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獨立媒體: 對理大校方回應理大學生會聲明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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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理大校方回應理大學生會聲明之回應
Dec 12th 2013, 17:05, by nhm

於校方就理大學生會關於黎明輝先生自殺聲明的回應,本人深感失望。

校方於回應中強調已於事後出作多項基本應急措施,諸如派出同事和輔導員跟進及協助等。然而,是次聯署聲明重點在於要求校方承擔責任,以實際行動回應黎先生的諫言,檢討並改善現行制度,從根本上減低對各級職工造成的壓力。觀乎校方三點回應,本人並不見校方對聯署聲明的重點有任何正面回應,更似在試圖尋求開脫。

校方於第一點回應中指出, 校方一直有透過既定程序,鼓勵部門主管與同事共同制定工作評核,又鼓勵部門同事向主管反映意見云云。然而,到底所謂既定程序及共識決策過程為何?另外,校方多番強調部門內部協調溝通,敢問作為統合各部門的最高決策機關,理工大學於制定及監管有關校內整體職工工作環境的政策中的角色為何?校方於回應中不斷將工作安排的責任推到部門內部決策之中,似是將職工的工作壓力描繪成部門同事與主管間溝通及協調不足所致。然而,以死相諫的黎明輝先生正正就是作為主管級別的職工,校方如斯回應,不但是突顯校方透過上述制度將工作安排的責任轉稼到部門主管的手法甚為不當,也直接說明現行制度為職工制造了一個不利的工作環境,必須改善。而且,將責任推到同事及主管身上,更無異於為作為部門主管的黎先生添上失職的新罪名,並將制度帶來的壓力問題歸咎於無法應對的個人問題。黎先生以死相諫,指出問題,校方卻如此回應,情何以堪?

校方於第二點回應指出,某傳媒的報導失實,校方「從未......特別成立評核小組」,而校方的「一切工作評核均依循既定程序,符合公平和公正的原則」。然而,此回應內容空泛,未能釋除學生及外間對校方於工作評核程序中是否真正達致所謂「公平和公正」的疑慮。何謂「公平和公正的原則」?「既定程序」為何?此「程序」又如何確實達致上述「原則」?而所謂「既定程序」中又有否有為職工構成不必要的壓力?校方並無交代,亦沒有表示願意進行調查及檢討或認為有此需要。

至於第三點中,校方表示關注員工工作及生活之平衡,且有為員工提供不同方式的協助,如設立會所、舉辦活動及講座等,實在令人咋舌。首先,校方設立職員會所,讓同事有休閒的地方,原意並無不妥,但前線同事所面對的情況,明顯並非休閒設施不足,而是沒有可以休閒的時間及空間,也就是得物無所用。校方引此為例,一如晉惠帝面對飢荒時反問「何不食肉糜」一樣,顯然是不明前線同事工作之苦。另外,校方所舉辦的活動週和教授面對壓力的方法,極其量只能讓職工們學習紓緩壓力的技能,但問題的根本是從工作環境而來的壓力,而黎先生以死所諫的亦正正是要求校方正視並改善工作環境,並從此方面入手,減輕同事所需要承受的壓力。校方不去正面回應這個結構問題,反指已有加強對工作及生活平衡的宣傳和教育,不但再次無視同事以死所諫的結構問題,更像是在「譴責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將導致同事自殺的責任推向同事自身之上,責怪同事沒能從中學習,並自行紓解壓力。

本人絕對認同校方所言,希望黎先生能早日安息,但黎先生以生命作媒介,期望以最直接的方式勤諫校方正視問題,校方卻如斯迴避問題,推卸責任,試問生者何以能平息傷痛,逝者何以能得以安息?死去的不只是理工大學中的一個公關主管,而且是一位父親,一位丈夫,一位兒子,一位同事,一位工友,一個有血有肉,有名有姓的人,他叫黎明輝。明天(12月13日)是黎先生的悼念會舉行之日,本人在此敦理大校方正視責任,對是次事件進行調查,並全面檢討現行政策之不足,從根本上減輕各部門及職級同工之壓力,讓各同工得以達至真正的工作及生活平衡。

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工作學士
黃天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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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2日

(本文將會張貼於民主牆)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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