的下學期,呀媽係學校團購左對$199的白色波鞋比我。

至於經典中的經典,SPI 書包,同白色波鞋同期出道。升3年級個時,市面上推出左兩款好抵死的書包。一款係融合師奶買餸車概念的「車look 書包」;另一款就係SPI 書包。「車look 書包」真係史上最stupid 的書包,本身個書包已經好重,仲要改裝加零件配個「車look」落去,然後小學冇lift,根本用唔到。更加Stupid 的係,第一代的車look 書包,一「咩」上身,個車look 就會look 到件白色校服有條黑色印,就好似你衝地鐵門,比門夾左一野個條痕一樣。由於「車look 書包」真係好stupid,更顯得擁有SPI 書包的人威水。2年班升3年班的時候,我個《為食龍少爺》書包已經out 左,我當時真係好想有個當年最受歡迎的紅色SPI 書包配返我對$199 白色團購波鞋。

當時,我覺得只要我一有個SPI 書包,再著返對$199白色波鞋,我真係威過威士忌。

如是者,過左半年,我真係覺得好好彩冇換SPI 書包,老實講,個SPI 書包真係好seven,成個龜殼咁,一排SPI同學企係度真係好似忍者龜。而最重要係,我班有個好seven 的同學,因為夏天「咩」SPI 書包,SPI 書包個護脊設計厚得濟,最後呢個好seven 的同學因為長期「咩」住個SPI,而背脊生熱痱,因為seven同學講左出來,最後比同學友笑左佢成年。

至於我對$199 白色波鞋,我一著上去就後悔啦。原來白色波鞋係咁焗腳的,而且「踩腳」遊戲亦變得一D 都唔好玩,因為踩到人一D 都唔痛。

$199白色波鞋沒有比白飯魚過癮,SPI 書包沒有比《為食龍少爺》書包耐看,正如而家「咩」個名牌手袋也不會重拾「咩」《為食龍少爺》書包時期的快樂。有時候,真的只能「懷緬過去常陶醉」...

原文載於「姐死姐還在」Facebook 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164695310405483/photos/a.164701523738195.10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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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必要的沉默」之「無聲狗咬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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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沉默」之「無聲狗咬死人」
Apr 8th 2014, 11:00, by T-rexx

一題「必要的沉默」,觸動不少香港人的神經,大眾紛紛高呼「我們不要沉默」、「我們沒必要沉默」。我認為這樣是好事, 至少表現到我們重視自己的權利。話雖如此,有時候,沉默,是必要的。

孫子兵法有云:善守者, 藏於九地之下。簡單的解釋是:擅於防守的人,能夠有效的隱藏實力,把士兵、武器都隱藏的讓你無法發現,就像深藏在地底下,怎麼找也找不到。要避免敵人掌握情報,甚至令其犯兵家大忌—輕敵,利用沉默就是關鍵。

以越王勾踐爲例,如果他當時不忍辱負重,啞忍一時之氣,爲夫差嘗恭作奴僕,恐怕早已身首異處,怎能騙得夫差信任,在無人察覺下暗中重整兵馬,滅吳稱霸?

又以權臣司馬懿爲例,如果他被曹爽奪去軍政大權時高調反抗,不在政敵心腹面前故意裝作衰老病重,恐怕只會淪落到在政敵監視下終老,又怎能神不知鬼不覺下籌劃,在日後發動高平陵政變,族誅曹爽,手握大權,爲晉朝奠基?

