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團體申請禁政府山賣地 城規會明審議料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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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申請禁政府山賣地 城規會明審議料遭否決
Aug 22nd 2013, 09:53, by 黃俊邦

政府山

城規會明日將審議由政府山關注組等20個團體申請,將政府山建築群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文物專區」地帶或「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列明禁止清拆現有建築物、設55米高度限制及不准賣地等。各部門均反對改劃,料建議將被否決。

是項改劃乃是2011年2月由20個團體聯合提交予城規會的,當時有超過萬封意見書,其中10,929封支持改劃。作為保育政府山的動員運動之一,改劃申請也隨政府不斷修改政府山發展計劃而三度延期至今。當年2010年9月,政府提出保留中區政府合署的中座及東座,將西座清拆重建成商廈,遭多個團體反對並催生保育政府山的運動。2011年11月,政府首度讓步,降低商廈的面積及範圍,取消商場等,團體繼續反對賣地及清拆西座。2012年6月政府第二度讓步,取消賣地,改以 BOT 即「興建、移交、營運」的模式重建西座。期間古物諮詢委員會就政府山的評價發生鬧劇,時任主席的陳智思兩度投票令西座變成二級。最終在2012年12月政府宣佈放棄重建西座,保留作律政司辦公室以及其他與法律相關的團體之用,古諮會也於同月確定政府山以及西座均為一級歷史建築。

這次改劃雖然由開始組織至今已過兩年,政府山也暫時得保。政府從決定山清拆西座,到最後全面保留的故事,當然充滿政治計算及考慮。我們也無法得知政府下次將於何時又會重啟政府山的賣地計劃,因此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圖則,以獲得法定的程序及白紙黑字的保障,仍然是有其重要視的。

改劃提出四項重要的限制,包括禁止清拆現有建築物、任何就現有建築物的改動須向城規會申請、高度限制為55米或現有建築物高度,團體提出改劃的「政府、機構或社區(1)」,更有「不准出售」的條款。

政府已讓步至保留西座,古諮會一役亦令古諮會公信力大減,今次自然難以再讓步,各部門均反對改劃。地政處認為現時「GIC」地帶並無「不准出售」的條款,又認為從土地管理角度並不適宜設立此限制;古物古蹟辦事處則認為政府山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現有文物保育機制已經足夠;即將進駐的律政處則認為有關限制將拖慢處方改裝辦公室的進度;建築署則表示為配合辦公需要,在建築物上略作改動是必須的;規劃署當然亦不支持改劃,認為現時的分區已經最為合適。

律政處目前正與建築署及其他相關部門,就西座的內部設計等問題作商討,完成後將諮詢「持份者」,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改建完成後政府山會繼續門禁森嚴,還是會開放予公眾,問題仍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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