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居留權口述史系列|自主女兒的代價:黃女士的故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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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權口述史系列|自主女兒的代價:黃女士的故事(下)
Jan 30th 2014, 04:34, by 草根行動媒體

居留權口述史系列:

編按: 早前學聯、居權大學、自治八樓等關注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組織,舉辦了一個[走訪運動中之長者 - 居留權訪問工作坊 ],想留下長者們的口述史。這是很多香港人遺忘了的歷史,也是香港的重要歷史一部份。由於特區政府當年一句謊言,說有167萬港人子女將來香港,大量香港人亦聽信了這個謊言,帶來大量排斥和不幸,由於港人的排斥,最終給了中共和特區政府一個「人大釋法」的先機,打開了香港不能自治的開始。

今週年廿九就是129終審庭判決港人內地子女享有居港權的十五周年,故今週草根.行動.媒體便出版工作坊的部份訪問,希望大家能透過故事更了解事件。這些故事展示的,不單有中港,還有貧富,還有性別,一個人的一生,又豈是「居留權」三字可代表?

訪問及撰文:yendy chan、jennifer tai、小草

轉自:草根‧行動‧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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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權口述史系列 | 自主女兒的代價:黃女士的故事(上

爭回做女兒的身份

當時生活很困苦,黃女士及婆家需要靠黃女士的在港家人寄錢回鄉給他們。由於家人們學歷不高,所以來港多年,也只能做地盤及工廠等工作,出賣勞力又收入不高,寄回鄉的都是他們的血汗錢。

1990年,黃女士最後的姐姐也隨丈夫來了香港,而黃女士在內地一直處於與婆家拉鋸,又獨力靠自己一點工作及父兄寄回來的錢,養大幾個子女。

1999年1月29日,香港終審庭判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有居港權,父母素知黃女士的夙願,便叫黃女士來港申請。當時,黃女士已四十四歲,子女也已都長到了能自理的年紀,於是在3月19日,她便來港。那時沒有什麼自由行,申請來港探親不見得很容易,且當時訊息很混亂,許多相關的家庭都不知該怎做,只是憑著香港法庭判了,大家相信香港的司法比大陸可信,於是總認為應該無問題,子女們便紛紛過期居留等消息,以免回了大陸後,內地政府不再批她們來港。6月11日,父親帶黃女士往灣仔入境處自首過期居留,入境處給她行街紙等消息,想不到香港政府竟出了人大釋法這一招,6月26日之後,她再往續期便不成功了。

這次,黃女士一家都心有不甘,不甘到了香港仍受到這樣的宰制,於是,這次父母和她都站在同一陣線。1999年後,黃女士的父親年年都去遊行多次,為她爭取居留權。2007年,父親過身,母親雖身體虛弱卻也與她一起走上街頭,但一向虛弱的母親更因父親過世而有情緒問題--不識字的黃媽媽只要收到信件便會徬徨得哭出來,因為以前的信件都是由黃爸爸看的,幸好有黃女士在黃媽媽身邊安慰她。

近年黃女士的母親患心臟病、高血壓、風濕等病患,隨著年紀漸大更是每況愈下,需要有人時常在旁照顧她。可是,兄弟姐妹都是基層家庭,各有自己的困境:姐姐的丈夫患有糖尿病,大女患有腎病,需要日日洗腎;四弟做地盤散工,時有工作時無工作,收入不穩;哥哥和五弟分別在菲律賓和澳門打工,無法經常照顧老人家。黃女士感念母親對自己恩深,誓要留在此侍奉母親終老。

在這段期間,子女各自成婚,更連孫子也有了,黃女士一一錯過。2011年,她家鄉的家公大病,黃女士去問入境處,入境處職員卻說如她一回大陸,可能永不能再來港。她被迫抉擇,結果沒有回鄉奔喪,丈夫及子女因此與她關係破裂,現在只剩大女有聯絡。

現在,雖然港人內地子女可來港定居的條件已放寬,但黃女士在這個條件下仍屬「超超齡子女」,正式團聚無期。黃女士說,若有身份證,就算半夜三更也會飛回家鄉看子女和孫兒。可是,直到現在,黃女士對自己的抉擇沒有感到後悔,雖然在行動不便的母親身邊儼如廿四小時看護,自己也年紀不少開始這裡那裡有點病痛;雖然與內地親人關係破裂,但從她未嫁時就有的心願,只有在種環境下才能實願,簡單的心願:爭回做女兒的身份。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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