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警方聲稱瓦解了香港最大妓網「Sex141.com」,但網站於14/12/2013仍然運作。警方說該集團涉及黑社會和洗黑錢,拉人天經地義。然而「串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的罪行,卻令人摸不著頭腦。
性工作賣廣告是違法的,但違法的事每天都有。從前鳳姐會在報紙或「鹹書」落廣告,唯互聯網令色情刊物風光不再。加上舊區重建,令很多「一樓一」失去自然經營環境。從前有心人在觀塘舊區「亂逛」,便已找到所需服務。現在客人卻越來越依懶網上平台,以安全和有效的途徑去找囡囡,令141等網站客似雲來。
但既然「一對一」的性工作沒有犯法,何以不讓她們宣傳?這算否妨礙香港的「自由市場」?要是性工作十惡不赦,政府何不「全面取締」?答案簡單,政府做不到。
性工作自古已有,某些地方經濟更頗依賴色性事業(如泰國)。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認為物競天澤,不合社會功能的事情會被自然淘汰,反之亦然。性工作延續不斷,自有其裨益社會之處。偏偏社會對性工作污名不斷。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指出﹕ 「『無恥女人』這一等級,讓『忠誠女人』受到如騎士般的極大尊重的對待。妓女是代罪羔羊;男人用她來發泄自己的卑鄙慾望,然後唾棄她。無論她是合法地受到警察監督,還是非法地秘密工作,她都被賤民般對待。」(1971﹕555)
社會需要性服務,但又不能太「尊重」,因這會傷害「良家婦女」的心靈和地位。她們或會認為:「做壞女人多自由!怎麼我要守住一個男人就此一生?」為保障父權社會秩序井然,即使男人如何需要囡囡,(父權)社會仍必須「有限度」打壓性工作,如不給與正當地位(不能供MPF,以示它非「正式工作」)、留難做生意(不能賣廣告)、污名化(性工作者都由黑社會操控),甚至妖魔化(道德極度低下)。
警察「掃黃」也是為了維持父權秩序,最少可提醒大眾,性工作非好事。儘管你我心知肚明,這些都是做做樣子的執法。市場一日有需要,性工作都不可能被取締,除非有人發明性工作的替代品,若真有此人,他/她定能全取所有諾貝爾獎。
參考資料:
Simone De Beauvoir(1971). The Second Sex. Parshley, H.M. translated & Edited.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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