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環境運動路上的踐行者:文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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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運動路上的踐行者:文思慧
Feb 27th 2014, 05:09, by 中大學生報

文:言

「……現存的環保(綠色)團體,究竟是否和現在的未來的國家權力跟前,仍以『個人修為』為活動的主調,繼續淡化市民共同參與環境決策的方向,還是願意在參與知識化和資源匯聚(組織)化的過程中,目標不離強化社群的環境決策力,以建立真正的綠色天地﹖」(《香港綠色難產》 文思慧)

被視為本港環保及左翼思想先鋒的中大教育學院前副教授文思慧,於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在靈實醫院病逝,終年五十九歲。於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哲學系畢業的文思慧,一生介入和推動民主和環保的運動,身體力行,引領無數人走上思考人與環境自然之倫理價值的道路。

早在1986年大亞灣核電廠(大核)事件引起的反核運動中,她已與同道發起聯署反對興建大核的公開信,並每日在明報發表文章,討論與核電相關的問題。及後,她一直關注本地環保運動的發展,反高鐵運動、福島事件後的廢核運動均不乏她的身影。2002年,她以 47歲之齡提早從中大退休後,便在大埔租了耕地當農夫,把環保、生態平衡、生活選擇等概念實踐出來。

文思慧思考環保問題的前瞻性,見於她的言行。在政府和環保團體希望市民自身提高環保意識時,她已直指地產商為了所謂的「經濟發展」而胡亂開發土地,是真正破壞自然生態和社群網絡的元兇,並批評環保團體不嘗試組織市民大眾,向政府和商家施壓。在福島事件後,文思慧與同道隨即成立「反核之眾」和香港核能輻射研究會,積極倡議廢核,並直斥一些科學家向利益靠攏,為國際機構製造「專家」報告,以偏頗的方法作出「福島事件沒有帶來嚴重的後果」的結論,更揭發國際組織為了核能帶來的利益而打壓其他有良心的科學家。

文思慧對環保、民主及自主性等的哲學思辯和實踐,實非片言隻語便能道之。以下輯錄她在《思》雙月刊(69/2000)的文章,冀能提供片鱗半爪,令大家對環境保育問題作更深層的思考。

〈香港綠色粉刷,環保騙局〉

轉載自《思》雙月刊(69/2000)
文:文思慧

港式混水摸魚

不久前,本地一名「綠色團體」領導人獲委任為中國國家環保局的「環保大使」(編按﹕此乃「地球之友」總幹事吳方笑薇女士)。這位本港環保精英與本地主流環境團體及大企業的代言人一般,經常責備本港政府未能改善環境,走向「可持續發展」。然而,仔細看她對「可持續性」的理解,便驚覺竟然與政府文件中的定義完全相同──她說:「可持續發展是平衡環境、經濟與社會三方面的發展。」這樣的定義,其實是非常誤導市民,甚至是乖離國際對環境(及經濟和社會)最低公認基準的看法,充分暴露了假「綠色」之名,竟公然為環境、經濟和社會方面的持續不公平政策與體制,粉飾一番。

筆者在別處曾發表過批評這類「環境、經濟、社會平衡論」的觀點,這裏不打算重複。只想指出惟有當「人的需要」不再以經濟與社會活動的基準,反而只有替財團增益、迫使人人多消費才是基準之時,那些所謂經濟與社會活動才會與環境保育發生衡突。試問在以人為本的社群生活中,在共享和互相支援的條件下,有誰會對大家身處其中及從中得到育養的環境不加珍愛?又有誰會因缺乏安全感而去大量佔有和囤積物質,以致不惜損害環境?更匪夷所思的,是好端端的一個自足社群,會忽然遠赴海外掠奪他人的天然資源,將人家的生活弄得面目全非,甚至將自己製造的廢料毒料運到外地棄置。其中一定是經濟與社會生活已遭嚴重扭曲;而環境破壞,不過是其中一種扭曲的表徵。如果不去檢討和改正這種經濟與社會生活扭曲的制度性根源,而一味去搞所謂平衡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試問又豈能不是顧左右而言他,掩飾了真實的問題?甚至藉著不知所云的「環保」道德光環,在這問題重重的建制的混水中撈一把?!

