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專員犯險揭無良寵物店 警方行動涉處理失當

 
Crabtree & Evelyn.

Pamper yourself and save money with value size items on sale.
From our sponsors
專員犯險揭無良寵物店 警方行動涉處理失當
Jan 7th 2014, 18:14, by 野味

早前, 從網絡的消息得知, 大埔寶湖路的一間名為「貓狗物語」的寵物店地鋪閣樓, 經常傳出吵耳的狗吠聲.相連單位的後巷更不時傳出陣陣的異味。因此, 我於上個星期六(12月28日) 到達上址, 發現地鋪的大閘已經關閉, 逐致電店內鄭姓東主, 他於電話中表示有貴婦狗出售, 隨後便讓我進鋪選貨。

滿身異味毛髮打結 2 呎籠困 3 頭貴婦犬

店主走上閣樓, 分別單手取下3 隻貴婦狗給我過目, 眼下的貴婦犬精神雖然尚算活潑, 但身上卻充滿大小二便的異味, 而且毛髮嚴重打結。坦白說, 狗場、獸醫診所、社區中…..遭遇較牠們更淒慘的情況比比皆是, 斬腳、輾肚、穿眼虐待動物個案更是司空見慣, 但你無法預期及接受, 一所受漁護署定期「監管」和巡查的寵物店, 所兜售的寵物,情況郤可如此糟糕! 更教人不安的是,聽着樓上不絕於耳的狗吠聲,腦袋早已幻想得到,內裏環境想必異常惡劣。

經過一週的商討和部署,前天(1月5日)約黃昏 4 時半 , 我連同兩名友人再到達上址,地鋪依舊關上鐵閘,我從後門走上店鋪閣樓視察貴婦犬飼養情況。打開那扇木門,濃烈的便溺異味已肆無忌憚強姦着我的嗅覺,20 平方米的板間房擺放著約 40 頭大小不一的貴婦犬!在殘破狗籠互疊的情況下,一個 2 呎 乘 1 呎的狗籠空間下竟可擺放3 頭中型貴婦犬,生活和衛生環境, 可以說是與煉獄無異。概觀各貴婦犬的身體狀況,沒有明顯的創傷或欠缺糧水,幹!根據過住經驗,心理已盤算根據現有169章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這情況未必能成功控告店東虐待動物。於是當下,再與店主攀談及檢查,得知好幾頭的超過五個月大的貴婦犬身上,並沒有發現登記晶片。

警方處理失當 任由疑犯清理現場證物

其後,我們一行三人撤離店鋪附近,決定暗中致電警察到場進行調査。在等待警方到達期間,估計店主心生懷疑,把為數大約 10 頭的貴婦犬送上貨車,揚麈而去。15 分鐘後,8 名警員到達,當時並沒有立即封鎖現場包括人證和物證,任由店主和其家屬出入案發現場,完全提供疑犯清理現場的機會。更荒唐的是,警方竟容許店東為店內狗隻剃毛打理,干擾證物而毫無阻止。約於二十分鐘後,沙展向我們表示,現場沒有足夠証據顯示店主虐待動物,過程中更嘗試刁難、質疑及反駁我們報警原因,務求令報案人知難而退,其後沙展便勒令收隊。

我們一行三人立刻阻止警方收隊,原因是該隊警務人員,根本對處理虐待動物案件欠缺經驗,而且缺乏專業訓練,連最基本召漁䕶署、愛協督察檢查晶片、防疫針、評估出售寵物的身體狀況和困養環境空間的程序也遺漏,政府推行的「動物守護計劃」彷彿形同虛設!每當疑有虐待動物案件發生,「真正」守護動物的責任,往往就由以身犯險的民間團體搜證和承擔,諷刺是計劃本身卻從不賦予法律權利和効力保障團體。

警方懶理愛協介入 建議督察收工

於是,我們主動召愛護動物協會,負責督察約 30 分鐘後到場。愛協督察仔細聽取我們講解事件後,警方卻沒有主動協助督察,反採取店東的「私人地方」建議為由,嚴禁他入內進行調查,建議他離開收隊,而當時的愛協督察也認為警方處理手法無稽。他與警方極力周旋後,主動要求漁護署介入事件,並委派獸醫進行檢驗和搜證。

警方在我們與愛協督察的強烈要求下,方決定召漁護署人員到場,顯然在處理程序上錯漏百出。最後,漁護署在 1.5 小時後到達,轄下獸醫連同愛協督察入內檢查,所得到出的結果是,約 20 平方米的房間養有 18 型隻貴婦犬,3 隻幼犬,其中 1 隻沒有晶片。雖然牠們全身佈滿大小二便異味和痕跡。结論是「環境並不惡劣,狗隻健康還好,閣樓的飼養空間充足。」

飼養房的一牆之隔,其實就是店主的客廳,而孩子的起居生活,如做功課、看電視、睡覺⋯就正在隔壁,這到底是什麼的身教?我們的下一代還會懂得什麼叫做「尊重生命」嗎?

店東在所有工作人員離開後,悠然走出鋪頭,抽了一口煙然後高呼:「我, 犯了什麽法?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