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獨立媒體: 張超雄:露宿者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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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雄:露宿者人不如狗?
Jan 22nd 2014, 07:31, by 正言匯社

露宿者人不如狗?

油麻地渡船街天橋下,有一群尼泊爾裔露宿者聚居。多年來,不少尼泊爾裔的港人都知道,這裏是他們走投無路的棲息地,一旦潦倒到無瓦遮頭,他們總可來這裏棲身,且有一群兄弟互相照應。露宿人數變化不定,有時十數人,有時二十多人。由於地點不就腳,與民居隔了兩條行車綫,不會有行人經過,可以說與區內居民互不相干。

前年,油尖旺區議會主席鍾港武與區議員楊子熙兩位民建聯議員,為了綠化該地,防止露宿者聚居,遂建議進行小型工程,花二百五十三萬公帑,放置二百多個花槽,並要將該處變成寵物公園。政府批准了該項工程,並由民政署統籌共七個政府部門,去配合執行此項以美化天橋底為名、驅趕露宿者為實的工程。

為建花槽趕走無家者

今年四月十日,地政署發出通告,要求該處露宿者於五月七日前停止佔用該地。四月十六日,獨立媒體記者 訪問該處一位露宿者,他說社署沒派人接觸他們。五月十三日,社區組織協會連同一批尼泊爾露宿者來立法會申訴,表示沒得到任何政府部門協助。在六月十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社署表示該處只有十名露宿者,有些已去了朋友處居住,有些已離開,個別個案則正協助他們申請綜援。

這是一個甚麼社會?我們寧願用二百多萬去設置一些毫無作用的花槽,也不願用一分一毫去幫助無家可歸的露宿者!試想想,現在單身劏房月租約二千元,一年租金二萬四千元,十名露宿者一年租金是二十四萬,二百五十多萬足夠他們租住十年有餘!

露宿街頭並不舒服,為甚麼有人要露宿?有露宿者在立法會表示,他在哪裏工作,就睡到哪裏。看來五十多歲的他,只找到散工,每天在餐館洗碗五小時,收入微薄,租不起劏房,也負擔不了昂貴交通費,只好露宿。社區組織協會去年年底發表一份露宿者研究報告,發現有四成露宿者無領取綜援,其中逾六成有工作。他們露宿並非自願,而是因人工太低,或因疾病(包括精神病)影響工作能力而被逼露宿。

綜援不足以付租金

有露宿者表示,就算拿了綜援,租金津貼只有一千四百多元,根本不足以應付牀位或劏房租金,且要付按金及上期,綜援並無額外津貼。就算要輪候公屋,在單身人士計分制下,也至少要等七至八年。其中一位露宿者現租住被劏為十三個棺材房的地方,因無窗口,晝夜不分,一進門便要點燈,他稱之為南北極房。除了沒光綫、空氣混濁、衞生環境惡劣外,最難忍是不斷被木蝨咬,多次被咬至手腳紅腫。在炎熱夏天更是悶熱難耐,我認識有劏房戶在夏季寧願在附近麥當勞坐着睡,也不願留在劏房裏受罪!

香港究竟有多少露宿者?社署說有六百四十多位向政府登記,較兩年前上升近一半,但數字其實被嚴重低估。關鍵是登記程序:首先,社工須確定露宿者在同一地點露宿逾七天才可進行登記;第二,登記者 礄璁@有四頁,部分露宿者因不願透露全部資料而未能完成登記;第三,若該露宿者在登記後即月內獲安排住宿,該登記會即月取消。

露宿是貧窮問題、房屋及高地價政策的問題、是公義問題。但政府及區議會視而不見,甚至要以建寵物公園及美化環境去趕絕他們,是否露宿者真的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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