歷史上有無數利用一時「必要的沉默」,殺對方一個措手不及的故事。漢未的「民間團體」黃巾軍在組織階段亦是低調不張揚,偷偷派人在政府機關門上寫上記號,又暗地裡派人到荊州、揚州召集數萬人到鄴準備,勾結宦官封胥、徐奉,裡應外合。只是有門徒告變,被迫提前起事。然而,由於黃巾軍暗中組織,當時漢室根本沒有充足準備,因此黃巾軍一開始成功地佔領大半國土。可惜後期因為缺乏人才、軍備及組織鬆散種種原因而失敗。但他們「沉默」的組織策略可說是平民起義中最成功的。

所以, 與其單向地把「必要的沉默」一面倒妖魔化,倒不如好好利用此試題,提醒我們「無聲狗咬死人」。學習沉寂,直到發動致命一擊, 攻其不備;也可學會提防,提防身邊裝作溫馴的餓狼,使其無從入手。所以,用來對抗不義之徒也好, 用來防範奸佞也好,「沉默」,也可以是上佳武器。如果是有清晰目標地「沉默」,這樣「沉默」是以退為進,暗渡陳倉的妙計。否則,凡事忍讓的「沉默」,是有害的。

這種沉默, 不是懦弱的沉默,而是頑強的沉默;這種沉默,不是心態上的沉默,而是行動上的沉默。至於今時今日我們應該如何做呢?我相信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我們會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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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借助「公民推薦」打壓「公民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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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公民推薦」打壓「公民提名」
Apr 8th 2014, 11:01, by 林兆彬

1939年10月,毛澤東在黨刊物《共產黨人》上指出:「統一戰線、武裝鬥爭、黨的建設,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國革命中戰勝敵人的三大法寶。」直到今時今日,相信這「三大法寶」仍烙印在中共及港共這些建制派人士的腦海中。

「公民提名」的概念在香港社會裡頭已經蘊釀了超過一年,對於部分關心時事的香港人來說,必定聽過這個詞語,甚至有一定程度上的理解。在2013年11月公布的一項民調結果,顯示62%受訪者贊成公民提名。但根據2014年2月公布的一項民調結果,顯示只有50%被訪者贊成「公民提名後,提名委員會必須確認提名」和「以三軌提名完整方案作出提名」。當中最令人擔心的是有38%被訪者贊成「提名委員會按照政治準則,如愛國愛港、不與中央政府對抗等,去篩選特首候選人」,比反對比率36%為高。

國家機器與輿論機器連月來不斷宣傳「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香港人被「違法」兩字不斷洗腦之下,導致溫和民主派支持者漸漸抗拒「公民提名」,覺得好像太激進了,中央是不會接受的。隨之而來代替「公民提名」的是「公民推薦」,溫和民主派支持者希望中共能夠接受。

最早提出「公民推薦」的應該是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他曾提出在特首選舉首階段引入「公民推薦」制度,任何人獲得最少五十名提委會委員支持,即可成為「申請人」參選。然後,再由提委會「經民主程序」選出特首候選人。

在上星期,「18名學者聯署方案」建議設立「公民推薦」制度,任何人取得最少約7萬名(全港選民的2%)、最多約10萬名選民(全港選民的3%)的推薦之後,再獲最少八分之一提委會委員提名就可正式成為候選人。

「公民推薦」與「公民提名」在本質上有極大的分別,連「公民提名A貨」都不如,只能比喻成CCTVB的「山寨劇集」,不能被混淆。在「公民推薦」方案,提名委員會掌握了唯一和最終的決定權,去決定誰能夠入閘、誰不能夠入閘,那麼「公民推薦」程序最終只會淪為花瓶。再者,對中共來說,八分之一提委會的門檻太低了,所以中共才會提出「機構提名」之說法,入閘門檻要過半數提委會,其客觀的結果是,中共不喜歡的泛民人士最終也會被提委會篩走。

昨日,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開腔回應「18名學者」提出的「公民推薦」方案,認為並無違反《基本法》,方向跟政府一致,無疑是為溫和民主派的「公民推薦」給了一個大大的「Like」。筆者估計,未來的政改話語權爭奪戰,將會是「公民推薦」與「公民提名」之爭。在未來,將會有更多建制派人士表態支持「公民推薦」,政府和建制派人士將會合力借助「公民推薦」打壓「公民提名」,以及用作統戰泛民的工具。

政改方案是要經三份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的,加入「公民推薦」這個花瓶若果成為中共的政改方案的大方向,那麼建制派議員大概也會接受,重點是提委員的提名門檻為何,傾好了,然後再拉攏大約四名泛民成員,游說他們泛民也有機會入閘,拉他們支持「公民推薦」。

