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星期二

香港獨立媒體: 業主濫收 劏房戶未受惠電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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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濫收 劏房戶未受惠電費補貼
Feb 25th 2014, 16:49, by 黎子恆

圖:團體聯同一眾基層街坊拆開劏房模型上面的綑綁,寓意打破劏房戶的負擔。

(獨媒特約報導)財政預算案發佈在即,多個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提出長遠的扶貧政策。關注綜緩低收入聯盟(關綜聯)聯同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關學聯)於昨天(2月25日)發表能源使用及加價壓力對劏房戶影響的問卷調查結果,指出過去政府的電費補貼沒有落到劏房戶手上,因電費由業主收取,業主設立分錶違法分售電力,除了價格高昂,補貼亦不會與租戶分享。團體倡政府改善電力補貼,不應取消,同時加強巡查檢控非法行為。

此次問卷調查於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16日,透過街訪、家訪及發給基層家庭成員填寫,總共訪問了151戶居住劏房、板間房、套房及天台屋的基層家庭。

劏房戶電費任由業主加

調查發現8成的受訪者難以接受中電今年初加價3.9%和未來5年平均加價1.8%,並分別有50%及10%的受訪者表示會因為電費加價而產生焦慮及擔心因節省開支而與家人口角。

當中有95%的受訪者指電費並不是直接交給電力公司,而是交給業主,業主並沒有為劏房租戶申請獨立電錶。但交給業主的電費與電力公司價目不相符,最高可達每度電$1.7,最低則$1.1,較電力公司電費高2成至5成。而每當電力公司加價,業主亦會向租戶加電費。以今年初的中電加價為例,有26名受訪者的電費已被業主加至平均每度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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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劏房的分錶情況;假如發生火災,後樓梯的雜物會阻礙劏房戶逃生。

分售電力違法 亂設分錶釀危險

廖成利律師指,雖然業主設立分錶是合法行為,但電力條例寫明任何分售電力都屬非法。業主另設收費標準向劏房戶收取電費屬違法行為,理應根據總錶度數實報實銷才恰當。但現時電力公司和政府未曾作出任何巡查或舉報,所以從沒有人因分售電力而受到檢控。即使有業主被檢控,也只是罰少量金錢,未能起阻嚇作用。另外若分錶太多,有機會超出單位總錶負荷,輕則「跳制」,重則引致火災。

故此,廖成利建議政府及電力公司應該加強巡查和檢控,並提高刑罰。另外亦可為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教育他們有權舉報業主的非法行為。

電費補貼落業主袋 劏房戶未受益

雖然政府曾於2008、2011、2012及2013年向每戶住宅戶口注入最高為$1,800的電費補貼,但87%的受訪者表示未有得到任何補貼。由於劏戶沒有獨立的電錶,相信大部份補助已落入業主手中。中電於去年曾推出$300「一次性關顧社區津貼」幫助基層家庭,但是有72%受訪者表示未曾聽過此計劃,由此可見中電根本未有效宣傳此計劃,令劏房戶錯過電力補貼。

關綜聯組織幹事李大成建議政府可採用現時關愛基金在社會福利機構的登記形式,讓劏房戶直接登記,而政府便可根據此登記名單用郵寄支票或現金過戶直接發給電費補貼予劏房戶。李大成又狠批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不應因補貼未能直接到劏房戶而「斬腳指避沙蟲」放棄電費補貼計劃,理應另找方法直接令劏房戶受惠,現在在沒有長遠的財政規劃下便取消補貼,對劏房戶實屬不公。

增建公屋、設基本生活保障線、監管公共事業

李大成認為要真正根治香港的劏房問題,應增建公屋,改善基層生活;同時亦要在以收入劃分的貧窮線以外,以基本生活需要開支訂立「基本生活保障線」。更重要是監管現時的電力公司、公共運輸公司等公共事業,不讓這些公司每年都無理加價,令基層百上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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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以微波爐製成的劏房模型。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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