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4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應有的夜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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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有的夜市文化
Feb 4th 2014, 06:00, by 溫仲然

新年伊始,社會原本爭吵不休的氣氛驟然被節慶的氣氛掩蓋,變得全城歡愉,各人都放下成見,一同歡度佳節。誰不知這些歡愉和諧的氣氛只維持了兩三天,政府於初三赤口當日故態復萌,又變回官僚無情,趕絕於深水埗擺檔的熟食小販。其實熟食小販一向是香港的文化之一,公共屋邨以往成行成市的熟食攤檔已因衞生問題不復見,為何政府在農曆新年期間都不予通融?政府到底是因衞生問題、街道市容而取締熟食小販,抑或真正害怕街頭?如此虛怯街頭的政府,我們應如何尊重其管治威信?

熟食小販向來都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香港政府自回歸後,以衞生理由一刀切取締公共屋邨擺檔的熟食小販,並取消發出小販牌照,這些舉動都無視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官僚作風勝於一切,一句衞生理由就剝奪市民「掃街」的自由。八、九十年代的公共屋邨,小販攤檔於邨內成行成市,熟食及日用品一應俱全,全都可以在這些攤檔內尋找到,十分方便。公屋居民往往吃完晚餐,一家大小就到樓下的小販攤檔逛逛,晚點又可以到熟食攤檔醫肚,這些都是公屋居民的集體回憶,遺憾的是香港政府決心取締這些小販攤檔,令到公屋居民無奈地失去集體回憶,此後果又有誰去承擔?

政府要取締公屋內的小販攤檔,可以冠冕堂皇地解釋公屋是政府物業,故有責任保持公屋的環境衞生,所以公眾利益凌駕一切,取締公屋內小販攤檔是無可厚非。筆者當然不同意此論點,只是想帶出儘管政府取締小販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言之有理,但絕對不適用於公眾地方的小販攤檔。政府為何要取締小販攤檔?衞生、治安及噪音問題都可以對症下藥,從而作出改善。小販們自力更生,靠自己一雙手擺檔過活,定必比只靠綜援維生的人們更加有價值,更加值得尊敬。如果政府只因為衞生及噪音問題而趕絕小販,剝奪他們維生的權利,這又符合香港政府一直提倡自力更生、不盲目依靠政府的福利政策宗旨嗎?

縱觀世界各地,夜市攤檔大多是當地的旅遊點,近有台灣的士林夜市,遠有意大利的街頭地攤,全都是當地吸引遊客的特色景點。反觀香港,就只有旺角的西洋菜南街,銅鑼灣的東角道行人專用區,而且這些地方大多是大型品牌的店舖,特色小店全都絕迹。儘管如此,政府連這些碩果僅存的特色旅遊點都要因為噪音問題而作出取締,到頭來不但不能解決噪音問題,而且令人滿為患的問題變得更嚴重,到處都是拖篋的遊客,受苦的是香港人的腳趾。政府如此急功短視,倒果為因的低智政策,不但不能解決問題,更令東方之珠的美譽逐漸褪色。

政府經常託詞辯稱夜市會令香港市容變差,那為何台灣的夜市沒有令市容變差,還成為遊客必到之處?故筆者認為夜市攤檔只要管理得宜,並不會引致衞生治安問題,甚或可以成為旅遊景點。政府應摒棄過往思維,引入夜市攤檔,以及重發小販牌照,不但可增加創業機會,讓市民可以自力更生,更令香港增加旅遊特色。小本經營向來都是香港精神,一家四口於街邊擺檔就可以養活全家的故事,筆者親耳聽聞的都不少,這才是真正的香港。如果引入夜市攤檔,遊客便不用只光顧大型商場,可選擇到街邊攤檔感受香港的真正特色,因為這才是真正屬於香港人的獅子山下精神,而不是琳瑯滿目的大型連鎖店舖。

行文至此,筆者希望當局能重新檢視小販政策,不要再令香港人只能在農曆新年期間才能感受到我們的集體回憶,不要再令小販偷雞摸狗地只能營業數天,還要害怕食環署到場檢控。請當局還香港人一個真正屬於香港的特色,不要再盲目引入大型連鎖店,這只會令香港這個小城市變得更加官僚,更加無情,更加商業化。

我們要的是一個有人情味、有特色及人性化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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