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歧視條例諮詢展開 平機會直面族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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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條例諮詢展開 平機會直面族群矛盾
Jul 9th 2014, 00:22, by 陳正恆

平等機會委員會公佈由即日起展開公眾諮詢,就歧視條例進行檢討。平機會建議合併現有四條(性別、殘疾、家庭崗位、種族)歧視條例,同時徵詢市民意見,判斷應否保障新移民及遊客免受歧視,應否規定必須為殘疾人士作出合理遷就,事實婚姻關係應否受保障等等。今次諮詢還會探討加強政府和公共機構促進平等的責任,與平機會的權力和運作。

冀修法保障移民

近年「中港矛盾」激化,反新移民、反自由行是否對內地人構成歧視,成為社會爭拗問題。聯合國曾於2009年建議港府把「移民身份和國籍」納入《種族歧視條例》受保障特徵,又於今年5月促請港府立法保障新移民權益。
是次檢討,平機會於諮詢文件中寫明「國籍、公民身份和香港居民身份或相關身份」都應列入免受歧視的保護之中。周一嶽表示,新來港人士受持續嚴重歧視,內地遊客亦遭歧視,冀透過諮詢了解是否有需要就此修例。他說該項建議不是特殊處理,只是正常處理,並非專門保障新移民和遊客,也會保障香港永久居民、外籍人士。談及去年孔允明案,他尊重終審庭判決,同意政府制定政策應對香港公民一視同仁,不過具體如何分配資源,有待廣泛聽取意見。

至於有人擔心修例限制言論和表達自由,周一嶽指任何自由皆要求對其他人士的尊重,不過不應該存在的言行未必觸犯法律,法律不是消除歧視唯一方法。潘力恆解釋,法律將歧視分為多種類別,「反蝗」一類言行近似「中傷」,然而指控「中傷」的門檻高、舉證責任大,故一般人不易觸犯。

無論直攣 事實婚姻皆納入

目前《性別歧視條例》保障免受婚姻狀況歧視,平機會建議列明保障有異性或同性事實婚姻關係的人士。事實婚姻關係是指兩人雖然沒有正式結婚但如婚姻關係般共同生活並互相作出承諾。該項修例會不會使同性伴侶可以如異性夫妻般申請公屋、領養孩子,乃至引致同性婚姻合法化?周一嶽強調,保障事實婚姻關係,不等於承認同性婚姻,因歧視法例並無決定婚姻合法與否的資格;平機會對伴侶關係狀況無先設條件,主要意在保障異性在僱傭福利、健康等方面的權益。

徵詢各界 10月7日前表達

諮詢文件還探討是否規定為殘疾人士作出合理遷就的責任,例如私人屋苑為輪椅人士加建無障礙通道;探討是否涵蓋更多性騷擾的範疇;是否規定男女做同等價值工作時得到同等報酬等。

最後,文件提出考慮改革或廢除的例外情況,包括《新界條例》和丁屋政策,容許宗教在僱用和頒授資格方面性別歧視。通常公眾諮詢注重主流民意,不過若關乎多數對少數的歧視,主流意見會不會掩蓋少數訴求?潘力恆指平機會知道該問題存在,因少數本來聲音就少,所以人數不是唯一考慮因素,會重視各種聲音。周一嶽坦言,平機會過往訂立條例起初難免有爭議,頭幾年會收到較多投訴,不過久而久之公眾會明白什麼做法構成歧視,這次公眾諮詢也可以預見爭議狀況。他鼓勵公眾踴躍回應,使香港的歧視條例更完善。

大刀闊斧 歧視條例四合一

檢討內容中最大改動是建議簡化以至合併四條歧視條例。周一嶽介紹,四條條例不少條文重複,概念定義相若,合併能方便使用者,而且能理順條例以把保障提升至劃一水平。例如,根據目前《種族歧視條例》,政府行使職能時引起的種族歧視不受條例保障,這與《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情況並不一致,合併條例則保障公眾在政府行使職能時免受種族歧視。是項建議參照與香港相似的司法管轄區經驗:英國已制定了單一的《2010年平等法案》,澳洲亦正考慮通過單一的《2012年人權及反歧視草案》。

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公眾書面可送交意見至10月7日止,專題網頁 http://www.eocdlr.org.hk/ 現已啟用。平機會將於8月每個星期六舉行公眾諮詢會,還有為少數族裔人士設有多種語言翻譯的會議,並主動約見不同界別的持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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