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行會保密制:香港政府極權的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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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保密制:香港政府極權的利劍
Oct 21st 2013, 10:36, by 溫斯頓 S.

根據行會保密制,特區政府拒絕披露不發牌給香港電視的理由,引起香港社會各方的質疑。民眾指控特區政府此舉為黑箱作業,極度欠缺制度透明化。律政司袁國強強調審批過程符合程序公義,行政會議行之已久的保密制度,不能因個別事件而有例外。究竟甚麼是保密制或保密法呢?這裏筆者找到幾種解釋:

1) 以香港來說,是英國殖民時期沿用的制度,即政策未決定前所有議員均需保密。

2) 歐洲很多國家現今所偍倡的保密法,適用於國家安全以及情報機密的規範,以防國家受到損害。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洩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因電視娛樂為經濟性質,所以筆者節錄了這一項對經濟範圍的描述: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在解構港府的說法之前,筆者先為第一種解釋作一些補充。殖民港府所使用的保密法原意目的為政策的考慮。當時,政策制定的前提以大英帝國的利益為最前提,而且成員皆為富商巨賈。

那麼,根據蘇局長丶袁司長丶以及一眾行政會議成員的說法,我們應該將是次歸為那種的保密法。首先,我們可撇除第二項的可能性,除非有讀者或高官能夠說明香港電視製作電視劇會危害國家安全?推動創意力量會損害國家利益?但是要注意一點,承認電視娛樂為危害國家安全一說可是十分勉強,而且更充分披露中共的確在維穩香港。

至於第三項的可能性,我想這是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王維基如能獲牌後所有的可能性都不是中央所能控制的範圍。如輕易發牌,對於中央在未來於維穩的掌控上可能加添不必要的障礙。所以筆者不會再於此注墨。

至於第一項的可能性,亦是昭然若揭,不過有些人可能會與第三項相互重疊,其實不盡相同。商業上的鬥爭是香港政府不能夠接受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官商勾結已經扎根於香港。商業性的壟斷能夠阻擋社會太多的變化,去將所有事情單一化以及簡單化。梁振英此舉無疑亦為自己的政權鞏固作出的招數,希望透過保密制去蒙騙香港人在行政機關上的民主,並表示這是合法合理的。

行會保密制是梁振英維持自己在香港政府極權的利劍,以極度無賴的方式將自己的意思包裝成被合法條文保護的"公正",足以證明其無恥程度達致人神共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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