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

香港獨立媒體: 邀請聯署:看清外傭中介問題 勿向弱者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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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聯署:看清外傭中介問題 勿向弱者開刀
Mar 15th 2014, 05:41, by 草根行動媒體

各位朋友,我們是一群支持外傭權利的本地民間團體及香港市民。

今日特意發出此聲明,呼籲香港人必須看清外傭問題的本質,不要被政黨混淆視聽,更不要向弱者開 刀。我們得悉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及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今天發起集會,要求政府給予外傭僱主即時解僱權。我們必須指出,他們的主張涉嫌種族及性別歧 視,不尊重平等與法治精神,更未有看清外傭問題和勞工法例。

現希望各關注外傭權益以及支持公義社會的團體和個人加入聯署,停止讓香港變成現代奴隸之都,並促請僱主正視中介問題, 針對外傭中介公司進行監管。

請各有意聯署的朋友回覆以下電郵: michelle.wong@hkctu.org.hk

聯合聲明

看清外傭中介問題 勿向弱者開刀

我們是一群支持外傭權利的本地民間團體及香港市民。

今日特意發出此聲明,呼籲香港人必須看清外傭問題的本質,不要被政黨混淆視聽,更不要向 弱者開刀。

我們得悉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及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今天發起集會,要求政府給予外傭僱主即時解僱權。我們必須指出,他們的主張涉嫌種族及性 別歧視,不尊重平等與法治精神,更未有看清外傭問題和勞工法例。

解約規定早已照顧僱傭雙方 再增僱主「保障」多此一舉

現時外傭及其僱主受僱傭條例保障,僱傭雙方任何一方終止合約必須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而外傭及僱主的標準合約規定該通知期為一個月。倘若 僱傭雙方任何一方遇上對方的苛待或嚴重不合理行為,均可在不給予通知期/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僱傭關係(《僱傭條例》第九、第十條)。現 時的法例規定,雙方給予的通知期/代通知金是同等的,通知期的訂立,亦讓僱傭被終止的一方有一定的預備時間尋找新工作或新工人。故 此,僱主團體要求加入相關條款,實在多此一舉,更顯示他們對於相關法例理解有所不足。

「即時解僱權」涉種族歧視 促成更多剝削

自由黨及關注組提出僱主可即時解僱外傭,不但違反原有僱傭條例終止合約通知期雙方均等的精神,單 一針對外傭定下這樣的規定,是種族和性別歧視, 更會造就更多無良僱主和中介公司對外傭的剝削,中介公司更容易透過慫恿客戶不斷轉換工人,以榨取外傭更多中介費。


「搏 炒」論不成理

自由黨及關注組指稱外傭常有「搏炒」的情況,「搏 炒」論強辭奪理。 外傭來港工作比在港任何的勞工負上更高成本──

他們負債支付高昂的中介費,又受到「兩星期規定」的限制而不易轉換工作,每每轉換工作,中 介費舊債未完,又再負上另一份新中介錢債,外傭沒理由為了那一個月代通知金和機票而「搏炒」。更何況,按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所公佈的數據, 去年四萬多宗外傭簽證申請,被懷疑「搏炒」的僅千多宗,只佔4%,外傭「搏炒」情況實在輕微。自 由黨及及關注組無視數據,並妄顧事實,實在對公眾有誤導之嫌,更是誣衊三十多萬在港工作的外藉家庭傭工的辛勞付出。

認清事實 中介問題歸中介 不要找替死鬼

現時香港政府缺乏監管外傭中介公司,又缺乏公眾教育,令 僱主和外傭對自身權利與責任一知半解。結 果,外傭中介公司壟斷資訊,提供錯誤訊息,引致雙方衝突,僱主換人,中介便再可再向外傭、僱主兩邊收錢。僱 傭相爭,中介得利,難道這是自由黨及關注組樂意見到的現象嗎?

外傭被虐事 件接二連三, 無良中介依然橫行無度,我們呼籲有良知的香港巿民大眾,不要誤信自由黨及關注組等人混淆視聽,認清事實,要求政府嚴厲監管中介公司,加強 執法,積極取締中介公司超收中介費,扣起外傭護照等違法行為。

(圖片來自: 惟工新聞)

[草根.行動.媒體] http://grassmediaction.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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