建制派人士和被統戰的溫和民主派人士,將會利用「公民推薦」去瓦解「和平佔中運動」。只要當「公民推薦」獲得一定數量的佔中支持者支持,就能夠在5月6日佔中DDAY 3中成功出線,成為電子公投的三個方案之一。到了6月22日電子公投,由於全香港市民也可以投票,建制派亦可以暗地裡動員人投票支持「公民推薦」,讓「公民推薦」方案勝出其實不難。

一旦「公民推薦」方案在電子公投中勝出,估計佔中運動就會分裂,因為進步民主派人士一定不會認同佔中運動的訴求是為了爭取「公民推薦」方案,會另起爐灶。同時,香港政府也會在第二輪的政改諮詢,交出一個類似「公民推薦」的方案,然後就不用「佔中」,政府亦有信心夠票在立法會通過。為了「公民提名」而作出公民抗命的人士將被社會和輿論邊緣化,由於人數不多,政府有信心能成功打壓他們。結果,香港人就要接受一個由中共篩選的普選方案。

總結一句,如果你是追求民主普選的話,請向你向朋友解釋「公民推薦」和「公民提名」之間的分別,為何前者是不能夠接受,絕對不能夠被「公民推薦」成為民主派人士的主流,絕對不能夠讓上述的「預言」成真,否則香港人就要接受一個由中共篩選的普選方案。

相關新聞: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107/-2-3109925/1.html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213/1862416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408/1868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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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20140408 - 要求釋放 Erwiana!! 抗議活動 / The Protest "Release Erwiana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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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8 - 要求釋放 Erwiana!! 抗議活動 / The Protest "Release Erwiana Now!!"
Apr 8th 2014, 10:25, by VDOplatform 影像平台

近百名人士於4月8日來到包圍位於銅鑼灣禮頓道的印尼大使館,要求釋放 Erwiana Sulistyaningsih。根據聲援人時所講,4月7日來港做證人的 Erwiana,連同她父親,律師,以及2名印尼朋友,被領事館人員以及警員強行由機場帶到被安排的車輛送到去領事館。Erwiana Sulistyaningsih 一班人至今依然被軟禁。

Around hundred people come to the Indonesian Consulate on April 8 for they ultimately hold the responsibility to stand for the rights of Erwiana Sulistyaningsih.

Indonesian consulate officials and police escorts unceremoniously took Erwiana Sulistyaningsih, her father, her lawyer and two indonesian companions straight to the waiting official vehicleto bring them to the consulate general's office when Erwiana arrived on April 7 in Hong Kong. Until now, Erwiana Sulistyaningsih and her companions are still under house ar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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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污水廠搬岩洞效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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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廠搬岩洞效益低
Apr 8th 2014, 08:40, by 環保觸覺

污水廠搬岩洞效益低
製造大量建築廢料
請反對西貢深井臨海地變豪宅

政府一直提議搬遷沙田、深井及西貢的污水處理廠,以騰出土地作其他用途,其中當局時常以該等地段可以用作興建住宅,解決現時住屋問題作原因,試圖說服大眾接受計劃。對此本會一直存有極大質疑,因為就算騰出污水處理廠用地,該等地段皆臨近海邊,附近又沒有大型屋苑,所以建成之樓宇只會以豪宅包裝,高價出售,根本不能回應普羅市民的置業需求。

另一方面,搬遷污水處理廠這類大型設施入岩洞的環境代價卻很大。岩洞本身並不是平整方正的空間,要於岩洞內合適地安置污水處理廠,將需要挖走大量石頭及泥土。儘管其中一部份的石料可用作建築物料,但亦有不少部份難以重用,最終需要被丟棄:不是用作填海物料,破壞海洋環境,就是放到臨界爆滿的填料庫或堆填區,加大香港廢物問題的老問題。