「可持續發展」批判

如此看來,對香港的主流(由官方與環保團體合力泡製的)環境論述(包括這些論述所衍生及維護的實際政策及行為)的「批判」,實在甚有必要。這裏所謂「批判」,不單單是「批評」的意思,而是採用西方(特別是歐陸的)哲學傳統──探討某個概念在一定的理念、歷史、文化氛圍下有何限制,甚至發掘其中蘊含的思維與實踐的陷阱。在討論以上香港環境論述在體制與意識形態方面的保守前提下,我們亦不妨引述一下在國際層面上,「環保」、「綠色」、「可持續發展」等概念所討論的方向,從而對照本港的論述,探索我們可作出怎樣的普遍與特殊的批判。

就以「可持續發展」為例,這個自一九八七年出現,並在一九九二年國際地球高峰會上被各國再確認的「環保方向」,若將之對比本港的「平衡論」,便可見完全是兩碼子的事。國際上就「可持續發展」的「共識」──或可稱為最低公認基準──是(一)滿足這代人的需要的同時,不能犧牲後代的需要;(二)要照顧貧者的需要。可見打從出發點上,便已與港式既不以規限發展於可承載範圍內為念,亦對貧者隻字不提的取向並不相同。更發人深省的是,即使是兩項國際共識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同樣被指為並未點名揭露導致貧窮的原因,也未以全球的可持續性發展為考慮焦點。

這些批評者認為無論是一九八七年為「可持續發展」定調的聯合國《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書,或一九九二年地球高峰會上簽訂的《議程廿一》等文件,都默許了現行國際間的所謂「自由」貿易:讓北方國家借此為名,與南方國家內少數的富戶及其政府共謀(當然間中有利益衝突),去剝削南方國家的自然資源。所以,在此情況下談「可持續性」,都不過是北方國家打掃乾淨自家境內的環境,卻持續破壞貧者生計所繫的環境而已。

更基本的問題是,「貧窮」的情況不單不能由現行體制(包括所謂國際間的「自由」貿易體制)所促成的「發展」去消弭,相反,「貧窮」作為一種現代社會的綜合現象,正因此種「發展」而生。簡言之,是現代「發展」將各地的本土人本經濟摧毀;取而代之的,是跨國財團支配的全球一體化下的經濟──糧食依賴,出口導向(即不再生產滿足本土人的需要的產品),外債高築,污染性強(這是人的生產與需要脫鉤下的必然後果)……,都是貧窮的原因。

更致命的是,這種「發展」模式在全球製造不斷消費。原來在本土提供的衣食住行、醫療和老少護理、人際互相支援,甚至是娛樂文化、感情生活、乃至「環保」(這點會在以下會詳細解釋)……,都通通成了商品,也因而成為永不能完成的消費目標。消費以「個人」為本,個人在社群解體的孤立情況下,還要持續消費才能確保「不致貧窮」的經濟與社會地位,是一場何等的疏離又無休止的困獸鬥!環境生態(與後代)既不能保護自己,就必然成了人類「困鬥」中的犧牲品──而財團要「發展」時,更將操控自然(與後代的命運)說成「將自然資源增值」(及「作人力資源投資」),可謂語言與行動上的雙重暴力!!

港式環保,為誰服務?

香港的「綠色」、「可持續發展」論述,不獨距離這一類對「發展」的批判議題不知幾許光年,竟敢維護那剝削人與環境的現建制(包括其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意識型態機制),可說是舉世無雙,故連國際共識的最低公認基準也難望企及。由此看來,官方愈講環保,愈要開山闢地讓財團大肆搜刮的舉措──如要將洪水橋村民連根拔起,去讓地產商大建「環保城」──自然是偷換概念。但更令人觸目驚心的是,環保團體也陷入一式一樣的思想及作風上的窠臼──如面對地產商剷村和深入生態敏感區域大肆發展時,竟不是站在「本土生態須與居民生活連成一體」的要求來否決。相反地,主流環保團體倒往往只訴諸抽象的「環境影響評估」原則和「環境管理技術」立場,去支持「發展」,從中換取一些由它們去管理的甚麼「地球站」、「自然教育中心」,或地產商「捐」出來作交換的生態保護點……等。這些「綠色」團體對於像迪士尼樂園這種跨國機構在香港的肆虐,也不去點出其壓抑本土經濟社會生活、鼓吹消費主義,以發展為名剝削為實的真貌;反而一再發揮「平衡論」本色,講講環境管理,實質上為有關計劃護航過關。君不見這些團體的主事人身為「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最後還是不敢去就迪士尼計劃投反對票嗎?!一個「保護海港」組織的主席,則倡議本港發展「邁亞米式」遊艇停泊中心,吸引大量高消費遊客!

