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200人聲援長毛 申保釋被拒 最快明日向終院申上訴

 
You Can Make a Difference

By planting ten trees and ensuring that all our clothing is produced responsibly we allow each and every customer to make a difference. Join us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200人聲援長毛 申保釋被拒 最快明日向終院申上訴
Jun 10th 2014, 09:49, by 歐陽聯發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在2011年衝擊科學館的遞補機制論壇,上訴後判囚四週,不准保釋即時收監。在荔枝角收押所待了一個晚上後,頭髮被剪短的梁國雄今日(6月10日)下午再回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但上訴及保釋申請均被法院駁回,預計最快明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仍須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此外,就「長毛」變「短毛」的問題,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李柱銘亦將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剪髮」的決定。

「公民提名 公民抗命」

上訴今午兩點半在高等法院開庭,兩點左右庭外已有多個團體聲援長毛,聲援者高叫口號,又在「撐長毛撐自己、公民提名公民抗命」的白布上簽名以示支持。工黨指「長毛無罪、政治檢控可恥」,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新界東北村民、社會主義行動等亦有到場。民陣警權組召集人王浩賢指,長毛是因為《公安條例》入獄,要求廢除公安惡法。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公民抗命不會因為長毛入獄而被恐嚇,同案被告、上訴後脫罪的陳倩瑩及鄧建華亦有到場。

WP_20140610_017
圖:聲援者在白布上簽名以示支持

WP_20140610_012
圖:陳偉業到場聲援

聲援者擠滿法庭,剪了短髮的長毛入庭時,眾人鼓掌,有外國人在旁聽席上高叫:「Longhair, God bless you!」。梁國雄代表律師李柱銘指,梁國雄在案發時嘗試推開木門但不成功,木門是後來才被其他示威者拉開。法官彭偉昌不認同此觀點,認為就算損毀—刻長毛沒參與仍是有罪。

法官退庭後裁定上訴人的申請是基於一個「錯誤理解」的法律理據,因此不發出上訴的批准。法官雖然認同長毛絕不會棄保逃跑,但法官拒絕運用其酌情權讓梁國雄保釋外出。代表長毛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他們定必向終審庭再申請上訴。李柱銘指如果終審庭的法官認為上訴有理據,保釋申請亦更高機會成功。但這需等候排期,最快明天處理。

可根據《監獄規則》申請出席立法會會議

今日在庭上,李柱銘亦提出要求,讓梁國雄可以出席立法會會議,法官未有批准或否決。翻查資料,議員是否可在囚禁期間出席立法會會議,是懲教署署長的行政決定。根據《監獄規則》(第234A章)第十七條1(b),署長可運用酌情權讓如梁國雄情況的囚犯外出最多24小時。因為這是行政決定,署長有責任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長毛是立法會議員並且沒有被彈劾。《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則不能應用到長毛這帶罪之身身上。此外,李柱銘亦將就梁國雄一把長髮被剪提出司法覆核,《監獄規則》第34條「服從有關清潔的指示 」雖有規定「每名囚犯均須服從就洗滌、洗澡、剃鬚及剪髮事宜而不時訂明的指示。 」但就頭髮的規定卻男女有別,並不合理。

司法覆核剪髮決定

梁國雄在2011年衝擊替補機制論壇,原審被控擾亂秩序行為等四罪,判監兩個月。昨日高等法院裁定梁部份上訴得直,減刑至判監四星期。梁國雄一度要求押後判刑至下月中,待他完成立法會議員職務後才開始監禁,但法官彭偉昌被拒絕被即時監禁。

WP_20140610_031
圖:大批聲援者在金鐘道囚車出口守候長毛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