本會原則性反對西貢及深井的搬遷計劃,因騰空土地臨海,肯定不能回應基層及中產的住屋需要。再者,搬遷污西貢水處理廠的岩洞選址,更在「蕉坑特別地區」及馬鞍山郊野公園範圍內,開發岩洞、搬遷過程及日後運作將定必影響該地的水土、環境及動植物,使自然生態有不可逆轉的變化,因此本會特別反對此工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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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同話深水埗」展覽 訴說重建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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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話深水埗」展覽 訴說重建區故事
Apr 8th 2014, 08:55, by 謝詠芯

(獨媒特約報導)深水埗,一個神奇的社區,在這裡你可以買到最新的高科技產品,可以買到多采多姿的布匹,可以買到價廉物美的食物,可以說是只要你想得到的貨品,這裡都可以買得到。對於區外人來說,深水埗可以說是一個藏有豐富寶藏的地方。這個獨特的社區引起了一個區外人的興趣,《城市日記》黎穎詩發起「同話深水埗」展覽,透過街坊的口述歷史,關於深水埗的文學、相片、錄像和街坊的繪畫,帶出由生活所編寫的小故事,由即日起至5月12日,在深水埗通州街246號地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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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深水埗

黎穎詩因爲一個小小的想法:「為什麼在深水埗區可以有店舖可以只賣鈕扣和絲帶為生?」,開始與身邊的人討論,更因為眾人均有許多跟深水埗有關的記憶,逐漸認識這個獨特的社區。她相信,每一個香港人最終都會跟深水埗拉上關係,大家不是住在、曾經住在深水埗,便是常常到深水埗;這裡是香港人的共同社區,這裡跟香港人的關係可能比中環更加密切。

黎穎詩於是發起「同話深水埗」展覽,訴說著大家對深水埗的共同記憶,無論是存在還是已經失去的,都紀錄和呈現了深水埗的獨特性和豐富的生活。除了展覽,其他活動包括上星期日(4月6日)的「同遊 — 文學深水埗」,透過漫遊去認識深水埗文藝的一面;另外在4月11日晚上8時會有〈高添強深水埗歷史文化遊〉講座,題為〈深水埗:香港第一個新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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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街坊借出場地 不願記憶被抹去

場地由街坊李太借出,李太表示當初沒有想太多便答應借場,純以朋友的心態去幫忙,「大家都是生長於香港,朋友需要幫忙時,自己又可以幫手,為什麼要說不?」事實上通州街和海壇街已經被劃入了政府的重建計劃中,附近的店舖和居所都已經十室九空,李太是少數不願搬離的居民,因為她指政府提出的收購價錢,根本不足以令她可以同時有新的居所和店舖繼續生活,只可以二選其一,但是沒有店舖,她如何維持生計呢?而且離開了居住多年的社區,更會令她覺得自己的歷史、記憶和生活被抹去,失去了與社區的連繫。政府宣傳重建「令生活更加美好」,但對於李太這些受影響的居民來說是「令生活痛苦」。李太希望展覽令更多人留意到這個重建項目的不公,把居民的在重建談判中的所受的精神傷害告訴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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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李太

深水埗現在正逐漸變天,大大小小的重建項目,新的樓盤酒店相繼落成,在若干年後,深水埗還會是大家的深水埗嗎?這個展覽在提醒我們,我們的社區是由許多不同的故事組成,這些故事構成了獨特性,構成了我們的身份認同,這些經歷和記憶都是一個屬於大家的「想像共同體」。

「同話深水埗」
展覽日期:2014年4月4日至5月12日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十時至下午五時、星期六及日下午一時至五時
地址:深水埗通州街246號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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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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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露宿者為何「選擇」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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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宿者為何「選擇」露宿?
Apr 8th 2014, 08:23, by 陳紹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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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本文載於2014年4月7日《信報》A17《露宿者為何「選擇」露宿》,此網上版本加入圖表展述)

