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舢舨充炮艇,律師會會長林新強,你代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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舢舨充炮艇,律師會會長林新強,你代表誰?
Jun 24th 2014, 03:40, by 謝連忠

原圖:蘋果日報

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公開地說「我覺得共產黨好偉大」;此外他高調公開為《一國兩制白皮書》護航的一番言論,引發法律界中人的爭議。

法律界分大律師和律師兩陣營,長久以來,大律師公會在政治事件立場上與中央政府相悖,其取態在公衆中亦深具影響力,被中共視為眼中釘,歸類為「反對派」。令人懷疑的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及會內其中一些理事,已被中共拉攏用作其意見喉舌,目的是抗衡大律師公會立場,希望在意見立場上達到平分春色的地步。問題是,從一些會員的角度,林新強表達的意見立場,不過是冒著律師會的名義,不代表他們,當然也包括我在內。事實上,林新強曾指該會會員近九千,難反映每一個人的意見,但究竟由他聲稱「代表律師會」的白皮書立場上,正反映多少個會員的意見,相信他並無答案,當中存在有多大的代表性,他也沒有答案。在 《一國兩制白皮書》 如此重大的政治表態上,林新強在會內未與會員討論和作出諮詢,更加未有經理事會或會員大會接納或追認,由中國國務院發表至林新強公開發表支持立場,只有六日,如此我行我素、自把自為,受到律師們公開聲討和公眾質疑,是必然的事。

就律師會內部對《白皮書》的看法,律師任建峰是律師會憲制事務委員會委員,根據他的説法,憲制事務委員會曾就《白皮書》取態作過討論,並成功草擬了一份立場書,任建峰未有透露立場書的內容,但估計委員會的立場不符合中共心意,故林新強未將之提交理事會採納,改而選擇以6月16日記招方式表達立場。

林新強在6月23日的會長書信開腔指傳媒就他在6月16日的發言,報導「點滴分散」(bits and pieces),聲稱為了避免錯誤引述而造成誤會,將當日提供新聞稿全文。要提的是,這份新聞稿是以「林會長於6月16日與傳媒的對話」為題,下款亦沒有寫上「香港律師會」,狀態閃縮,然而,在記者提問下,林聲言他所說的一切,都是代表律師會,又由於在會員通訊中,他向會員提供新聞稿內容,故可確認此新聞稿所説的一切,在他角度而言乃屬律師會的正式立場。

新聞稿共達三頁之長,中英對照,新聞稿第二頁提及《一國兩制白皮書》,立場是「我們應該用正面的態度去看待這份文件」、「白皮書沒有改變香港現行的制度和地位」。據我理解,就事情的姿態和立場,能夠真正代表律師會的機制,是理事會和會員大會,但兩者卻未就《白皮書》作出任何討論,當然就沒有正式立場可言,也就是說,林新強在此以書面和記招方式公開表示「用正面的態度去看待白皮書」,顯然是僭越律師會的代表機制。事實上,自白皮書發表後,社會人士議論紛紛,林新強貿然公開表態護航,於情於理亦屬不合,以下是社會譽論中較明顯的「負面」立場:

(1) 大律師公會反駁《白皮書》中將「三權合作論」搬來香港推行,質疑衝擊香港核心價值司法獨立這個最重要的基石。又將法官定義為「治港者」要求他們「愛國愛港」,破壞三權立分的原則。

(2) 已故總理趙紫陽的秘書鮑彤指《白皮書》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作出的承諾,並指把香港降格為內地一般地方政府,將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一國兩制收回了」,「中英聯合聲明作廢了」。

(3)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說,白皮書有如重新制定一國兩制框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4) 經濟學人 (Economist) 在一篇名為"A showdown looms"(攤牌在即) 的文章提到,《白皮書》表示中國政府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自治權全由中央賦予,更指司法部門是「治港者」之一,需要愛國,增添香港人對北京的怨恨(resentment)。

在「負面」立場之餘,當然亦有愛國陣營急不及待的附和支持,但林新強在爭議形勢下仍勇往直前,行為難以令人釋疑。

尚有一事令人頗具詫異,新聞稿的最後部份,竟然也就中越兩國南海領土爭議發表聲明,附和中國政府立場,指這是「外交問題,應該交由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部洽商,透過和平方法解決。」而最後一段指出「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繁榮穩定,是每一個香港中國公民的責任。」又指:「愛國愛港是每一個香港中國公民的責任,在這立場上,香港律師會不會接受任何批評。」首先,香港律師會是一個專業公會,其權限受法例和章程規範,並非一個普通的社團或民間團體,其職責在於負責處理與律師專業相關的執業事務與操守行為,對國與國之間的領土糾紛發表立場,實屬離題萬丈,從未有之。此外,香港律師會的會員,並非全是中國公民,為數不少是持有外國護照的香港人,並且還有歐、美、澳、紐國籍的外國人,對這類會員來說,律師會以會的名義表達這類愛國親共立場,自然會令這些人深感詫異和格格不入,更何況,這些立場,同樣從未經律師會員內部討論和接納,更甚者,林新強的新聞稿卻就此點指明「香港律師會不會接受任何批評」,言下之意,即使不被會員們認同和接納,此等「愛國立場」仍堅定不移,被視為律師會金科玉律,不可抹除。這不禁令人推斷,在政治形勢的推使下,律師會已變成一個切頭切尾的愛國公會,對中國政府提出的一些立場,應聲附和,照單全收。

最後一提的是,在6月18日,即林新強的6月16日的記招後,正藉傳出多位律師會員正在醞釀向林新强提出不信任動議期間,政制事務委員會的另一委員黃嘉純辭去委員席位,在此富爭議的背景下出現資深委員辭職而未作解釋,非比尋常,旁人固然猜測,辭職乃與林新強駕空委員會,黃嘉純以委員會失去功用而辭職,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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