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

香港獨立媒體: 科學人文主義芻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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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人文主義芻議(二)
Nov 23rd 2013, 03:04, by 李偉才

科學與人文的融通

二十世紀初葉,史懷哲 (Albert Schweitzer) 在深入探究他稱為「文明的哲學」這個重大課題之時,指出了文明的盛衰固然有其物質性的原因,但更為重要的,往往是一個文明所具備的精神資源。而這些精神資源的基礎,是一個可以協調人類的理性、感性和靈性的世界觀 (Weltanschauung):

世界觀的缺乏,是我們這個時代所有災劫和苦難的總源頭。我們必須協力建立一個有關宇宙和生命的整體理論,才有希望擴闊胸襟,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文明族類。(註七)

當然,早於史懷哲的呼籲,黑格爾和馬克思等都曾經建立過類似的世界觀。然而,在吃盡這些世界觀所帶來的苦頭之後,人類在二十世紀的下半葉,已經對這種宏觀的大理論心懷戒懼。由此而引伸的問題是:我們有甚麼理由認為,在廿一世紀伊始,我們需要另一套稱為「科學人文主義」的大理論呢?(馬克思不也把他的理論稱為「科學社會主義」嗎?)

簡單的回應是,科學人文主義並非另一套大理論。它並沒有發現甚麼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也不會提供人類未來發展的任何宏偉藍圖。它所追求的,只是科學與人文的融通。

要瞭解科學與人文如何能達至融通,我們必先弄清楚,我們所指的科學與人文是甚麼一回事。

讓我們先檢視後者。所謂「人文」,是指「人文主義」或「人文精神」。甚麼是人文主義?簡言之,它是將人的生命和心靈賦予最高的價值和地位的一種思想、態度和取向。從一個更高的層次出發,一些人文主義者更認為,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尊重和珍視是,不應只是「人」的生命與心靈,而是所有生命和所有心靈。(前者當然包括地球上所有生命,卻也可能是地球以外的生命;而後者則可能是地球以外的智慧心靈、甚至是在未來出現的機器心靈。)

上述當然是一個十分簡化的定義。最具爭議的問題是,「人」可以分為個人和集體,如果兩者出現利益上的衝突,我們應該如何協調呢?然而,本文的要旨並非深入分析人文主義的內容,而是確定人文主義的基本精神。就此而言,相信上述的定義已然足夠。

現在讓我們回到科學的定義之上。我不打算在此對「何謂科學?」這個問題作出長篇大論的學術討論,因為我認為更有啟發性的,是看看科學家-以及一些哲學家和藝術家-對科學所抒發的觀感。

達爾文的親密戰友湯瑪斯.赫胥黎 (Thomas Huxley) 說:「所謂科學,只不過是受過訓練及條理化之後的常識而已。」多年後,哲學家 George Santayana 則響應說:「科學只不過是深化了洞悉。 (Science is nothing but developed perception.) 」

上述的說法可能有點空泛,更能切中要處的,是以下的這段話:

科學的精髓,並不在於複雜的數學建構或精密的實驗程序。說到底,科學的核心精神,乃是基於一種赤誠而產生的「不弄個清楚明白誓不罷休」的執著。 (Saul-Paul Sirag)

以上是有關科學本質的一些描述。至於科學的價值,天文學家刻卜勒 (Johann Kepler) 有以下這句話:

若說音樂是聽覺上的美,繒畫是視覺上的美,那末,科學便是心智上的美。

英國詩人濟慈 (John Keats) 也說:「美就是真、真就是美。」美國散文家兼詩人愛默森 (Ralph Waldo Emerson) 則更清楚指出:

【人類】將要看出大自然是靈魂的反面,每一部分都相呼應著。一個是圖章,一個是印出來的字。它的美麗是他自己心靈的美麗,它的規律是他自己的心靈的規律。因此他把大自然看成自己成就的測量器。他對於大自然知道得不夠的程度,也就是他對於自己的心靈還掌握得不夠的程度。總之,那古代的箴言,「認識你自己」,與現代的箴言,「研究大自然」,終於成為同一句格言了。

愛因斯坦則這樣表達他對科學的觀感:

在森羅萬象的大自然面前,我們的科學無疑幼稚和渺小得可憐。然而,它卻是我們所擁有的最珍貴的一樣東西。

他的另一句說話,則強有力地糾正了不少人認為科學是機械、刻板、冰冷甚至缺乏人性的錯誤觀念:「人類所能擁有最深最美的情感是神秘感。它是一切真科學的播種者。沒有這種情感,不懂得稀奇和讚歎的人,雖生猶死。」他另一句較為人們所熟知的名句則是:「想像比學識更為重要。」