一場百年一遇的暴雨,落雹、雷暴、水浸,成為全城熱話;另一邊廂,網上廣傳一張隧道水浸的相片,展示露宿者僅有的床褥、皮箱、個人物品都漂浮在「水道」中,令人心酸,再次揭示露宿者的生活困境。同期,有團體發布全港性調查,指出露宿者數目高達1,414人,遠超社署的統計近一倍,情況令人憂慮。面對近年露宿問題日趨嚴重,社署卻指「街頭露宿是出於很多露宿者的個人選擇 」,假若露宿只是個人選擇,政府就不需太多政策及服務介入,但現實當真如此?本文嘗試探討露宿街「選擇」露宿的原因。

私樓租金昂貴 「選擇」不租房

自金融海嘯後,香港經濟一直好轉,失業率由2009中的5.8%跌至今年初的2.9%,為十多年新低,尋找工作相對容易,有最低工資保障,是否代表露宿者生活有所改善?事實上,露宿者的數目在近年有明顯上升趨勢,根據社署數字,露宿者由2008年12月的374人,上升至2013年12月的718人,短短5年間上升92.0%,同期,私人住宅租金指數(40平方米以下)亦由99.2升至167.3,升幅68.6%(詳見表1),成正向關係,而早前城市大學聯同各大露宿者服務機構進行的全港調查訪問了323位露宿者,其中66%表示因為收入不足以繳付房租而要露宿街頭,更引証露宿者數目隨房租上升而增加的分析。調查顯示約四成露宿者從事低薪工作,但即使有工作收入,亦不代表有能力付起房租,筆者在《「住屋貧窮」指標有助減貧》(信報2013年10月2日)曾分析近年的租金升幅實際遠超收入升幅近3倍,租住一間環境惡劣而狹小的劏房,或許已需要動用近半收入,更要極度壓縮食物、交通等開支,生活或更加難捱,這是露宿者的「選擇」嗎?

表1︰露宿者人數及私人住宅租金指數(40平方米以下)趨勢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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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些欠缺工作能力而需要申領綜援的露宿者,更是難以「選擇」。綜援金一般分為標準生活金、補助金及特別津貼(包括租金津貼),現時的1人租金津貼額只有$1,535,告訴我,在香港,千五元可以租住甚麼地方?即使舊式的板間房亦未必租得起!籠屋、床位、棺材房,或許是剩下來的「選擇」,但這些單位大多狹窄擠迫、木蝨繁多、炎夏中更易被焗暈,根本難以入住。綜援租金津貼(以1人為例)自1999年6月由$1,620削減至$1,505,至2003年6月再減至$1,265,大幅削減後近十年,才於2012年2月輕微上調至$1,335,即使租金瘋狂上升,至今津貼額亦只有$1,535(見表2),根本不足以租住一個適切居所。即使有租房的住戶,亦面對嚴重的綜援「超租」問題,即房租高於綜援租金津貼,需要以僅有的標準生活金補貼交租。根據社聯資料,2008至2012年間,私樓綜援「超租」戶比例都超過50%,其中1人住戶更甚,「超租」比例超逾六成,2012年1月更為67.6%,當中近三成七個案「超租」金額為$500以上(見表3及表4)。在約$2,000的生活標準金中還要擠出數百元交租,實在難以想像其生活開支要如何壓縮,領取綜援的露宿者如何「選擇」租房?

表2︰1人綜援租金津貼上限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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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私樓綜援戶繳付實際租金高於租津最高金額(「超租」)的百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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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表4︰私樓綜援戶實際租金高於租津最高金額的個案數目(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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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公屋輪候無期 「選擇」不上樓

