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林生,你可否善解人意一點?-覆《新移民搶福利?—分析最新綜援數字》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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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你可否善解人意一點?-覆《新移民搶福利?—分析最新綜援數字》一文
Apr 7th 2014, 02:44, by Mayi Lam

圖:蘋果日報

拜讀完林生的大作(《新移民搶福利?—分析最新綜援數字》)之後,我腦海裡浮現的是另一個人-卡片蘇。是的,就是那個叫大家每日上班下班在地鐵迫到沙甸魚一樣都要維持旅客不設限然後叫大家:「可能地鐵嚟講,呢一班車未必上得到,要等多一班嘅」的那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何解呢?因為林生根本無意也沒有打算去了解反對者的想法,依舊自說自話。「並不是想再次說服各位去認同新移民也有權利申請綜援,而是想各位看清楚去年判決所帶來的影響只是很細,社會反響真的不用過大,不要再批評新移民搶福利。」我相信反對判決的人大部分都不是因為林生口中由他推算出那彷彿很濕濕碎而且每年新增的「6.71億港元」;反對是因為那個終審判決為「有需要」帶來的定義和不公平。

我反對判決但我不否定綜援,我亦相信綜援是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大德政,綜援真的能保護到生活在社會邊緣而且有需要的人。我也相信絕大部分香港人是贊成有需要的新移民可申領綜援-前提是香港必須有單程證審批權或/和修改基本法。然而當日的判決卻為「有需要」下了一個很嶄新的定義,而這定義真的因上訴成功的孔允明女士而起的:在內地有物業、有兩個正值壯年有工作能力的親生兒子,絕非孤苦無依的寡婦,都是「有需要」去申請綜援的。我在之前的文已提及過她有兩個途徑:一,可向求社署酌情,豁免居港規定領綜援;二,回去原來生活的地方。如果第一條路不通,代表社署也認為她沒有領綜援的需要;第二條則有很多人罵我沒常識:『一旦拿了單程證來港,內地戶藉便已取消,不存在「回去原生活的地方」這選擇。』技術上,是的,單程證代表在中國的戶籍取消;實際上,拿了單程證同時代表她可申請回鄉証回鄉,她是有回家的路的,她可由兒子供養的。這時我必須憑常識問大家一句:你們聽過大陸要遣返拿了單程證的新移民回港的新聞嗎?

林生的文章的確已擺出很多數據還有他個人的解讀,例如:「我們明顯可以看到,趨勢線的斜率漸漸下跌,反映居港少於七年人士申請綜援數字的增長速度漸漸下跌。」是的,增長速度下跌是應該的,因為自17/12/2013判決後,居港未滿七年但已滿一年的人,有需要申請的都應該申請了。可是,增長速度減慢卻不代表增長會停止。每一日都有150人居港滿一年,當中有多少人需要申請綜援是未知的。香港人當然期望他們都已自力更生,不需依靠綜援;可是同時香港人都很聰明的,當判決對「有需要」的定義定得如此寬鬆時,彷彿在懲罰一眾一直自食其力卻依然窮困的人時候,這判決可會啟示香港人以後怎樣思考盤算呢?林生完全忽視了判決其實對香港人就申請綜援的取態也有微妙影響。

獅子山下精神教香港人要自食其力,香港人普遍對綜援的取態是:「如非必要,有工作能力的話都希望自食其力,無謂要政府養。」所以我們在街上仍見到很多公公婆婆執紙皮甚至執食物;所以我們的社會仍有很多低下層長時間工作卻住房、家無儋石;所以剛過了兒童節但香港還有玩耍作息生活空間只有一張上格床的小孩……就是為了自食其力、不依靠綜援,就算他們真的很有需要都好,他們都選擇靠自己雙手而不是綜援!

為甚麼我在上文說判決是「懲罰一眾一直自食其力卻依然窮困的人」呢?則必須以數據說明一下。根據統計處2013年第一季的數據,四人家庭入息中位數為30,500元,扶貧委員會於2013年7月表示貧窮線的「主線」將劃為家庭入息中位數的50%,即是四人家庭的收入若低於15250元,便可定義為貧窮戶了。又,根據香港獨立媒體之前刊登的<勿信謠傳 回應whatsapp綜援金額計算>一文計算,四人家庭領綜援的話可得價值13385.85元財政及住屋援助。樂施會向立法會提交的<在職貧窮趨勢及低收入家庭補貼建議>中提到,2012年第四季,每月入息低於平均綜援金額的在職貧窮戶數目是91600戶,當中只有10339戶申領低收入綜援,佔11.2%。15250和13385.85只差1864.15,而後者的居住環境(公屋)也比前者(或許是房或許是天台或許是偏遠地區村屋)的更有保障。原來香港一班住在窩居、日出而作日入未息的勤勞者就只值1864.15?這不是懲罰不是侮辱,是甚麼?判決會否令本地貧窮戶覺得不公平而索性辭職換回所有私人時間照顧子女再申請綜援,歡迎大家自行解讀。

林生,我相信你也相信香港政府在貧窮問題上是一個很無能的政府。既然她的無能是肯定的,為何你急於揠苗助長再介紹多一批貧窮人口給政府呢?香港政府不是應該先處理好香港人的貧窮問題嗎?而香港永久居民和新移民之間要分先後的話,既然能力有限,是否應處理前者再處理後者呢?如果有人說新移民搶福利,不如這樣說吧,他們搶的是優先權-本土本應優先的權利。如果新移民住得夠久了,被香港那種獅子山下、自食其力的精神感化了七年,嘗試過卻依然生活艱難,我相信香港人會相信他們申請綜援的這個決定,而不是像現在充滿猜忌地想這班可選擇不來的新移民是否來港搶福利甚至騙綜援。好了,居港滿一年的新移民最後成功申請到綜援,卻換來香港人的排斥甚至敵視,他們也未能成功融入香港,長遠來說這不是令社會矛盾加劇、更不和諧嗎?

林生,當你誠實到會直接說「並不是想再次說服各位去認同……」時,我便看到一直以來討論何解不通的癥結-你根本沒有打算處理一般市民對這判決的不安、焦慮與恐懼。恐懼是從何而來的?是由每天的生活一點一滴累積而來的:生仔缺床位、迫九鐵、排隊爭學位、撲奶粉、日以繼夜工作卻繼續追不到樓市買不起樓捱貴租、同時要繼續交稅。你卻對這一班敬虔工作的不安蟻民說:「6.71億港元咋嘛!」嘩!你不是卡片蘇上身你是誰?原來你的同理心僅限於新移民?又,大家在問的是應否付出這6.71億而不是問6.71億究竟是多還是少,林生你可否行個好聚焦一點去以理說眾?

不論林生的政治分析有多好,有多理論、數據和科學,一般香港人有這種恐懼是絕對真實的。以為不用以理說服普羅大眾就幫助到所謂弱勢的話,肯定是妙想天開的事。如果你不能正視並且排解這種恐懼,一味覺得群眾不懂政治、被右翼洗腦;把反對的人視成民粹/歧視/無知之輩等等,不但無助解決眼前問題,卻只會把矛盾推向極端,結果就只有兩敗俱傷。

所以,我寫文慢不夠你快,下一篇都不知幾時了,就當這是我對你的請求:林生,可否善解人意一點?

(文中有些內容是早前在私人網誌寫下但未刊登過的,在此已略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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