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論盡特稿】︰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身體會比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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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盡特稿】︰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身體會比嘴
Feb 26th 2014, 03:26, by 論盡媒體

去年善豐花園小業主日前在街總率領下,全體二百多人在政府總部門前請願,整個過程暢無阻。

文:貝戈戈

街總昨(25日)到政總遞信,要求區政府把角子機場遷離社區。然而,過程中出現一段小插曲,治安警要求街總只可派五人作代表遞信,其餘六人只能在對面街旁觀。街總副理事長何仲傳與警方理論,將自己的身份證及名片資料交給警方,並承證遞信過程合乎秩序,治安警才放行。

何仲傳回應傳媒提問時稱,自己是第一次遇上只准五人代表遞信的要求。他說︰「要求角子機場遷離社區,這個就是居民的意見,怕乜嘢呢?」他認為,這是居民合理表達意見的自由權利,所以不會退縮。他說︰「難道他們不想有一個居民(遞信)的畫面俾傳媒或者社會見到?」

這不禁讓人回想起,去年五月,善豐花園小業主在街總率領下浩浩蕩蕩「佔領政總」,全體二百多人在政府總部門前請願遞信,整個過程暢通無阻。治安警對遊行示威表達訴求設限,在本澳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唯今次連「自己友」街總都「唔俾面」,又真是頗為新鮮。然而,無獨有偶,昨早有善豐花園小業主致電《澳門講場》投訴,有司警人員在未獲邀請下進入舉行大會的學校。大會結束後,數名小業主更被司警人員跟蹤至所居住的大廈。


今日街總一行11人到政總遞信,治安警要求只可五人做代表。

司警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處長鄭寶湘在該節目中澄清並沒此事,並希望了解當中的誤會。須指出,善豐花園小業主大會在學校舉行,即屬私人的封閉場所,警方在未得小業主邀請下,是不得派員到會場的。然而,即使如今次事件真的與司警無關,那麽會否是治安警的便衣警察呢?據本澳資深記者經驗,過往跟蹤社運人士,大都是治安警便衣。去年,香港《明報》報道澳門時事評論員黃東被警方監控,澳門治安警察局則完全否認指控。現時,除了司警方面作出澄清,治安警也需公開回應事件。

然而,如果做得出又夠敢認的,市民便不會揶揄特首是「吹」的,政府亦不會被冠以「愛瞒政府」之名。更值得關注的是,兩起事件都與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有關,而該意見亦肯定是政府「唔啱聽」的。這不禁讓人憂慮,政府是否近日開始又進一步監控社會,打壓異見聲音?

然而,特首在今日回應傳媒提問時,又再次重申,澳門基本法已經保障本澳有言論、新聞及出版自由,政府從來沒有作出干預,說完便走,連頭也不回。上述兩起疑似警察限制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的事件,結合今日特首回應傳媒的整個過程,正好在告訴市民︰捍衛新聞及言論自由?身體會比嘴巴更誠實。


特首崔世安︰「政府從來沒有干預新聞自由,亦需要有新聞自由。」說完便走,頭也不回。

(獨立媒體網根據與論盡媒體之內容交換協議轉載此文,原文載於論盡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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