私樓租金貴,那為何不申請公屋上樓?露宿者多為獨居人士,房委會自2005年引入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限制每年單身人士編配單位少於2000個,而越年輕者等候時間越長,由2006/07至2012/13年度,7年間,30至39歲申請人透過「配額及計分制」上樓的只有156個;30歲以下的更是0個,較年輕的露宿者根本不太可能上樓。即使40至49歲的申請人,每年平均配編亦不足500個單位,輪候時間極長(見表5),以一名40歲露宿者為例,動輒等候7、8年以上才能上樓,露宿者只能「選擇」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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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為何我們有時會看見有些長者或殘疾人士仍然露宿街頭?其中一個原因是,房屋署要求申請人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公屋,而有些露宿者,雖然「單身」多年,但是,或與配偶斷絕來往逾十年但沒有離婚,或是年紀老邁不懂處理離婚,仍不合資格申請公屋,即使是殘疾人士,房屋署亦甚少會體恤處理。曾有個別情況,可以宣誓方式處理,經社工評估後推薦上樓,可惜只是少數。大部份申請人都要經歷繁複的行政程序才能申請公屋,例如申請法援、多次信件往來、見律師、上庭、見社工等,動輒逾年,而且露宿者未必有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困難重重,對於不少只能計劃下一餐的露宿者,以年計的將來實在難以打算,最後只有「選擇」放棄申請公屋。

至於臨時宿舍,現時7間非政府機構提供約200個宿位,入住率一般有八成,餘下的宿位有限,而且舍友要遵守不少規則(如出入時間),入住期一般亦以六星期為限,六星期後,收入依舊、房租依舊,露宿依舊,實未能處理逾千個露宿者的住屋需要。

政府沒有「選擇」解決露宿問題

面對露宿者人數增加,政府沒有「選擇」控制租金上升、取消計分制、放寬酌情申請公屋、提高綜援租津、增加宿位及服務……反之,卻「選擇」加強驅趕︰通州街充公露宿者私人財物、美化渡船街天橋底工程,淋水灑臭粉、橫櫈加扶手、涼亭鋪石春、橋底加尖石……寧願「選擇」花費百萬驅趕,也不計劃改善服務,扭盡六壬,只求做到「眼不見為乾淨」,露宿問題日趨嚴重,實際上是政府「選擇」的結果。若然有一個可負擔的適切居所,有甚麼人會計劃成為露宿者?有多少人會真心「選擇」露宿街頭?政府漠視問題的社會因素,卸責之餘,更把問題推作是露宿者的個人選擇,實在可恥!

作者為影子長策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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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工程師的文學夢] #24 中華民國103年3月20號 最平靜與激烈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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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的文學夢] #24 中華民國103年3月20號 最平靜與激烈的願望
Apr 8th 2014, 07:34, by hycwong

最熾熱的烈火,就係在漆黑之下手執火炬,燃點燭光,散發出醉人的火焰;而最激昂的禱告,就係在沉默聲中,揮舞忠幟,高歌住摯誠的哀詠。樂起,她哭了,我們也喊了……
民國103年3月20號,香港總督 柏藤 (彭定康)重臨香江,逾百民衆夾道歡迎。他,是英屬香港最後總督,也是我們沒落之夏天。看吧!十七年,十七年了!幾多自由、文明之旗幟隨赤化腥風倒下?幾多庸吏奸商坐地起價,魚肉鄉民?幾多人拋頭顱,灑熱血,盡每一分力與惡勢力對抗?又有幾多人從此深埋黃土?
黃昏靜默,吾黨旗鼓整齊立於中環碼頭。入夜不倦,飢至不退,但求見君一面。旗手揮舞龍獅,隨者分享如煙往時,女士孜孜不倦教導初生之犢,每一個人都各司其職的嘗試喚回那曾經逝去的盛世。車水馬龍的中環上,一群靜站的友人彷彿在訴說非筆墨可述的痛。
八時真情,彭督朝人群走來,引頸的人們頓時衝向那黑色的座駕。英國國歌、呼喚聲此起彼落,群情洶湧。彭督從電梯向我們揮手,其紳士風度使一直處 愁雲慘霧的我們爲之一振!試問如斯畫面,有可能在平時遇到嗎?會否在那些所謂的特首同黨官上見到?不!我們平時只會看見衝突與悲愴,只有怒火沒有安寧;寧 靜中熱淚盈眶,就只有今日,只有今日......
他,是這裏極少數還在世上的領袖,亦係城邦碩果僅存的希望。有人罵我們這些愚民空懷信念,不顧一切的去抗爭,追求自由。沒錯,我們不是聰明人!我們只係堅 持住仁、義、禮、智、信,「知其不可爲而爲之」。我們作爲香港遺民,深信只要秉持華夏遺訓,全力以赴,縱未捷身先死,亦能含笑九泉、極樂;至於那些所謂精 明,「一毛不拔」,連少少行動或關心都沒有的人,你哋若果只顧麵包,豈與動物無異?點解仍要在這無明的苦痛中苟且?點解不直接痛痛快快地跳樓死掉!
最熾熱的烈火,就係在漆黑之下手執火炬,燃點燭光,散發出醉人的火焰;而最激昂的禱告,就係在沉默聲中,揮舞忠幟,高歌住摯誠的哀詠。我們唔知後事如何,但是當發現蛋撻被安放在總督座駕内,就知道自己做對了。
總督伉儷重眉深鎖,揚長而去;熱血子弟肅然起敬,目送王驅。不知我們送的敬禮,與泰昌號蛋撻,會否續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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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豪情3D》 – 豈有豪邁如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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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情3D》 – 豈有豪邁如當年
Apr 8th 2014, 07:06, by Thomas Tsui