現時世界各地環保團體正醒悟到,要「環保」便必須針對把人抽離自土地、文化、社群、關懷、對周圍的感覺的「全球化」趨勢,以及必須揭露由之衍生的「發展主義」的歷史定論式教條,才能把人和自然從剝削與貧窮化的物質和道德性災難中釋放出來。在反世貿、反世銀、抗議IMF及七大工業國等連場運動中,世界上不少環保團體終於和工會、農民組織、居民運動組織、反外債反貧窮反壟斷的組織、反戰反帝國主義侵略的團體……等等,都站在同一陣線上。可惜的是,在香港,「環運」的主流卻承接近十多年發展出甘被吸納進建制(而成一「功能」、「專業」界別)的趨勢,至今仍不見改弦易轍。加上商界財團勢力日益龐大的大氣候和小氣候,這些團體便大多在日益貼近此等權力中心以求存。一方面以專家自居,不時舉辦活動或發表建議,以引進「綠色技術」,例如引進電池汽車、環保屋村設計──往往即是將公路移遠些、村內設回收站(回收後的物品運他方在該處的再造工廠中怎樣污染就不顧了)──等反環境建議。而這正符合西方國家及一些財團要推銷其環保科技、產品的新消費潮流。對於淡出汽車文化、保衛社區完整(不讓地產商進駐重建)等針對更根本問題的反消費反商品化路線,則總不聞這些「綠色專業者」提出的聲音。更駭人聽聞的是,一位向以「綠色」自我標榜的政客及其政黨,竟然提出將食水私有化,讓鄰近地區向香港出售污染權(即香港將毒料廢物扔在該等地區,付帳「鬆人」!)等建議。將「綠色」幻化為剝削、欺壓的工具至如此地步;卻未聞任何「綠色團體」提出抗議。

何日見青天?

難怪官方暨同各香港特色的環保團體、綠色政客、綠色商家,多年來合力泡製出一幕幕「清潔空氣」鬧劇,來來去去總是指摘的士、小巴不轉用石油氣──卻始終不好好解決有關從業員「轉用」時需面對的困難,也從不譴責私家車文化。此外,就是推出一個行人專用區的建議──將「清新空氣」還歸昂貴地段的商戶,亦即將惡濁空氣(汽車)驅進非昂貴地段,或興建更多公路,浪費更多能源,以及鼓吹行人專用區內「安心」消費購物。至於長年飽受工廠廢氣煎熬的人士(如荃葵區居民),乃至長年「迎接」香港吹來的廢氣的大陸人民,以及受港商投資的污染廠房毒害的珠江三角洲人民,則從未受到關注。至於香港空氣質劣的一個主因──由港人投資的大陸廠房排出大量廢氣「回流」,則更是各方諱莫如深的題材。

這個逆各國人民關注環境公義、世界公義而行的港式環境論述與實行,看來只是香港社會在其「精英群」帶領下的觀念貧乏、無視野、無愛心的現況的一個映照罷了。茲以第一民主大黨黨魁的「環保高見」作結──針對空氣污染情況,該黨魁日前破天荒地提及限制私家行駛問題,主張香港宜彷效新加坡分單、雙數車牌行車日;但該黨魁又說,首先要讓車主換車牌,因為他家中就有兩部單數車牌汽車,要換一個雙數車牌才能適應新政策云云。

朽敗至此,夫復何言?!

現行國際間的所謂「自由」貿易:讓北方國家借此為名,與南方國家內少數的富戶及其政府共謀(當然間中有利益衝突),去剝削南方國家的自然資源。所以,在此情況下談「可持續性」,都不過是北方國家打掃乾淨自家境內的環境,卻持續破壞貧者生計所繫的環境而已。

可惜的是,在香港,「環運」的主流卻承接近十多年發展出甘被吸納進建制(而成一「功能」、「專業」界別)的趨勢,至今仍不見改弦易轍。加上商界財團勢力日益龐大的大氣候和小氣候,這些團體便大多在日益貼近此等權力中心以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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