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

香港獨立媒體: 對讀新移民使用福利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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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讀新移民使用福利數字
Oct 13th 2013, 14:26, by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

由「源頭減人」、「盲搶地」、審批權、「新香港人」等與新來港人士的議論在民間愈演愈熱,甚至豎立各張旗幟大動干戈、口誅筆伐,擂鼓大震下起戰書。針對新來港的迷思其實一直未有減退,只是將觀念埋在心裡或深入骨髓,靜待機會再度發酵和引爆。
有見及此,本文嘗試將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下稱關綜聯)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隨筆,以及史兄的文章並置,望能有助讀者和大眾有更綜合的理解。

幾天前,有報章指出,「根據入境處和民政事務總署數字,1998 年至今年8 月,共有超過76 萬人持單程證來港,平均每年近5 萬人。需要領取社會援助的人,每年佔七至八成,每年持單程證來港而沒有工作的人,亦由1998 年的2270 急升至去年的6983 人。」文中所提及易令讀者驟已為單程證來港人士長期依賴福利,且沒有回落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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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根據入境處和民政事務總署數字…需要領取社會援助的人,每年佔七至八成…」,真的有七至八成新來港人士需要領取社會援助?

首先,何為「社會援助」未有具體說明? 社會援助一詞著實流於空泛,且容易錯誤引導公眾。其意思若是指社會福利署所提供的公共福利金(即綜援、傷殘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生果金) ,申請時必須符合居港7年的規定。若擴大範圍至學生資助辦事處的資助(書薄津貼、車船津貼)、勞工處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關愛基金、公屋免租等恆常或非恆常現金津貼,則不少非綜援的新來港人或香港市民均有可能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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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成:根據調查統計(即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有一點可能是很多人覺得驚訝的,就是新移民中的貧窮戶其實是自力更生的一群。計入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仍處於貧窮線下的新來港人士住戶有3.2萬,他們當中只有大約四分之一(27%,見下圖)領取綜援,這較有兒童貧窮住戶的29.1%和單親貧窮住戶的68.1%還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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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窮線下只有1/4人申領綜援,而非7至8成。

史兄:社署數字,2011年底有276,710綜援個案,當中有153,950為年老個案,其他122,760為殘疾、健康欠佳、單親、低收入、失業等。(表一)假設每年約有五萬人拿單程證來港(得咧得咧,我知150x365=54750,但每日150限額用唔晒嘛),七年約三十五萬。2005-2011年,當中只有少部份(大概4%-6%,我拿5%)來港時50歲以上(表A1)。所以,這三十五萬當中,大概95%的人(332,500)不能拿老人綜援,17,500可以拿(其實以拿綜援的年齡下限推算,可以夠秤拿老年綜緩的比例應該更少)。

332,500(不能拿老人綜緩的單程證人士)的70%(明報說拿綜緩的比例),已是232,750,高於非年老的綜援個案(122,760),仲高成一倍。…我搵左好多政府報告都搵唔到。對於呢份垃圾報紙亂寫數據,本人強烈讉責。

--> 7至8成數字無從查證。

關綜聯:居港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數即由72,816人(2004年底)下跌至17,621人(2011年底)。同時,根據社會福利署最近5年的統計數字所得(由 2008-09至2012年12月底為限),居港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數為27,197人(2008-09年度)跌至14,843人(2012年底),出現一定程度 (45.4%)的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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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1人口普查的數據,內地來港未足7年的人口為171,322,申領綜援人數則不足2萬人(包括老弱傷殘)。若以個案類別作劃分,獲豁免居港7年規定的申請人,分別以「單親」、「低收入」、「健康欠佳」及「年老」為主,「失業」和「其他」兩類別每年的數字總數均少於200個(個案總數合共9100個),明顯地低於所言的7成以上。新來港人士申請人數正下跌,沒有工作的數字亦低於所提的6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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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類別,過去5年獲豁免居港7年規定的新來港綜援個案

--> 7至8成新來港人士需要社會援助難以證明,而領取綜援數字亦遠低於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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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曾德成:「約25%新移民領取綜援」?

傳媒:未有提及;但提及1998 年至今年8 月,共有超過76 萬人持單程證來港,平均每年近5 萬人。需要領取社會援助的人,每年佔七至八成,每年持單程證來港而沒有工作的人,亦由1998 年的2270 急升至去年的6983 人。
--> 未能證明,但報道所述社會援助容易令人構想7-8成新來港人士領取綜援。

扶貧委員會:計入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仍處於貧窮線下的新來港人士住戶有32,000,他們當中只有大約四分之一(27%)領取綜援,這較有兒童貧窮住戶的29.1%和單親貧窮住戶的68.1%還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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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貧窮線下約25%新來港人士領受綜援。

史兄:這27%的分母是指「貧窮線下的新來港人士住戶」,並非「新來港人士住戶」。分子則是指在「貧窮線下的新來港人士住戶」中,有多少人拿緩綜。這個數的分子與分母,皆來自《2012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p.117):
-新移民住戶,貧窮住戶:317,000
-綜援住戶中,(iv)其他特徵,有新移民成員:84,000

兩組數字大概等同26.49%。四捨五入,應為26%,不過我相信這是可能政府的數據可以去到十位數,除出來、四捨五入後是27%。
(新來港住戶指家庭住戶內至少有一名成員自中國內地來港定居少於七年,p150

咁27%能唔能夠代表有拎綜援人士佔總新移民的比例?

