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星期四

香港獨立媒體: 重振風骨 公民覺醒 佔中沙龍論盡公民與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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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振風骨 公民覺醒 佔中沙龍論盡公民與媒體
Apr 3rd 2014, 08:21, by 錢俊華

(獨媒特約報導)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3月29日舉行第四次文化沙龍,譚蕙芸和吳靄儀齊論「公民社會與媒體的同生誓約」。活動吸引三十多名市民參與,兩位講者探討公民社會與新聞媒體的關係,指出讀者和記者都應自視為公民,而非單是消費者或「打份工」。

消費者 VS 公民讀者

譚蕙芸直指香港是沒有公民概念的社會,缺乏「讀者公民」,卻充斥沈默、被動的消費者和低質素的傳媒監察組織。消費者對報紙媒體「沒有感情、責任關係」,不願付七元買報紙,卻要報紙「服侍」自己。不少讀者對報業運作毫不認識卻妄下判斷,只會反對報章「咸濕暴力」、「不中立」,譚舉例有些人質疑明報偏頗民主派別,卻不知吳康民、曾鈺成均在明報投稿,明顯這些批評者未經仔細分析。譚暗諷明光社是其中一個低質素監察組織。

公民記者的風骨

譚蕙芸指,記者不應依賴業界生存,不能「靠佢開飯」,需擁有自己的空間,才能避免「河蟹」。譚指出部份新聞業者的問題,他們認為記者工作純粹是有趣,不用坐在辦公室﹔能認識不同人,較易轉工﹔升職快,討好上級就是好記者。譚反問這些記者是否視自己為公民、視記者為專業。她認為,訓練記者不單是訓練寫稿,必須具備人文社科的學養,如人權、女性主義、公民意識、民主法治、關注弱勢。

譚又強調記者的專業操守,在採訪時要憑良心行事。她曾安排某校學生戴上偷拍鏡頭入校揭露某事件。偷拍後,譚大可一走了之,逕自報道偷拍得來的資料。然而,她主動通知該校校長,承認偷拍行為。校長得悉事件,要求譚不可公開偷拍片段,譚花上數小時跟校長解釋偷拍的必要,最終說服了該名校長,公開真相。譚認為這就是記者對受訪者的尊重、保護和教育。

記者要做個獨立「讀書人」

吳靄儀認為記者要做個「讀書人」,她眼中的「讀書人」無關出身門第,強調的是對文學、生活、社會的好奇、追求、責任,擁有獨立的人格和感情,四海為家,對任何國家、團體、個人都不需忠心,卻要忠於自己的信念和有風骨。

吳慨嘆從前報業沒有「老闆與伙計」的關係,她當年在《明報》跟其他同事都稱呼查良鏞為「查生」而非「老闆」。這種敗壞正是源於記者不視自己為獨立「讀書人」,若以「讀書人」身份,即使面對甚麼國家政要,也能挺起胸膛,直言不諱。

吳認為可以透過劉進圖關注組擬設的基金,設立獎項,資助出色的記者出國交流和進修,培養國際視野。

「公民」的意義

鑑於其政治含義,香港及中國大陸一向避用「公民」二字。在場的和平佔中發起人陳健民指,「公民」包含公民權利如遊行、集會,及政治權利如選舉、投票。他提及某次到內做嘉賓,由於「公民」是七不談之一,故主辦單位介紹他時,擅自把「香港中文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中的「公民」二字刪去。

席間有老師發言,指公民社會須由幼稚園著手,讓孩子從少學會個人在社會的權利與義務。有女士問及一般人可做甚麼支持公民社會及報業,講者提出可以付錢買喜歡的報紙、罷看討厭的媒體、寫信支持自己欣賞的記者、推廣文化沙龍以鼓勵大眾的實體互動等。

除了討論環節,大會還安排了在場人士撰寫心意卡,寫下鼓勵說話支持台灣太陽花學運及早前被襲的劉進圖。

編輯: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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