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

香港獨立媒體: 25年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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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的「禮物」
May 10th 2014, 16:54, by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文/宋志標

新近的微博說,浦志強律師傳出話來,要張思之做他的辯護律師。這名有著魁梧身材的大陸人權律師已經被拘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罪名是那個人所皆知的口袋罪:尋釁滋事罪。導致浦律師被捕的直接原因,是他參加了某事件25周年的小型研討聚會。

參與5月3日這次聚會的大多是在北京的知名學者、社會活動人士、作家,諸如清華秦暉、土家野夫、郭於華等人。根據後續的輿論顯示,也邀請了一些像王瑛這樣的企業家與會(但未成行)。聚會選擇在某一個人的家中,然後,十幾個人就被做筆錄、被搜查等。浦是最先有確切後果的。

早在一周前,那次事件就已到了遍打"招呼"的維穩時刻。不同人等受到不同方式提出的警告,不要涉足這一維穩的例牌大事件。浦志強作為25年前那次事件的參與者,從來不避諱那個已經被高度敏感所浸染的標簽,他的被捕將歷史與現實捆綁在一起。

就廣闊的公共輿論情形看,25年前的事件屬於極少數無法通過輿情操控達到失焦目的的議題。無論是陳一諮逝世、還是香港支聯會敞開事件展館,抑或浦志強參與的這個聚會,海內外的關註都被這個議題激發起來。25年尋舊夢,指摘強國議未休。

浦志強長期處於國保監視之下,對黨國慣用嬉笑怒罵,彈性與韌自如轉換,邊界意識拿捏得當。在這個特殊時期采取這麽個動作,將日常管控驟然提至收監級別,叫人意外,但卻著實令兩邊的人都很興奮——是的,是臨戰的興奮而不是受害恐懼,籠罩在本次輿論攻防上。

從重慶打黑案、小河案、建三江案等死磕律師團卓然長成的這些系列案件中,大陸人權律師群體隱然成陣勢。他們或單打獨鬥,或抱團守望,在廢除勞教制度、抵抗政法委亂法、展開法庭抗爭、遏制紀委專制等方面屢有斬獲,雖不至於全勝,亦不致於全敗。

相較於媒體記者群體,死磕律師群體因為其專業性使然,對意識形態管制既可以對沖,也可依法條進退,更因為財務自由度遠高於記者,因此有著更堅強的職業共同體意識,也可以采取實質性的行動。而在專業聯盟之外,這個群體共享一條隱伏的政治緣起。

這就是25年前的那次事件,是死磕律師群體以及其外圍襄助者政治情感上的紐帶。如果選擇張思之做律師的消息為真,對浦志強他們而言,目的就很明確了。那就是將本次刑拘事件往更高層次帶動,最好走完審判流程,對浦志強的審判順勢演變為對那次事件的再審判。

中共對那次事件形成過決議,但無論多少年過去,民間在評判這次事件時,都會遊離紅色決議,另辟闡釋話語的通道。這麽多年來,對此段歷史耿耿於懷的人們,也都急迫地希望看到某種意義上的清算。即使"清算"不能,展開某種審判,也是眾望所歸。

浦志強志業在此,傅振華出手,等於推了他一把,等於是把一個大號的燙手山芋攔在懷中。釋放浦志強以斷絕事件朝著審判的趨勢發酵,也許對當局有利。眼下,王瑛、慕容雪村等受邀而未能參會的,已經在微博上要求"自首",這種對逮捕的反向操作已有征兆。

Wuerkaixi曾在2013年年底從台灣赴香港投案,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協助或以逮捕方式,以使其回到內地與父母團聚,結束流亡生涯。香港當局後來作出決定,將其遣返回台。通過審判浦志強,達到審判那次事件。若遂行,審判不只是對現實的審判,也將是對歷史的審判。

或者也可以說,25年來,政權對該事件的審判仍然不絕於縷。在此情勢下,浦志強在同輩流散的25年之後,迎來了一個關鍵局。所謂求仁得仁,一如亂雲飛渡。若浦志強安穩坐牢,等於是拆了這25年未有之"禮物"。終究是教訓一下放人,抑或有"投桃報李"的演化,看吧。

(原文刊於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按內容伙伴協議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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