既然《金雞》也會翻兜,這套更加唔會例外,尤其港人說不身體卻很誠實,只要你擔保辰巳唯或誰唔會無厘頭屌死左或大爆炸,肯定擔保你大收旺場。

十年過去,要再推《豪情》出來,李公樂肯定唔夠膽死照版煮碗,最起碼要如《金雞》加SSS般,升作《豪情3D》 (3D NAKED AMBITION) ,才對得起沖田杏梨的大奶。雖還用《豪情》這個名字,但誰都知名存咸書卻已實亡,小澤馬利奧其實還可寫甜故,但現在都寫在網上,還找到個風月版給你寫也很難得。

當然連風月版甜故也沒有讓他寫的份兒,小澤和豬骨狗友閒聊「突發奇想」:搞個每人數萬團費的「AV拍攝觀摩團」。說是奇想,就是你欺負我沒有看過彭浩翔的《AV》。但那年假做戲真賣淫的局,開頭卻先「認真」地看待:「已簽了約,拍唔到要賠錢的。」但拍起上來卻毫不認真:導演真係唔撚駛理佢,沒出來教戲或指導,於是小澤反被辰巳唯硬上弓、葵司縮沙離場等隨意得很,片場制度完全沒回事。《豪情》一班人印咸書,落馬攬搜料好歹還有一點像真。兼且小澤打爛夾公仔機扮《天若有情》,「江門古天樂」扮作「長澤直樹」,現在的人識更多的惡搞,總之這套比上套多了很多嬉皮笑臉,比以前更遊戲人間。

最大的轉變,是片裡男人的定位:《豪情》裡的男人們,獨力搞咸書創出一片天。到《豪情3D》裡的小澤,卻是小男人個,對港女女友願打願捱。AV世界裡,他和長澤直樹都飾演著弱者,多是女上男下被女方征服,日本妹會對此趨之若鶩,就是此男人弱雞到,在日本這大男人社會是前所未有,很是新鮮。側面反映不止是香港男人,就是香港人徹底要淪到委曲求全,賣笑屈就待另一生路。那些年搞咸書的一群被書商欺壓,會高叫「買撚左佢啦!」的豪邁真的已告過去。為何會搞成這樣?小澤凶巴巴的港女女友是一個原因,他碎碎念的:「沒大陸市場又唔見我會死?」又像暗喻另一原因。最後小澤等高叫港人的核心價值,是最緊要硬。但怎硬法呢?難道屈就沒尊嚴頂硬上,只像小澤打倒「長澤直樹」就叫硬嗎?咁講聽落直頭似某藝評獎得主說的「狹隘的精神勝利法」。

《豪情》多年後再版,但「豪情」已不再,唔止咸書變AV,連帶大男人也變小男人,獨力創天也變委曲待路,該不止男人,香港人想到此或都不會好受。縱使「長澤直樹」的「未亡人」也叫過濾,但綜合起來,也叫人笑得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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