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香港獨立媒體: 問題不在於「守法」,而在於法律嘅阿媽,笨蛋!

 
Find SIGG's Classic Aluminum Water Bottles at MYSIGG

Reducing our carbon footprint one bottle at a time!
From our sponsors
問題不在於「守法」,而在於法律嘅阿媽,笨蛋!
May 5th 2014, 07:37, by 區龍宇

大律師公會以「不符合基本法」為由,否定公民直接提名。

這表示,大律師公會不懂什麼叫民主公義。

好多人都已經談過,基本法無一字寫明不准許公民提名,所以所謂不符基本法,不過是欲加之罪。但除此之外,我們有更重要的理據。

第一個問題,是基本法幾時得到過香港人的正式認可?沒有。凡是不經過人民同意的法律,都不是公民社會的法律,而是臣民社會的法律,所以公民有權不服從。

有人說,基本法不是普通法律,而是香港的憲法,它又受制於中國憲法。

但是民主原則恰恰在於:憲法必須由民主選舉的立憲會議制定。但制定1949年的共同綱領的政協,其議席是中共和所謂民主黨派分豬肉分出來的。1954年中國憲法,雖然表面上是由普選產生的人大通過,但由於沒有競選自由,所以普選也是假的。

所以陸港人民,對於中國憲法也好,香港基本法也好,應抱的立場,就是:凡有利於人民的,就拿憲法/基本法來約束官員,但自己如果覺得不合適,決不拿它們約束自己。這才是民主的憲政精神。

法國憲政思想家和政治家西耶斯(Emmanuel Joseph Sieyès)對於憲政是怎樣說的?他在被譽為法國革命宣言的《第三等級是什麼》的小冊子裡強調,既然主權在民,那麼一切公共權力來自國民意志:

「國民存在於一切之前,它是一切之本源。它的意志永遠合法,它本身便是法律。在它之前和在它之上,只有自然法。人為法只能來源於國民意志。……政府只有合於憲法,才能行使實際的權力;只有忠實於它必須實施的法律,它才是合法的。國民意志則相反,僅憑其實際存在便永遠合法,它是一切合法性的本源。國民不僅不受制於憲法,而且不能受制於憲法,也不應受制於憲法,這仍無異於說它不受制於憲法。」

注意最後這句話!政府一定要守法,但人民不受制於法律甚至憲法!

社會當然需要秩序,因此需要法律及其上的憲法。但公民要守的憲法,必須是自己推選的代表所制定。所以普選全權的國民會議(在香港就是港人代表會議),才是一切法律的母親。你大律師公會不去堅守根本原則,反而否定溫和至極的公民直接提名,可見他們其實不懂法律精神!如果他們私下懂而又公開講相反的話,則不過代表他們要維護權貴統治,並在此前提下,為其蒙上一點遮羞布。這就是其方案的要害。

最後,略講講今年六四。練乙錚建議今年六四不搞紀念。此言差矣。今年不只要繼續搞,而且要有思想上的發展,除了繼續提出廢除一黨專政之外,更要將之連結到香港民主運動。香港人民不應限於爭取雙普選,而且應該提出三普選:除了立法和行政機關要普選之外,港區人大也應該實行普選。你們36個港區人大,不經港人普選,有什麼資格代表七百萬港人??港人是公民,只能自己代表自己,決不能被代表!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