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高官問責制成地產霸權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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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問責制成地產霸權問責制
Jun 24th 2014, 05:37, by 土地正義聯盟

梁振英上台之後,主張「任人為才」,其問責團隊比董建華、曾蔭權年代任用更多專業及商界人士出任局長、副局長及政治助理。這些非政務官出身的管治班子是否真正人才,公眾可以判斷,但他們與所來自的「業界」過從甚密,利益之瓜葛與獨立於商界的公務員政務官,已存有根本的差別,甚至是高官問責制制度崩壞的根本原因。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在2007年離任贈言時曾說,「高官問責制是香港的唯一出路。」當時,他在批評陳方安生這位過氣政務官思想落伍,不識時務。到了今天,許仕仁遭揭發收受地產商過千萬利益,果然思想前衛、識時務。回看許當日這番說話,意義又再翻了一翻。

由董建華年代的梁錦松,到曾蔭權的管治班子,出於「無心之失」、小貪當平常的問責官員一個接一個,令市民對問責團隊能謹守廉潔界線失去信心。來到梁振英年代,更廣泛地棄用公務員出身的政務官出任問責官員,改從商界和專業界別找人加入團隊。表面原因是「任人唯才」,找專業人士出任局長,實際問題是梁振英在公務員團隊中「沒朋友」。這個「新」班子一開波便「跪低」,出事的竟是少數願意從公務員跳身問責局長的發展局麥齊光,麥上任僅12日便下台之後,換上了前立法會議員陳茂波。這位「發展局局長」據梁振英的藍圖,是出任他打算新設的「副財政司」,不過五司十四局未獲社會支持,於是陳茂波被替補出任發展局局長。上任不久便遭譏為不懂發展及規劃,結果由他主理的新界東北發展項目,即被揭發參與囤地,涉明顯利益衝突。陳茂波在傳媒追訪下,一個大話蓋一個大話,與僭建無極限的梁振英可謂沆瀣一氣,至今民望長沉不氣,不敢見記者公眾,只懂於周日寫網誌,號為「陳茂 blog」。

個人之貪固然令市民髮指,但結構層面潛在的隱憂,更加重大家對政府的不信任。貪官背後必有座大冰山,許仕仁貪污案反映的是官員與地產發展商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這不禁令人去想,會否香港也來個翻版的澳門歐文龍(註:歐文龍是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涉貪項目達40項,全部與地皮發展項目審批有關)?

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是高官問責制增加了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兩個職位後,首位發展局副局長。發展局上任局長是林鄭月娥,其下只有政治助理。梁振英上任後的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政治助理何建宗,前者因騙取政府租津被迫下台,後者則與陳茂波同被揭發在新界東北發展局內利益而辭職。發展局處理是的動軋數千億的龐大利益,假如不是從公務員而是從所謂商界及專業界別尋找問責官員人選,很大機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利益衝突。

陳茂波被揭發囤地而拒不辭職,只是政府高官問責制腐腋的開端,更大的制度性腐敗是在於委任前工程公司高層馬紹祥為發展局副局長。《竊聽風雲3》中,四大地產商的代表司徒光(吳孟達飾)致力在官員、鄉紳及其他地產商中爭奪利益,不惜手段。然而我們發現比電影更真實的是,司徒光與受賄的政府官員馬永權,如今兩位一體,直接坐在問責官員之列。地產商及工程界的利益群體,其代理人可以直接在政府部門內推動對他們有利的發展項目。所謂的高官問責制到今日正式成為一紙空文,我們都知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貪腐案,其「利益登記冊」毫無問題,但許在背後卻收取千萬元之鉅,反映「利益登記冊」根本名存實亡。當這位代理人他日退位,只須「過一過冷海」,又可以回到私人公司工作,他在政府內獲得什麼機密資料及情報,已經不再重要,因為這位代理人已經直接在政府部門內推動其利益所在的項目!

一個民選的政府,根本不可能委任一個存在如此巨大利益的人出任問責官員。因為當這個人落任後,公眾赫然發現他竟獲益於他在任政府時獲通過的千億發展計劃,這個民選政府及其政黨是會付出代價的。可是,這在香港是沒有任何代價,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另請看〈反對新界東北 就是反對官僚腐敗——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仲衰過囤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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