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香港獨立媒體: 公屋又觸礁--說好了的棕土政策呢?

 
Get the newest, latest, hottest

Find shoes, heels, flats, active, essentials and more in the latest styles. Save up to 40% on select items.
From our sponsors
公屋又觸礁--說好了的棕土政策呢?
Apr 19th 2014, 17:36, by 本土研究社

近日政府透露,在元朗橫洲棕土 (政府其後稱為「棕地」) 收地興建公屋的計劃遇到阻力,發展計劃將要「縮水」四分三,只先興建大約四千個單位,是原有方案的四分一,其餘單位會否興建未明。為何對政府來說,發展棕土看來比填海、開發鄉郊等較環境破壞的土地開發更為吃力?

自近兩年民間開始多談「棕土」(現泛指因填泥及各種工業、回收用途而遭破壞的土地[1]),政府也開始懂得回應,說自己也正研究使用「棕土」的可能,但其實連一個全港「棕土」的官方數字也沒有。現時社會上所提的800公頃「棕土」,其實是來自民間研究[2]。而政府其實曾於1993年就港口後勤及露天儲物用地所作的研究,則統計了此兩類用途合共560公頃(儘管當時非以「棕土」一詞作定義),可是二十多年來政府也沒有再更新統計數字。至於政府現時所說的「研究」,其實只是透過局部的新發展區規劃研究,嘗試處理該個研究範圍內的棕土,先想其發展可能,然後再想執行方式。但最後又有可能因複雜的土地業權問題、欠缺對現有經營戶妥善的重置政策等原因,而影響規劃構思,甚至可能要擱置卻步。歸根究底,是政府從來沒有一套完整的「棕土政策」。

整全棕土政策的缺席

要認真定立「棕土政策」,最起碼的是先有清晰的「棕土」定義,然後設立整全的棕土「資料庫」,分析各類棕土現況,配合相關用途的產業政策研究去分析未來需求,並考慮相關土地用途整合的可能性及其限制等等。而最重要的是,政策目標不應只純粹把「棕土」視作「具發展潛力」的土地資源,而是要正視其帶來的環境破壞問題,如貨櫃場、回收場等集中地的水土污染,特別是電子零件回收場集中區域,可能有一定含量的金屬毒素,長遠需要清除。

這些區域,即使未被視為有「發展潛力」的棕土,也有需要作「環境修復」,而非由它世世代代延續下去。另外,配合相關用途的產業(如貨運物流、回收業等),作政策研究,也需同步進行。就如現正進行研究的洪水橋和元朗南發展計劃,若不思考該行業的用地重置或全面整合,以給予相關行業一個與環境相容的生存空間,而只純粹作收地賠償逼遷,也只不過逼使該些用途遷往它區,最後反只製造更多棕土。

brownfield_essay1b

水土、數據與財政:英美經驗

環顧歐美地區,不少國家已有一套針對處理「棕土」的政策。雖然歐美地區對「棕土」的定義,主要是指一些已被開發但現時使用率低或閒置的前工商業用地,有不少更因牽涉嚴重水土污染而有環境修復的必要,其形成背景確與香港的「棕土」不同,但其政策框架確有值得參考的地方。

就如英美兩國,也會視「棕土」為可被開發的土地類型,亦同時重視「修復棕土」的必要。英國更已定下目標,未來每年新發展的房屋土地中,最多只能有四成來自「綠化」土地,其餘的必須是已開發的「棕土」,以減少開發鄉郊土地的壓力。英美兩國也會對國內所有「棕土」作整全的數據資料庫,公眾能查閱每年的棕土數量,以監查政府復修「棕土」的政策成效。

美國則尤其重視「棕土」的金屬污染問題,所以其資料庫會依據污染程度將「棕土」分類,最嚴重的會劃為要「國家優先名單」。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要「優先處理」的棕土,美國法例強調追本溯源,相關污染土地或土地上的污染設施的持有人、營運人,甚至是承繼人、貸款人等,也有可能需要承擔清理責任。但同時,對於這些「國定優先名單」的棕土,政府會透過「超級基金」(Superfund)向責任承擔人提供資助或貸款,協助清理和復修。

對於本港,其重要啟示在於設立整全資料庫的必要,以及就復修「棕土」所需的補助或融資安排的探討。 扣連上現任政府的財政預算想像,或可認真考慮將「棕土復修」納入「未來基金」要處理的項目之一,那總比只為發展基建更有意思。

政策失蹤的世代後果

以上簡略的外國經驗討論,只能對本港制定「棕土政策」帶來一部分的啟發。明白現實上本港的「棕土」不全然是空置,仍運作中的產業,的確有其經濟價值,但其土地使用效率、環境問題上確有可改善的空間。所以就如上文所提,相關的產業政策研究,也應同步進行,全面地考慮適合該行業的發展空間,拒絕讓「棕土」再蔓延。

但我們必須清楚,修復「棕土」,非一朝一夕的事。不要奢望「棕土」能為政府十年建屋量「湊數」,那是萬不可能。但若不正視,繼續縱容「棕土」蔓延,另一邊廂又只顧關發農地綠化地和填海造地,說到底只是逃避責任。我們到底要留下一個怎樣的香港面貌給下一代?

註:
[1] 公共專業聯盟《新界棕土研究及土地發展方略》報告(2012年3月)。
[2] 同上。

本土研究社【棕土研究系列之一】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