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我的志願是不見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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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志願是不見光的交易
Apr 15th 2014, 04:14, by 刺青雜誌

原文刊於此

文:吉暝水

咔嚓咔咔,乞咦,嘭。每逢這些夜裡,其實我都睡不好的。沙沙的水喉聲之後,又一輪的開門關門聲。之後總是會飄來一陣出前一叮蔴油味,我肚子就咕嚕咕嚕地響起來,床上輾轉反側,換來睡下鋪的姐痛罵:「滾夠了沒有?再滾你給我滾出去。」好了,我不動了。釘在磨擦到炙熱的被單上,從一數到三百九十九,通常都能在迷糊之間睡著了。

爸媽不是有心要做「偷食男女」的,只是他們總是上夜班。我爸在酒樓做,通常都十一點才放工。運氣好的日子,他會帶一點小菜回來,當作宵夜。吃不完,就是我們明天的中午飯。我媽在醫院做清潔,不一定是夜班,但有時候也要「輪夜」。她說她喜歡「返夜」,因為白天還可以給我們燒菜煮飯。據說,他們晚飯都吃很早,收工通常都已經饑腸轆轆。老爸的小菜,家裡長期儲備的公仔麫,便成為他們睡前的美食。

我記得,小學作文〈我的志願〉的我是這麼寫的:「我要做在晚上賣吃的人,讓夜晚下班的人也不用餓著肚子回家。」當時中文老師史無前例地批出了85分,附送一句「感情真摯」的評語。箇中的深層次意思,只是我希望他們不會每天都回來吃公仔麫:最好在外頭「偷食」,不要回家弄吃的,害到我半夜莫名餓起來,不人道。

十年之間,老爸老媽退休了。哥姐也開始工作,收入穩定。我大專一畢業,就決定跟男朋友實現童年夢想。我們選了最本土味的小食──雞蛋仔,作為主打,兼售格仔餅,和自家原創的蛋卷包香腸。黑夜裡賣吃,光顧的人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我以為,他們都是下班的人。原來,還有青年男女「踢拖」來買吃的(是事前的準備,還是事後的補充呢?),也有兩小口邊吃邊聊(目標不在吃,只是大家都不想回家)。當然少不了那些頭髮染了,手臂畫龍雕鳳的(不過他們通常只看不買)。冬天雖然很冷,我們站在爐火前還好一點,稍稍走開,指頭都要變冰棍了。畢竟這裡是寒冷的北方,邊境的荒蕪之地。可是,每當我看著大家買了新鮮現造的餅食,捧著掌心暖暖的笑起來,我就覺得我們好像發電機:可以給人熱暖。

//【本報訊】在上水彩園邨天橋夜市擺檔廿多年的數十個小販攤檔,遭遇嚴厲打壓。管理天橋的領匯突然在橋上加設欄杆,令他們無法做生意,更拒讓小販手推車通過天橋。他們轉至橋底擺檔,房屋署即搭起圍板,加設水馬等,令他們經營受阻。//

我們的車仔被沒收了,人卻還好,你說:「人沒事就好了,不如我們賺夠錢再開店吧。」

我咬著嘴,莫名的淚水湧上眼眶,問:「甚麼時候才夠錢呀?人工加得慢,舖租漲得快呀。你說呀,說呀!要儲到甚麼時候?」

你無語。三天之後,在你上水圍的村屋前,搭出了新一台的戰車。

我們再次衝上天橋,橋口冒出半人身的鐵通。過不去,只好在大廈門前擺著。屋苑的遊樂設施,也有重兵駐守,顯然是為了牢牢盯著我們的一舉一動。每半小時輪更一次,偶然對著對講機不知匯報甚麼。從橋上到橋底,橋底都圍起來了。為何要四處流浪呢?我們只是在黑夜裡工作,不代表我們做不見得光的事。為甚麼非要把我們趕絕呢?

//【惟工新聞】昨晚深夜11時40分左右,上水彩園邨的小販正在擺賣時,最少兩輛貨車突然到場,數十名穿黑色風衣制服的房署職員,由四方八面包抄,以暴力手法對待小販,其後警察到場拘捕七名小販,六人更遭房署票控,而11輛小食車更被沒收。//

很幸運,我們及時把車仔推到陰暗的垃圾房,未被發現。一瞬間發生的事情,壓縮成扭曲模糊的畫面,不斷循環播放。那潑成一地的甜麫醬,看起來太像血跡,久久未能刪去。

「告訴我,我們做的事情,錯在哪裡?」

你緊緊的抱著我,然而這一夜雖然結束了,但天都好像沒有光過來‧‧‧‧‧‧

(圖片摘自撐住上水彩園夜巿!

原文刊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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