我起碼知道個數並不等同「約25%/27%新移民領取綜援」,最多只係「約25%/27%貧窮線下的新移民有領取綜援」。
個人認為,若只計來港未滿七年的人士,10.29%(17,253除171322)的來港未滿七年的人士拿綜援,應該為一個較準確的比例。

--> 翻查各政府文件後,只能證明貧窮線下約25%/27%貧窮線下的新移民有領取綜援,估計新來港家庭申請比例約為10%。

關綜聯:根據社會福利署最近5年的統計數字所得(由2008-09至2012年12月底為限),居港少於7年的綜援受助人數為27,197人(2008-09年度)跌至14,843人(2012年底),出現一定程度 (45.4%)的跌幅。至於同期綜援的申領人數,同樣錄得跌幅,由478,562人降至439,216(跌幅為8.2%),前者的跌幅較後者大。

按照2011人口普查的數據,內地來港未足7年的人口為171,322,申領綜援人數則不足2萬人。

--> 以近5年統計數字計算及2011人口普查的統計資源,均發現領取綜援人士少於25%,推算與史相若,為10%左右。

結論:25%新移民領取綜援的說法很可能只應用於貧窮線下的新來港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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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每年持單程證來港而沒有工作的人,亦由1998 年的2270 急升至去年的6983 人」屬真確?新來港人士不願自力更生?

扶貧委員會:從另一面來看,是這個群組的在職戶 --- 即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業 --- 的比例較高,達到70%。於是,新移民貧窮戶當中,大部分屬於在職貧窮戶,住戶數有22,000,有人口82,000。

新移民的在職貧窮戶雖然都有人打工掙錢,但在一家裡面,就業人口少,而孩子多,負責養家的家長的負擔很沉重。據統計,這些家庭平均每戶有3.7人,平均兒童人數是1.3人,而平均就業人數是1.1人。也就是說,平均一名就業的家庭成員除了要養活自己,還要供養2.3人。

相對於全港所有在職住戶的數字,這有頗大的差距。以全港所有在職住戶計算,平均每戶三人,平均就業人數是1.7人,平均有兒童0.5人。於是,家庭中一名就業成員平均只供養0.8人。

再深入分析還可以看到,這些家庭的在職成員超過九成從事低技術工作。他們有些人的教育水平較低,但有些即使有不低的學歷而學歷不獲承認,於是無奈地幹着低技術、低工資的工作。他們即使受惠於最低工資的保障,收入仍然相對偏低。

...上文說過,這個群組當中只有大約四分之一(27%)領取綜援,是對自力更生較自覺的一群。他們當中靠恆常的現金政策援助脫貧的只有2,400戶。

--> 肯定貧窮線下的新來港家庭願自力更生,貧窮源於供養率高、學歷及技術較全港在職住戶遜色。

史兄:未有提及。

關綜聯:...若以個案類別作劃分,獲豁免居港7年規定的申請人,分別以「單親」、「低收入」、「健康欠佳」及「年老」為主,「失業」和「其他」兩類別每年的數字總數均少於200個(個案總數合共9100個)。(見圖一)

…以社會福利署審核2013-14開支預算的回覆,過去5年的「失業」(即每月工作不足120小時,不等於全面失業)綜援類別中,家庭成員組合「有1名或以 上新來港定居少於7年的受助人,年齡不限」(即包括18歲以下獲豁免人士)由2,691個(2008-09)跌至1,298個(2011-12年),而 2012-13年度(截至2012年12月底)則再跌至1,079個。綜合各項數據,「新移民不願工作,而依賴福利」、「沒有工作的人數則由2千人升至7 千人」的推斷難以服眾。

--> 以「失業」為酌情理由的個案較其他類別少,且失業個案數字持續下降。

結論:官方及關綜聯的意見揭示「不願自力更生」的說法未必屬實,從個案的跌幅至新來港在職比率某程度能提供稍多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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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尾,條數啱定錯?到底點樣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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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拙文非為製造出新的論點,只單純希望藉觀照各方就新來港人士使用福利「比率高、依賴長」的論述作粗疏地展示各方意見,並且回應高學歷移民少依賴 官媒:港需「新香港人」一文的說法,避免大眾加強對新來港人士依賴福利的負面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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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明報,高學歷移民少依賴官媒:港需「新香港人」,2013年10月10日。

香港政府新聞網,新來港人士多自力更生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新移民申請人數大幅下跌:請認清事實,勿再抹黑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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