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此時有聲勝無聲 --- 回應董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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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有聲勝無聲 --- 回應董啟章
Jul 23rd 2014, 16:48, by 王偉雄

圖:香港貿發局

讀罷香港書展2014年度作家董啟章的感言《必要的沉默》,有幾點感想,如骨骾喉;我既無保持沉默的必要,不妨寫出來給讀者參考。

董啟章的感言有三千多字,主要論點卻不多,讓我先勾勒如下:

(1) 在香港現時頗為激烈的政制爭議中,「語言被徹底地工具化,成為但求目的、不擇手段的攻擊性武器」;例如「沉默」一詞「成為了絕對的負面詞」,而相反的「發聲」,則成了「一個絕對的正面詞」,「最被濫用」的是「暴力」一詞,「被無差別地」應用在「對方任何約制或衝擊己方的強硬行為」。

(2) 濫用語言,後果嚴重,首先「造成人們對現實認知的扭曲,以及對形勢的錯判」,接著「反過來實質地影響各方勢力的互動,改變現實的發展路向,導致自身所欲避免的結果」,然後會『毁滅「以理服人」的文明條件,退入「以力服人」的蠻荒世界』,結果「將會是赤裸裸的權力鬥爭」。

(3) 沉默不止一種,作家(和藝術家)面對「嚴苛的現實」時,由於「現實世界的非人化」而「被迫接近那不可言說之物的邊界」,於是「讓沉默進入作品」,「也無法不在現實中選擇沉默」;這「並非冷漠或者怯懦,而是一種選擇」,是一種「更廣義也更深遠的沉默」,在這種沉默中,「我們聽到另一種聲音」。作家即使「沒有進行世俗意義的抗爭」,也可以「以終極的沉默(死亡或瘋狂)為表現形式,不但發出吼叫式的強音,還促成了語言的重現、意義的再生」。

先談第三點。我不會否認「讓沉默進入作品」和「在現實中選擇沉默」可以是作家表達「另一種聲音」的方式,誠如董啟章所言,這是他們的「一種選擇」;然而,既然是選擇,就談不上是「必要的沉默」,就算是「在特定的語境底下」,一位作家也可以選擇以作品直接「發聲」,而不必認為自己已經「接近那不可言說之物的邊界」 — 在「嚴苛的現實」裏,可以出現三島由紀夫,也可以產生喬治歐威爾。

也許董啟章說的「必要的沉默」,是指文學(和藝術)必須容許上述那種「更廣義也更深遠的沉默」,不應該要求作家一定要就現實「發聲」。假如他是這個意思,我當然同意,因為文學應該多元化;可是,我也不得不指出,在「嚴苛的現實」裏,那些選擇「必要的沉默」的作家大多曲高和寡(準確點說,是比一般文學作家更曲高和寡),甚至完全不為人知;反而是那些「發聲」的作家,即使達不到「促成了語言的重現、意義的再生」這麼高的文學成就,至少在當下的現實裏會有些少影響力。在這個意義下,沉默不是罪,但有聲勝無聲。

董啟章的第二點,似是犯了滑坡謬誤,因為我們不見得有理由相信濫用語言一定會有他說的種種嚴重後果;不過,即使那不是滑坡謬誤,也要看被濫用的是甚麼語言、甚麼人濫用、濫用到甚麼程度,而這些問題都是關於他的第一點 — 第一點不成立,第二點也會站不住腳。

至於第一點,有誇張和不公道之嫌。的確有不少人認為「不發聲的人需要被喚醒」,可是,有多少人認為不發聲是「一種過錯,甚至是一種罪」?那些高唱《問誰未發聲?》的人,有多少是在唱出譴責,而不只是唱出呼籲?假如喚你不醒,難道我就要罵你是「港豬」、甚至視你為敵人嗎?「發聲」一詞,又何曾由「表達意見」的意思,『變成了單純的「展示立場」(歸邊)』?我問的這些都是真問題,不是修辭上的反問,而我認為至少答案是不明顯的,不宜草率論定;這種草率論定的態度,也有可能引致「對語言的忠誠或至少是尊重的大規模淪落」!

原文刊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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