有關想像的重要,牛頓亦早有名言:「人類受想像力的束縛,遠多於他受自然定律的限制。」小說家納布柯夫(Vladimir Nabokov)的名句則更把一般人的觀念顛倒過來:「科學離不開幻想,藝術離不開真實。」

一般人都以為,科學是「尋找答案」的一項活動。天文學家艾丁頓 (Arthur Eddington) 卻有更精辟的見解:「在科學的領域,提出問題往往比尋找答案更重要。」而懂得提出問題,正要求我們具有豐富的想像力,當然還需要有求知的熱忱。

綜上所述,科學與人文在精神上契合之處甚多,實無割裂甚至對立之理。毋怪乎科學史家薩頓 (George Sarton) 曾經這麼說:「一個真正的人文主義者,必須熟知科學的人品家世,就正如他應該熟知藝術和宗教的人品家世一樣。」

要真正達至科學與人文的融通,上述的要求必須是對等的,因此我們可以補充說:一個真正的科學家,必須熟知藝術和宗教的人品家世,就正如他應該熟知科學的人品家世一樣。

簡言之,人文主義者應該擁有科學的修養和視野,而科學家則應擁有人文的修養與關懷。

科學人文主義的定義
上一節所談的,主要在於精神境界和個人修養上的融通。但作為一種哲學思想,我們有必要為科學人文主義列出較為明確的定義。

筆者認為,有關的定義可以先、後分為兩個層次。前者我稱之為「基本定義」,後者我稱之為「強定義」。

基本定義:科學人文主義是建基於人類知識總和的一種人文主義。

強定義: 科學人文主義是這樣的一種思想:它以「科學的精神」來看待這個世界;以「科學的方法」來探究這個世界;並且以上述兩者所達至的有關這個世界的「科學知識」作為它的基本出發點。

由於強定義已經包括了基本定義的內容,以下便讓我們集中分析一下強定義中的具體內容。

科學人文主義要求人文主義以科學精神來看待這個世界。那末甚麼是科學精神呢?

科學精神的第一項要素是好奇心和求知欲。我們凡事都會喜歡問一句「這是甚麼?」及「為什麼會是這樣?」我們在一座山的面前,便想知道山後究竟是怎樣的。我們攀登上一座山峰,便想知道下一個山峰是怎樣的光景。這種超乎功利的好奇心,是科學探求的最大原動力。

從好奇心與求知欲引申出來的,是一股鍥而不捨的「求真」精神,也就是方才提過的「不弄個清楚明白誓不罷休」的執著。

為了求真,便必須尊重事實,不以人廢言,並且不容許任何弄虛作假和文過飾非。

再由此引伸,一個優秀的科學家,便必須擁有獨立、自由的思想;懷疑、批判的頭腦;以及開放、兼容的胸襟。此外,他還必須願意接受批評,以及擁有承認錯誤和不斷自我改正的勇氣。凡舉訴諸權威和訴諸教條的獨斷傾向,都必須被堅決地拒斥。(但細想之下,上述這些品質,其實不是每個人都應該具有的嗎?)

科學人文主義的第二個要求,是以科學的方法來探究這個世界,增進我們的瞭解。

有關科學方法的內涵究竟是甚麼,甚至究竟有沒有一套「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科學方法,學術界的討論已甚多,筆者不打算在此作詳細的介紹。我想指出的,是較易被人忽略的數點。

所謂科學方法,是透過實踐累積而來的一些揭示事物間內部關係的方法和技巧。這些技巧是不斷演進的。今天科學家所用的各種方法,較諸四百年前的不知豐富多少倍。把科學方法作為一種靜態的東西來研究,從一開始便犯上了原則性的錯誤。

更為嚴重的,是不少學術研究有將科學方法特殊化甚至神秘化的傾向,這其實是將科學與人文割離的元凶之一。借用赫胥黎對科學的描述,我們必須撥亂反正,明確地指出:「所謂科學方法,只不過是受過訓練及條理化之後的常識而已。」 

後現代主義者對科學的顛覆,往往在於把「科學知識」特殊化。而這一策略,使他們可以得出「科學家在實驗室中規行矩步的行為,便有如古代的祭司在祭祀時遵循的禮儀」,以及「現代科學對世界的論述,只是有如古代神話般的一種『偉大的敍述 (Grand Narrative) 』」這樣的結論。

其實,從最根本的角度看,所謂科學方法,不外乎邏輯加上證據。論者當然可以對「怎樣才算合乎邏輯?」和「怎樣才算是證據?」大加質疑。但試想想,每天在地球上無數的法庭之上,我們都不是以邏輯加上證據以判定被告者有罪或無罪嗎?誠然,這絕非一件簡單和容易的事情。但歸根究底,如果邏輯加上證據足以讓我們決定一個人的生死榮辱,為甚麼同樣的東西不足以令我們探究自然呢?

