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星期日

香港獨立媒體: 扶貧的政治工程:不能消滅的貧窮與必須忍受的貧富懸殊

 
扶貧的政治工程:不能消滅的貧窮與必須忍受的貧富懸殊
Sep 29th 2013, 10:56, by 歐陽達初

在政府公佈的貧窮線討論中,雖然結果是可以預期的,但有兩點是一再被政府官員肯定:貧窮是無法消除的現象;政府亦不應以消除貧富懸殊作為政策目標。除了批評政府並無具體的減貧政策及減貧指標外,本文旨在提出目前扶貧格局的限制,以及其隱藏的社會議程。作為推動社會經濟平等及公義的分配,有必要針對製造貧窮及貧富懸殊的源頭,改變現有的分配秩序。

相對貧窮可消除嗎?

第一個觀點由林鄭月娥提出,因為使用「相對貧窮」作為訂定貧窮線的標準,因此貧窮是無法消除的。這基本上是混淆視聽的,因為相對貧窮的重點,在於將貧窮的收入標準,與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掛勾。在「相對貧窮」為本的貧窮線下,至少有2種方法消除貧窮的:

1. 在第一級的收入分配上,令所有人的差距儘可能縮小,以至計算中位數收入的一半後,可以出現無人或很少人跌入貧窮線下。這指向一種收入平均化、均富的做法,但並非香港主流對「共產社會」的想像,因為收入差距依然存在。重點是改變香港的勞動及工資體制,這需要增加社會對多元產業的投入、平等化的勞資關係等。

2. 在第二級收入分配進行更大規模的介入。根據政府的統計,在初級分配下香港約有130萬人處於貧窮線下,在現金福利的轉移後(包括綜援、生果金、傷津、交津、書津等),香港約有100萬人口仍處於貧窮線下。這說明了政府現有的社會援助及社會津貼,只能在數字上減少23%的貧窮人口。如福利轉移的規模愈大,則其減貧甚至滅貧的目標並非不可能。

貧窮不能與分配切割

那為何政府仍提出貧窮無可能消除的主張?除了政府可能誤解了相對貧窮的概念外,我們還可以將這言論,解讀成肯定另一影響相對貧窮的因素 – 富裕階層累積財富的速度。以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作為量度貧窮的指標,其中一個特點是當經濟增長或復甦明顯時,自然住戶入息中位數提高,如大部份的中上層收入增長遠較低層人士的收入大時,即初級的收入差距拉大,則有更多人跌入貧窮線之內。因此部份較保守的批評認為這種量度工具,即使基層人士在經濟增長時收入增加,但貧窮人口比例反而可能上升。其實「相對貧窮」是將貧窮的狀態超越了只求溫飽的絕對水平,使用它則必然地將所有高收入人士併入計算,因此在理念上它必然與貧富差距相關,亦有機會反映到貧富增長速度的不均。但當梁振英聲稱他著意解決貧窮問題,但又不能消滅貧窮,更不應介入貧富差距時,其實他仍是延續一塊不能踰越的禁區,就是財富分配的問題。這有2層意義:一是不能進行較大規模的資源再分配計劃,福利不能用作財富轉移,只能用作有限度的扶貧措施,減輕生活在底層人士的痛楚;二是在財富分配上,最多只可著眼於收入的分配,而不能觸碰造成更龐大財富不均的資產及資本積累。

關鍵是減少貧窮問題可以脫離減低貧富懸殊嗎?放眼國際,似乎沒有國家能忍受極嚴重的貧富差距、又不進行大規模的財富轉移,卻可以有效地減少貧窮問題。因此,要儘可能減少貧窮甚至消滅貧窮,最少需要兩個財富再分配的工具:稅制及廣泛的社會福利。

累進稅改作為減貧的必要條件:限富減貧

許寶強博士曾提出「限富」的概念,就是要將貧窮問題放回香港的社會脈絡中。一方面貧窮以至中間收入人士,在愈益彈性化及金融化的經濟中,所承受的收入不安全及風險愈來愈高,社會上有必要提供覆蓋更廣的社會福利制度,保障受薪階層的經濟穩定,這自然需要穩定化及增加政府的收入。另一方面,貧窮人士除了面對收入不足外,其日常生活的消費、租金、交通費、電費等,都受到香港壟斷資本的榨取;而他們僅有的文化活動、土地空間亦受到私有化及商品化所蠶食(詳見限富扶貧一書)。雖然梁振英拒絕財富再分配的必要,但香港社會制度的安排,卻每天從普羅市民的口袋中,轉移財富至不同的資本集團身上。再加上目前不少經濟制度都鼓勵投資炒賣,尋求短期利潤最大化,每當資產價格不段上漲時,都帶動各種基本消費的增加。即使福利制度能分擔風險,但如不能改變這種經濟結構,亦難保穩定的基本生活。

因此,要真正減貧就必須限富,主要是針對透過投機炒賣、壟斷消費而積累的財富。它們既不涉及增加實體生產,亦違反了藉助高回報獎勵勤奮工作的價值;維持龐大的財富不均而不介入,反而是獎勵了一些對社會有損的私利行為。不論從財政功能的層面或公義價值的層面,要減貧則不能迴避分配,要改變分配則不能不改變稅制。目前較可行的稅改有3種:

1. 提高目前稅制的累進性,即針對收入最高階層人士,以及利潤最高的財團,課以更高稅率;
2. 恢復取消的遺產稅,以及增加奢侈品的稅率,如紅酒稅
3. 引入新的累進稅項,針對資產增值或股息或其他投機炒賣活動課稅

當然,亦有一些平等主義者,在增加稅制公義之外,同時提出「工資上限」的構想,這自然不同於香港政府給予財團的利潤管制(保證)。除了實踐更大的平等外,因為研究顯示當工資超過某一水平後,受薪者的滿足與快樂其實與再增加的收入無關,所以無限制的財富差距,並不能作為提升動機的合理手段。

單以「扶貧」的框架限制視野及介入,將貧窮人士抽離於政治經濟的權力關係,將分配化約成技術問題,這是當權者的政治工程。缺少大規模的福利轉移制度及限富政策,則是將貧窮視為與其他階級無關的獨立個體,當作一種社會病態來處理。貧窮與貧富懸殊雖然不同,但卻不能分開:我們需要減少貧窮,更需要「打大佬」。

歐陽達初
左翼21、香港政策透視執委

(本網編輯配上主題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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