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從雲南棄水到香港棄權 - 解構發電燃料組合的利益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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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雲南棄水到香港棄權 - 解構發電燃料組合的利益糾結
Mar 25th 2014, 06:16, by 黎廣德

香港人到海灘戲水是一件賞心樂事,但雲南「棄水」卻是一場觸動幾百億元利益的大博奕,更可能與香港的未來發展息息相關。

甚麼是「棄水」?這恐怕比要預知結果的「普選」更具「中國特色」。簡而言之,棄水就是當水電站儲水足夠發電時,卻打開溢水道把儲水丢棄不發電。每度電能賣錢,所以棄水如同丢錢。過去十多年,雲南省不惜犧牲生態環境和花費巨資建成水電站,為何甘願「見財化水」?這要從內地電力管理的矛盾說起。

根據中國電力聯合會的資料,去年雲南全省因棄水而損失的發電量約240億度,超過香港全年用電量430億度的一半,是大亞灣核電廠供港電量的兩倍半,名符其實把幾百億元丢入鹹水海。表面看來,雲南省棄水的理由有三:部分水電站比原計劃提早投產,風電等新能源發電量大幅上升,和向省外輸電的工程延誤以至「綫路擠塞」。

但這些技術原因難以掩蓋背後的利益矛盾,因為按照大陸現行的税制,電站向南方電網以「點對網」的方式輸電往廣東,雲南省政府無法在税收中分一杯羮,亦不滿中央仍然以計劃經濟的方式指定價格而令賣電價偏低,因此乾脆棄水而不發電,索性兩敗俱傷,順便施加壓力迫中央重新審批本已禁止的電解鋁廠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再加上發電與輸電工程規劃不協調,令雪上加霜。由於未來幾年新投產的水電裝機容量每年增加三成,所以雲南棄水的荒誕只會越演越烈。

輸入電力 掩蓋矛盾

雲南距離香港一千多公里,與港人何干?吊詭之處是港人從不關心的雲南水電,正好點中上週環境局公佈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文件的關鍵:以從內地電網輸入電力作愰子,掩蓋本土核心矛盾。

在文件公佈前,大家預計有三個最大爭議:環境責任、使用核電,和電費加幅。驟眼看來,似乎三者都被化解於無形:改善環境的目標大致不變,沒有直接擴大核電用量,電費加幅好像沒有選擇。這是一份經過精心計算的諮詢文件,難怪延遲了整整一年才推出。

今次諮詢是延續2010年政府推出應對氣候變化策略諮詢文件,當時為了順應國際趨勢和中國國策,建議把碳排放量由今天的4200萬公噸大幅減至2020年約3000萬公噸,但條件是大增使用核電的比例至全港用電量一半以上。冷不妨2011年發生福島核災,民意大變,誰再提擴建核電站無疑是政治自殺,所以如何能不擴核又可達減排目標,又能滿足商界維持便宜電價的訴求,是對環境局的一大考驗。

平情而論,兩位正副局長黃錦星和陸恭蕙頂住了不少政府內部壓力,對於過去政府提議減低碳排放和改善空氣的目標沒有退縮,絕不容易。他們的聰明之處,是提出了兩個猶如雞肋的方案,令不少人拿到咀邊望之輕嘆,反而忘記了自己當初是點了炸雞脾還是炸雞排。

文件提出的兩個方案很簡單:兩個方案都維持從大亞灣輸入核電佔全港總同電量兩成,方案一是從內地電網輸入三成電力,天然氣發電佔四成,煤電只留一成;方案二是利用天然氣在本地發電大增至六成,而保留兩成煤電。

若果只計算本港境內的碳排放和污染物,兩個方案都能勉強達到政府减排目標。有沒有增加核電?由於方案一從內地輸入的電力是從南方電網購買,說不清電從何來,所以政府可以迴避問題。至於電價加幅多少的問題,文件就以涉及「一系列因素」為理由,只說两個方案都預計增加一倍,不再詳細交代。

財團騎劫政策 公眾利益勢危

電力行業是資本密集的大生意,因此大財團騎劫政府政策的誘因極大,要求一個並非民主授權的政府站穩公眾利益,難度極高。民間團體由於缺乏調查研究的資源,很容易被財團或政府牽著鼻子走。

能源政策的立足點必須是全球視野和區域性規劃,無論香港人如何擔心中港融合,都難以逃避。正如減碳目標是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的責任,發電燃料必定從外輸入,基建設施也必然牽涉跨境建設,所以彰顯香港人利益的關鍵在於一套透明獨立的監管架構和鼓勵競爭的電力市場體制,偏偏這兩者都是今天最大的漏洞。

只要對政府提出的兩套方案稍作利益分析,便明白任一方案都無損於既得利益繼續壟斷市場,方案二固然是由現今的兩家電力公司獨佔,方案一引入的南方電網,最近已成為中電股東,所以輸入電力等同「關連交易」,瓜葛糾纏不清,公眾難以監管。要市民二揀一,其實是冇得揀。

正因如此,雲南棄水可能是香港突破鳥籠的契機。假設香港用定點購電的方式向雲南採購水電,省政府可享出口稅收利益,自然樂觀其成。由於雲南棄水的電量已大大超過香港需購入的電量,所以港方談判價格時有相當籌碼,兼且香港協助雲南減少資源浪費,理應獲得中央政府支持。

定點購電 突破鳥籠方案

輸電到港需經過南方電網,港方可按國際慣例支付輸電費用及額外基建投資。相比起方案一「網對網」購電,香港可以通過購電合同對發電方的環境及社會責任提出監管要求(此理念與政府實施「綠色採購約章」無異),更可以清楚計算香港用電的碳排放量,不致被指為轉嫁環保責任。

這套「定點購電」的「方案三」,足以配合2018年兩電管制協議到期後開放電力市場。再進一步,港府可以鼓勵香港企業在內地南方電網的範圍內投資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同的「定點購電」方式承諾向港資電廠優先購電,作為提早淘汰煤電和核電的替代電源,同時為電力市場引入新競爭者。

這套民間「方案三」的細節當然要進行詳細研究,但研究難度不會比政府「方案一」更大。況且「方案一」的網對網購電有一個潛在風險,就是南方電網可以振振有詞,在香港附近多興建核電廠,屆時香港人連反對的理由也被剝奪,真正愧對子孫後代。

捍衛本土利益的最佳方法,是不容許香港棄權,成為「被規劃」的犧牲品。無論香港人以全球公民或消費者的身份,都有權要求特區政府用前瞻思維參與區域規劃,既維護本土權益,也履行永續消費的責任,令遠在逾千公里之外的環境和社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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