另一點較少人留意的是,科學方法不單包括人和自然之間的對話。廣義而言,它還應該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對話。更具體地說,是科學家與科學家之間相互的溝通。溝通的內容應該包括研究的成果以及有關的方法和過程,也應該包括各種分析、意見甚至臆測。只有不斷通過這種交流和辨正(按照波普爾的觀點,最重要是其他科學家的「否證」嘗試),科學才能夠健康地發展。

科學人文主義的第三個要求,是必須以「科學知識」作為它的出發點,而這也是「基本定義」中所列出的要求。

道理其實很簡單。「人的處境」是一切人文關懷的出發點。但要充份瞭解人的處境,我們又怎能無視於科學在這數百年來在這方面所帶來的巨大知識增長呢?

這些知識可以分為「縱」和「橫」兩方面。在橫的方面,它應該包括物理學、天文學、化學、地理學(包括人文地理)、生物學(包括生態學與腦生理學)、人類學(包括比較宗教學)、考古學、社會學、心理學(包括認知科學和精神病學)、經濟學、政治學和倫理學等等各方面的知識。

在縱的方面,它包括了宇宙起源、太陽系起源、生命起源、生物的演化、人類的起源、語言和文化的起源、城邦與文明的起源、藝術的演化、宗教的演化、科學的演化、哲學的演化等各方面的知識。(註八)

也許有人會說,把倫理學和藝術的演化等知識也納入「科學知識」的範疇,是把科學的涵蓋面過份地延伸。對此我既同意亦不同意,因為我深信知識本無「科學」與「非科學」之分,關鍵在於我們是否基於客觀求真的精神,透過邏輯和證據以把知識建立起來。這正是我在「基本定義」中,只談「人類知識總和」而不談「科學知識總和」的原因。

關鍵不在於我們把倫理學和藝術的演化等知識稱為甚麼知識,而在於我們在考察人類的處境時,有沒有將上述的「縱」與「橫」的知識包括在內。

「從瞭解中成長。」這是每一個人必經的歷程。對人類整體來說,情況何嘗不是一樣?過去數百年來,人類對於宇宙萬物的起源和演化,特別是對於生命的誕生和興起、人類與文明的來歷等重大的問題,已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深入的瞭解。誠然,我們不能說對所有問題都取得了最終的答案。但未有最終的答案並不表示上述的知識沒有意義。相反,它們已經大大加深了我們對「人之所以為人」以及「人在宇宙中處於一個怎樣的位置」這些問題的瞭解。

令人遺憾的是,隨著哲學與科學的分家,絕大部分的哲學探求與討論,都對上述的巨大知識增長及加深了的瞭解視若無睹。它們追求宇宙的真理,但所涉指的宇宙,基本上是一個沒有歷史的、靜態的宇宙。對於這種哲學,筆者稱之為「沒有歷史的哲學 (ahistoric philosophy) 」。

熟悉和熱愛哲學的讀者對上述的批評可能大不以為然。筆者也十分熱愛哲學。但我想請讀者們做一個簡單的試驗:往圖書館的哲學部分,找出近代最具影響力的十本哲學著作來翻看,然後回答以下這個問題:就理論上而言,這些著作的內容是否完全可以寫於十九世紀中葉而非二十世紀末/二十一世紀初?

事實是,單從著作中討論的內容看來,我們會以為達爾文的進化論從未發表、相對論與量子力學的革命從未發生、大爆炸宇宙論從未出現、混沌理論和複雜性理論從未興起、以及有關人類起源、社會生物學 (sociobiology) 、動物意識 (animal consciousness) 、大腦演化 (neural Darwinism) 和語言起源等研究的突破性發展從未發生。

(待續)

註釋
註七: Albert Schweitzer, The Philosophy of Civilization 序言第14頁 (London: Adam and Charles Black, 1932)

註八:在「橫」方面的整合,近年較突出的嘗試是著名生物學家(亦是導致過去數十年有關社會生物學的重大爭議的始作俑者) Edward O. Wilson 所寫的 Consilience: The Unity of Knowledge (New York: Knopf, 1998) 。在「縱」方面的探索,較突出的成就是 Jared Diamond 所寫的 Guns, Germs, and Steel: A Short History of Everybody for the last 13,000 years (London: Vintage,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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