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星期五

香港獨立媒體: 中國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影響(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夏季號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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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影響(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夏季號2014)
Jun 6th 2014, 04:34, by AIHK

中國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影響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人權》雜誌夏季號 Issue 10 〈新聞自由〉
圖文版按此

受訪者:呂秉權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客席高級講師、有線電視前中國組首席記者、無綫電視(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前高級記者及主播)

前言:為了解中國大陸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影響,我們請來資深中國新聞工作者呂秉權與讀者分享精確分析。

政治審查及受壓的親身體驗
呂秉權以往跑中國新聞時,也曾遇到審查。首先在任職無綫電視時,於二○○四年採訪廣東禽流感疫情,時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鍾陽勝指「雞死不一定是禽流感,可以跳樓死,可以撞車死」。報導播出後,廣東官員施壓要求公司停播該片段,公司最終在稍後新聞時段抽起了有關鍾陽勝的報導。然後,二○○五年趙紫陽逝世,採訪人員由兩隊撤至一隊,公司並指示不用採訪趙紫陽逝世至葬禮期間的新聞,因為不會報導。後來呂秉權轉職到有線電視,於二○○九年六四事件二十周年後,與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六局一位副署長會面,副署長要求有線電視減少或不要播放維園六四燭光晚會情況,因為「報導太多太刺眼」。

中國中央政府控制新聞自由,延伸至香港
呂秉權認為自從中國政權交接,新任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以來,大陸對香港新聞自由有較強影響。其中背景是習近平對於控制意識形態及新聞自由,比前任領導人採取更高壓的手段。在意識形態方面,習近平曾向政府內部表示前蘇聯倒台是因為意識形態鬆懈,所以經常擔心「亡黨亡國」。他還在二○一三年四月發出「七不講」禁令,反對討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及司法獨立。此外,他在八一九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中,將意識形態工作視為極端重要,著重輿論鬥爭。呂秉權認為「是毛澤東後鮮有高度」,「凡是中央認為影響國家安全,就要『敢於亮劍』『搶奪陣地』」。

其後,中國中央政府高壓整肅網絡意見領袖、知識分子及異見人士。罪名由以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1] 改至現在「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如許志永)、「造謠」、「經濟犯罪」及「尋釁滋事罪」等。微博比以前寂靜,網民更不敢言。

至於大陸新聞自由,呂秉權指自二○一三年起,中央要求記者參加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考試,記者需要取得政治思想合格才可獲批記者證。當局間中逮捕記者,或以降職令記者無法繼續調查,譬如記者羅昌平疑因實名舉報[2]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涉貪而遭調職,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等而遭起訴「誹謗」及「尋釁滋事罪」等。

呂秉權分析由於以上背景影響習近平政府,唯恐大陸人民看到香港新聞會衝擊其意識形態及國家主權安全,譬如在香港的反蝗行動、闖軍營、佔領中環或台灣服貿佔領立法院等。另外,中央發現香港比想像中更難管治,故此亦歸咎於香港傳媒「火上加油」。呂秉權進一步分析,擔任維穩工作的大陸官員,為了可獲更多維穩費,有部分人會傾向誇大香港情況,以證明其存在價值,凡此種種刺激習近平政府加強監控香港傳媒。

經濟掛帥,新聞自由讓路
無國界記者於二○一四年報告指「中國經濟影響延伸至香港、澳門及台灣傳媒,損害傳媒獨立」。呂秉權闡釋,中央有專人與傳媒高層會面、用膳及電話聯絡,解釋大陸情況,譬如提醒於北京奧運或世博只可報喜事,而官員每每亦以訓示或指令的態度來表現官威,「聽話」則給予採訪便利、獨家新聞、官方消息或在官方新聞活動獲「抽中」問問題等。若「不聽話」,小則申請記者採訪證時受到刁難或少了採訪機會,大則影響集團生意。

呂秉權亦指中央政府委任中聯辦官員時,有跡象顯示可能與統戰香港傳媒有關。譬如中聯辦副主任楊健來,他來自廣東南方報業集團,曾處理《南方周末》新年特刊事件,[3]熟悉傳媒生態,有打壓新聞經驗。

呂秉權列舉具體事例,在政治上,如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上任後,首先接見的是《南華早報》老闆郭鶴年之女郭惠光。其後《南華早報》被指親中央政府,如現時總編輯王向偉曾是中國吉林省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政協),《南華早報》亦曾遭批評自我審查敏感報導(以簡訊報導李旺陽死訊),可見是互動影響。經濟上,譬如《蘋果日報》及《am730》疑因編採方針而遭到客戶抽廣告,或影響集團的大陸生意,手法不言而喻。中聯辦統戰傳媒,對管理層、中層及前線記者是赤裸裸施壓,對老闆則施以經濟手段。

香港傳媒對於中國大陸及澳門的角色
呂秉權認為雖然目前香港言論空間收窄了,香港傳媒相對仍可報導真相,譬如報導中國人權問題、薄熙來案、領導人家族財產調查、六四及民族問題等,香港傳媒可較自由派人採訪及報導,反之,大陸傳媒不時受到制肘,中央要求統一口徑,打壓地方傳媒派人採訪。譬如最近廣東茂名市民示威反對興建PX化工廠或溫州動車事件。大陸傳媒只可報導民生、環保及經濟,而不能如實探討社會問題。至於澳門,傳媒很「和諧」,不敢觸碰大陸問題,情況與大陸傳媒相似,記者難以監督權貴,無從履行傳媒第四權的新聞天職。香港是最後陣地,可為澳門填補空白。如果連香港也失守,不再報導真相及監督政府,權貴可更肆無忌憚,小市民遭受侵權的機會增加,利益更為受損。

香港新聞自由前景黯淡,市民要警醒
呂秉權表示香港新聞自由的未來難以樂觀。中共政權勢力一直膨脹,以前未達顛峰已對香港有所作為,現在有錢有權,恐怕只會更甚。他又認為前線記者必須企硬,繼續作深度和扎實的報導。再者,傳媒高層及中層應謹記當初入行的理想,恪守新聞價值。現時網絡媒體興起,可以此監督主流傳媒,並如實報導和評論。另外,身為讀者,若發現傳媒變質,可多發聲,公眾的輿論壓力能帶來影響。長遠來說,他認為必須成立基金,讓記者可申請資助,用作調查或專題報導或拍攝紀錄片的經費,基金必須獨立,有公開評審機制及準則,而且確保記者的報導並不受基金機構約束或利益影響。二○二一年將是中共建黨百周年,權力膨脹將到達頂點,香港情況可能會更緊縮。中央以捍衛國家安全及主權作為國家首要原則,並可藉此做任何事。如此,香港人更要警醒和掙扎。

註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條訂明「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實名舉報制度,即指舉報人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絡,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官員違紀違法的行為。
[3] 二○一三年《南方周末》新年特刊事件中,廣東省委宣傳部長庹震被指大幅修改《南方周末》的新年致辭,引起編採人員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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