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中國憲法嘛,羅范椒芬妳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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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嘛,羅范椒芬妳錯了!
Oct 24th 2013, 05:09, by 謝連忠

香港電台報道:港區人大代表羅范椒芬說,《中國憲法》說得很清楚是「共產黨執政」,「中央就是一黨」,不尊重憲法,就是對抗中央。

羅范,就憑妳這短短幾句,足以証明妳沒有弄清《中國憲法》和《基本法》怎麽說,容我說:

1、《中國憲法》是「全國性法律」,《基本法》第18條聲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附件三」內沒有《中國憲法》。

2、至於妳說「共産黨執政」、「中央就是一黨」,這是沒有憲法憑據的,《中國憲法》提及「中國共産黨」,一共五次,全都在憲法「序言」部分,兼且五次都只是説「中國共產黨領導」,沒說「共産黨執政」,沒説「中央就是一黨」。憲法「序言」中所謂「中國共產黨領導」,可以容許的理解包括中國共産黨佔多數席位,其餘政黨佔少數席位,當然,現實並不是這樣。但妳將「中國共產黨領導」說成「共産黨執政」、「中央就是一黨」,對不起,這說法不符合《中國憲法》「序言」所指,是離經背道,不可接受。我們還未問:憲法「序言」,是憲法中具約朿性條文嗎?妳肯定會説Yes,我不會同意,但妳說Yes都沒作用,妳都是無中生有。

3、《中國憲法》「序言」將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試圖交由中國共産黨來「領導」,這是中國情況,不適用於香港,因為《基本法》第5條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共產黨「領導」又好,「執政」也好,「一黨」也好,點都好,那都是社會主義制度,妳將社會主義制度搬來香港使用,是違反《基本法》,也是離經背道。

4、妳所説的,通通在《中國憲法》中都找不到,實情上,這是「妳的憲法」,不是《中國憲法》。妳試圖將「妳的憲法」,説成是《中國憲法》,然後叫大家尊重,說「不尊重」便是「對抗中央」,妳好大膽吓,妳。

冒犯了。Have a nic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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