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9日星期日

香港獨立媒體: 開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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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天窗
Jan 19th 2014, 04:15, by 吳志森

李柱銘在明報專欄「法政隨筆」開天窗,其性質雖與八九「六四」文匯報「痛心疾首」社論開天窗有所不同,但對明報讀者,帶來前所未有的震撼。李柱銘此舉,為明報的五十多年歷史添上一筆,這一筆是光彩還是恥辱,全在明報管理層的一念之間。

明報作者,包括我自己,這幾天都寫過明報換老總風波,有些是感性回憶明報的人和事,有些毫不客氣批評明報管理層決定的不智。「豆腐」專欄的七、八百字,統統不及「黑手蓋日月 本報頓失明」10個字來得震撼。

雖然就只有這麼的10個字,下面是一片空白,甚麼都沒有,我看了一篇又一篇,生怕漏了甚麼,反覆嘴嚼,確保沒有理解錯誤。我拿著報紙,久久無法放下,心裡翻滾著,不能自已。

連日來,對明報風波的討論,明報高層很在意,很不滿。「有些同事利用外邊的人攻擊公司,用電台破壞公司」「我們的報紙又有人訪問外邊的人批評老闆」「又找作者寫文章攻擊我們」。以上內容,白紙黑字登在明報的新聞版面上。

如果這是高層的真正想法,李柱銘「黑手蓋日月 本報頓失明」的天窗,肯定是「罪大惡極」了,按照高層的邏輯,這不正正是批評、攻擊和破壞明報嗎?由李柱銘決定要開天窗,只交了10個字標題給編輯,到這個開了的天窗給刊登出來,要經過多少道手續?多少個編輯過目?根據高層的邏輯,他們豈不都成為了李柱銘的「共犯」,會面臨秋後算帳?

如果明報高層真是這樣想,我認為他們大錯特錯了。沒錯,不少明報作者,用明報的版面,對換總編的決定提出異議,但他們的批評,絕對不是攻擊和破壞,剛剛相反,他們都是愛護明報,珍惜明報,希望明報維持編輯自主,秉持公正形象,希望「公信第一」的美譽能失而復得,希望明報是一份有堅持、有脊梁、有風骨,有報格,受知識分子尊重的一份報紙。

傳媒不是老闆的私產,而是社會公器,明報換總編已成為政治社會事件。明報之獨特,在於容許百家爭鳴,不同政見可以筆戰。如果明報的版面不容許作者討論這樁與香港利益攸關的事件,把不同意見禁絕,明報還是明報嗎?

(明報‧三言堂‧20140117)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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