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許志永的罪名是追求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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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的罪名是追求公義
Jan 28th 2014, 10:01, by 林兆彬

美國第三任總統Thomas Jefferson曾經說過:「如果人民害怕政府,便是暴政;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When the people fear their government, there is tyranny; when the government fears the people, there is liberty.)。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內地,這個獨裁政權似乎非常「害怕」人民,特別是在習近平「登基」後,一方面提出所謂的「改革」,同時亦有無數的異見人士被捕,暴政罄竹難書。

近日,內地維權學者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另外四名「新公民運動」維權人士也同樣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法律只是中共的工具,被控的罪名是甚麼其實不太重要,總之都是現代版的「莫須有」罪名。我除了感到憤怒之外,心裡亦惻隱難過,他們究竟犯下了甚麼「錯事」而得到如此下場呢?

以下這一連串堅持追求公義的行為,就是許志永真正的「罪名」。

2003年,原籍湖北的孫志剛被廣州市政府執法機關以「三無人員」的理由收押,拘禁期間被收容所員工毆打身亡。許志永首次走入公眾視野,與兩名法律學者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最終成功廢除針對非本地戶籍人士、限制其自由並強制遣返的「收容遣送制度」。

同年,許志永創立了民間組織「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其後改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一直致力為弱勢人士維權、進行死刑冤案調查、撰寫人權報告等。

2006年,許志永為維權人士陳光誠提供法律援助,在辦案過程中多次被毆打。

2008年,許志永為毒奶粉事件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009年,許志永及其創立的組織「公盟」不斷受到打壓,中共政府以「涉嫌偷稅」的名義逮捕許志永。最荒謬的是,「偷稅罪」當時已改為「逃稅罪」,檢察官連罪名也寫錯。

2010年3月,「公盟」以「公民」作為新的組織名稱繼續從事維權活動,發起以「自由,公義,愛」為精神的「新公民運動」。

2012年11月,許志永發表《致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同月,他被北京國保人員帶走。

2013年,許志永在北京地鐵站口發放傳單,呼籲無北京戶口的北京外來市民到北京市教委大樓前聚眾,表達要求教育權平等的訴求,翌日被當局傳喚。同年,許志永前往香港參加「孫志剛案十周年研討會」,於北京機場被公安帶走,隨後開始遭軟禁。

2013年7月16日,中共政府正式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刑事拘留許志永。

201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罪名成立,判處許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我們都是「許志永」

相比起其他政治犯,許志永被判四年,聽起上來好像不算太長,但事件所反映的重要訊息是,中共表面上說要改革,但原來連許志永這些溫和的維權人士也接受不到,要將他們消滅於萌芽,殺一儆百。

其實許志永的訴求和行動真的很溫和,他的行為比大量支持民主的香港人更溫和,我們曾經上街要求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落實民主、反對洗腦國民教育……若果我們身處於內地,相信早已經被拘捕坐牢了,又或者我們根本就不像許志永般勇敢,不會站出來發聲表態。

許志永只是一個溫和改良派,在2003年和2006年曾當選為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他一直以來也把精力放在民生和人權問題上,例如派宣傳單張、勸諫式地要求中共政府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而他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訴求,甚至與習近平所提出的政策方針在表面上相類近,為何中共仍是容不下這個溫和改良派呢?

觸動了中共的底線

正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共深深明白到這個道理,認為許志永終有一天會「不受控制」,會超越中共的底線。許志永於2012年11月發表的《致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中,雖然沒有直接要求中共「結束一黨專政」,但他在文中對習近平說:「多元化市場經濟和一黨專制不可能長期相容,中國不可能一隻腳邁進了現代文明另一隻腳還停留在中世紀」、「專政理念與現代文明截然對立」、「希望您展現您的勇氣和智慧帶領中國走向民主憲政的人間正道」……通通都觸動了中共的神經。

其次,中共極權國家的憲法只是「語意性憲法」(Semantic Constitution),即是一件披風,規範不了中共。許志永一直主張喚醒中國「老百姓」的公民權利意識,就是衝擊著中共的意識形態。在中共的心目中,中國大陸就只有「臣民」而沒有「公民」,國家的主權也不在人民的手上,而是在黨的手上,黨的利益大於一切,甚麼「踐行憲法規定的公民言論自由權」或許已超越中共的底線。

一個極權國家要維持穩定的管治,就必須要繼續採取強硬的手段,任何突然放鬆言論自由的行為都隨時會「亡黨亡國」。許志永到處宣揚人權與法治精神,又組織群眾示威,長遠來說是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絕對會動搖中共的專制統治。今次殺一儆百,也是符合中共的思維邏輯,但同時反映中共這個獨裁政權十分「害怕」人民,要繼續收窄「老百姓」的自由和空間,哪怕只是派一張宣傳單張。

許志永在內地所作的那些溫和的行為,所要付出的代價實在難以想象,比起香港不少自稱「勇武」的社運人士勇敢得多,值得我們無比敬佩。溫和維權人士許志永被判四年牢獄這件事,明顯反映了習近平的強硬的作風,身處在香港的我們,是不能夠獨善其身的。香港人爭取民主多年,現正處於最後的直路,但中共向左轉的現象,似乎讓沒有篩選的真普選,距離香港人愈來愈遙遠,中共對「和平佔中」的打壓必定會非常嚴厲。

為了真普選,香港人可以去到幾盡?

(圖為編輯所加,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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