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上水彩園夜巿小販聲明:停止打壓 規劃小販熟食夜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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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彩園夜巿小販聲明:停止打壓 規劃小販熟食夜巿
Apr 28th 2014, 03:19, by 獨媒轉載

編按:面對領匯及房署打壓升級,昨日(4月28日)上水彩園夜市小販舉行「撐起小販夜市文化日」,提出「保育小販夜巿」、「停止打壓小販」等訴求,亦希望市民了解上水小販的歷史和現況,支持基層自主。下為活動中宣讀的聲明。

以單張派發量估算,今天到場支持我們小販的街坊數目約共600-700人,而有超過80位朋友加入義工團隊!!感激各位街坊的支持,我們會繼續努力堅持抗爭!直至全港第一個小販熟食夜巿成立為止!!

以下是我們今天所有小販和義工一起誦讀的「上水夜巿小販共同聲明」:

上水彩園夜巿小販的共同聲明

人地話「有人的地方就有小販」。小販墟市,是人類最自然的經濟活動之一。我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我們站在這裡說話,既是為了自己,亦是為了每一位同樣身受打壓的小販,和每一位將來的小販。

小販自主營生的權利,一早得到國際法的確認。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均例明人民擁有 「自由選擇工作謀生的權利」*1,以及「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的權利」*2,「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方式」*3,並指出 「政府應為充分實現這些權利而加以協助」*4。

而世界各地都有政策保育和發展小販區,例如日本﹑南韓、新加坡等等。在台灣,單單一個台北巿,就有超過十七個配套完善的小販熟食夜巿。但是在香港,政 府不單沒有協助小販建設墟巿,反而連最後僅存的幾個小販夜巿都要趕盡殺絕。就在幾年前,經營超過三十年的青衣長發小販夜巿,就被管理者無情消滅,變成一式 一樣的連鎖美食城。

自七十年代開始,政府停發並回收小販牌照,從此扼殺基層巿民自力營生的機會。為了趕絕小販,更大肆追捕,有小販被食環追落河浸死,甚至被逼至在法庭自焚, 小販每天擔驚受怕、苦不堪言。在今年4月7日,我們就經歷了十年以來最暴力的圍捕行動。我們這班小販靠自己雙手養家,為街坊提供深宵暖餐,最後竟被當成盜 賊一般對待。到底我們做錯了什麼?

曾幾何時,店鋪和商場還未填滿巿民的生活空間,做小販是基層巿民共同的謀生方式。由食物到日用品都一應俱全,而且價廉物美,滿足街坊生活所需。基層之間互 相支撐,就這樣養育了好幾代香港人,同時形成了地道的街頭文化。可以說,無論在基層經濟還是文化保育上,小販都有不可抹殺的價值。

今天的香港,公共空間被管理者私有化、商業活動被財團壟斷,貧富懸殊已成世界之冠。而小販正是市民謀生的出路,亦為街坊提供廉宜的選擇,但當局卻極力破壞基層經濟,受害的不只是小販的生計,還有各位街坊的生活!

因此,為了自己一家的生計,為了小販的共同命運,我們必需站出來,捍衛這個屬於社區的小販夜市!

我們在此要求當局,立即停止打壓小販,承認小販價值及巿民自主營生的權利;修改錯誤的小販政策,重新發牌,馬上和街坊和小販平等磋商,規劃香港第一個小販熟食夜巿。以實現人民應有的自主營生權利,發展基層經濟,不要讓貧富懸殊繼續惡化下去!

請各位街坊支援我們!保護我們!一起創造香港小販的新歷史!

_________
註:
*1《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三部分第六條第一段
*2《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一段
*3《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二段
*4《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三段及第三部分第六條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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